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好色院长将下级发展成情妇,因受贿三万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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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年10月,黄有民有幸从崇庆县钢绳厂调到成都疗养院当院长。

  成都工人疗养院,座落在成都北郊。它北邻磨盘山,南靠东风梁,占地60余亩,院落宽阔,林木繁茂,鸟语花香,风景优美,环境幽静,令不少疗养者啧啧称道。

  职工们得知黄有民是一个“老县级”、实干家时,对他寄予了厚望。

  

  黄有民也力图在疗养院干一番事业。上任后,他搞调查,摸情况,抓业务,抓管理,抓服务质量,使疗养院的面貌很快有所改观。

  省总工会领导和疗养院职工对黄的成绩和工作给予了肯定和支持。

  在一片赞扬声中,黄有民有些飘飘然了。他的霸道作风和私欲也慢慢暴露了出来。

  他不大听得进院里其他领导的意见,独断专行,以个人意见代替组织的意见;他私欲膨胀,好贪爱占;沉迷女色,搞权色交易;受贿枉法,最终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

  短短4年多时间,黄有民把一个好端端的疗养院搞得乌烟瘴气。疗养院的日子每况愈下。

  

  昔日的祥和气氛没有了,多年积累的10多万积蓄和省总工会补贴的180万元花光了,库房十多万元的药品、物资和维修器材搞光了,还欠了130万元的债务。

  黄有民,1937年1月8日出身于四川泸县一个贫民家庭。5岁时,他父亲因病去世,他母亲含辛茹苦地把他拉扯大。

  黄有民从小吃过不少苦,青少年时代属乖娃娃类型,也比较争气。1952年,他在泸县二中读初中时,品学兼优,入了团,还担任了县学联副主席。

  1955年,黄有民参加了工作,那年他18岁。

  他母亲送他时,拉着他的手,噙着泪花对他说:“有民啊,你出生在一月初八,算命先生说你要发。你18岁参加工作,是个吉利数字一定能发。你可要争气啊!”

  母亲的一席话,对他既是鞭策,也是希望。

  黄有民怀着喜悦的心情来到了川南林业局,被分在林场。黄有民人高马大,身材魁梧,干活是把好手。

  上山伐树、撬木、抬木,他从不喊累;手上打起串串血泡,脸上脚上被荆棘划破了道道口子,也从不叫苦。

  由于工作出色,参加工作不久便当上了检尺员。

  

  50年代的初中生要算“秀才”了,加之黄有民写得一手好字和好文章,深得局领导的器重和赏识。

  没过多久,就把他从一线调到局机关,他先后任青年干事、政治干事、宣传干事、党委秘书。

  1955年,刚参加工作一年多的黄有民便光荣地入了党。又先后任宣传科副科长、科长、场总支副书记、书记等显赫职位,令不少年轻人为之倾慕!

  1966年3月,29岁的黄有民幸运地当上了川南林业局副局长(副县级)。在那个年代,虽没强调青优干部,但他确实是青优中的青优干部了。

  1972年,黄有民被调到南坪林业局,任革委会副主任;1978年任该局局长,次年任该局党委书记。

  他带领全局干部职工,经过3年多艰苦奋斗,把一个亏损30多万元的单位变成盈利400多万的先进森工企业,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

  应当说,黄有民参加工作的前25年,是一帆风顺的。也实现了他母亲的期盼。

  1980年,黄有民作为培养对象,被幸运地选拔到省委党校第一期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和深造,学期一年。

  

  全省只选拔了90位年轻干部,编成两个班,黄有民任二班班长和支部书记。当时能参加省委党校的学习,其发展前途是不言而喻的。何况他又是班长和支部书记,算是佼佼者。

  道道光环笼罩在他的头上,朵朵鲜花仿佛在向他微笑,更高的职位随时可能降落到他的头上。

  这时,上级组织部门已对他进行了考察,准备提拔他为某厅副厅长,“升官”指日可望!这是黄有民梦寐以求的事,他陶醉了,也开始有些飘飘然了。

  但是,命运好像给黄有民开了个玩笑。由于他没有大专文凭,提拔的事暂时搁浅了。这对黄有民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大的打击!

