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启动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

栏目:教育培训  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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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4日记者获悉: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出台了《陕西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陕西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明确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具体方向,标志着陕西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目标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路线更加精准。

  “双师型”教师是指具备良好师德修养,具备企业工作或实践经历,具备理论教学能力和实践教学能力,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并把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的教师。

  据悉,陕西省职业教师“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和标准明确,认定对象主要适用于职业教育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公共课教师、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

  认定办法和标准将中职、高职分为两个类别,每个类别设置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结合产业发展趋势和需求等多维度设计了标准体系。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双师型”教师证书自动失效。相关教师应重新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日常考核方面,提出在年度考核中增加“双师型”教师相关业绩的考核,对于不合格的进行预警、降级,直至取消称号。

  在激励方面,明确在职务(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评先评优等方面向“双师型”教师倾斜,课时费标准原则上应高于同级别教师岗位5%-20%。同时,在“双高”建设计划、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职业院校办学能力达标、专业设置审批和布局结构优化、现场工程师培养计划,以及教师创新团队、名师(名匠)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中,将“双师型”教师作用发挥情况作为重要指标。(记者  张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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