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话石说 | P药并不“神奇”,遵药理作用联用则善莫大焉!(上)

栏目:安全教育  时间:2023-11-06
手机版

  编者按

  / 2023.10.13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如何合理用药、健康生活,越来越成为大众关心和重视的话题。黄浦区政协科协界别委员、瑞金医院药剂科副主任、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副会长兼药学科普专委会主任委员石浩强,在新浪微博上设立的“石浩强教你合理用药”受到了网友的一致好评,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粉丝已达129万,成为药师大V。

  2022年5月6日开始,石浩强委员在“黄浦政协”微信公众号上开设“实话石说”专栏,旨在更大范围内传播普及合理用药、健康生活的理念和方法。“实话石说”以每周一期的频率,于每周五的公众号内进行推送。

  上一期,我们介绍了旅途前应如何备药。本期我们来关注P药的正确使用方法及禁忌,推出第七十期《P药并不“神奇”,遵药理作用联用则善莫大焉!(上)》。

  ● ● ● ● ● ● ●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爆发以来,已经过去了多个年头,随着病毒毒力的减弱,大家的防疫措施也正在逐渐发生变化。君不见,越来越多的人常规不再佩戴口罩了,人们似乎又回到了之前的生活。但事实上,病毒的传播力并未变弱,普通人想要躲避COVID-19的感染会越来越困难。

  众所周知,当普通患者感染后可以依靠自身的免疫力来对抗病毒,免疫力才是抗病毒的真正“利器”。但对于存在基础疾病的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由于存在进展为重症(住院或死亡)的风险,可能还是需要服用抗病毒药物来加以治疗。

  本文的主角P药,即Paxlovid,是用于治疗COVID-19的小分子药物,很多人都认为它是一种抗新冠病毒的特效药,乃至“神药”,甚至还有人认为可以用P药来预防新冠,事实是这样吗?让我们来一窥究竟!

  事实上,P药是由两种抗病毒药物,即奈玛特韦和利托那韦组合而成的用于治疗新冠的药物。其中奈玛特韦是新冠病毒3CL蛋白酶的抑制剂,抑制病毒在体内的复制。而利托那韦则是一种强细胞色素P450 (CYP) 3A4抑制剂和p糖蛋白抑制剂,通过抑制药物代谢酶来提高奈玛特韦的体内血药浓度,进而发挥作用。

  P药的成长历程

  针对P药的Ⅱ/Ⅲ期研究的中期分析结果显示,P药可降低89%的患者住院或者死亡风险。于是乎,在2021年12月,P药获得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紧急使用授权,用于治疗轻至中度COVID-19的12岁以上及成人患者。2022年2月11日,我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附条件批准P药的进口注册,用于治疗成人伴有进展为重症高风险因素的轻至中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患者,如伴有高龄、慢性肾脏疾病、糖尿病、心血管疾病、慢性肺病等重症高风险因素的患者。2022年3月,在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九版)》中, P药首次被列入,适用于发病5天内的轻型和普通型且伴有进展为重型高风险因素的成人和青少年(12~17岁,体重≥40kg)。2023年5月25日,美国FDA又批准P药用于治疗有发展为重症高风险的轻度至中度的COVID-19的成人患者。该药在疫情期间显赫的“成长史”可见一斑。

  P药的用法用量

  P药是奈玛特韦和利托那韦的组合包装,两者必须同服。如果奈玛特韦不与利托那韦同服,那么药物浓度将得不到保证,可能会达不到治疗效果。推荐剂量为奈玛特韦300mg与利托那韦100mg,每12小时服用一次,连续服用5天。如果漏服一次且不超过8小时,应及时补服一次并按原计划继续下一次服药;如果漏服超过8小时,就不用补服,只按照原计划原剂量服用下一次药物。药物应在症状出现后5天内尽快开始治疗。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减少剂量,调整为奈玛特韦/利托那韦150mg/100mg,但同样是每12小时一次。

  P药的适用对象

  P药适用的对象为成人且伴有进展为重症高风险的轻至中度的COVID-19患者。如伴有高龄(≥60岁)、肥胖或超重、吸烟患者、慢性肾脏疾病、糖尿病、免疫抑制性疾病、心血管疾病或高血压、慢性肺病、神经发育性疾病、活动性癌症等至少一种疾病或条件,则认为具有进展为重症的高风险因素。

  其实,针对没有基础疾病的普通人群,该药的治疗效果并不明显。一项真实世界疗效的研究表明,接受P药治疗的成人患者(40~64岁),并没有发现治疗有明显效果的证据。所以就普通患者而言,或者说对于免疫力正常的普通患者而言,服用P药并不能直接获益,更没有必要囤药,还是那句话:免疫力才是抗病毒的真正“利器”。

  P药的不良反应

  P药与普通药物一样,同样存在不良反应,但相对较为轻微。常见腹泻、味觉倒错,偶见消化不良、胃食管反流、呕吐、肌痛、头晕、ALT和AST升高,罕见结肠炎、口干、食欲减退、嗅觉异常、呼吸困难、胸部不适等。

  P药的用药禁忌

  来看一下特殊人群的用药情况。孕妇及12岁以下小孩,不建议服用P药。育龄女性,药物治疗期间和服药结束7天内应注意避孕。哺乳期妇女在服药期间和结束治疗7天内,应停止哺乳。此外,既往有肝脏疾病、肝酶异常或肝炎病史的患者应慎用。严重肝肾功能损伤的患者不应使用。对于成分过敏、或不耐受的患者,也应禁用。

  下期我们将继续关注P药如何遵药理联合使用等问题,请大家继续多多关注。您的合理用药需求,就是我们撰文的源动力!帮助他人,提升自我!

  作者简介

  石浩强,黄浦区政协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药剂科副主任;副主任药师。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副会长、理事;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药学科普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使用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上海市药学会科技传播专委会委员;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信用与能力评价专家库专家;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药学分会副会长;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医疗质量与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者协会会员;上海市科普作家协会会员;黄浦区科普志愿者协会理事长;黄浦区医学会药事质控专家组成员;黄浦区科协委员;黄浦区红十字会理事。《中国临床医师杂志》、《中国医刊》编委,《中国医药工业杂志》审稿专家。

  插图(原创):王芳漫画工作室

  原标题:《实话石说 | P药并不“神奇”,遵药理作用联用则善莫大焉!(上)》

  阅读原文

上一篇:褪去公务员招考中的“权力底色”
下一篇:丽柏酒店亮相绍兴柯桥,推动城市价值提升,引领国际化 “精致主义”生活方式

最近更新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