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语委办组织开展区域社会用字规范自查联合行动

栏目:教育教学  时间: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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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0日下午,静安区语委办组织区建管委、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中心、区社管办相关负责人、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街道语言文字分管干部、彭浦四中师生及家长代表,开展了静安区域社会用字规范自查联合行动。

  

  行动中,大家化身“啄木鸟”志愿者,认真观察、悉心捕捉彭浦新村街道辖区内的沿街路牌、广告牌、商店招牌、宣传栏等位置的用语用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汉语拼音方案》《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上海市地名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

  

  “这里‘志愿者’的‘者’怎么多了一点?”“这句宣传标语怎么读不通啊?”“这个‘走字底’的‘横折折撇’都不连笔了,是为了好看吗?”“日期之间应该用短横线连接符号啊,怎么变成了破折号?”……没想到平日每天来往经过的路段、墙面,竟然隐藏了不少错误和不规范的表述,这些问题的存在,使所有“啄木鸟”都直呼“万万没想到”!

  

  在参与此次区域社会用字规范自查联合行动之后,大家齐聚彭浦四中会议室,畅谈活动体会,“啄木鸟”们纷纷表示收获很大。

  彭浦四中七年级的同学说,“如果我们在学习时能养成正确规范书写汉字的好习惯,并且长大后在工作中能秉持认真、仔细、严谨的态度,那么今天看到的这些看似不起眼的问题就不会出现了。”

  八年级的家长代表在交流中也感慨地表示,自己首次参加社会用字纠错活动,心情非常激动。原本认为商家店铺为招揽顾客,店招使用龙飞凤舞的艺术字体,或是标新立异的“自创”字体,无可厚非,但通过规范用字自查行动,加强了“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招牌、广告用字等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的规范意识。区相关部门也表示会对今天的自查结果进行及时整改。

  

  区语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后续工作中,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学校要发挥基础阵地作用,相关部门对于店招店牌、道路标志牌、指示牌等,要对其内容严格把关后再进行挂牌,形成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

  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语言文字培训,进一步提升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和能力,保障区域社会用语、用字的规范性,推动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上观号作者:上海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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