河南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启动

栏目:教育机构  时间: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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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河南省高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启动了。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须在11月30日之前,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将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给受助学生。

  据悉,省教育厅日前印发通知部署今年全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

  根据政策,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应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在前10%至前30%之间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的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应控制在评选范围的前25%以内。

  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重点突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救助,不得将学习成绩作为主要评选因素。学生可自愿提出认定申请,如实填报材料,对家庭经济情况作出书面承诺,不再要求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通知强调,各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精准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度。

  聚焦原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灾情严重地区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多渠道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和受助情况,针对性制定帮扶方案。

  重点摸排受暴雨洪涝等影响的学生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全力确保受灾学生应助尽助。对因汛受灾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最高等次资助。

  对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学科专业为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管理绩效较好的院系,各高校要在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上予以倾斜,通过各类资助措施的优势互补,提高政策实施的综合效果。

  另外,要持续开展防诈骗教育,尤其在新生入学期间加强对新生的警示教育,提醒学生警惕电信诈骗和不良校园贷,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甄别能力。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各高校应在11月30日之前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将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给受助学生。

  发放完毕要及时通过“学生受助情况温馨告知书”等形式,将学生的受奖助情况告知学生家长。12月上旬至2024年初,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颁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证书。

  正观新闻记者 张竞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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