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休假定了!成都中小学寒假时间出炉,放31天!2021年放假安排来了!

栏目:幼儿教育  时间:2022-12-17
手机版

  冬天来了

  寒假还会远吗?

  寒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2021年1月28日到2月28日,3月1日正式行课,放假31天!

  高中稍晚2天,从1月30日开始放假

  强制休假定了!

  强制休假来了!

  近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提出推行强制休假制度,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

  作为国内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规,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健康条例》明确,推行强制休假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安排员工作息时间,对脑力和体力劳动负荷较重的员工,实行轮休制度,避免对员工健康造成人体机能过度损耗或者身心健康伤害。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员工带薪休假制度,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工会等组织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员工带薪休假制度的监督检查。

  对于强制休假,网友反手就是一个赞成,希望能落到实处!

  也有网友表示,还需要强制双休:

  其实早在4月,“多地推行2.5天假”的话题就开始热起来了。目前已有河北、江西、重庆、甘肃、辽宁、安徽、陕西、贵州、福建等10多个省份出台了鼓励2.5天休假的意见。

  每周2.5天假!

  7月正式实施!

  政策相关实施细节随之公布!

  7月9日,“嵊(shèng)州发布”官号推送市委办、市府办下发的《关于试行4.5天弹性工作制促消费稳增长的实施意见》。

  里面提到,拟在全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试行4.5天弹性工作制,时间为2020年7月1日—12月31日。

  篇幅限制,原文通知就不在这里全部贴出,但学习哥给大家我们看下本次2.5天周末的政策原文中的重点:

  根据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拟在全市试行4.5天弹性工作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1)实施时间

  2020年7月1日—12月31日

  (2)实施对象

  全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3)实施办法

  在保证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的基础上,鼓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作息安排,为职工周末出行促进消费提供便利条件。

  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情况下,鼓励完成工作任务的职工在周五下午进行调休。

  有特殊需要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两个周五半天调整到同一周五休息。

  注意

  周五调休半天的休息时间可以由平时加班的时间或者年休假来抵扣,由各单位负责记录职工休假抵扣情况。

  对因工作原因末能落实周五半天休息的职工,允许职工调到下个周五半天休息。

  不过目前实施的对象还没有扩大到民营企业,目前只是在“全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做内测,相信系列机制成熟之后,放大到全部单位也是有机会的!

  网友:实名羡慕,全国推广!

  此前已有10余省份鼓励!

  对于现代高压工作职场人来说,有时候即使是多放一小时的假也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对于这次浙江嵊州的正式开始实施2.5天假,网友就纷纷炸锅,发表了不同的意见和想法:

  有的人为“2.5天小长假”点赞:

  @静水流深:每周休两天半的话,就有更多的时间陪陪家人、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了! @小鹿眯眯笑:2.5天休假模式期待了这么久,终于要愿望成真了吗?希望这次可以真正落实呀。

  但也有一些人对2.5天休假模式的具体实施存在疑惑:

  @小王子の花:方案是很好,但是不知道能不能真正的落实下去? @洪有峰:以前也听说有的地方要实施,希望这次不要让人“空欢喜”一场才好!

  当然,更有甚至,也有的网友吐槽自黑:

  @小羊小羊喜气洋洋:双休都捞不着,更别提2.5了 @杏子:就算一周休3天也没用,因为你的事情还是你的,不管你休几天,事情你总要做完,你来不来随你 @Assange:我觉得理解成有条件的人员比较合适,公务员、老师应该是最先受益的群体了。民营企业里很多还在单休、单双休。

  事实上,为促进疫后消费市场复苏,截至目前,江西、浙江、福建、河北、江苏、甘肃、辽宁等省份已有超过10个市州出台鼓励2.5天休假意见,例如——

  今年3月,江西省发通知称,二季度试行周末2.5天弹性作息;

  浙江省发文鼓励实施一周4.5天弹性工作制,支持有条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指导意见提出,将鼓励推行周末2.5天弹性休假。

  不难发现,各省发文中涉及最多的词语是“鼓励”,是否落到实处,以及落实具体操作,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决定,并非硬性规定。

  其实我国公民法定休假天数是低于发达国家的,因而2.5天小长假也具有广泛需求。目前大家争议最多的是,“2.5天弹性休假”究竟是福利,还是口号?多出半天假,是否意味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能否落实、如何落实……

  2021年假期官宣

  11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11月25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

上一篇:学生姓“关”,老师上课提问没有叫过她的全名,因为老师不敢叫
下一篇:威尼德电穿孔仪:单克隆抗体制备的基本原理与过程

最近更新幼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