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放管服”:清理规范与教学无关的检查评比考核,给老师减负

栏目:教育教学  时间: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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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日前发布的《教育部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教育部在2019年不断优化管理方式,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

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一起来看看:

建设并启用统一的教育行政审批系统。推进教育部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实施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禁止清单之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授权部分地方开展目录外应用型本科专业设置省级审批试点。

进一步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推动地方下放高校教师教授、副教授职称评审权,目前大多数省份已下放至本科和高职院校。稳步推进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快创新人才培养。会同科技部等6部门出台《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推动增强创新动力活力。落实新时代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要求,授予部分高校一定的外事审批权,进一步激发高校对外交往活力。启动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证照分离”试点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梳理发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建成教育部网上办事大厅(教育部在线政务服务子门户),集成“看、查、办、问、评”功能。组织起草学历证书等电子证照标准,开展电子印章应用试点工作等。推动教育部网上办事动态数据信息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优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等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深入推进教育简政便民、优化服务。配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制定发布《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对中小学生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进行规范,教育监管领域进一步拓展。规范教育部设置、实施评审评比评估和竞赛,继续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减少微观领域事务管理。

制定发布《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取消了29项证明事项。稳步推进“互联网+教育”,全面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建设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实现开放共享。目前,全国97.9%中小学实现互联网接入,高校慕课超过1.3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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