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预付费|破局与双赢——观察者说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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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康之后 北京之治

  健身瑜伽、校外培训、在线授课……当下,预付费已经成为各领域商家通行通用的经营手段。说起来是收费模式,事实上却是促销营销的上乘法门,屡试不爽,事前以让利打折、优惠赠送作诱饵,既可以牢牢圈住顾客,汇拢的大额资金还可大有用处,对于商家有百利而无一害。而一旦发生问题,消费者就俨然是案上鱼肉,难有自保之法。近几年,商家关门闭店,经营者“卷钱跑路”的情况频频发生,由此带来的预付费消费纠纷也日益多发,而其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和市场监管问题更加凸显。2023年3·15到来之际,“问北京”推出三集特别报道《追问预付费》,今天请听第三集:《破局与双赢——观察者说》。

  通过预付费实现双赢

  当下,预付费的商业模式在各行各业被广泛使用,它在减少现钞使用、方便公众支付、刺激消费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也暴露出了许多弊病和风险。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看来,在理想的情况下,买卖双方应该是可以通过预付费实现双赢的。

  刘俊海:对消费者来说如果支付了一定的预付费,会享受一定的折扣。第二个结算上也方便, 对商家来说能够稳定客户,培养自己的忠诚的客户群体, 同时还可以增加一大笔的现金流。既造福消费者,也造福企业。

  预付费引发消费纠纷

  但梳理“问北京”(北京新闻广播新闻热线65159063)此前报道过的消费纠纷,预付费俨然成为了重灾区。

  此前报道链接:

  在商家的引导下,消费者通过“办卡”获得优惠,即使明知道将大量的现金存入“卡”中有风险,但是,在诱人的优惠和无法撼动的格式条款面前也只能涉险一试,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屡见不鲜。

  李女士:我说我就办一年的,?他说办一年2800,办的年数越少越贵,?你要办两年就便宜,两年是4080。

  家长:特别便宜,就诓骗家长去报名,也没有给发票,也没有给合同,很多家长课包都没开,他就卷钱跑路了。

  预付费如同双刃剑

  因此,刘俊海提出,当下,预付费消费模式对于商家和消费者来说,更像是一把双刃剑。用之则是造福双方,但是稍有不慎也潜伏着非常大的风险。

  刘俊海:对消费者而言,因为交钱在先,购物在后,经常出现交了钱没多久,商家关门了,破产了或者老板跑路了,而且把钱卷走了, 那么这对消费者权益也构成了一定损害。另外还有的企业在发行预付卡的时候,初心和善意都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在疫情期间,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情势变更的原因,也有的企业收到的预付款用到其他的用途上去了, 所以导致消费者退卡的时候资金拿不出来。

  维权成本高 协调成效小

  之所以预付费制度被广为诟病,往往是因为面对打了水漂的预付费,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极高。目前消费者的投诉,主要是由市场监管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但是收效甚微。

  西城体育局信访办居先生:我们没有执法权,体育局作为行业主管单位,如果出现不退费行为的这些情况,我们负责的是进行一个协调与沟通。

  天通苑北市场监管所王女士:去调解了,但是他们拒绝调解,人家就说我现在资金断裂了,我没有钱赔付。

  某商户门前贴的多次被投诉举报的消费黄牌警示/受访者供

  在以往的调查中可以发现,面对跑路后无法再找到的经营者,消费者最终只能抓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救命稻草。但由于维权成本太高,退款难度太大,最终也只能无疾而终。消费者李女士坦言,即使耗费人力、财力、精力,最终取得了诉讼的胜利,也未必能拿到本属于自己的欠款。

  李女士说:民事诉讼判完了以后他也没钱,强制执行也没钱。

  不少消费者选择去法院提出诉讼/受访者供

  监管缺失导致消费纠纷

  一边是消费者维权成本高,让很多消费者感到无奈,只能放弃维权,让预付费成为一种无法挽回的损失。另一边是经营者使用霸王条例、法人变更等手段来逃避经营不善关门或刻意跑路后本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没有违规的成本,没有违法的代价,经营者自然也就不会有对规则的敬畏之心。长此以往,恶性循环,有商家甚至利用预付费模式跑路圈钱。在北京东卫(洋浦)律师事务所的龙圣强律师看来,监管的缺失是导致预付费消费纠纷严重的原因之一。