  他不服气,不服输,他要奋斗,要达到自己的目的。1981年,黄有民参加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习,经过三年努力,他如愿以偿地取得了大专文凭。

  但一时又没有合适的职位;待有空缺职位,他又超过了提拔厅级干部的年龄规定。就这样阴差阳错,黄有民还是失去了提拔的机会。

  1984年11月,黄有民从阿坝州林办调到崇庆县钢绳厂任总支书记。那是个书记说了算的年代。

  当时这个厂年亏损30多万元。黄去后,提出“一年扭亏,二年盈利”的口号,他抓班子,抓纪律,抓质量,抓销售,抓管理,厂里不但扭亏为盈,职工的工资待遇也得到较大改善。

  黄因工作成绩突出,还奖励晋升了一级工资。黄也树立了个人说了算的“绝对权威”。

  

  以致后来实行厂长负责制后,生产经营由厂长负责,黄失去了独揽一切的大权,感到很不适应。

  他四处活动,要求调动工作。这时的黄有民自认为像夕阳西下,已开始走下坡路了。

  1990年10月,黄有民如愿调到了成都工人疗养院,任院长兼书记。

  黄有民认为,自己过去当过几千人、几百人单位的主要领导,都搞得风车斗转,凭自己的能力和经验,担任一个百十人的疗养院一把手是绰绰有余的。

  他把企业管理的先进经验带到了疗养院,抓队伍,抓管理,对疗养院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

  但他也把他以前在企业当书记时的霸道作风带到了疗养院。疗养院的职工说:“他地皮还没踩热,傲气、霸气和私心都暴露出来了。”

  他把组织观念、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等抛在了九霄云外。

  干部任免、经费开支、维修基建等重大事项他都亲自抓,一竿子插到底,“一班人”的积极性受到了极大的挫伤。疗养院的干部职工很快领教了他说一不二的权威。

  院务会和党的会议上,基本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其他领导的正确意见往往被当成耳旁风。

  集体讨论决定的一些事项,在他那里往往被“集中”掉了,最后还是用他个人的意见代替了集体决定。

  

  许多干部都习惯地称他“大哥大”。他刚到疗养院不久,就不顾几位副院长和中层干部的反对,把经常旷工、迟到早退,职工意见很大的一位女护士提为副科级干部。

  他不分管后勤,却对食堂、基建等十分关心,许多工作不跟分管副院长和总务科长协商,直接与膳食科和包工头交涉,使其他领导无法工作。

  而他作为院长兼书记该抓的工作却抓得不力。黄有民怕开会。传达上级指示,他不开会,部署总结工作也不开会。

  开中层干部会,怕中层干部提意见,就尽量少开;怕职工提意见,就基本不开职工大会。也很少找职工谈心,做思想工作。对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抓得不力,几年没有发展一名党员。

  疗养院职工带讽刺意味地说:“黄院长是该抓的工作不抓,是个二混子;不该抓的权都抓了,是个十足的权欲狂。”

  黄有民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是退休职工,比他长一岁,两儿一女都是大学毕业生,已参加了工作,儿孙满堂。但黄有民对此并不满足。

  

  他参加工作几十年,大都在地处深山的林场,条件艰苦,林场年轻女性少,生活显得枯燥和单调。

  五六十年代,人们思想纯洁,民风纯朴,黄有民也老实做人,尽管潜意识里对年轻女性有想法,但没有条件,也没那么大的胆子,这种意识只有压抑在心头。

  改革开放后,西方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被引进国门,与此同时,腐朽没落的生活方式也潮水般向国人袭来。

  一些人为了牟取暴利,经营起色情场所;异性按摩、“三陪”服务泛滥;卖淫嫖娼案件急剧上升,一些领导干部栽倒在了女人身上。

  对这些社会丑恶现象,黄有民不是加以抵制,而是认为“性解放”才是现代社会新趋势,才能使人性得到充分的展示。

  他对沿海一些老板玩情人、包二奶、耍三陪很感兴趣,也开始对女性产生强烈的梦幻。

  都市的靓女少妇,对刚从偏僻地区调到大都市的黄有民,有一种摆脱不了的吸引力。

  他看到漂亮女士,总要自觉不自觉地瞪大眼睛,不停地在女士身上看,盯在他不该看的部位。

  

  在单位,他经常窜到女职工的办公室,找女同志谈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讲一些低级庸俗的故事,以此达到心理上的满足。

  不管是年轻女士,还是风韵犹存的中年女子,凡被他看中的,总要找个理由,找其谈话,拉拉近乎,以求得欢心,全然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形象。

