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6月30日!事关湖北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和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征求您的意见

栏目:基础教育  时间: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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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婧、通讯员任轩)4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公告,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凝聚共识,发挥立法规划计划的统筹引领作用,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和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具体征集内容及范围为,符合立法法和湖北省立法条例有关规定,在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权限内,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实施省“十四五”规划、落实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目标任务与实施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高质量发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自然灾害防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省际区域协同发展等方面,均可提出立法规划计划项目建议。

  征集原则为,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持聚焦大局所需、群众所盼、问题所在、特色所有;坚持通过“小切口”立法,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稳定重大决策相结合,立法进程与改革进程相适应。

  公告提出,提出的项目建议要有具体的立法项目名称,立法事由,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涉及的重点问题说明及立法依据等主要内容,并可附法规草案建议稿文本。同时,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268号省委大院

  联系单位: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规划与法规实施监督处

  邮编:430071

  电子邮箱:2850889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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