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乔莲房为何总是陷害罗十一娘?甜宠剧背后冷酷的古代家族文化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4-10
手机版

  原标题:乔莲房为何总是陷害罗十一娘?甜宠剧背后冷酷的古代家族文化

  整部剧都在用非常大的篇幅来表现,妻和妾的关系,以及嫡子和庶子的区别,可能很多人会看的一脸懵。

  今天在们就来聊一聊,中国古代的家族文化,和婚姻制度。

  当然这个一夫一妻,并不是说男人只找一个,而是叫“妻”的只有一个,其他的统称为“妾”,偏房、庶妻、姨娘之类的词,都是说妾。

  所以更准确的说,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妻和妾的地位是有本质区别的,大家想象一下,那些宫斗剧里,皇后和其他嫔妃的地位就明白了。甚至有相关的法律,保护妻这一职位在家庭中的地位,比如《唐律疏议》中就说,“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

  娶俩媳妇(正妻),是要抓起来的。

  那过去为什么会有这种我们今天人看起来有些奇怪的制度呢。

  其本质,还是“嫡长子继承制”的延伸。

  妻生的,是嫡子;妾生的,是庶子。祖上的爵位,都是优先由嫡子继承,没有嫡子再选庶长子。就比如剧中刘芸饰演的文姨娘生的那个孩子谕哥,就没有继承爵位的可能。

  大户人家孩子多,祖上的爵位只有一份,如果大家都能抢,那不打乱套了。

  为了不让庶子有非分之想,自然要制定严格的等级制度。

  电视剧里,谭松韵饰演的罗十一娘就是个庶女,是妾生的。即使嫁人后成了正妻,也因为其庶女的出身,起初在婆家备受排挤。而何泓姗饰演的乔莲房,虽然只是个妾,因为是世家嫡女,也可以在婆家颐指气使。就连罗十一娘嫁到这家的原因,也是因为自己家嫡长女的姐姐死了,她们家随便找个庶女来接替嫡女,照顾嫡女的儿子。可以说,庶出地位很低了。

  即使是嫡出,婚姻也由不得自己。

  《大明令》就明确规定了:“凡嫁娶,皆有祖父母、父母主婚,祖父母、父母俱无者,从余亲主婚。”

  同时,《大明律》还规定:“若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悔者,笞五十。”答应人家又反悔是要挨鞭子抽的。所以剧中罗十一娘想要逃婚的情况基本不可能发生,跑回老家也没用,因为犯法了。

  那有没有办法取消婚约呢?也有,不过条件很严苛。

  首先,就是结婚之前人死了,婚约就解除了。

  其次,就是结婚之前,一方犯了法,也可以解除婚约。

  最后,就是男方订婚五年了还没娶,或犯罪跑路了,超过三年还没回来,女方是可以要求退婚的。

  所以,罗十一娘要是真的不想嫁,除非钟汉良演的这个徐令宜死了。估计以罗家大太太那性格,就算徐令宜犯了法,或者畏罪潜逃,也不会主动解除婚约,让这个庶女守着。

  再就是离婚。

  在目前已演的剧集中,跟男女主有关的休妻风波已经两次了。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休妻呢?那就是所谓的“七出”之条。

  《大明令》对于七出的规定是:“无子、淫佚、不事姑舅、多言、盗窃、妬忌、恶疾。”

  在七出之条里,除了通奸、偷盗这种品行问题外,不孕、染病这种客观原因也可以被休。

  古代女性真的是很没地位。

  但也有相关的法律对已婚女子稍作保护,那就是所谓“三不去”,即“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贪贱后富贵,不去。”

  就是说没娘家回的,为婆家守过孝的,还有嫁过来时候你家穷后来有钱的,都不可以休。

  但《大明令》还作了补充说明,“犯奸者,不在此限。”

  虽说有“三不去”的保护,“七出”之条,也把古代男女地位的不平等体现的淋漓尽致。

  白居易就曾有诗说,“人生莫作妇人身,百般苦乐由他人。”——《太行路》

  即使到了十九世纪初,在宣统年间颁布的《大清现行刑律》中,仍然有关于七出的规定。直到1930年国府颁布的《民法》中,七出的观念才逐渐淡化。

  剧中还有个跟婚姻有关的桥段,男主曾给女主写过一封“和离书”,表示双方自愿离婚而不是休妻。那这个“和离”真的是我们今天概念里的离婚吗?

  其实概念相似,但基本没什么执行的可能。

  和离的概念始于唐代,《唐律疏议》里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

  理论上,过不好就离婚,也不犯法,一别两宽各自欢喜。但我们前面也说了,在古代,女性地位极其低,婚姻自己做不了主,订了婚约也不能随意悔婚,结婚之后得个病都能随意被抛弃,难到还真得能和男方“和平分手”吗?

  尤其是世家大族,两个人的婚姻,实际上是和他们背后的家族的利益交换。

  就像《锦心似玉》里演的那样,徐家和罗家起初就是政治联姻。罗家一定要再嫁个女儿去给徐令宜当续妻,就是为了徐令宜能在朝堂上帮罗家姥爷说话,恢复官职。

  至于罗家的另一个庶女,罗二娘,被嫁给一个明显有道德问题的王姓公子,原因更是错综复杂。罗二娘的丈夫王家,有个女儿嫁给了在朝中为官的姜家,为了能让有罗家血脉的徐家嫡子和姜家联姻,所以就需要一个罗家庶女牺牲掉自己的一生。

  而这个只有幼儿园年纪,就早早因为家族利益而被定亲的谆哥。不但是男孩,还是嫡子。一个未来要承袭家族爵位的嫡子,在幼年时期就早早被政治婚姻绑定。

  那作为那个时代的女性,有可能和丈夫“和平分手”,然后再找下一个意中人吗?

  回到我们最初的问题,一夫多妻真的好吗?在古代,即使是男性,也只是没有感情的繁殖工具罢了。而且这种“辛苦”,只有王侯将相们才有,普通百姓是不需要困扰的,打工人就老老实实搬砖吧。

  参考文献:

  《试论明代婚姻法律制度》 李明辰

  《明代妇女的法律地位》 赵崔莉

  《中国古代的“和离”不是完全自由的两愿离婚》 范依畴

  责任编辑:

上一篇:11年一残疾警察看电视时发现,致自己伤残的罪犯,在主演电视剧
下一篇:原创《无间》:一部细节满满,充满诚意之作,希望不要成为神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