  龙圣强:实践当中我觉得真空是比较大的, 监管部门监管上存在交叉,监管不到位的一个问题,因为预付卡它发卡的监管部门来说应该是商务部门, 但比如涉及到具体行业的时候, 比如说教育行业,健身行业,它可能有文旅局或者体育局这种交叉,所以我觉得存在一个职责划分不清,多头并管的情况下,就出现了让我们找不到该向谁该主张权益的一个困境。

  针对预付费的法律规制缺失

  而消费领域资深律师葛友山认为,监管问题的背后是当前法律针对预付费式消费的规制存在缺失。只有出台预付费式消费领域的专项立法,让执法部门有法可依,在预付费式消费的各个环节都得到有效监管,或许才是根本上解决预付费式消费纠纷问题的破局之本。

  葛友山:大的方面还是立法或者是管理制度没有跟上,目前我们国家对于预付费消费这种商业模式的监管的配套法律法规不健全,是造成整个行业乱象的根本原因,根源问题还是在立法。它监管也需要有法律法规或者是政策支持, 如果没有明确以谁为主管,法律不予授权的话,监管机构它也不可能擅自对这种行为采取比较详尽的或者是比较严格的监管步骤, 因为它没有法律授权,否则的话它也是一种行政违法。

  需进一步明确或细化规则

  然而,事后治理往往远不及事前预防,刘俊海建议,除了明确监管体系,还应健全预付资金安全体系,并探索建立第三方账户监管制度,确保消费者的预付资金安全。近两年,《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等各类预付费管理办法相继出台,针对冲动消费、退费难、卷款跑路、霸王条款、投诉无门等问题都做出了相应的保障和解决方案。种种新政,也彰显出希望加强预付费市场监管的决心。但葛友山也指出,新的条例出台后还应该有更好的实施细则:

  葛友山:最后到底谁来实施,谁主要进行监管,行使他的执法权, 这个可能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或者细化规则,或者是对这整个业态进行分层,有多大金额需要去必须要进行强制监管,作出明确约定,明确规定之后,可能效果会更好一些。

  《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北京市网站

  经营者应诚信经营

  因此,在预付式消费的法律法规完善之前,行业监管细则落地之前,经营者、消费者、监管者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来维护市场环境。经营者应该对市场应保有敬畏之心,诚信经营,刘俊海指出。

  刘俊海:希望企业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 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认真对待消费者交给自己的每一分钱,确保消费者支付来的预付卡的专户储存,防范企业自身的风险。

  消费者应提升风险意识

  消费者自身也应该提高自身的风险意识,对商家实力和信誉查询了解,并警惕预付费消费产生的风险,葛友山指出。

  葛友山:首先要考察经营者的经营情况, 可以查一查他之前有没有受到过行政处罚,有没有被上失信名单,有没有被其他消费者起诉等等。第二就是在跟经营者签订合同的时候, 把这些经营者的一些承诺,都签到合同里,在这个履约过程当中,把各方面的支付凭据,接受服务的依据都留存好,一旦产生纠纷作为维权证据。第三,就是金额不要投入过大,以免一次损失太多,我觉得在采取预付费消费的时候量力而行。

  监管者应确保市场公平竞争

  而监管者应该确保预付费消费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确保经营者遵守规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刘俊海指出。

  刘俊海:对于监管者来说,一定要记住, 市场会失灵,监管者不该失灵。如果企业不能慎独自律,见贤思齐,择善而从, 那么监管者就应当勇于担当,挺身而出,依法用好、用够、用足法律赋予的市场准入、行政监管、行政指导和行政处罚权限,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预付费消费模式的兴起,给消费者带来了一定的便利,但也暴露了消费者维权窘境的问题,如何破局,不仅需要经营者的诚信,也需要消费者的理性,不仅需要更加完善的法律制度,也需要落实中合理的执法机制。相关部门应当结合预付式消费的特点,建立全面系统的预付式消费监管体系,明细各部门全责范围,形成闭环管理,从而维护预付费式消费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小 问 说

  预付费消费模式纠纷频频

  消费者维权举步维艰

  市场正常秩序如何恢复

  期待破局期待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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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丨三月??编辑丨三月 安琪

  值班主编丨独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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