  都市的女性眼光是明亮的,思想是敏锐的,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意识是强的。对黄有民的不检点行为,许多职工表示了极大愤慨,一些女士避而远之。

  院里一些领导曾在会上对女职工讲,凡找黄院长汇报工作,必须二人同去,凡黄院长下班后单独找女同志谈心,可予以拒绝。这些无疑是对女职工采取防范措施的有效手段。

  黄有民贪色,心术不正,很快在疗养院传开了。他不但并未有所收敛,反而胆子越来越大。

  他几次要个别女职工下班后留下来“商量工作”、“摆谈思想”,都被严厉拒绝;他又单独约女士出去唱歌、跳舞,也碰了钉子。

  但他并没有死心。他信奉一条:只要有权,不怕没有女人!他要利用手中的权力耍女人,以弥补他青春的损失!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黄有民是一院之长,大权在握,有权有势,既有贪色之好,必然会被个别女人所利用,总会有女人“送货”上门,从而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

  黄有民到疗养院不久,就对疗养院的薄弱环节进行整顿。疗养员普遍反映伙食较差,影响了疗养业务的开展。黄决定要更换膳食科长。

  这时,休养所女护士刘某主动找到黄,毛遂自荐要求担任膳食科长。

  

  这位刘女士,年近40,相貌一般,但很爱打扮,见了漂亮的男士总是给你一个甜甜的笑,叫你心旷神怡!

  她在休养所表现较差,经常迟到旷工,院里搞聘用制,几个部门都不愿要她,但她总认为自己有才能,是领导不重用她,一直找机会想换换岗位,展示自己的才华。

  黄有民刚到一个新单位,急需下面的人给自己“撑起”,虽也听到不少对刘的议论,但认为刘支持自己的工作,精神可贵,对刘产生了良好印象。

  刘也主动找黄汇报思想,谈抱负,谈设想,摆家常。含情脉脉的微笑,娇声娇气的话语,一下子就勾住了黄有民的心。

  这以后,黄刘三天两头在一起,一个眉来眼去,暗送秋波,一个魂不守舍。他们的心灵发生了猛烈的碰撞,溅出了火花。

  没过多久,黄有民在院务会上提出让刘当膳食科副科长(未配备科长)。尽管几位院领导都不同意,但黄还是武断地决定了。刘也顺利地当上了副科长。

  刘被提拔,在疗养院引起了不少议论,不知底细的职工向黄反映,黄总是为刘说好话。

  刘某达到了个人目的,对黄自然从内心里感谢,找黄的次数更多了,也更有理由直接向黄院长“请示汇报”了。

  

  黄也经常找刘商量工作。两人的感情急剧升温,发展到了形影不离的地步。

  一天,黄要刘某下班后到其住所玩要,刘某心领神会。真是一个有心,一个有意。

  下班后,刘某便悄悄地溜进了黄的住所。刘刚进门,黄便反锁上门,干起了丑恶勾当。

  已步入知天命之年的黄有民在刘某那里得到满足后,从心底里感谢她,更愿和她长相厮守。对刘自然是百依百顺,服服帖帖,不敢怠慢。

  刘对某人有意见,只要给黄一吹枕头风,黄自然要找些理由对其进行报复;院里的人事安排,有些工作如何操作,黄基本都按刘的思路办。

  由于有黄这棵大树的撑腰,刘某傲气十足,对下属职工稍不顺眼,轻则训斥,重则臭骂;她把院里其他领导也根本不放在眼里。

  许多职工气愤地说:“黄有民和刘某穿连裆裤,他的脑袋都长在情妇头上了!”

  为了报答黄有民,刘某经常约黄幽会。在办公室、会议室,花前月下,凡只有他俩在场,他们都要亲热一番。

  黄不分管后勤和食堂,以前他很少去食堂。自从刘某当科长后,黄每天都要有事无事到食堂转悠几圈,在刘某办公室一呆就是一两个小时。

  有时黄的爱人不在家,黄就约刘到自己家里;刘某住在外单位宿舍,黄有时星期天就到刘的家里去潇洒。

  

  刘的母亲和邻居多次发现黄在刘家过夜,心里不满也不好说什么。他们还在红拖厂一农家租了一间房子,经常到那里去鬼混。

  为了有更多机会和刘某在一起,脑袋灵光的黄有民又决定,把刘某安排去当休养所长。

  他认为这样一来可取得刘的欢心;二来刘是护士出身,当休养所长业务更熟悉,可以堂而皇之对职工讲,是为用人之长。

  第三点更重要,那就是刘当休养所长,每年出去联系业务的机会很多,自己是一院之长,和休养所长一起出差是天经地义的事,在外吃住费用公家报销,既可以在外与刘在一起,还不掏腰包,岂不美哉!

