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

栏目:教育教学  时间:202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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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中心)、有关任课教师、全体导师和研究生: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和青岛市工作要求,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时间,具体返校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要求另行通知。

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在2020年2月2日发布的《关于调整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基础上,对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安排如下:

一、毕业及学位授予

(一)提交预计毕业申请。

根据《关于2020年春季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研院字〔2020〕9号,以下简称“学位申请工作通知”)要求,即日起至2020年3月8日,2017级及以前的研究生可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预计毕业申请,待审核通过后在学位答辩模块维护答辩申请。2018级拟毕业研究生提交预计毕业申请流程将另行通知。

(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

根据学位论文完成情况,学院、导师应尽快组织拟申请预计毕业研究生完成论文预答辩工作,请利用ZOOM、微信、钉钉等软件进行视频答辩,研究生院推荐使用ZOOM软件,使用指南参见附件1。答辩全程须录像,录像文件的命名格式为:学院-专业-学号-姓名。预答辩结束后,请将录像文件与《中国海洋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学术评语表》电子版一并提交给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留存备查。

(三)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及送审。

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及送审按照春季学期既定安排(详见“学位申请工作通知”)开展,论文“查重”检测提交时间截至3月20日,论文送审提交时间截至3月30日;少数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完成论文的研究生,经个人申请、导师确认后可申请参加第二批次论文“查重”检测及送审,第二批次论文“查重”检测提交时间截止至4月3日左右,论文送审提交时间截止至4月10日左右;极少数受疫情影响无法开展课题研究而未能如期完成论文的研究生,经个人申请、导师确认、学院审核后可申请参加第三批次论文“查重”检测及送审,第三批次论文“查重”检测提交时间截止至4月15日左右,论文送审提交时间截止至4月20日左右。

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及送审工作采取邮件、微信、QQ等线上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4。

(四)学术成果形式审核。

学术成果形式审核时间为5月6日至5月29日,原则上采取线下审核的方式。

因疫情防控无法按时返校的研究生,可通过邮件等线上方式发送相关成果证明材料至所在学院(中心)研究生教学秘书处进行初审。研究生教学秘书将初审合格的证明材料汇总发送至学位办电子邮箱。

(五)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1.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计划于6月30日前召开,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6月5日。

2. 确因疫情防控无法参加现场答辩的研究生,可向所在学院(中心)申请视频答辩,学院报研究生院备案。答辩秘书至少在视频答辩前5天将论文发送给答辩委员会成员,至少提前2天将答辩表决票电子版、答辩时间发送给答辩委员会成员并建立视频答辩群,答辩秘书负责对答辩会进行全程录像并做好会议记录。待疫情结束后,补签《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学位论文扉页并存档。

(六)其他。

1. 毕业及学位申请其他具体要求以及相关表格和模板下载详见研究生院主页《关于2020年春季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研院字〔2020〕9号)。

2. 对于极个别学位论文进展受疫情影响极大的同学,学校将视情况单独组织论文“查重”检测及送审、学术成果形式审核、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在必要情况下,学校将增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组织学位授予工作,尽可能避免或减轻因疫情防控对学生深造、就业等造成的影响。

二、课程教学

(一)建立校-院(中心)研究生教学工作群。

为便于疫情期间协同工作,建立6类工作微信群:

1.研究生在线教学工作群(现“研究生培养”工作群):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工作人员、各学院(中心)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副主任)、各学院(中心)研究生教学秘书组成。目的是建立研究生院与各学院(中心)间有关政策发布、通知公告、监督反馈等工作的信息渠道。

2.公共课教学管理群: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共课教师组成。目的是建立研究生院与各公共课教师间有关培训、检查、试讲、监督反馈等工作的信息渠道。

3.各学院(中心)专业课教师群:由各学院(中心)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副主任)、研究生教学秘书、专业课教师组成。目的是建立教学单位与专业课教师间有关培训、检查、试讲、监督反馈等工作的信息渠道。

4.各课程班级群组:由课程授课教师和该课程选课学生组成。目的是建立教师与学生间教学信息的传递渠道。

5.在线课程平台使用培训群: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工作人员、各学院(中心)研究生教学秘书、在线课程平台技术人员、任课教师组成。目的是完成相关在线课程平台的使用培训。

6.技术支持群:由网络与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在线课程平台技术人员、研究生院信息化工作人员、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工作人员、各学院(中心)指定技术负责人员组成。目的是完成相关在线课程平台使用的技术支持与保障。

(二)建立学院(中心)研究生网络教学工作组。

各学院(中心)要建立本单位研究生网络教学工作组,落实、指导、推进和检查学院专业课在线教学的前期准备、开课授课和质量反馈工作。

(三)学生返校前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安排。

3月2日至学生正式返校前,课程教学的相关工作按照防疫优先、线上教学、保证进度、保障质量的基本原则推进,保证线上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相关任课教师要提前准备课程教学大纲、自学指导书、电子教案等教学材料,择优选用适合的慕课、在线课程、应用公共课程服务平台及数字化教学软件等,开展线上教学,组织线上讨论、答疑辅导等教学活动,布置在线作业,进行在线测验等学习考核;充分利用学习行为分析数据,了解学生在线学习情况。任课老师可根据自身课程情况灵活采用以下方式(可复选)完成教学任务:

