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保险业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岗位学雷锋先进个

栏目:幼儿教育  时间:2022-12-06
手机版

  保监文明字〔2015〕2号

  会机关各部门,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中国精算师协会,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各保险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保监会党委有关部署,根据《关于在保险行业组织开展“弘扬企业精神、践行核心价值”活动的通知》(保监文明字〔2014〕7号)要求,保监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决定从2015年起,在全行业组织开展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岗位学雷锋先进个人申报命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4〕12号)、《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中办发〔2012〕7号)、《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文明委〔2014〕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保监文明字〔2014〕3号)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保险监管、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为主线,以爱岗敬业、诚信服务为重点,进一步深化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和志愿服务工作,通过广泛开展“弘扬企业精神、践行核心价值”主题活动,定期命名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岗位学雷锋先进个人,不断推动全行业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学雷锋活动,用雷锋精神的强大感召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保险行业落实。

  二、命名名称、推荐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命名名称。命名一批保险业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保险业岗位学雷锋先进个人。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择优命名若干保险业学雷锋活动示范点、保险业岗位学雷锋标兵。在此基础上,择优向中宣部推荐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

  (二)推荐范围。在学雷锋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保险监管机关及其内设部门、处室,各级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社团及其内设部门,各类学雷锋服务组织和团队,可以推荐为先进集体;表现突出的监管干部、公司员工以及其他广大从业人员可以推荐为先进个人。

  (三)推荐名额。保监会机关各部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中国精算师协会、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单位(部门)的推荐,各单位(部门)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1名先进个人。各保监局负责局机关和辖区内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社团、各类学雷锋服务组织及团队的推荐,各局可推荐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累计不超过3个(名)。各保险公司负责本系统的推荐,推荐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一)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基本条件。

  1.有专项的工作部署。采取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形式,部署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把学雷锋活动融入到治理销售误导、理赔难等重点任务和农业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巨灾保险、责任保险等重要领域中,融入到经营管理和保险服务工作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突出重点难点,保证人员经费,确保工作落实。

  2.有明确的活动项目。充分发挥行业在风险管理、应急救济、保险服务等方面的专业优势,针对不同人群、岗位特色和工作特点,制定岗位学雷锋的具体工作,开设常态活动项目,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做到可操作、能参与、有成效。

  3.有广泛的社会参与。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积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乐于接受的渠道,搭建便于群众参与的学雷锋平台,推动个人、单位及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到学雷锋活动中来,推动学雷锋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厂、进农村、进机关,有具体参与服务活动的次数、人数、效果反响等。

  4.有浓厚的文化氛围。通过设置展示墙、宣传栏,张贴主题海报,开设学习书屋等形式,举办主题梦想沙龙、座谈会、报告会等活动,开展雷锋精神宣传、核心价值观传播、优秀文化展示,使雷锋精神处处可见、学雷锋活动融入到保险宣传和文化建设工作中,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

  5.有突出的工作成绩。紧紧围绕保险业改革发展和保险监管中心工作,锐意改革,开拓创新,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各项管理制度健全,重视岗位培训,积极开展技术练兵、优质服务等活动。坚持依法监管、依法合规经营,诚实守信,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工作成绩和主要指标居于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前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产生较好的社会影响,赢得良好的社会口碑,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岗位学雷锋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1.自觉践行雷锋精神。把学雷锋和岗位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参加主题活动,自觉将工作岗位作为践行雷锋精神的“主阵地”,把学雷锋理念体现在每一项工作中,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本职工作。

  2.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内容和“为民监管、依法公正、科学审慎、务实高效”的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倡导善行义举,传播温暖感动,凝聚行业正能量,传递社会关爱。

  3.在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热爱本职工作,自觉提升工作能力,具备过硬的岗位本领,工作上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善于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为推动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4.社会影响面大、群众认可度高,社会美誉度好。自觉提高道德修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高度的岗位责任感,有感人的先进事迹,得到群众充分认可,社会反响良好。

  四、申报命名程序

  (一)申报推荐。

  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和分配名额,组织评审确定本单位、本辖区、本系统内的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岗位学雷锋先进个人,并认真填写申报材料,于2015年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保监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请在汇总表上按照推荐对象事迹的优秀程度进行排序。

  (二)评审公示。

  1.保监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申报条件,组织对各单位上报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评审,并征求相关保监局意见,确定保险业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岗位学雷锋先进个人名单,从中择优筛选出保险业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保险业岗位学雷锋标兵候选对象。

  2.2015年10月中旬,通过微信平台公众投票、组织评审,差额评出保险业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保险业岗位学雷锋标兵。其中,微信平台公众投票结果参考权重不低于50%。

  3.保监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审结果在保监会外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命名发布。

  由保监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下发决定,对评选出的保险业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岗位学雷锋先进个人、保险业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进行统一正式命名,并向社会发布保险业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名录。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对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颁发标牌、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保险业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岗位学雷锋先进个人的申报命名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部署、深化精神文明创建的必然要求,是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保险监管、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生动实践,是大力推进全行业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的重要平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狠抓组织落实,确保活动实效。

  (二)广泛发动。各单位要做好组织发动,迅速对保险业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申报命名工作做出动员部署,特别是对申报条件、申报时间要广而告之。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积极申报。要把申报命名过程作为深化行业精神文明创建的过程,作为传递保险关爱、改进保险服务、提升服务能力的过程,作为宣传保险、展示行业形象、扩大行业正面影响的过程。

  (三)坚持标准。组织申报命名保险业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岗位学雷锋先进个人是推进保险业学雷锋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的基础工程。各单位在组织申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评审和申报,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要坚持公开公正,接受社会监督,不搞平衡,不搞迁就照顾,不得弄虚作假,确保命名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引领作用。

  (四)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纸、刊物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媒体,广泛宣传保险业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岗位学雷锋先进个人的申报命名活动,积极宣传推广开展学雷锋活动的亮点和经验,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打造行业学雷锋活动品牌,充分展示保险从业者的风采,带动全行业的支持和参与,进一步提升保险业学雷锋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不断向社会传递行业勇担社会责任的正能量。

  (五)规范报送材料。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规定程序,按时、保质报送推荐对象的有关材料。推荐材料包括:《保险业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申报表》《保险业岗位学雷锋先进个人申报表》《推荐对象汇总表》和推荐对象主要事迹。其中,主要事迹包括有关工作和活动的开展情况,相关工作实绩、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各推荐对象另附5张反映不同活动内容或工作场景的6寸彩色照片,并注明单位、姓名。推荐材料和照片以电子版形式发联系人电子邮箱,其中,申报表和汇总表需同时报送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相关表格的电子版可在保监会官方网站(http://www.circ.gov.cn/)下载。

  保监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申报命名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保监局负责组织好本辖区的申报工作,各保险公司负责组织好本系统的申报工作,并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包括办公电话、手机、传真)发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联系 人:许昭辉、王以忠

  电话:(010)66286890、(010)66286636

  传真:(010)66288369

  电子邮箱:bjhxcb@163.com

  邮政编码:100033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

  附件:1.各保险公司推荐名额分配表

  2.保险业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申报表

  3.保险业岗位学雷锋先进个人申报表

  4.推荐对象汇总表

  中国保监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2015年4月24日

上一篇:阴阳师4兔1针女打火机过兔子塔7-10层小TIPS
下一篇:1400学生领800奖状 专家称提倡赏识教育

最近更新幼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