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名正言顺的土司风光无两,光鲜背后的死亡钝感万分

栏目:教育教学  时间: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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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长篇小说,1998年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我前几年看过阿来的中篇小说《遥远的温泉》,藏族的沐浴文化的遥远和神秘让我向往不已。在《尘埃落定》里,是关于藏族土司文化的故事,这其中充满了钝感力,风光无两是钝感的,有些东西的“死亡”也是钝感的,钝感的世界充满了钝感的故事。

  这个故事,是以一个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视角来写的,像个具有先知能力的上帝,俯视着这块土地上最后一代土司王们的兴衰盛落。傻子其实不傻,而自认为聪明的人才傻。傻子接受这个世界的东西可能有些慢,他所能消化的是表面看到的现象,然后才能慢慢懂得这些现象背后的蝇营狗苟。而这个世界的节奏其实在外面的因素进来后,它加快了冲高兴盛和断崖下跌的速度。所以,傻子的视角又显得难能可贵。

  傻子的视角其实是很独特的,因为它并不是一个主观色彩浓厚的记忆倾向,相比聪明人夹杂了各种利益和算计的考虑,傻子所看到的东西反而是客观的,有很多东西或好或坏,对一个傻子来说,都是中性的,一份不以个人色彩呈现记录的历史对后世人来说才最完整。这是阿来设置这样一个“先验真实”人物的目的。

  跟着傻子去体验原生态的土司生活,这个旅程是非常有趣的。土司文化是原始的藏族部落生息繁衍出来的附生品,它有好多好多的组成部分,包括最原始的阶级限制、土司辖管臣民的权力诱惑,土司本身配备的阶级优势和功能齐全的官寨,哪怕是带了血腥、暴力和艳情的事件,都充满了魅力和光芒。还有很多钝感力到没办法解释的事情,像老麦琪土司是最后一届土司一样,是傻子提前预知到了的,在最后,傻子他果然没有当上麦琪土司,就死掉了。

  但傻子在这个世界里游荡一番,总有有很多事是值得让我们去探看的。这个世界里的钝感,让人觉得时间好像静止在这里面,所有的节奏都以土司世界为先。我着迷其中。

  

  1.傻子的初恋

  侍女桑吉卓玛是傻子少爷的情事领路人,她带着特有的体香和温柔让傻子成为了一个男人。在傻子有许多迷惑的时候,在傻子难过的时候,甚至在傻子兴奋的时候,她都能抚慰这个男人。在这个世上,让人怀念不已的,便是那最初的体验。

  我仍然记得傻子和桑吉卓玛的告别,一共有三次。第一次是桑吉卓玛要嫁人的时候,第二次是桑吉卓玛和傻子少爷还有牧场少女共浴的时候,第三次是傻子少爷知道桑吉卓玛和瘸腿管家上床的时候。

  初次分别伤感,傻子在想卓玛和银匠的生活是否比卓玛和自己在一起时幸福,为此他去探看过好几次,都以失落告终,卓玛已经从一个光鲜的侍女变成灰头土脸的煮饭婆;第二次分别沉重,傻子少爷在温泉里遇到牧场少女,就叫她卓玛,牧场少女的活泼和青春像极了之前的卓玛,可惜他们三人共浴时,真正的卓玛她恭恭敬敬地叫他少爷;最后一次分别则是钝感的麻木,这时的傻子想再多都是无谓的,因为这时的心情似乎是不小心找到了一本多年之前的老黄历,它的内页都已经发霉褪色,空留我们对于旧日世界的一种恍惚之感。

  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初体验,时过境迁,也会有不约而来的那一丝惆怅。傻子的初恋终于成了过去式,

  2.傻子的紫色血衣

  傻子的手下是小奴隶索郎泽郎和小行刑人尔依。傻子少爷跟着小尔依到他们家里去,小尔依跟他说,小尔依和那些从死囚身上扒下来的衣服是好朋友。那些衣服归叠整齐,藏在小阁楼上落满了灰尘。傻子少爷和索郎泽郎好奇地去抖一抖那些衣服,衣服上的灰尘跑出来把他们呛得不轻。

  当傻子少爷带着塔娜和手下从北部边界回到官寨时,傻子少爷再次接触到这些衣服。小尔依抓住一件紫红色血衣不放,傻子少爷为它纯粹鲜亮的紫色着迷。而当它被阳光照耀了,它却褪了色,和它颈圈上旧日的血迹是一个颜色。于是,傻子少爷固执地穿了这件紫色的衣服,沉默地走来走去。

  每一件衣服上都有一个灵魂,这个灵魂驱使着穿衣服的人和它合二为一,可以保持沉默,也能把以前不会说出来的话一吐为快。傻子就是这样的一个践行者。

  人很容易对逝去的人或事再现感到恐惧,正像麦琪土司对站在月光下穿着紫衣的“故人”(傻子)害怕,紫衣的全部使命,就是伺机而动,紫衣的主人从不屈服。

  正是穿着这件紫衣,傻子喜欢听自己尿尿的声音。就像这个世界给傻子的自由,是允许他天马行空的荫庇。最后使傻子脱下紫衣的,是麦琪土司用过的一盆热水,在青藏高原上瞬间结冰的夜里,傻子和紫衣的缘分到此为止。

