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M100.8 | 东胜区、康巴什2021年秋季中小学新生入学方案出炉!
东胜区2021年秋季中小学新生入学方案
为确保2021年东胜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内蒙古公安厅关于全面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加快推进我区居住证制度的通知》《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东胜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中小学新生入学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为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新生为有学籍的2021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学位类型设置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情况划分两个学位类型。
学位类型1: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规划用途为“住宅”或“公寓”的自购房。
学位类型2: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规划用途为“车库”“商业”“办公”“其他用途”等自购房或租房。
三、新生入学原则及分配办法
(一)遵循免试、相对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情况,为每一所学校划定招生范围。教育体育局以家长签字确认的居住地址为准进行分配。
(二)依照学位类型顺序安排入学的原则。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从学位类型1至学位类型2依次分配;房屋产权证上规划用途是“住宅”或“公寓”的,在具体分配时“住宅”优先于“公寓”,若“住宅”已满,将不予考虑“公寓”;在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按照东胜区户籍、鄂尔多斯市其他旗区户籍、鄂尔多斯市外户籍顺序安排入学。
(三)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安排随班就读,不能到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安排送教上门。二级及二级以上残疾儿童少年或残疾人子女,提供残疾证原件、复印件,入学时予以适当照顾。
(四)驻东胜区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按《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暂行)》等教育优抚政策执行。赴湖北一线抗疫医护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和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提供单位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入学时给予适当照顾。
(五)为东胜区经济社会、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人员和引进人才子女及其他特殊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予适当照顾。
(六)入学地选择第一小学分校万利小学、第四小学分校润泽小学、第五小学分校塔拉壕小学、第八小学分校新教育实验小学、东胜区蒙古族学校的学生直接录取到所选学校就读,如果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教育体育局将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罕台镇小学毕业生按罕台镇、泊尔江海子镇住房登记,统一分配到华研中学就读;铜川镇小学毕业生按镇内住房登记,统一分配到培正中学就读。
(七)入学地选择鄂尔多斯枫叶国际学校、鄂尔多斯衡水实验学校、鄂尔多斯景泰初级中学、鄂尔多斯蒙艺初级中学、鄂尔多斯得一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入学登记时直接选择对应的学校,根据所选学校的招生方案(关注各校微信公众账号)进行分配。如果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东胜区小学毕业生,教育体育局将统筹安排就读,非东胜区毕业的小学生,将不予统筹安排就读。
(八)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给予更多关注和关爱。
(九)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的和提供虚假入学信息或证明材料的,将由教育体育局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同时,对提供虚假信息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追究其责任。对非东胜区毕业未提供入学材料的学生,教育体育局将不予分配入学。
四、新生入学所需材料
(一)户籍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时,提供户口原件、复印件。
2.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其中一方在同一个户口簿时,另外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都不在同一个户口簿时,另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二)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儿童免疫接种证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三)住房材料
1.自购房。
(1)有产权的房,提供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如果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在银行抵押,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助打印机打印的《房屋信息登记表》。
(2)有网签合同且已入住的房,提供网签的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交款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
(3)集资的房,提供购房收据或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4)自建的房,提供宅基地证明原件、复印件。
(5)拆迁或移民安置的房,提供拆迁协议、安置卡或购房审批表及相关单位证明原件、复印件。
(6)棚户区改造的房,提供棚改相关手续原件、复印件。
(7)房票兑换的房,提供房屋兑换协议原件、复印件。
递交资料时需提供上述七项材料中其中一项,同时提供2020年8月之后水、电、暖、有线电视、天然气等费用中的三项发票原件各一张。
2.租房。
租房户提供下列两项中其中一项。
(1)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或居住证明原件。
(2)公租房(含廉租房)需提供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特别说明:所有材料有效日期截止2021年6月30日;同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将实时研判是否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届时另行公告。
五、关于房屋产权的说明
(一)从2016年开始,不分学段六年内同一房屋产权只对应一个就读学位,即“六年一房一入学名额”,非独生子女除外。租房不占用房屋产权人的学位。特别说明:2021年10月之后才能查询到2021年房屋产权学位使用情况。
(二)所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必须是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非夫妻共有的房屋产权证无论所占产权比例大小,均认定为学位类型2。
