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沪谋划“长三角名中医诊疗中心”,建一体化远程智慧医疗

栏目:教育机构  时间: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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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等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快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中医医联体建设,提升一体化示范区中医药服务能力,更好促进长三角地区中医事业发展,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两省一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和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共同研究,进一步深化示范区中医医联体建设,于近日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医联合体建设的通知》。

  上述《通知》指出,将完善示范区中医医联体管理体系,组建由上海市中医医院牵头,示范区内中医医院为骨干的示范区中医医联体,协调示范区中医药资源,逐步建立覆盖全区域基层中医药协作网,并将建立一体化示范区中医专科专病联盟,以慢性病和疑难疾病为专科建设重点,通过学科共建、设置联合门诊、联合病房等方式,为示范区百姓提供一体化的中医药特色服务。

  《通知》还指出,将谋划“长三角名中医诊疗中心”。在示范区谋划以长三角各流派特色诊疗服务为核心的高端名医诊疗中心。聘任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江浙沪名中医团队为主的高层次卫生人才坐诊,融合创新管理模式,提供高端精品中医诊疗服务。同时借助互联网医疗优势,建立一体化远程智慧医疗,满足远程名医会诊、访学培训、数据共享功能。

  随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医联合体建设的推进,其服务模式、人员交流、科研能力等方面也将进一步得到加强。

  在技术方面,《通知》要求共建共享互联网医疗发展,加快推动互联网医院建设。推进中医联合体成员单位与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长三角(上海)互联网医院、吴江区第五人民医院等专科优势明显的医院签约。同时,还将进一步推进区域中医联合体数据共享等工作,依托长三角远程医疗会诊网络平台,提高示范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可及性。

  在人员交流方面,《通知》要求畅通示范区中医医联体内各单位间中医药人员流动,通过多点执业、人员双聘等方式,不断壮大中医药专科专病服务人员队伍及服务能级。同时,根据各区(县)实际情况,遴选工作表现优异、富于进取的医院管理人员,进行双向交流,逐步提高示范区中医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中医药管理能级和水平。

  另外,《通知》还要求开展中医流派传承研究,推动三地中医流派学术思想、诊疗经验等传承创新发展。开展中医药传承工作,通过建立基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站),建立以名医团队为单位的出诊、带教、师承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培养传承型和创新型人才。同时还将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合作,不断提升中医药临床研究水平、中药新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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