  紫衣里具体的故事是土司官寨过去权力与刑犯的较量,而穿在傻子身上时,土司没有了往日的力量,紫衣不过只是一件血衣而已,时间过去,王权的痕迹已然淡化,留给后人的是那不去故事里的对抗和傻子沉默获得的力量。

  3.没法在土司专用床上睡觉的三太太央宗和耳朵里的罂粟花

  三太太央宗是个美丽的女人,她原本是对麦琪土司忠心耿耿却无比固执的查查头人的妻子。麦琪土司下令种植了大面积的罂粟花、而查查头人并不理解,结果被自己手下的管家给杀死了。就这样,麦琪土司得到了这个罂粟花一样的美人央宗做了三太太。

  有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土司要和央宗在官寨土司专用的床上行房,央宗总是心惊肉跳,觉得害怕,如果土司强制,她还会“肆无忌惮地拼命反抗”。而他们要野合的愿望也是无法达成,总被各种各样的小动物打扰。

  好像冥冥之中还是自有天意的,通过非常手段抢来的人和物,对自己的顺意程度总也不是那么流畅的。这是土司王国里出现的极为普通的一件事,它象征着在土司世界里的那一点点不同的声音。西藏的民风淳朴,女性的地位颇高,贞洁观也没有那么强烈,所以三太太央宗身上能够发生那么离奇的事情。

  与此同时,麦琪土司的邻居汪波土司派人来偷罂粟种子,被麦琪土司发现,割了他们的耳朵,然后让他们回去了。汪波土司手下的耳朵被埋在树林里,当傻瓜儿子去巡游时,碰到了耳朵里长出来的罂粟花。罂粟花战争的结果是牺牲了央宗肚子里麦琪土司的孩子。

  在那个古老的土司王国,土司王权和巫蛊文化也有些许结合,也许这里最神奇的事,莫过于土司王们用自己通神的武器保国卫民,却极为隐秘地也付出了一些代价,而这些代价在我们看来是让人惊叹又向往的故事。

  

  4.没有舌头的书记官翁波意西

  这个人是非常有意思的。他一开始从圣城拉萨来到麦琪土司官寨传播新教,但是没有人信他。他跨越山海去了遥远的地方,等他回来仍然一事无成。在他离开的日子,傻子少爷居然经常去想他。他不被麦琪土司接纳,是因为他传播的过于新颖的教义,不管这个教义是什么内容,想来对于麦琪土司而言,是无益于统治百姓的。

  而傻子少爷想念翁波意西则破有深意,因为傻子非常想拥有一个书记官来记录自己的言行。在翁波意西第一次被割舌头之前,他跟傻子少爷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在思考传教的意义。一个新教传播者为传播新教而诋毁旧教确实是让原本信奉的人难以接受,其实教义就是思想,在思想更新时,就是会遇到重重阻碍,这些阻碍表现在这里,是作为王者的土司,下令割去了翁波意西的舌头。耐人寻味。

  后来傻子少爷给翁波意西送去了麦琪家的历史,后来翁波意西与麦琪土司谈话,经过一番博弈,当了书记官。翁波意西当书记官有着明显的预言成分,他说“要不了多久,这片土地上就没有土司了”,这与傻子的预言不谋而合。也许他和傻子少爷是同样虚幻的人物,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预言和见证。翁波意西是个渴望并提倡民主的人,当傻子少爷提出免除百姓一年贡赋时,他记下了傻子少爷的话“对一个土司来说,这已经够了。土司就是土司,土司又不能成为国王。”其实麦琪家不需要强大到全国的人都看到,只需要到被别的土司恨着却没办法就可以了。历史上任何一个土司都不是靠战争来取得最终的地位。

  翁波意西一直是个耿直的人,他像极了古代那种敢写真事、敢说真话的史官。他第一次虽被割了舌头,但在傻子少爷从边境回来时,奇迹般恢复说话能力。他跟傻子少爷的缘分全在舌头上。在麦琪土司要决定逊位给大儿子时,他据理力争,他认为书记官应该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后来他再次被割了舌头。

  关于翁波意西的遗憾,当是他个人的力量无法与是强弩之末的土司力量抗衡,但他毕竟预言了土司世界的未来,好像新教的核心就此而生,平等、正直却不畏惧强权,新世界和旧世界的联结应该也是从这里来的。

  5.写在最后

  藏族的土司文化于我们而言,是一个古老而神秘的传说,那充满了钝感力的世界运行在一个属于他们的赛道中。尽管土司世界已不再,但我们能做的,是要拨开历史的面纱,去探看真正属于藏民族的文化内核。

  文|京华

  图|网络

  编辑|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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