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的冲突——对《大地的成长》中“母杀子”情节的分析

栏目:影视资讯  时间: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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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理的冲突——对《大地的成长》中“母杀子”情节的分析

  桂延松

  内容提要:克努特·汉姆生的代表作《大地的成长》为他赢得了1920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论文通过分析小说中英格尔和巴布罗两位女性在怀孕生子后杀害自己的新生儿这一情节,结合文学伦理学批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方法来分析“母杀子”情节所体现的伦理悲剧以及其背后所体现的女性困境,促使我们更加自觉地寻求和珍惜两性关系的和谐与健全的母性,以努力实现社会与人性正常健康的发展。

  关键词:母杀子 伦理 母性 悲剧

  作者简介:桂延松,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主要研究欧美文学。

  Title: Ethical Conflict—Analysis on the Plot of "Mother Killed Son"in Growth of the Soil

  Abstract: The masterpiece of Knut Hamsun—Growth of the Soil helped him win the"Nobel Literature Prize" in 1920. This essay through analysising the plot of two women killed their newborn child, combined with the ethical literary criticism, feminist literary criticism to analyze the plot of "mother killed son" to embody the ethic tragedy and the strait of women, which prompted us to seek more consciously and cherish the harmony relationship of sexual relations,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society and humanity.

  Key words: "mother killed son" ethical maternity tragedy

  Author: Gui Yansong, is from the School of Literature of China Centre Normal University, specializing in Europe and American literature.

  克努特·汉姆生是20世纪挪威著名作家,1920年凭借长篇小说《大地的成长》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大地的成长》在汉姆生的众多作品中占有非常特殊的位置,“一方面它是遵循传统手法创作的‘一部里程碑式的史诗作品’;另一方面是在这部被誉为‘农夫福音书’的作品里刻画出了一个悖晦背理、逆社会潮流而动的现代农夫”(《汉姆生文集1》4)。这部作品刻画了农夫艾萨克孤身来到北部荒原,以钢铁般的意志和毅力终年耕耘,最终建起了属于自己的富饶农庄,过上了幸福生活。在整部小说中,作者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全心全意的种地人;一个不知劳累的庄稼汉”(388)[1]形象,在小说中作者突出了“土地”的重要性。然而,通过对小说的阅读,笔者发现小说中出现了两处“母杀子”的情节,分别是英格尔杀死了自己兔唇的婴儿以及巴布罗对自己亲生婴儿的残害。论文将结合文学伦理学批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方法来分析“母杀子”情节所体现的伦理悲剧以及其背后所体现的女性困境。

  在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史上,母与子的关系不仅是一种身体上血脉延传的关系,更是一种超越心灵的依靠关系。然而为什么在《大地的成长》中英格尔和巴布罗作为亲生孩子的母亲会将新生儿杀死呢?这种杀戮的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伦理冲突呢?

  一

  杀子是故意杀人的一种,通常指父母或近亲属故意用淹溺、冻饿、勒掐、窒息等手段,非法剥夺子女生命的行为,然而在母杀子的背后却时常蕴含着很深的文化内涵和伦理冲突。

  从伦理的角度看,其杀子行为是有悖于伦理道德的,无法摆脱道德的谴责;但从情感角度看,她们选择杀子实属困境中的无奈反抗。她们之所以做出有悖伦常的事情,除了个性外,更源于男性、家庭、社会的沉重打击,她们既是生活的受害者,但同时又是下一代的加害者。这杀子行为中饱含的无奈与悲凉让人为之怜悯心痛,产生出极高的悲剧审美效果。她们以不同凡响的姿态将母性的另一面展示给世人,通过她们的悲剧,人们不得不对母性进行深刻反思。

