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22号公告

栏目:教育机构  时间: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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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保护全区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未经地区指挥部审批,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得举办50人以上大型会议、活动,确须举办的(含50人以下),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提倡举办线上会议、活动。

二、广大居民尤其是公职人员近期非必要不出区,必须出行的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倡导居民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公职人员要带头作表率。

三、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场所暂停营业。民营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暂停营业。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暂停举办各类展销、促销和商业性演出等活动。旅游企业暂停组团跨省旅游、暂停接待跨省团组,暂停景区景点内部表演。

四、棋牌娱乐、影院网吧、歌舞酒吧、游艺游乐、美容按摩和文博阅览、体育健身、展览展示等空间相对密闭的室内公共场所暂停营业。

五、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旅店(民宿)、饭店餐吧、洗浴美发等人员聚集场所严格落实“防疫三宝”(扫码、测温、戴口罩),一律执行50%限流要求,错时错峰控制人员流量密度。

六、养老福利、精神病院、监管机构等单位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及探视。

七、各类药店要严格使用“沃填报”系统,对购买“发烧止咳抗病毒”等药品人员,落实实名登记制度,核对身份证原件,当场手机回拨确认,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社区要做好跟踪回访、管控工作。

八、所有公共场所必须严格执行通风消毒、客流疏导等防控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和进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扫健康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九、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落实、不执行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场所,一律停业限期整顿,并依法依规对营业者进行处理。

十、按照“应接尽接”原则,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须主动到接种地点进行疫苗接种,这是预防新冠肺炎的关键,也是社会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上述管控措施将视疫情发展变化随时调整。

大兴安岭地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8月4日

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来源:网信大兴安岭

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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