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接触隐私部位,性侵害还包括哪些?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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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当媒体曝出有女孩被性侵的新闻,很多妈妈就向我们诉说自己在女儿成长中的恐惧和焦虑,女儿越年幼的妈妈,就表现出的状态越紧张。作为一名合格的父母,关于,我们该给孩子科普些什么呢?不妨先问问自己的孩子以下这几个问题:

  1)你知道性侵害有哪几类吗?

  2)如果没有身体接触,是不是就不算性侵害?

  3)别人把你脱衣服的过程拍成视频传到网上,算性侵害吗?

  在这里,我们先要引入一个重要名词——隐私部位。

  图中红圆标注处,就是我们的隐私部位,也是背心和裤衩覆盖的地方。孩子们一定要记住,这些地方是专属于我们的“小秘密”,我们要保护好它们,绝对不能给别人看,更不能给别人摸!

  在了解了隐私部位后,我们进入正题——性侵害的类型。总的来说,性侵害分为两大类:身体接触型的性侵害和非身体接触型的性侵害。

  1、身体接触型——行为性侵

  例如:

  · 强迫与你发生性行为,生殖器插入

  · 他人不必要但有意识地触摸或亲吻你的隐私部位(衣服里、电影盒子外均属于)

  · 让你触摸他的隐私部位

  · 与你玩性游戏(如“脱裤子”、“互相摸”)

  2、非身体接触型——言语性侵和视觉性侵

  例如:

  · 是在孩子面前裸露,邀请孩子窥探、触摸自己

  · 或通过网络引诱孩子做出性意味的动作:让你看他的隐私部位,或者他要求看你的隐私部位,引诱你查看色情信息。

  小贴士:

  在非身体接触型性侵害案件中,近年来犯罪分子越来越多地利用互联网来实施犯罪。曾有犯罪案例中的张某即是通过网络社交成为了少女小红的“男友”,先要求小红裸聊(非身体接触型性侵),再逐步发展为与小红强行发生性行为(身体接触型)。孩子们平常上网时要擦亮眼睛,不要向对方裸露自己的身体,也不要相信对方的花言巧语。

  相关法律法规

  那么为了惩治性侵害,国家出台了哪些法律法规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该法条明确“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论,从重处罚。”案例中的小红未满十四周岁,属于幼女,因此根据法律要对张某从重处罚。

  ·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强制是指侵害人为满足自身目的,违背被害人意志,对其身体敏感部位进行抚摸、亲吻或搂抱的行为。

  孩子们要注意,这里的被害人并不仅限于女性,男性同样可能受到性侵害。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此外还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保障我们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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