(三)新购房未入住及二手房未过户,均认定为学位类型2。
(四)若适龄儿童少年与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在同一户口簿上,可用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的房屋产权证登记,认定为学位类型1。
(五)按学位类型2登记时无需提供水、电、暖、有线电视、天然气等发票。
六、新生入学工作流程
(一)网上登记
5月11日—5月17日期间登录“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ordosedu.cn”,点击“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即填写《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5月17日18:00关网。
(二)收集资料
5月17日—5月21日期间,家长将《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交到原就读幼儿园或小学。非东胜区毕业的及未注册民办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在网上登记时“原就读小学(幼儿园)”一栏要选择“东胜区以外其他小学(幼儿园)”,并将相关材料交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地址:祥和小学北150米)。
(三)核对资料
5月24日—6月25日期间教体局会同公安、房管、防疫等部门对新生入学资料进行核对。核对合格后将原件退还家长,并出具新生入学报名登记凭证。
(四)公布名单
1.初中一年级新生:8月26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查询分配结果,并到所分配初中学校报名入学。家长如有疑问请于公布之日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咨询(地址:祥和小学北150米)。
2.小学一年级新生:8月27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查询或到各小学门口查看分配情况并携带登记凭条到小学报名入学。家长如有疑问请于公布之日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咨询(地址:祥和小学北150米)。
(五)阳光分班
8月28日,东胜区各中小学在规定时间统一进行阳光分班,不参加阳光分班的初一年级新生中考时不享受分招政策,凡是不参加阳光分班的新生将不予建立学籍。
七、网上登记填写说明
(一)全市各旗区采用同一报名系统,每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请家长慎重选择报名旗区、学段及授课语种等报名信息。
(二)姓名和身份证号要准确填写。
(三)户籍所在地:按照户口簿中户头地址填写。
(四)居住方式:选择自购(建)房或租房。
(五)家庭住址:按照房屋产权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回迁协议、安置证明、银行抵押、居住证明及其他证明)的坐落地址从“新旧地址对照查询系统”中查询核实后进行填写。
八、新生入学登记材料装订顺序
(一)监护人签字确认的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
(二)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的户头、户主、小孩的相应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三)住房材料复印件及水电暖等票据原件。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九、中小学新生入学补登记
(一)补登记时间、地点
2021年7月26日至7月30日期间,家长登录“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ordosedu.cn/”,点击“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同时将新生入学登记表及各项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祥和小学北150米)审核。
(二)补登记所需材料
与首次登记所需材料,要求一致。
(三)补登记说明
1.未进行首次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补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与首次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分配办法一致。
3.在鄂尔多斯市其他旗区已登记的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不能参加补登记。
十、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东胜区教育体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蒙古公安厅关于全面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加快推进我区居住证制度的通知》《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康巴什区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结合康巴什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招生范围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是康巴什区户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康巴什区合法稳定居住、工作,并且符合以下入学条件:
(一)幼儿园小班入学必须满三周岁,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身心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够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二)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满六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立学籍的适龄儿童。
(三)初中一年级入学必须是2021年小学应届毕业的适龄少年。
二
学位类型
学位类型一:有住宅并实际居住
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监护人在康巴什区有自购住宅,并实际居住。
学位类型二:有公寓并实际居住
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监护人在康巴什区有自购公寓,并实际居住。
学位类型三:租房并实际居住
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监护人在康巴什区租房并实际居住。
三
划片分配
(一)分配原则
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入学人数、学位类型、学校数量、学校规模、学校分布变化、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学校科学合理的划定服务片区。
(二)分配办法
1.划片分配只针对幼儿园小班、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2.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分配,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服务片区,按照适龄儿童少年的学位类型依次分配入学,即先分配学位类型一,然后分配学位类型二,最后分配学位类型三。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康巴什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3.2021年新入小班的适龄幼儿,属于“学位类型三”且不是康巴什区户籍,即在康巴什区无房且无康巴什户籍的适龄幼儿,将根据报名情况、幼儿园学位空余情况直接分配至康巴什区第二幼儿园、第八幼儿园、第九幼儿园、第十一幼儿园、第十二幼儿园、第十四幼儿园;家长也可以选择已登记注册的民办幼儿园(尚都幼儿园、旭禾紫雍幼儿园、幸福童年幼儿园、博翔幼儿园、奥斯顿幼儿园)入园。
