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收取200万现金后承诺捞人, 最终因诈骗罪入狱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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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厦门,曾勇父子被刑事拘留后,家人想疏通关系取保候审,辗转找到律师罗建平,罗建平拍胸脯表示可以搞定,并索要400万好处费用于打点。结果罗建平到手200万后,事情却没办成,曾家人这才发现,一切都是阴谋!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人物均为化名)

  

  曾勇父子两人都在福建漳州做生意,2017年12月9日,他们因涉嫌犯罪,被漳州市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听闻他们出事后,曾勇的女婿苏祥十分关心。

  苦思冥想后,苏祥决定通过找关系或找律师,让两人取保候审免被关押,辗转多次后,苏祥通过中间人李波帮忙,找到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建平。

  罗建平表示,能够通过关系帮两人取保候审出来,不过由于事情比较难办,需要400万元用来打点,苏祥和罗建平讨价还价后,同意分期付款。

  双方约定,办事之前先给200万元,等人取保出来后再给200万元,罗建平还保证,如果事情办不好,所有钱如数退还,李波也愿意提供担保。

  2018年1月18日,苏祥转账100万元至李波的建设银行账户,李波当天将100万元取现,在酒店停车场将100万元现金交给罗建平。

  

  2018年1月22日,苏祥再次取现100万,由李波开车带着他与罗建平交接,将100万交给罗建平后,苏祥要求对方尽快办事,出于谨慎,苏祥偷偷对这个过程进行录音。

  然而,200万付出去后,曾勇父子的案件,并未像罗建平许诺的样子发展,春节过完以后,还没有取保放人的消息,罗建平告诉李波正在办,正月十五前(2018年3月2日)肯定取保出来。

  2018年2月27日,家人了解到案件已经移交到检察院,取保候审的事情,直到2018年3月4日还没结果,曾勇的妻子认为,罗建平肯定是在骗人,便让李波把钱要回来。

  因为李波是担保人,他将100万元先还给苏祥,准备等案件结果,如果事情没办成,他再找罗建平要回200万元。

  之后的事情发展,和罗建平承诺的完全不一致,2018年3月9日,曾勇父子被以涉嫌职务侵占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移送审查起诉。

  实际上,从3月9日曾勇父子被移送审查起诉时起,苏祥和中间人李波就感觉被骗,多次找罗建平想要回200万元,可罗建平总搪塞事情快要办成。

  甚至有一次,罗建平还拿出一份未盖章的“不予起诉决定书”,但苏祥和李波已经不再信任他,5月9日,李波再次约罗建平到银行附近谈退钱的事,并要求他出具200万元的收条。

  可罗建平予以拒绝,双方还为此发生冲突,在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李波向公安机关报警,11月12日,罗建平经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前往公安机关,但否认上述事实。

  

  不过,凡是犯罪必有痕迹,罗建平收钱的行为,有证人证言、照片、录音、监控录像等相关证据,所有证据形成闭环,已经足以证明他确实收取200万。

  一审法院认为,罗建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款共计200万,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并于2019年9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

  不过罗建平对此却不认可,并在判决作出后立马上诉,二审阶段,罗建平的辩护人提出:一审主要证据不够确实充分,被害人同意支付200万的基础,是希望罗建平帮忙办理取保事宜。

  辩护人认为,罗建平确实通过法律咨询、联系朋友、甚至网上算卦等方式,积极促成取保候审事项,没有欺诈故意或虚构事实,且涉案赃款尚未找到,达不到刑事证据认定标准。

  那么,二审会如何判决?

  二审法院认为,罗建平承诺可以取保候审,与曾勇父子的案情实际不符,其采用的法律咨询、联系朋友、网上算卦等方式,根本不可能达到取保的效果。

  因此,罗建平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欺诈,且所有证据均经举证质证,并在一审判决书中逐项列明,证据来源合法,证据之间能够互为印证,符合认定标准。

  此外,罗建平身为执业律师,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违背职业道德,不仅侵犯他人财产权利,而且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其知法犯法,应依法惩处。

  

  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有3档处理,数额特别巨大,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数额特别巨大是指50万元以上,罗建平的涉案金额为200万,已经达到此标准,最终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罗律师以“捞人”为名大肆“捞金”,最终镜花水月一场空,不仅丢掉终身的饭碗,还换来十四年刑期,可谓教训惨痛!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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