  黄有民不顾多数院领导的反对,再次施展他的“魄力”,武断作出决定,让刚当膳食科副科长才几个月的刘当上了休养所所长。由副科级提为正科级。

  刘到休养所后,黄除经常去“检查工作”、“听汇报”,打打精神牙祭外,每年都要以联系业务为名,带刘某到乐山、峨眉等地寻欢作乐。

  他们住包间,在旅游地拍照、合影,卿卿我我,俨然一对夫妻,把家庭、伦理、道德、廉耻早忘得一干二净。

  

  黄有民的这些所作所为,疗养院的职工看在眼里,气在心头。

  不少同志纷纷打电话、写信向有关部门反映黄的问题,要求调查处理。

  1992年7月,省总党组决定由组织部、纪检处和机关党委组成8人联合调查组,到疗养院对黄有民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经过深入广泛的了解,证实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存在的。

  省总党组当即作出了两条决定:第一,黄有民问题不少,不宜再任疗养院长,鉴于一时没有合适接替人选,让他暂时干着,但要找其谈话,指出问题,限期改正。

  第二,黄有民主持召开院务会,撤销刘某的职务,另作安排。

  黄有民没有认真反思自己,及时刹车,而是我行我素。

  对省总的决定,他不能不执行;但执行了,撤了刘某的科长职务,刘会不会给自己翻脸?万一她把两人的事抖了出来,岂不更糟。

  为此,他整天惶惶不安,处于紧张和矛盾的状态中。

  黄有民和刘某的不正当关系,在疗养院家喻户晓。许多职工在不同场合,用不同方式谴责他们的不道德行为。

  黄的爱人和刘的丈夫也知道他们的不正当关系。黄的爱人曾多次跟踪黄,有一次发现他们的不轨,当场与黄争吵;刘的丈夫知道妻子对自己不忠,曾打电话给黄,要他小心!

  

  黄有民不但没有收敛自己的行为,反而到处表白;自己和刘只是工作关系,是清白的,不要乱造谣。他还在会上讲,不要听信和传播谣言,乱怀疑人。好一个清白!

  黄有民和刘某表面故作镇静,装作若无其事,但内心却极度恐慌。

  一天晚上,他找刘某商议,注意打听是谁在背后议论他们,他们要以攻为守,要查清是谁在“造谣”,抓住机会,还以颜色。

  一次,刘听到本所一职工在背后说她和黄的“坏话”,就告诉了黄。黄、刘找一借口,无端扣发了这位职工的奖金。

  这位职工找刘,刘说是院长定的。找到黄有民,黄又推说是所里定的,推来推去,结果让这位职工无辜受罚。

  1994年,职工周某因工作上的事和黄发生了争执。黄到疗养院几年,没有哪个敢当面顶撞他。

  他面色铁青,扬言要治周,周也不甘示弱,并随口说出了黄乱搞男女关系的丑事。

  这下可捅了马蜂窝。黄有民气得暴跳如雷,半晌没说出话来。

  他和刘本来就有苟合之事,心里发虚。但他很明白,捉贼要捉赃、抓奸要抓双,他和刘的不正当关系虽已有几年之久,但谁当场抓住过?有什么证据?

  没有证据就是乱说,就是诽谤,就是诬陷!黄有民壮起胆子,大吼了一声:“绝不能轻饶你周某某!”

  

  恶人先告状。第二天,黄有民将一纸诉状递到成都市成华区法院,状告周某“诽谤”了他,要求以诽谤罪论处。

  接到黄的诉状后,成华区法院将此案移交青龙法庭处理。

  青龙法庭的陈法官到疗养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很多职工都反映黄与刘有不正当关系,但却拿不出证据。最后只好进行调解。黄硬要周当面认错、赔礼道歉才算作罢。

  周某向黄有民道歉,正义向邪恶道歉,周本人不服,群众也不服,可苦于没抓到证据。

  但群众相信一点,狐狸再狡猾,也逃不出猎人的枪口!纸是包不住火的。事实也印证了这一点。黄有民东窗事发后,他如实交待了和刘某的不正当关系问题。

  玩情人是要花钱的。这又成了黄有民拼命捞钱,走上犯罪之路的助燃剂。

  大权在握的黄有民,在和形形色色的人员接触中发现,不少干部职务并不高,工资也远不如自己,但他们手握“大哥大”,坐高级车,进娱乐场所潇洒,到高档餐厅消费,出手大方,令人惊叹!

