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一“大老虎”落马,私吞公款收受贿赂,曾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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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甘肃省监狱管理局原政委梁仪坚贪污、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这是继去年11月被查后,梁仪坚首次公开亮相。据检察机关指控,梁仪坚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侵吞公款、收受贿赂共计409万余元,还有978万余元的家庭财产来源不明。梁仪坚在庭上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梁仪坚,男,汉族,1955年11月出生,甘肃金塔人,大学学历,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4月13日上午9时许,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法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主持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梁仪坚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

  

  据定西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6年,被告人梁仪坚利用担任甘肃省监狱管理局政委的职务便利,侵吞公款21万余元;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承揽工程、罪犯监管、调动工作等方面提供帮助,以及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承揽工程、调动工作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82万余元。

  被告人梁仪坚退休后,利用其原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接受他人请托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收受请托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106万余元(其中50万元未遂)对家庭财产中的978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检察机关提请以贪污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梁仪坚的部分受贿事实与甘肃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王晓东有关。王晓东曾于2019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王晓东在担任甘肃省监狱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承揽工程、调动工作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1.8万元。其中,王晓东曾通过梁仪坚收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所送的人民币50万元。

  梁仪坚的案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不仅因为其涉案金额巨大,还因为其涉及的领域广泛,涉及多个监狱、企业和个人。梁仪坚的案件也暴露了甘肃省监狱系统存在的腐败问题,反映了一些监狱干部的思想道德败坏,严重损害了监狱管理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梁仪坚的案件是甘肃省纪委监委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缩影。甘肃省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这个重点,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和腐败分子,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截至目前,甘肃省纪委监委已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040件,立案审查调查34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34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2人。其中,有7名厅局级干部、16名县处级干部、32名乡科级干部被查处。这些案件涵盖了政法、土地、城建、交通、教育、卫生等多个领域,触及了群众利益的各个方面。

  

  甘肃省纪委监委表示,将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腐败的土壤,坚决打掉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坚决惩治充当“保护伞”的腐败分子。

  不断提高打击黑恶势力和腐败分子的震慑力。同时,将以案促改,深化监狱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监狱管理和监督,严防监狱干部违纪违法,确保监狱系统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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