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判定标准改了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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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是最高检提出的修改准则。

  近日,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对轻伤害案件中的故意伤害和正当防卫的认定做出了两个重要的新规定,基本颠覆了过去的办案思维。

  《意见》第七条明确写出:

  对被害人出现伤害后果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时,应当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根据双方的主观方面和客观行为准确认定,避免“唯结果论”“谁受伤谁有理”。

  《意见》第九条明确写出:

  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绝对大好事,以前社会环境不好,持械斗殴是常事,如果正当防卫太宽泛那容易被一方脱罪。现在社会文明了,再这样认定就不行了。近年来网上看过不少挨打不敢还手的案例,因为以前你只要敢还手,那你就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从受害者变成打架斗殴的罪犯。

  以前有个山东省的辱母杀人案不知大家还有没印象?辱母杀人案是指2016年4月14日14时,发生在山东省聊城冠县的刑事案件。2016年4月14日,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10多人催债队伍骚扰女企业家苏银霞的工厂,辱骂、殴打苏银霞。苏银霞的儿子于欢目睹其母受辱,从工厂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其中,杜志浩因未及时就医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外两人重伤,一人轻伤。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4日立案受理。2017年5月27日,该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采取微博直播的方式通报庭审相关信息。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2018年1月6日,于欢故意伤害案入选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

  我个人感觉,这个案件即使是发生在正当防卫标准更改后的今天,也很难判定为正当防卫,首先辱母这些情况都只是单方面的说辞,所以正当防卫的判定有个前提是有监控这种实质性的证据,能够证明当时的具体情形。

  昆山龙哥居功至伟 [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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