  除大部分由公款报销外,这些人大都有许多隐性收入。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绞尽脑汁涌入各个渠道“淘金”,把一双双肮脏的手伸向了各个利益领域。

  在项目审批、经费下拨、指标分配、工程发包、物资采购等活动中,上下勾兑,内外勾结,大肆收受贿赂和回扣,中饱私囊。

  

  看看自己,当县处级干部多年,纯粹靠工资收入吃饭,住房没有解决,子女工作单位效益差,基本无什么积蓄,日子过得紧紧巴巴,实在太寒酸。

  比比别人,看看自己,快到退休年龄了,还这副穷酸样,心理失去了平衡。他决心要抓住退休前的短暂几年,大捞一把。

  为了摆脱贫穷面貌,使自己尽快富起来,黄有民可谓绞尽了脑汁。

  他清楚,疗养院的效益不好,经费紧张,正常开支都很困难,要在其中搞点名堂是不大可能的。

  但也并不是无计可施。俗话说,要得富,找项目。黄决定搞些项目,这样,既可以说明自己有政绩,也使自己有利可图。

  建筑市场竞争激烈,要想拿到修建工程,不给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点子”,一般是拿不到工程的,黄有民也清楚这一点,他要把发包工程这个肥肉紧紧抓在自己手中。

  他首先在院务会上提出改造一幢休养旧楼的设想。院务会通过后,黄有民跑省总要维修费,院里又自筹了部分。

  在施工队的选择上,因不是大的工程,甲方定了就算数。尽管几个工程队都来谈过,黄有民还是把工程包给了情妇刘某的一个亲戚。

  从方案设计、经费预算、拨款,都由黄亲自抓,原计划30万元的项目,最后花了近50万元。

  更奇怪的是,工程尚未经总务科等组织人员验收,黄就把款拨给了施工队。有些职工反映黄从中得了好处费。

  由于黄和刘某、包工头这种特殊的链条关系,他究竟得没得,得了多少,因无证据,始终是个谜。

  

  黄有民尝到了甜头,敛钱的胆子更大了。

  1993年春节刚过,乍暖还寒。疗养院的会议室里,院领导正热烈地讨论修建职工宿舍问题。

  会议同意黄有民的建议,将1000平方米左右平房拆除,修建一幢职工宿舍。成立了基建领导小组,黄任组长。他们跑资金,跑计划,跑设计,一切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着。

  拆除旧房的消息很快传开了。先后有几个包工头到疗养院谈拆房事宜。

  院务会经过商量,确定基价为1.2万元,由施工队一次性付给疗养院,拆除的材料由建筑队处理。

  先后有两个公司来看了旧房,同意给1.8万元,黄认为这个价基本可以,但自己总应有点“想头”,于是很委婉地打发走了这两家公司,他要吊吊胃口,熬熬价钱。

  3月的一天,南部县农民杨仕雄、杨启玉来到疗养院,以四川省地方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名义找到黄有民,要求承接此工程,表示愿给2.2万元,并许诺给黄1万元好处费。

  黄认为这个价已大大超过原定的基价,自己还能得到1万元,就欣然同意了。并和杨签订了拆房协议。

  二杨接到拆迁工程后,一天晚上,约黄到驷马桥驻地去耍,将1万元现金交给了黄有民。黄不费吹灰之力,轻而易举得到了1万元,兴奋不已。

  拆除旧房中,二杨发现旧房许多隔墙是竹木片上抹的白灰,并非砖墙,拆下后卖不到钱,认为承接这个工程吃了亏。就找到黄有民,要求再给他们一点维修工程做,以减少损失。

  同年4月,疗养院要粉刷部分房屋外墙,改造餐厅、舞厅,维修费约10万元。这个项目,黄有民不想包给二杨,而想另找队子,以获取更多的好处。

  

  二杨得知有这个项目后,两次到办公室找到黄,要求承包,黄始终找些理由搪塞。

  二杨看出了黄的名堂,就趁黄上卫生间之际,将5000元现金放在他抽屉里,黄回到办公室发现了钱,就追了出去。

  这时的黄有民很犯愁,收吧,5000元太便宜了他们;不收吧,又怕二杨翻脸,揭老底。就试探着说:“我不能收你们的钱!你们也别想包这个工程。”

  二杨见黄不吃软,就来硬的。语气强硬地说:“黄院长,不把这个工程包给我们,我们就把你吃回扣的事捅出去,叫你身败名裂,甚至把你送进班房!”