4.在分配完学校服务片区内“学位类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后,如片区学校有空余学位,且空余学位数量少于“学位类型二”的适龄儿童少年数,则根据该片区学校和周边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对“学位类型二”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如:实验小学、十幼片区范围内,分配完片区内“学位类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后,若实验小学、十幼仍有空余学位,且空余学位不能完全容纳片区范围内“学位类型二”的适龄儿童少年,则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对“学位类型二”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康巴什区第一中学的入学分配中,在分配完服务片区内“学位类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后,如康巴什区第一中学仍有空余学位且空余学位数少于片区内“学位类型二”的适龄儿童少年数,则根据康巴什区第一中学、康巴什区第二中学和北师大鄂尔多斯附属学校初中部空余学位情况,对文化西路以西、鄂尔多斯大街以北、伊克昭街以南的区域内“学位类型二”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5.教育优待。对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驻康巴什区现役军人子女、在服役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人员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援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市级人民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支持康巴什区发展的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引进人才子女、康巴什区环卫和园林一线工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符合相关规定及政策条件,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给予相应教育优待。
四
房屋产权及学位情况说明
1.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或“公寓”的可作为入学划片依据;规划用途为车库、商业、写字楼或其他用途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以此类房产报名的,直接认定为“学位类型三”;新购房未网签、已网签但不具备居住条件、购买二手房未过户的房产及购买无学位的二手房入学的,直接认定为“学位类型三”;房产性质以自然资源局原始审批项目为依据,未经审批私自改建、加建的违建房屋均不作为入学依据。
2.康巴什区2020年开始实行房产学位制度。房产学位使用情况可以通过“康巴什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告栏查询。房产用于登记产权人本人或子女入学的,自登记入学之年起,中小学幼儿园不分学段三年内只提供一个登记入学学位(非独生子女除外)。即2020年秋季用于登记房屋产权人本人或子女入学并使用学位的,则该房产在2023年入学时方能再次被认定为有学位。
3.房产出租并用于租住人登记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且已分入所属片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六年内只提供一个登记入学学位(非独生子女、当年未分入所属片区学校或租房户都能分入所属片区学校的情况除外)。即2020年秋季用于登记租住人子女入学使用学位的,则该房产在2026年入学时方能再次被认定为有学位(租房占用学位只针对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具备教育优待条件的租房户,一律按学位类型三分配)。
4.房屋产权人是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监护人的可作为入学划片依据;非夫妻双方共有的房产,且不动产权证标注了共有人所占比例,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所占比例不小于51%的可作为入学划片依据;非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屋产权,但不明确共有人所占比例的,一律不作为入学依据。
5.若房屋产权人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至少一方)及房屋产权人三代人在同一户口簿上,该房屋可作为入学划片依据,同样实行“三年一房一学位”制度。
五
所需材料
1.网报材料
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打印出的《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
2.户籍材料
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监护人自购房产的不动产权证和销售不动产税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不动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和近1年的还款流水记录原件;销售不动产税票遗失的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助打印机打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已购房但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在房管部门已网签的购房合同和销售不动产税票(或房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4.租住材料
(1)康巴什区户籍的租房户:提供由所辖社区出具的2021年入学专用居住证明。
(2)非康巴什区户籍的租房户:
提供由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住建部门与租户签订的《康巴什区公租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
学位类型一、二需要提供“1、2、3”项材料;
学位类型三需要提供“1、2、4”项材料;
◆所有材料有效日期截止到2021年6月26日。
六
网上登记填写说明
1.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登记,康巴什区不再安排补报名登记,逾期未报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自行承担。
2.慎重选择报名旗区。全市各旗区使用同一个报名系统,每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请家长慎重选择报名旗区。
3.户籍所在地填写: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中首页地址选择,如康巴什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请直接选择“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4.家庭住址填写:按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合同的地址选择街道办事处、社区、小区,并手动输入楼号、单元号、门牌号,(注意:所填信息必须与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合同一致,如没有楼号或单元号,则楼号、单元号填“0”)。如果居住地列表内查找不到所在小区名称,请选择“其他”项目,并填写详细地址。
七
其他情况说明