  在小说《大地的成长》中,英格尔少女时代的生活是悲苦的,因为她天生是兔唇,“她生来就不是美女,在整个少女时代都为了这一个先天缺陷而苦恼,被人冷落和看不起。她虽然会跳舞也会干活,但年轻男人却从来不把她放在眼里。他们嫌她缺少魅力因而转身另寻对象”(38)。兔唇的阴影一直笼罩着她。后来她来到了勤劳的农夫艾萨克身边,“现在她时来运转了,她成了一朵怒放的花蕾,不断地生儿养女”(38),她为自己的两个男孩健康而“得意非凡”。可是,当她生下第三个孩子之后,不幸还是发生了,在看到出生的婴儿也是兔唇的时候,英格尔“面色刷地变成灰白,没有表情,也没有表示;随后是一声呻吟;不自然的,不可能的——一声闷抑的喘息”(51),于是“在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内英格尔已将刚养下的孩子置于死地”(51)。英格尔也已经意识到她杀婴是违背母性道德的,但是从母爱的另一个层面来讲,她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在长大后承受和她一样的人生苦难,所以在法庭上接受审判的时候她涕泪纵横地解释她不忍心让那畸形儿活着受罪。(70)

  面对杀害婴儿一事,英格尔的内心是愧疚的,“英格尔仍和以前一样忙碌,但新近她开始唱起歌来,这可是一件新鲜事,而且她又在教埃勒苏背晚祷文”(54)。在农耕文明的社会中生活着,英格尔似乎想通过宗教祈祷的途径来减少自己内心的痛苦,她还在死去孩子的墓地上竖起一个小十字架,在她的道德观念深处认为母亲杀害了孩子是有罪的,所以她寄希望于宗教来洗去她内心的罪恶感,但这仅仅只是在道德层面的谴责。当英格尔发现奥琳已经知道自己杀婴的事实后,尤其是当奥琳说“你打算连我也一同谋害死”(58)时,她显得特别恐惧,因为她明白在山下的社会中杀婴是犯法的事情,“灭婴之罪已经犯下,后果必然要到来”(64)。终于,“法律踏进了他们家的门槛”(67)。英格尔受到了审判,并被判了8年的刑期。

  在这里汉姆生有意地突出了北欧地区农耕文明的道德传统和法律精神的冲突,当艾萨克询问赫耶达尔区长有关英达尔被判关押的刑期时,赫耶达尔区长很肯定地回答:“是真的,而且不能更改——法律必须永久有效。”(74)在古代社会,母杀婴是女性一种自我生存、自我保护的本能,如古希腊悲剧家欧里庇德斯的《美狄亚》中美狄亚杀害自己的孩子以报复自己的丈夫;在《金枝》中也有许多关于母亲杀死婴儿进行祭祀的记录。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杀子现象作为一种有悖伦常的事件是和人性的真善美相违背的,于是人类生命平等的思想需要由法律来予以保护,母杀婴也渐渐不被世人所接受,而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然而,英格尔在城里坐了几年牢后,现代医术将她的兔唇医好了,对于死去的孩子她感到些许后悔:“早知道她的豁嘴可以缝合,我又何必掐死她呢?” (125)可是,年轻医生却认为她所犯的是微不足道的罪行,“为什么杀死婴儿——对,哪怕是健全的婴儿——就算是一种触犯刑律的罪行呢?他们无非是些肉团子而已”(145)。汉姆生通过对这种观点的描述写出了当时城市社会的冷酷和虚伪,从另一个侧面也凸显了汉姆生对社会伦理关系的担忧。而英格尔的改变也进一步地反映了现实社会的伦理冲突:她原是一个相当明白事理、强壮而健康的女人,只因为在人为的气氛中遭受了长期的监禁,才变坏走上邪道的——幸而碰上了一个脚跟稳定的男人。这个男人片刻不曾离开过他的大地、泥土上的天然位置。任何东西也动摇不了他。(149)

  汉姆生认为英格尔被城市所污染了,而紧紧依靠土地生活的艾萨克才是人性的代表。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汉姆生对母杀子是十分反感和担忧的,而这种反感和担忧在对巴布罗的描写中尤为如此。

