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心疼郭敬明,我心疼电影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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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一点点防备。

  华语电影2021第一宗失踪案发生了。

  1月2日晚,《晴雅集》下线的消息在行业内开始流传,但《晴雅集》仍在上映。4日排片占比从前一天的8.0%降到5.2%。

  

  而到了1月4日晚10点,淘票票、猫眼APP的购票界面,已经看不到《晴雅集》。

  排片、票房的数据也从榜单上消失。

  

  窸窸窣窣的传言,也被证实了。

  《晴雅集》下线。

  

  截止4日晚19:45分,《晴雅集》上映11天,票房4.49亿,猫眼电影专业版预测票房是5.45亿。

  也就是说,还有近1亿的上升空间就这样不翼而飞。

  《晴雅集》官博以一张海报婉转做出了回应——

  

  不出意料。

  拍掌,叫好,欢呼之声,占据了几乎所有评论。

  “抄袭、下架、活该。”

  

  

  大家确定无疑地,将缘由归结为了郭敬明的“抄袭原罪”。

  何以见得?

  12月21日。

  111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联名,要求抵制有抄袭前科的郭敬明、于正。(12月22日增加到156名)

  

  与此呼应的是,3天前,中国视协电视界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成立;而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也将正式施行。

  

  

  在这之后。

  “活久见”发生了。

  12月31日零点,2020的最后一天,郭敬明发了微博向庄羽道歉。

  

  对,这是那个说“尊重法律,绝不道歉”的郭敬明。

  我会执行法院判决的赔偿和停止销售,那是出于我对法律的尊重。但我不会道歉。

  

  十个小时后,于正也发了微博向琼瑶道歉。

  

  对,这是那个绝不会道歉的于正。

  只有没文化的才会这么说。但凡有点文化的人,就知道电视剧、小说是继承和发展的。只有没文化的人才会说我是抄《梅花烙》。怎么不说往前抄抄啊?

  

  

  再到4日《晴雅集》的下线风波。

  “抄袭得锤”,似乎顺理成章了。

  于是,不少人开始有鼻子有眼地分析起来,《晴雅集》是怎样因抄袭而下线的,它下线又是多么大快人心。

  

  对于这些喜形于色。

  Sir只说那句老话——

  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

  先搞清楚,你高兴的事,真的是你以为的那一回事吗?

  不管有多讨厌郭敬明。

  在这个事情中,有几个没法回避的问题。

  01

  真的是因为抄袭吗?

  这种说法听起来挺靠谱。

  但究竟有多不靠谱呢?

  在《晴雅集》下线的消息传出时,就传言说《沐浴之王》也因为同样的问题而被下线,这样更显得像一场剑指版权的行动。

  

  可事实上子虚乌有。

  《沐浴之王》今天仍然在正常排片上映。

  

  甚至当初还有说法是,因为《晴雅集》和《沐浴之王》都有过多的裸露场面,所以被撤。

  且不论可信度多少。

  假如是真的。

  我们现在连光膀子搓澡都不让看吗,一看到胳膊就联想到那啥?

  这种事情真的发生,又到底有什么可叫好的?

  再来看。

  如果说真是因为抄袭,那这个问题15年前就出现了,为什么郭敬明这么多年来从未有新作品被下架。

  以前他拒不为抄袭道歉。

  现在道歉了,反而因为抄袭被锤了。

  这个因果关系成立吗?所以法律是不鼓励承认错误,承认了反而更糟?

  肯定还会有人还会说——

  “道歉有用吗?”

  

  这个问题得从头说起。

  郭敬明为何(要在此时)道歉?

  2003年,郭敬明把自己的第二本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出版,年底,庄羽发现这书和自己的《圈里圈外》太像了,遂将他告上法庭。

  经过漫长煎熬的诉讼,3年后,庄羽胜诉,法院判决——

  1、赔钱。

  郭敬明和出版社赔偿庄羽20万,后又追加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2、停止侵权。

  停止《梦里其他综艺》继续出版发行。

  3、赔礼道歉。

  法院要求他限期半个月内,在《中国青年报》上刊登道歉声明。

  但后来我们知道了,郭敬明“尊重法律,绝不道歉”。

  一个月后,因郭敬明始终未执行公开道歉判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草,并在13日的《中国青年报》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判决的主要内容。

  

  这是法律上的规定。

  识相的,就自己发道歉声明。

  敬酒不吃吃罚酒的,法院就按头让你道歉。

  也就是说,无论是出于主动和被动,这个道歉注定是逃不掉的。

  至此郭敬明和庄羽的民事诉讼已经结束,郭敬明在法律上已经不欠庄羽一个道歉。

  那么我们说他欠了15年的道歉是什么?