1.转学事宜。康巴什区部分中小学起始年级入学时学位已满,转学只根据康巴什区各校的空余学位情况,转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和初中三年级)不办理转学,康巴什区内各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
康巴什区公办幼儿园小中大班学位已满,教体局不进行转学报名登记,家长可以直接联系已登记注册的民办幼儿园安排入园。
2.缓学备案。康巴什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小学一年级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缓学申请。在康巴什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可向所在幼儿园申请备案,在康巴什区以外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可向康巴什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组提出备案申请。办公地址:康巴什区第一中学行知楼一楼110办公室。
缓学儿童监护人可自行联系民办幼儿园安排入园,公办幼儿园不再安排入园。
3.特殊学生随班就读。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
八
报名要求及安排
(一)新生报名安排
中小学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5月17日。
幼儿园报名时间:2021年5月18日至5月24日。
报名网址:
http://www.kbs.gov.cn/(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http://www.ordosedu.cn/(鄂尔多斯教育在线)。
材料审核时间安排:
1.康巴什区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在校(园)学生在现就读学校审核材料,审核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至6月4日。
2.非康巴什区幼儿园、小学毕业的学生,材料审核地点在康巴什区第一中学行知楼一楼报名大厅(从康一中北门进入),审核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具体安排如下:
(1)初中一年级材料审核时间是2021年6月7日至6月9日。
(2)小学一年级材料审核时间是2021年6月15日至6月17日。
(3)幼儿园小班材料审核时间是2021年6月21日至6月26日。
请报名幼儿园小班的家长按照网上报名打印出的《入学信息登记表》右上角报名登记号顺序和时间安排审核资料:
6月21日上午审核0001-0200号、下午审核0201-0400号;
6月22日上午审核0401-0600号、下午审核0601-0800号;
6月23日上午审核0801-1000号、下午审核1001-1200号;
6月24日上午审核1201-1400号、下午审核1401-1600号;
6月25日上午审核1601-1800号、下午审核1801-2000号;
6月26日上午审核2001-2200号、下午审核2200号以后。
(二)转学学生报名安排
2021年秋季转学学生不进行网络报名,请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参照第五条“所需材料”),于2021年7月28日至7月30日到康巴什区第一中学行知楼一楼报名大厅现场报名审核。
九
分配结果公布
(一)分配结果
康巴什区招生工作使用阳光招生系统,实行信息公开。2021年8月27日上午9点后可用学生身份证号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分配情况(1.康巴什区人民政府http://www.kbs.gov.cn/;2.鄂尔多斯教育在线http://www.ordosedu.cn/)。
(二)学生报到
2021年8月27日上午学生到分配学校报到。
幼儿园报到需要携带幼儿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开学前三个月内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入园健康检查表原件、辖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原件。
小学报到需要携带学生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开学前三个月内辖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原件。
初中报到需要携带学生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遗留问题处理
2021年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在康巴什区第一中学行知楼一楼报名大厅(从康一中北门进入)。
(四)阳光分班
2021年8月29日,由康巴什区教体局统一组织阳光分班。康巴什区新生分班统一使用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阳光分班”系统,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阳光分班结束后,学校不得调整分班结果,小学未参加阳光分班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初一年级未参加阳光分班或参加分班后自行择校、择班的学生,三年后参加鄂尔多斯市中考时将不予享受分招政策。
十
其他事项
(一)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使用假证件报名入学或登记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区教体局将不再安排该名学生入学,并删除该生在康巴什区的报名登记信息。
(二)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康巴什区教育体育局所有。
咨询电话:0477-8599995。
来源:东胜区教育体育局、康巴什教育
鄂尔多斯文体交通广播
东胜区、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乌审旗、准格尔旗、杭锦旗、鄂托克旗100.8兆赫;达拉特旗102.1兆赫;鄂托克前旗87.9兆赫;大路煤化工基地90.7兆赫
上一篇:2019年福建高考分数线公布:本科一批理工类493分、文史类550分(附查分入口
下一篇:2017海南高考录取分数线完整版公布:本科A批文科578理科539
最近更新教育机构
- 赛意信息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1.28亿元 Q3净利端明显改善
- 浙江职业教育“变身”:学历覆盖本科 人才培养形式多样
- 中荷人寿荣获金羽翼奖“2023最佳寿险公司”奖项
- 儿童剧《半糖青春》开启第九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儿童戏剧周
- 牡丹江 多措并举多业融合
- “全力推进新时代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系列报道之一 红色基因代代传 鱼水之情今更深
- 部分招生单位发布2024硕士统考报名提醒,考生需及时自查
- 摆脱人口下降焦虑,提高人口素质是关键|新京报专栏
- 2023年下半年英语四级考试时间是什么?
- 排名实时更新,娄底阳光男性医院
- 警惕!已有小学生上瘾,家长立即排查!
- 非凡十年 超九成共建国家受访者称赞“一带一路”丰硕成果
- 2023USnews美国工科大学排名前十:MIT折桂!
- “宁王”业绩来了!释放这些信号
- 热力学经典教科书中一个现象级错误(III)——迟到的压力消磁效应
- 观政|国家数据局揭牌!下好全国数据“一盘棋”
- 如何提高托福听力的能力
- 用爱助推孩子展翅翱翔!普陀这位好老师你认识吗?
-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教师曾德昕:甘培沃土 静待花开
- A408寝室,全员保研!
- 对接全球资管中心建设,上海静安正打造一座“金融总部湾”
- 黄河上游好“风光”——青海加快清洁能源发展见闻
- 宝鸡:搭平台促交流 普特融合护航特殊儿童成长
- 重庆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员心理健康培训来了
- 科技引领 勇创佳绩—交通市政公司科技创新成果斩获多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