  二

  巴布罗和艾克萨尔的关系很是微妙,刚开始是雇佣关系,后来发展成夫妻关系,然而这种夫妻关系却是不稳定的。小说中写道:她是准备抛弃他吗?女人真是怪物!是别处一个拥有良田牛羊的人在等着她吗?有时艾克萨尔能为这个女人的蛮不讲理而气得用拳头猛砸台子……巴布罗的脑海里似乎除了想回卑尔根重过大城市生活外,并没有其他念头。(237)

  巴布罗向往一种自由的城市生活,然而她却怀上了艾克萨尔的孩子,母亲的责任和自身受到束缚的痛苦让她不得不做出抉择。终于她借用一次看似偶然实则是故意的机会将孩子生在溪水里淹死了。

  然而,如果说英格尔杀害孩子时内心还有挣扎的话,巴布罗却对害死自己孩子完全不当作一回事,她本人认为弄掉个把孩子根本算不上一回事。她认识两个卑尔根的姑娘就干过这种事……巴布罗说:“现在的法律不像过去那样残酷无情了。再说,也不一定总会被人发现。”(239)然而,巴布罗却不是一次杀害自己的婴儿,她在与艾克萨尔对话时说:“你记得报纸登过的在港口发现婴尸的一则新闻吗?那就是我干的……我将他装在箱子里,当然,这时候他已经死了——他一生出来我就将他弄死。等船一开进港的时候,我就从船上将他掼进海里。”(241)这种令人震惊的语言让我们能感受到当时社会杀婴现象的严重性。同时作者写道:巴布罗依然故我。她老于世故,对于被荒野中人们视为大逆不道的事能当作微不足道的小事而泰然处之。(242)汉姆生通过对巴布罗的描写,突出了城市文明的残酷,从侧面写出了对乡村生活的称许,汉姆生拒绝现代世界的平庸,而与乡村的生存再次建立联系。

  汉姆生曾在作品《孩子》中也处理了一个同样有争议的话题。有一个年轻妇女,她谋杀了她的新生婴儿,却只是得到了一个入狱8个月的判决,对此汉姆生勃然大怒。他宣告,事物的自然秩序被颠倒了。孤儿被迫卑躬屈节,而社会却为伤残的人、盲人和老人修建豪华住宅,并让谋杀孩子的人只是蹲8个月的监狱。汉姆生要求判处死刑:“把两个家长都绞死,涤除他们的罪恶!把他们当中的头一百个人绞死,他们已无可救药。”(科伦 211)

  所以,即使赫耶达尔夫人从女性受苦的角度为巴布罗辩护最终帮助巴布罗逃避了法律的惩罚,但是巴布罗最终还是回到了乡下,回到了艾克萨尔的身边,汉姆生想通过英格尔和巴布罗共同的“乡村——城里——乡村”的运动轨迹表明以土地为生的乡村才是她们最好的归宿。而母亲杀死自己的孩子是乡村到城市运动轨迹的驱使动因,在汉姆生的眼中,乡村是善的代表,而城市是罪恶的源泉。“母杀子”情节的设计正是小说的关键线索。

  汉姆生认为一个女人的自然的目的,并非主要是做一个好人:“当她生育了的时候,她作为一个女人的目的就是要做一个母亲。” (科伦 212)可以看出,在汉姆生看来,女人怀孕后就有了作为母亲的责任,这是由女性先天属性所决定的。母杀子是违背“母性”天职同时有悖于伦理道德的行为,应该受到惩罚。然而,笔者认为,母杀子悲剧的形成是社会环境和个人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小说中两次母杀子情节疯狂的背后透露出人性的光芒,隐藏着错综复杂的社会文化问题以及个人心理问题。