  是道义和人情。

  他应该诚心诚意向庄羽道歉。

  这是一种舆论约束。

  即,他可以选择道歉,换取庄羽和大众的谅解;

  他也可以很傲慢地拒绝,代价是接受大众的鄙视和口诛笔伐。

  在法律上,郭敬明已经没有义务再做出道歉。

  但在公关策略上,他值得考虑。

  今天舆论没有把他的道歉当回事。

  因为大家觉得,如果是诚心的,没必要等这么久,等到被联名信讨伐之后——现在的道歉,更像一种“城下之盟”。

  道歉当然必要。(否则庄羽也不会要求道歉,法院不会要强制执行)

  但拖延与躲避,让道歉的作用丧失了真正的说服力。

  这是郭敬明要承担的后果。

  郭敬明的道歉作得真不真诚,漂不漂亮,这关系到他的公众形象。

  但与《晴雅集》的下架呢?

  更进一步,我们要弄清楚的是——

  02

  抄袭了要被下架吗?

  这个问题很好回答: 是的。

  《著作权法》规定,如果你剽窃他人作品,会让你停止侵害、消除影响,会让你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如何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方法之一就是不再让剽窃作品在市面上流通。

  下架,是为了保护原著的著作权。

  《梦里花落知多少》侵权《圈里圈外》被下架,没有问题。

  但《晴雅集》侵犯了谁的著作权?

  梦枕貘吗?

  他授予了改编权,还成了电影的编剧顾问,在多个场合都表示过对电影的期待。

  

  

  至于《晴雅集》把《阴阳师》魔改成什么样,我们可以不接受,但那都与抄袭无关。

  有人说。

  导演郭敬明抄袭了,那他的《晴雅集》被下架就没毛病。

  这又回到说烂了的“封杀问题艺人”上。

  什么样的问题需要封杀,需要封杀多久,谁来规定该被封杀的标准,法律吗?

  《著作权法》规定了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民事赔偿等惩罚措施,但从来没有说,构成抄袭的人今后要被禁止创作和出版。

  不管有多讨厌郭敬明。

  不管对抄袭有多义愤填膺。

  Sir都简单问一句:那些相信因为《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所以《晴雅集》可以被下架了的人,你们觉得法律依据在哪?

  还有一种说法。

  《晴雅集》的确买了版权,但它也抄了。

  比如。

  漫威的《奇异博士》。

  

  对比图一放上,你可以说确实像。

  但Sir仍要提醒,业内的这桩公案。

  2015年,《夏洛特烦恼》上映,影评人文白发表了文章《炸裂!<夏洛特烦恼>居然全片抄袭了<教父>导演的旧作!》,用截图对比《夏洛特烦恼》和科波拉的《佩姬苏要出嫁》。

  然后,开心麻花诉至法庭,理由是“有损团队成员名誉的恶意行为……维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

  4年后,开心麻花胜诉,法院认定“名誉侵权”成立。

  

  直到今天,Sir也不认为这够得上“恶意毁誉”,仍是文艺批评的范畴内。

  但这件事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

  不是对今后涉嫌抄袭的电影都闭口不提。

  我们有权指出抄袭的嫌疑。

  但是否构成抄袭,只能由法院来裁定。

  今天,你仍然可以列出《晴雅集》抄袭的证据,但在法院判决之前,谁能说它就是抄袭了,应该被下架?