  俗话说:“吃了别人的口软,拿了别人的手软”。这时的黄有民才领会到这句话的深刻含义。他没有了平时对干部职工的霸气和威风,面色铁青,结结巴巴地说:“我考虑下再说。”

  黄深知其严重后果,考虑再三,收下了这5000元钱,专心地与二杨签订了维修合同,才算把此事摆平。

  1993年下半年,疗养院职工宿舍修建工程正式展开。先后有8家建筑公司来洽谈承包工程事宜。按规定,建筑工程必须公开招标。

  基建领导小组对几家公司进行了摸底,列出了5个公司作为考察对象。

  他们又对这5个公司的资格证书,所建工程质量,用户的反映,公司的信誉度等进行了认真考察,排出顺序。客观地说,工程队选择的前期工作者是按程序办理的。

  按照疗养院要求,施工队须先整付30万元材料款。所排的5个公司头2家都不同意这个条件,失去了竞争的资格。

  本院一职工陈某的爱人是一个建筑公司的经理,该公司预先排名第五。当公司负责人刘某找到黄时,黄暗示要5万元好处费,刘认为100多万元的工程给5万元太高,没有接受。

  

  黄也认为职工家属来承包,收好处费的事万一传出去了下不了台,便不同意将工程承包给这家公司。

  剩下的两家公司中,成都市人北建筑工程公司许诺给黄2.5%的好处费,黄便倾向把工程包给他们。

  黄有民在基建领导小组会上讲,其他几个公司,不是垫不起资,就是施工质量不可靠,大讲特讲这家公司的信誉度,施工管理如何好,质量如何高。

  其他几位成员心里有看法,但胳膊拧不过大腿,只好违心地同意。名曰公开招标,最后实际还是黄个人说了算。

  11月15日,黄有民同这家公司签订了协议。

  工程开工不久,黄有民吩咐财务人员把工程款拨到了施工队帐上。

  一天,该工程项目经理李德亮叫黄到施工队办公室商量工作。黄到后,李把用报纸包着的5000元现金送到了黄的手中。

  黄有民有些纳闷:不是许诺的2.5%吗,应该3万元,怎么才5000元?

  李见黄的表情,连忙解释道:“现在建筑行业都是这样,承包工程给点子,这是不成文的行规,施工队也是没办法啊。但点子是按拨款进度分期兑现的。你无需签字,也不用打条,公司也不记帐,你不用担心!”

  听了李德亮的话,黄有民心里踏实了许多。他麻利地把钱揣进了口袋。

  这以后,黄又先后两次收到李德亮送的5000元好处费,共1.5万元。

  后因工程未完就有人反映黄吃回扣问题,黄怕问题暴露,剩下的1.5万元,直到1995年他被免去疗养院长职务,也没敢再要了。

  俗话说,“胳膊肘往里弯”。这既是人的生理现象,也是对吃里扒外的一种警示。但世上就有胳膊肘往外弯的奇事。

  

  黄有民在接受了施工队的好处费后,心里虽很高兴,他也有难言之隐。

  他从各种新闻媒体上经常看到一些干部贪污受贿走上犯罪道路的报道,心里也十分不安,有时甚至夜里觉都睡不着,吃饭也不香,他所担心的是包工头嘴不紧,把事情捅出去。

  要使包工头不说,最好的办法是和包工头搞好关系,尽量满足包工头的需要。但他又担心施工队偷工减料,万一出了质量事故,追究起责任来,自己更下不了台。他整天处于一种忧虑和矛盾的状态中。