  让·贝克·米勒认为:“当一个人成为对象而不是主体的时候,他的身体和性冲动以及利益都无法独立存在。这些冲动和利益只能被他人唤醒、为他人存在,被控制、被定义、被使用。”(60)女性一方面有作为母亲的责任,另一方面有作为个体的追求,当“母性”成为她们内心的一种负担时,母杀子就具有了内在的动因。年轻的巴布罗向往城市繁华的生活,而孩子成为她去往城市生活的羁绊,个体的追求和作为母亲的身份产生了强烈的冲突,然而巴布罗最终选择了杀死孩子,这是一个悲剧性的选择,能引发我们的无限思考。

  我们所谓的“母性”,从自然的角度来说,它在所有女人乃至其他雌性动物身上积淀并因生育而被大量激发出来,可谓母亲的天职,然而“自然母性使千千万万的生命得以安全、健康地延续和成长,同时也削弱或牺牲着女性的个人人格及本位价值,因而它既是伟大崇高令人肃然起敬的,又是愚昧、非人性丧失自我的,它既是自然和无私的,又是与传统的女性价值观念相吻合,甚至是迎合和取悦于男权利益的。”(刘慧英 50)对母性的“推崇”,弘扬了母性美德的同时,也在思想上对女性进行了麻痹。母亲的女性欲望被压抑、被剥夺,而她的母亲责任却被不断强化。其实母性崇拜并不意味着作为母亲的女性在父权制社会中就真正受到尊敬,它只不过是父权文化为女性所设下的美丽陷阱。女性在现实生活中所遭受的痛苦、背叛、伤害均被消解在“伟大的母性”中,使人们、甚至她们自己都忘了可以拥有合理的人生权利和生命欲望。

  女性在社会的定位就是——恪守夫纲,承担生育和照料家庭的责任,失去了与男性平等对话的资格,被剥夺了自我选择、自我实现价值的权利,永远处在“被看”和从属的地位。在男权社会中,倘若女性把不满情绪转化为反叛,这就意味着她把自己摆在了一个与社会对抗的位置上, 悲剧往往就因此而注定了,而这种反抗行为的代价往往又使女性的生存格外悲壮。黑格尔认为:“悲剧人物的苦难,就在于他们破坏了伦理力量的理想,导致冲突,造成不可挽救的毁灭,这才是真正令人恐惧的。”(蒋孔阳 394)英格尔将对兔唇的恐惧以及自己孩子会遭受和她一样的悲苦命运的担忧化作将自己新生孩子杀死的动因,从母性的角度看英格尔是残忍的,但是痛苦的命运遭遇使她将自己摆在了一个与社会对抗的位置上,最终她选择了害死孩子。

  从伦理的角度看,英格尔和巴布罗杀子行为无法摆脱伦理道德的谴责;但从情感角度看,她们选择杀子实属困境中的无奈反抗。她们之所以做出有悖伦常的事情,除了个性外,更源于男性、家庭、社会的沉重打击,她们既是生活的受害者,但同时又是下一代的加害者。这杀子行为中饱含的无奈与悲凉让人为之怜悯心痛,产生出极高的悲剧审美效果。她们以不同凡响的姿态将母性的另一面展示给世人,通过她们的悲剧,人们不得不对母性进行深刻反思。

  通过对上述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大地的成长》中“母杀子”情节蕴含着丰富的文化意蕴和社会内涵。通过对其进行多维度、多层面的透视,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其所折射的人类精神形态与社会问题,促使人们更加自觉地寻求和珍惜两性关系的和谐与健全的母性,以努力实现社会与人性正常健康的发展。

  注解【Notes】

  [1] 本文小说原文引文均出自汉姆生的《汉姆生文集3》,李葆真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年版。以下引文只标明页码,不再一一做注。

  引用作品【Works Cited】

  [挪]汉姆生:《汉姆生文集1》,石琴娥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年版。

  [挪]科伦:《汉姆生传》,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 年版。

  Miller Jean Baker.Toward a New Psychology of Wome. Boston:Beacon Press, 1976.

  刘慧英:《走出男权传统的樊篱——文学中男权意识的批判》,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版。

  蒋孔阳:《美学新论》,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版。

  ——源自《世界文学评论》2014第2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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