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卖盗版网课 却说:众筹拼单

栏目:幼儿教育  时间: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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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思法宣)把网课平台上古筝老师的千元教学课程破解后下载,再发布到朋友圈、视频号、闲鱼等平台售卖,蔡女士(化姓)称自己只是想以拼单的方式降低成本,这是否构成了侵权?近日,思明法院发布一起案件。下载古筝教学视频在朋友圈等平台售卖学员辩称:只是想拼个单顾老师(化姓)是专业古筝教学老师,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她在爱乐(化名)网课平台开设了古筝直播课程,并形成了古筝教学的系列视频,积累了1800多位会员。课程根据难度不同,售价在399元至1280元不等,学员付费后就能在线上观看,但不能下载。偶然间,顾老师从学员处得知,蔡女士把她的教学视频破解下载后上传到网盘,并通过微信朋友圈、视频号及闲鱼平台发布售卖信息,销售价格均在100元以下,有的课程甚至只需要15.9元。“她通过网络平台低价售卖盗版课程,直接导致我的大批学员终止续费,还间接丧失了大量潜在学员。”顾老师对此十分不满,认为蔡女士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并给自己造成了经济损失。蔡女士说,自己购买了正版课程,只是想通过拼单的方式降低成本,所以才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课程信息。而且发布至今也只有顾老师取证的时候用小号买过,并没有卖给其他人。持续多次出售多个视频课程有售课获利主观意图法院判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查明,蔡女士转卖的课程都是通过软件从爱乐平台下载,并通过网盘发送。蔡女士持续多次在朋友圈发布多个视频课程的拼课信息,也在不同时间与顾老师的小号沟通出售多个视频课程,由此可见,并非蔡女士所说的仅与顾老师一人进行过交易。其多次出售多个视频的情况,可以看出蔡女士有通过售卖课程获利的主观意图。在未经顾老师许可、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下,蔡女士从平台下载付费课程并向他人分享文件,以此取得收益的行为,已经侵害了顾老师享有的著作权,蔡女士应该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令蔡女士停止销售并赔偿顾老师35000元。【法官说法】在线课程生产者应加强作品保护意识数字时代通过互联网获取知识已经成为一种潮流趋势,网课因能够打破时间、空间限制,备受欢迎。正版生产者抓住商机,通过知识付费获取收益,“盗版从业者”也蠢蠢欲动推出“低价共享”“众筹拼课”等模式吸人眼球。法官在此提醒,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他人享有著作权的课程作品,并在网络平台低价销售,主观恶意明显,侵犯了权利人享有的著作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此建议:(1)在线课程生产者应当加强自身作品保护意识,及时做好权属登记,对侵权行为及时取证,固定证据;同时合理定价,让受众乐于知识付费。(2)网络教育平台应当加强监管,对于平台上的作品做好权属声明,加强对异地多次登录、IP地址不同的账号的跟踪,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防止网络产品被盗转、下载和破解,帮助权利人做好权利保护工作。(3)内容消费者应从正规渠道购买在线课程,盗版课程难以保证准确性、时效性、系统性,甚至可能因剪辑产生错误,切莫因贪图便宜,而被误导。来源:厦门网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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