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签约!院校同心,共建“工程法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栏目:幼儿教育  时间: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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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 强化合作共育的 上海杨浦法院 收录于合集#“荷尖青青”文化品牌 7 个 #青青相依 3 个

  9月19日下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杨浦区人民法院)与同济大学法学院举行了合作共建签约暨“同济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工程法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活动。本次签约、揭牌活动旨在加强双方在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司法实践等方面的合作,积蓄司法改革理论势能,携手司法后备人才培养,共同培育创新品牌,合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杨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朝晖,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法学院党委书记吴为民,法学院部分专家教授,杨浦区人民法院党组班子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杰华与同济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吴为民共同签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同济大学法学院司法研究与教育实践合作协议》,依托各自优势,在法学研究、实务教学、决策咨询等方面建立优势互补的合作关系,共同培养打造高素质法律人才。

  杨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朝晖和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共同为“同济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工程法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

  同济大学法学院蒋惠岭院长、黄丽勤副院长、黄锫教授、夏凌副教授、陈吉栋副教授、罗恬璇副教授、陈洁蕾助理教授受聘为杨浦区人民法院特邀咨询专家。

  签约活动后,与会人员就如何加深合作,一体推进新时代法学研究、法律教育和司法实践的衔接融合进行了交流。

  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表示:

  法学院和法院合作由来已久,情谊深厚,基础扎实,成果丰硕,此次再行签约又将开启院校合作共建的新篇章。希望下一步,院校双方深化合作内涵、拓展合作领域。

  一是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结合双方特点和优势,创造更高层次的成果。二是创新机制,积极推进。围绕“两办意见”,挖掘潜力,协同创新,优化合作,理论反哺实践。三是狠抓落实,追求实效。建立院校合作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定期开展研习和工作交流,通过院校合作的各种活动载体,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法官和后备法治人才。

  党组书记、院长王朝晖总结指出:

  深化院校合作,一要破解玉门春迟,共筑法治桥梁,牢固树立“法院也是法治人才培养基地”的责任意识,更加自觉担负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历史使命,不断增强“审判工作是法治人才孵化载体”的功能作用,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二要深耕理论教学,强化实践教育,充分发挥法学院深厚的法学理论研究和人民法院鲜活的案例资源优势,加强组织谋划,拓宽合作渠道和成果转化。三要借力区域优势,共育创新品牌,着力打造“青青”系列院校合作品牌,借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不断推动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的交融互促。

  原标题:《又一签约!院校同心,共建“工程法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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