  要知道,多少火起来的国产片,都沾着点“抄袭”指责——

  《哪吒之魔童降世》被一位舞台秀表演者微博暗示《哪吒》抄袭:

  惊奇的发现,内容、细节、甚至海报与我们演过的《五维记忆Memory5D+》非遗大秀的脚本、故事几乎惊人的一致。

  

  有人说《流浪地球》抄袭了日本电影《妖星哥拉斯》,因为两部都有星球可能和地球相撞,人类建立了喷射器把地球推离。

  

  《唐人街探案2》被指抄袭2002年陈国富的《双瞳》、1984年的美国电影《警察学校》。

  你可以说有的是碰瓷。

  但碰瓷之所以没有成功,是因为还有法律的准绳在,才没有出现因质疑而下架,未审判而治罪的情况。

  03

  《晴雅集》下架,除了郭敬明还有谁输了

  就在《晴雅集》的下线引来一片热烈欢呼的时候。

  反常的是,第一块倒下的多米诺骨牌,却静默得出奇。

  哪怕现在《晴雅集》因为郭敬明抄袭受牵连的说法,被很多人传得煞有介事。

  但。

  有谁可曾看到一个正规媒体,一个文件,一个官方说法。

  给出任何肯定的印证?

  没有。

  一个也没有。

  只有各自的分析、揣摩和一厢情愿。

  不要说外人不知道。

  就连业内人士也一头雾水。

  如今网上盛传的一张截图,来自1月2号院线群聊的一则通知。

  通知里称,将在1月4日下映《晴雅集》。

  

  但别的院线经理表示,我们没收到通知啊。

  

  1月3号,也有影院方收到消息,说是误传。

  @全体成员 关于《晴雅集》《沐浴之王》排映问题,已跟发行方华夏进行沟通,两部影片目前均在正常发行档期中,没有撤档、停映。请大家知悉。

  《晴雅集下架,都是抄袭惹的祸?》娱刺儿

  事情继续发酵,4号,网易娱乐得到峨眉院线的消息:刚刚正式接到上级通知,《晴雅集》1月5日起不再排映,已经安排影院退票。

  这个下线,是部分院线的决定,还是统一的安排?

  直到5号,上海的几家影院,还是有《晴雅集》的排片。

  他们给媒体的答复是:

  暂未收到下架通知,目前仍可购票,若淘票票、猫眼已下架,可前往影院线下购票,已排片的场次正常放映。

  你也发现了,《晴雅集》的下线。

  从头到尾没有一个明确的指令,也没有交代任何下线的理由。

  《晴雅集》的问题究竟在哪?

  没人说得上来。

  《晴雅集》按照流程,从备案立项、拿到龙标、上映,该有的流程,一个没少。

  

  可它确确实实,在2021年被抹去。

  而同时被抹去的,除了郭敬明,是不是还有一班无辜者?

  比如参与《晴雅集》的其他制作人员,比如投资/购买了《晴雅集》的机构平台。

  甚至。

  郭敬明下一部作品,下下部作品的关联者。

  套拍完工的《泷夜曲》、2020年8月官宣的监制《给初恋的你》、导演兼编剧的新剧……命运成谜。

  

  请别以“谁让你们要和抄袭犯合作”这样的理由对付。

  法律有条基本准则。

  “法不溯及既往”。

  通俗说,就是不能用当前制定的法律指导/惩罚人们过去的行为。

  再通俗点,就是冤有头债有主。

  今天,跟抄袭犯合作突然活该了,明天,是不是跟其他行为不端合作也活该?

  那行为不端的底线又在哪?

  没有谁能保证跟自己合作的人都百分百完美。

  道德大棒的危险在于,“德”的打击范围太大了。

  大,容易伤人,更容易连累人。

  有一天就波及自己。

  其实Sir一点不心疼郭敬明。

  一些年轻的网友可能忘记,当年《小时代》上映,他的狂热粉丝们是如何不理智地扫杀批评。

  组织“圣骑士团”微博护片——

  

  

  围攻业内人士。

  编剧史航、影评人周黎明、导演高群书,只要有差评,骑士团一拥而上。

  

  

  你说是不是郭敬明主动策划?未必。

  但郭敬明表现出来,就是默许。

  今天,这个玩弄流量的弄潮儿,终于被更大,更无可阻挡的流量反噬。

  有多少不该得和“报应”,那是他的命。

  诛心地说。

  他大可转身而去。

  Sir耿耿于怀的是。

  那些被绑架的打工人。

  和我们越来越手足无措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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