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中央财政对地方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经费统筹给予支持,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栏目:义务教育  时间:202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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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中央财政继续对地方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经费统筹给予支持,地方财政要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转移支付和本级财力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在义务教育的“涉及阶段性任务和专项性工作的事项”,《方案》提出,现阶段重点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中央财政通过相关转移支付统筹给予支持,今后根据城乡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形势,适时调整支持内容、范围和重点。

同时《方案》明确,教师培训专项工作补助,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中央财政通过相关转移支付统筹给予支持。

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计划教师选派专项工作补助,由国家统一制定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档按比例分担。

此外,对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中央财政继续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对地方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经费统筹给予支持,地方财政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转移支付和本级财力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来源/新华社、中国政府网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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