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出台文件规定:少先队活动须作为必修课

栏目:教育教学  时间: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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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底,伴着中国少年先锋队市第一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的少先队队旗曲,市委出台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促进少年儿童成长的意见>的通知》(黄发[2014]12号)文件,据悉,这是黄冈市首次以市委名义出台的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文件。

  12号文件内容全面

  文件是在贯彻落实省委15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黄冈少先队和青少年实际,就加强新形势下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意义、青少年儿童活动阵地建设、少先队组织建设、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少先队经费保障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要求,内容涵盖了少先队工作的全部内容,对今后加强和做好少先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性意义,是今后一段时间我市少先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12号文件“干货”多

  文件几经易稿,最终定稿的版本都是直奔主题、开门见山。比如,文件明确要求“各级行政部门要把少先队活动作为国家规定的必修活动课,确保一至八年级每周一课时少先队活动时间,并纳入学校督导及教研体系”。一句话就将少先队活动课开展范围、对象和层次进行了要求。

  文件里,还明确要求“规范、健全全市各级少工委建设,市、县少工委主任由同级团委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担任,各乡镇(街道)、社区要普遍建立少工委,各中小学要建立由校长、书记、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大队辅导员、德育主任、志愿辅导员、家长代表、群众代表等组成的少工委”,我市将建成市、县、乡(街道)、村(社区)、学校少工委体系,尽可能延伸少先队工作手臂,教育、服务和引导更多的少先队员和少年儿童。

  12号文件突出经费投入保障

  少先队工作长期被反映工作难开展、保障难落实、人员难到位,市委12号文件重点针对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和少先队工作经费投入等问题进行了要求。文件里要求“选配优秀年轻校级党员副职兼任中小学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还对大队辅导员每年学时进行了规定,要求“大队辅导员每年参与业务培训累计不少于72学时,中队辅导员不少于20学时,培训学时计入辅导员档案”。对之前少先队辅导员普遍反应的工作成果不被承认的问题,文件里还规定了“人社、教育部门要将辅导员少先队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成果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范畴,在中小学教师职称序列中单设少先队活动科目”。“各级政府按照本行政区域少先队员人数,比照同级妇女儿童工作经费标准足额安排少先队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级团组织每年划拨不少于10%的团费专门用于少先队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要支持学校在教育公用经费中,对少先队活动、阵地建设、辅导员培训等予以保障”。这些都为少先队组织和少先队辅导员开展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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