  黄有民坚持一条,宁可单位吃点亏,也尽量不得罪包工头。工程款的划拨,他总是按进度提前安排,有时院里帐上无钱,就亲自找关系借款,都不敢拖延。

  修建职工宿舍时,疗养院聘请崇庆县钢绳厂退休工程师傅某作为甲方代表进行工程现场监理。傅对工程的每一个环节都认真把关,一心一意为甲方说话,凡发现施工队没按设计施工,他都要及时指出,限其纠正。

  照理,这样的监理甲方是应全力支持的。但事实并不这样。只要傅工要施工队返工时,包工头找到黄,黄都软火,弄得傅工程师两头为难。

  一次打基础浇注水泥时,施工队用小厂水泥代替大厂水泥,不符合要求,傅工发现后,令其返工。

  包工头找到黄有民说:“大厂水泥和小厂水泥差不多,不会出质量问题。”

  黄就找傅工商量,说:“用了就用了,以后注意就行了!”

  有了黄的“尚方宝剑”,施工队对傅工的话便不予理睬。

  做水泥试压取样,傅工要求不定向取样,施工队坚持要定向,傅知黄要为包工头说话,也只好作罢。

  搅拌水泥时,傅工要求河沙、石子、水泥的比例应严格过秤,以确保质量。包工头说,大体估计一下就行了。

  

  傅工向黄有民反映问题,黄也为施工队说话。傅工认为,这样下去,无法维护甲方的利益,也无法保证工程质量,万一出了质量事故,自己将成为历史罪人。

  他实在没见过甲方负责人为乙方说话的奇怪现象,也无法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

  在工程还未进行到一半时,这位工程师愤然辞去了工程监理的工作。临走时,傅工留下了一句令人深思的话语:“我从来没见过胳膊肘往外扭的人!他(指黄有民)早晚会出事的!”

  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手莫伸,伸手必被擒”。“纸是包不住火的”。

  黄有民犯罪事实的暴露再一次验证了这些哲理。

  就在黄有民利用各种机会,大肆捞取好处费、回扣,尝到甜头,暗自庆幸的时候,疗养院的干部职工对他在负责基建维修中的种种反常现象引起了怀疑,也听到了不少关于他收受回扣的议论。有的纷纷向省总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1996年初,成都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黄有民有受贿问题,引起了市检察院领导的高度重视。

  他们派出精兵强将,经过周密侦察,取得了有力的证据,基本掌握了黄有民受贿的犯罪事实。

  3月20日夜里12时,地处郊外的疗养院一片寂静。一辆警车风驰电掣般地驶向了疗养院。

  几位检察官敲醒了正在熟睡中的黄有民,向他出示了有关证件后,说:“请跟我们走一趟。”随即把黄带上了警车,带到了检察院的工作室进行突击审讯。

  初春的夜晚,寒意未尽。黄有民这个久经沙场的人物,看见头戴国徽、身着橄榄绿的检察官,像三九天被扔在冰池里,刹时浑身寒彻,头脑一片空白,双腿发颤,额上的虚汗直往外冒。

  他失声哀叹道:“完了,这下全完了!”

  在紧张和不安中,黄有民等来了办案人员的询问:“黄有民,你知道我们为什么带你到这里来?”

  黄沉默许久。这个闯荡社会,见过大世面的县处级干部,毕竟不是等闲之辈。

  他琢磨着,难道自己的问题真的暴露了?还是检察院听到反映来试探口气?何不先来个以守为攻。于是他强打起精神,回答说:“不知道。”

  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从黄有民的表情中已看出了他要的这套把戏,于是直插主题。

  “你在负责疗养院旧房拆除工程中,收没收过施工队的好处费?”

  检察官一语击中要害,黄感到自己的问题已暴露了,豆大的汗珠从额上滚了下来。

  他深知问题的严重性,也清楚不如实交待问题将意味着什么,便用挤牙膏式的方式回答检察官提出的问题。

  “拿过。”

  “什么时间拿的?”

  “1996年3月。”

  

  “拿了多少?”

  “一次5000元,两次共1万元。”

  “还有没有?”

  “在维修工程中拿过5000元。”

  “在修建职工宿舍中你拿过施工队的好处费没有?”

  黄有民见检察官完全掌握了自己的问题,知道抵赖是无用的。昔日霸气十足的黄有民,在铁的事实面前只得低头认罪,如实交待了在施工中收受1.5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黄有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牟取利益而收受3万元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于1996年7月5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同年9月10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2条、第51条之规定,一审判决,黄有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黄有民不服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同年11月20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其他涉案人员,也都得到了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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