  1. 研讨授课。

(1)课件发送:任课教师将教学材料通过邮件、QQ、微信等方式发送给学生。(学生邮箱和手机号可从研究生系统导出)

(2)Bb平台:任课教师使用研究生Blackboard平台讲授课程。学生在驻地采用自学与教师网络答疑相结合的方式学习。

2. 直播授课。

研究生院将2020年春季学期相关课程导入雨课堂平台,任课教师可使用该平台按照原定课表时间在线授课,学生实时在线学习。平台可以同步录制教师授课视频,供学生回放学习。任课教师也可自行选用其他在线直播平台。

3. 在线课程。

教育部已面向全国高校免费开放全部优质在线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截至2020年2月2日,教育部组织22个在线课程平台制定了多样化在线教学解决方案,免费开放包括1291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401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在内的在线课程2.4万余门,覆盖了本科12个学科门类,任课教师可择优选用。

  4.其他形式授课。

任课教师还可通过腾讯会议、ZOOM视频会议、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开展网络教学。

2月16日前,任课教师在学院指导下根据课程实际情况确定以上任一或几种方式为学生正式返校前的授课方式。综合教学效果、实施条件等因素,研究生院推荐使用雨课堂。待疫情解除后,迅速切换为正常教学方式,实现无缝衔接,确保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学质量。

(四)教学准备与实施。

此次研究生教学环节大规模使用在线授课模式为学校首次,涉及师生多、时间紧、任务重。研究生院对春季研究生教学准备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细化,明确春季学期整体教学计划不变,开展在线教学软硬件设备准备、培训、课程数据导入等具体工作,同时引入督导和学生学习体验评价机制对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设备、培训、试讲)和开课后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督导和反馈。各学院(中心)按照以下要求组织任课教师完成教学准备并予以实施,督促研究生完成学习任务:

1.2月23日前,任课老师根据课程需要制定教学计划,依托公共课教学管理群或各学院(中心)专业课教师群组、在线课程平台使用培训群完成拟采用授课方式的教学准备,并建立课程班级群组发布教学计划。

2.3月1日前,采用直播授课或相近形式授课的任课教师进行课程试讲并确保选课学生已完成该课程的学习准备,采用其他形式授课的任课教师确保选课学生已收到教学计划及相应课程教学材料并完成学习准备。

3.自3月2日开始,除经学校审批暂停的课程外,其他课程按照原教学计划开课,其中直播类课程须按照原课表时间上课。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完成相应教学任务并确保课程答疑辅导的有序进行。

4. 修读春季学期课程的研究生要根据任课教师要求加入课程班级群,并做好学习准备。修读直播类课程的研究生要按照原课表时间上课,并遵守在线课堂纪律,完成线上讨论、教师答疑辅导等教学活动及在线作业(测验)学习考核;采用其他方式修读课程的研究生可根据任课教师要求自行完成课程学习。

注:雨课堂及Bb等平台的培训及相关安排将通过研究生在线教学工作群、在线课程平台使用培训群进行发布。

(五)技术支持及相关要求。

1. 网络与信息中心为Blackboard、雨课堂、研究生系统、邮箱等平台或系统的建设、使用及维护等提供硬件及技术保障。

2. 雨课堂可实现网络直播课程的录制与保存,供实时参加网络直播课程学习有困难的同学在条件允许时或学校正式开学后进行回放学习。学生也可通过任课老师提供的课程资料进行自学。

3. 使用直播授课的老师要注意提前熟悉软件使用方法,遵守工作纪律,规范操作流程,杜绝授课期间出现与课程无关的音视频。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将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试行)》(海大研字【2019】14号)进行认定处理。

三、培养环节

(一)专业实践(实践训练)。

专业实践(实践训练)包括教学实践、科研训练和社会实践等方面。根据上级和学校要求,由学院和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原计划组织的春季学期返校前的集中性实习实训全部暂停;由学院批准的学生自主分散实习,学院和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应建议学生暂停。若已签订实习协议,由学院、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和学生根据实习安排提前协调相关实习单位,推迟实习时间。专业实践的恢复和启动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和通知进行。

(二)开题报告(审核)、中期筛选、学科综合考试、论文研究进展报告。

导师通过在线辅导、电话答疑以及网络讨论等多种形式保持对学生的日常指导,安排文献阅读、研究综述、理论学习、计算模拟、科研写作以及课题讨论等方面的培养内容。对于在学生驻地无法开展的实验、实践等培养环节,待疫情平稳、学生正式返校后,各院系在实验安排、实践环节等方面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补上缺少的培养环节。

开题报告(审核)、中期筛选、学科综合考试、论文研究进展报告等培养环节可通过网络会议等形式完成,也可延期进行。

四、其他

(一)以上相关时间节点均为根据目前疫情防控情况初步确定。如有调整,学校将会及时发布通知,请广大师生注意及时关注学校及研究生院网站相关工作动态。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研究生院联系。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教学保障组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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