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23年“国优计划”专项研究生招生报名流程

栏目:幼儿教育  时间: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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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教育部于2023年起开始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优计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国优计划”招生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项目简介

  从2023年起,国家支持以“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选拔专业成绩优秀且乐教适教的学生作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在强化学科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系统学习不少于26学分的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含参加教育实践),通过“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吸引优秀人才从教,为中小学输送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教师。(详情请查看《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011/202307/t20230726_1070952.html)

  二、专业要求及招生类型

  1.招生专业设置:国优计划定向招生单位为天津大学,首批参与试点学科包括中小学科学教育中急需的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各专业招生计划视报名及复试情况另行分配。

  2.招生类型分A、B、C三类,分别对应不同类别考生。

  A:天津大学2024级拟接收推免生,考生本科专业限定为理、工或医类。

  B:天津大学2024级已转段成功强基生,已转段专业需为以上5个专业,且转段类型为硕士;

  C:天津大学2023级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研究生专业限以上5个专业。

  符合以上任一类条件的考生均可申报。

  三、招生计划

  总招生计划为45人,各类以及各专业具体名额视报名复试情况进行动态调节。

  四、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9月13日-9月20日。

  2.报名方式:

  申请“国优计划”的学生,请将以下申请材料按顺序合成1份PDF文档并发到邮箱,PDF文件命名方式为:国优-类型-姓名-申报专业,如“国优-C-张三-物理学”。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在校学生证或本科毕业证扫描件或现有在读学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 版);

  (3)本科学习成绩单(须有所在学校或院系的教务部门盖章);

  (4)英语水平证明扫描件(CET6或TOEFL或IELTS);

  (5)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已发表论文、各类获奖或资格证书);

  (6)自我陈述(1-2页,考生需在自我陈述中写明申请意向专业的优势,申请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优势,包括个人特长、兴趣爱好、组织活动或参加各级各类竞赛、组织协调领导力等情况)。

  3. 材料发送邮箱:

  五、选拔方式

  选拔方式分推免选拔和普通选拔两类。

  1.推免选拔(A类),选拔分教育资格复试和专业复试两个环节。

  (1)专业复试参照我校普通推免选拔执行。

  (2)考生通过专业复试后,根据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以及复试成绩,按专业以不超1:2的比例确定参加教育资格复试名单。教育资格复试由研究生院会同教育学院组织,面试专家组由教育学院及相关中学教育专家组成,坚持乐教适教考核标准,针对备选考生进行资格考核。不合格考生退出国优计划选拔,可继续参加我校普通推免选拔。

  两个环节均通过者取得国优计划备选资格。最终入选资格由接收专业根据招生计划以及专业复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确定。

  2.普通选拔(B、C类),只组织教育资格复试(复试方式同上)。考生报名前需征得导师同意,最终入选资格由对应专业根据招生计划以及教育资格复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确定。

  六、教育资格复试考查内容

  1.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从事教师职业的理想与信念。

  2.富有爱心、责任心,乐观向上、有亲和力,品行端正,举止得体,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知识,了解学生身心发展一般规律与特点。

  4.理解所教学科的知识体系、基本思想与方法技能。

  5.具有相应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了解中国教育基本情况。

  6.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教学方法应用能力、良好师生关系构建能力,恰当的教育教学评价能力,有效的沟通合作能力。

  7.善于主动收集分析相关信息,开展教育教学反思和研究工作。

  8.能够制定专业发展规划,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七、激励政策

  1.研究生完成“国优计划”项目培养计划,通过理工科学位论文答辩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可同时申请理工科硕士学位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2.“国优计划”研究生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简称“免试认定”)改革政策。修完规定学分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可参照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相关规定,按程序申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3.参与“订单式”培养的“国优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可按协议约定到相关中小学任教。

  4.支持从教的“国优计划”毕业生回校报考博士研究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及访学交流,持续提升专业水平。

  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6405

  培养咨询电话:022-85356073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

  【点击下载】附件:

  天津大学“国优计划”专项研究生招生申请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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