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带娃,共助成长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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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被告人甲某、乙某、丙某聚众斗殴一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少年审判团队对三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与家长进行座谈,充分了解了三名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环境、学习经历及成长背景,心理咨询师通过心理测评及谈话,探讨了孩子在成长中存在的问题及家长与孩子沟通方式、教育方法等,发现三名未成年被告人未能认真完成学业,前往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并且参加聚众斗殴,他们的监护人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管教方式不当,缺乏正确的教育理念,未能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导致三名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案件审理结束后,考虑三被告人犯罪时均系未成年人,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较轻,对三名被告人均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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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该案未成年被告人家庭教育情况,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和平法院决定对三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履行法定监护职责。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以来,沈阳法院系统发出的第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对在家庭教育中失职的未成年人父母进行指导,帮助他们树立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引导其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未成年人再次违法犯罪。此次《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发出,是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有益探索,展现了人民法院的责任担当。

  宣判后,由和平法院特邀家庭教育指导师尚老师为三名被告人及监护人进行了第一次家庭教育指导,深入浅出的讲解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并通过亲子互动增强亲子交流,找到家庭教育中的薄弱环节,解决孩子心理问题,帮助家长学习正确的教育、沟通方式,修复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在第一次家庭教育指导课后,孩子和家长均表示受益匪浅,家长表示认识到自己过去教育理念有误,疏忽了对孩子日常的管理,提出以后一定注意教育方法,孩子也能够更加理解家长,愿意积极改正自身问题。双方对于法官及家庭教育指导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工作方式纷纷致以感谢。

  

  2022年1月1日,一部面向全国家长的法律正式实施,这就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家庭教育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父母们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时代。而今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也被确定为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和平区法院以此为契机,将《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潜移默化融入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当中,对怠于行使监护职责的家长及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并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为孩子和家长共上一堂家庭教育指导课,指出家长教育上的不足,提供科学的教育方式。这一系列工作的背后凝聚着和平区法院关爱未成年人、宣扬良好家风、助力社会的拳拳之心。下一步,和平区法院将积极贯彻家庭教育指导的相关规定,发挥《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推进少年审判、维护未成年合法权益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向家长精准传播“依法带娃”的法治观念,切实担负起人民法院在未成年审判工作中社会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原标题:《依法带娃,共助成长——和平法院启动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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