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质量能否提高,学生负担会否减轻,要看这三大因素

栏目:义务教育  时间:202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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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发布。《意见》要求,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深化改革,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坚持德育为先,教育引导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坚持全面发展,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坚持面向全体,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坚持知行合一,让学生成为生活和学习的主人。

这是我国颁布的最全面的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意见》,社会公众最关心的是,《意见》能否切实得到落实。这牵涉到三个关键点。

其一,能否切实扭转地方政府发展基础教育的教育价值观和教育政绩观?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教育部门之前就下发文件,明确禁止地方政府给学校下达升学率指标,片面用升学率考核学校和教师,但是,效果并不理想。这次《意见》也明确提到,地方政府不得下达升学率指标,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那么,如果地方政府继续下达升学率指标,以升学率来评价学校和教师呢?谁来问责?

如果问责不严肃,那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就还会是坚持升学教育模式。《意见》所提到的“五育并举”也难以落地。一方面,地方政府并不重视对知识教育之外的其他教育的投入,劳动教育、体育教育、美育都会被边缘化,缺师资,缺场地、设施设备。另一方面,学校也不重视劳动课、美术音乐课、体育课的教学,即便体育纳入中考,但也采取应试化方式进行体育教学,主要是应付测试,而非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运动技能。

其二,能否落实和扩大学校自主权,让教师专注教学,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提高学校义务教育质量,是保障义务教育整体质量的关键,也是给学生真正减负。近年来,我国各地都存在培训热,根据中国教育学会的调查数据,2016年,全国中小学学科培训的产值达到8000亿,而之所以有这么旺盛的培训需求,除了部分学生是通过培训满足自己的差异化需求外,还有不少家长抱怨学校“减负”,让学生的校外培训需求增加,所谓“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影响我国义务教育质量的因素,概括起来有三方面。一是政府部门的教育投入不足、投入方式不合理,导致部分学校办学质量不高,属于薄弱学校;二是学校没有教育家办学的环境,行政部门给教师布置很多非教育教学任务,分散教师的精力,教师被没完没了的检查、评审、评估折腾,不能专注教育教学。三是“一刀切”简单思维减负,不管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需求,要求学校取消课后服务,减少作业布置、减少考试,形式主义减负的结果是,吃不饱的学生到校外补课,跟不上的学生也到校外补课。

这次《意见》明确要求,“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完善作业考试辅导。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探索弹性作业和跨学科作业,不断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强化面批讲解,及时做好反馈”。并“建立学有困难学生帮扶制度,为学有余力学生拓展学习空间。”落实这些规定,需要改变“一刀切”管理方式,给学校办学自主权,否则,还是“一刀切”管理,义务教育学校质量就不可能提高。很多其他治理措施,诸如民办学校实行公民同招,电脑摇号招生,都会引发其他的问题。

其三,能否深入推进建立多元评价体系的改革,引导全社会、家长形成新的教育观念,摆脱教育焦虑?

《意见》明确,要杜绝把学生作业变为家长作业,这有利于厘清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责任边界,让家庭教育回归做人的教育,但是,如果不改革中高考录取制度,还是按考试科目总分排序录取学生,那么,就是学校老师不给家长布置检查批改孩子作业的任务,家长自己也会充当“校外教师”的角色,给孩子找作业做,并监督孩子完成,然后进行批改。

《意见》提到要营造良好生态。这最终取决于两方面,一是依法治教,严格落实《意见》所提到的各项规定;二是改革教育评价体系,切实破除唯分数论、唯升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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