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发文:企业设立的培训机构、社会组织不得称大学

栏目:教育培训  时间: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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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网站2021年5月18日发布八部门《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意见》指出,近年来,一些企业内设培训机构、社会组织,未经批准冒用“大学”“学院”名称,并对外开展宣传、招生等活动,造成社会公众误解,扰乱了教育秩序,产生了不良影响。

《意见》明确,除经批准设立的大学、学院以及由其设立的内部机构或由其发起并依法登记的组织机构外,其他组织机构不得在牌匾、广告等对外宣传以及其他各类活动中使用“大学”“学院”字样。

《意见》指出,对企业设立的、无需审批登记的内设培训机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其规范名称使用行为,不得使用“大学”“学院”字样的名称及简称开展任何形式的宣传等活动。

此前报道:湖畔大学更名浙江湖畔创业研学中心,称为避免造成误解

5月17日,湖畔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更名为“湖畔Hupan”,认证信息为浙江湖畔大学创业研究中心,机构类型为“民办非企业”。而早些时候,湖畔大学官方微博更名为“湖畔创研中心”。此前有网传视频显示,“湖畔大学”四个大金字被抹去。

对此,湖畔大学回应表示:湖畔自创立之初,即是在民政部门注册的民办非单位,不属于学历教育序列,为了避免给大家造成误解,现更名为“浙江湖畔创业研学中心”,简称“湖畔创研中心”。

潇湘晨报记者 张岳 综合报道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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