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我不是药神》究竟想表达什么?不是“喜剧”的喜剧电影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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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在本心,众生自渡。——《六祖坛经》

  一部被称网友为直奔着现实的电影《我不是药神》,未上映前的相关的内容早就出现在了各大平台上,几乎是零差评新片的众口一词,豆瓣上的评分竟然高达9.0,是更有说服力的推荐,最近去电影院看了后很是感慨。

  电影《我不是药神》故事的情节很简单,说的是程勇(徐峥演)是个开店卖印度神油为生的小生意人。他的日子过得并不顺利。老婆要离婚,孩子还在上学,老爹又身患重病,需要钱做手术,小店因为交不起房租被关闭。他的状况用一个字来描写——“穷”。可是有人比他更难,这个人叫吕受益,他一是个白血病患者,需要一种瑞士诺X药厂生产的专利药“格列宁”来救命,但是这个药要卖4万元一盒,实在买不起。快被白血病拖垮的年轻人吕受益只能想办法从其他渠道买药救命。他找到了卖印度神油的程勇,认为他有渠道可以帮忙从印度买到走私仿制药。程勇刚开始不愿意做这种犯法的勾当,一口拒绝。但是面对种种实际困难,他考虑到走私虽然犯法,但可以牟取暴利,救“穷”。在巨大的诱惑下,程勇成了一名“药贩子”。他的目的是为了谋取暴利,但是在病人眼里他却成了救命者,是天使,是神,是救赎众生的菩萨,是“药神”。几经波折,最后他因违法从事走私药品而判5年有期徒刑。

  影片开始不久,出现了群体抗议事件的镜头,虽然这是对药厂的抗议,但是还是让人感到诧异,在审片中这个镜头怎么会通过的。

  在抗议的过程中引进了里面一位不太重要的角色,诺X药厂在中华区的代理人。他在影片里是个不太体面的人物。面对群体抗议的场面,毫无同情心地讲了几句话,然后就动用保安驱赶群众。发现“假药”以后到公安局报案,作为一方代表报案是理所应当的,但是他一副居高临下的姿态出现在镜头上,看着不太舒服。

  有一个细节——在和警官握手以后,他不露声色地用手绢擦了擦自己的手。这是个完全没有必要的细节。他相当于是个灰色的人物。对与这个人物的描写,我觉得是失败的。它没有跳出非黑即白的老套。对于药厂而言也是不太公平。药厂的药价高企,并不是像一般人们所认为的那样药价应该以生产成本来计算。

  药厂在研发过程中失败的次数是以万来计算,这些失败实验的费用都会在最后的药价里反映出来。目前正在进行的各类新药的研发也需要由已经上市药物的销售来支持。药物受专利保护的时间有限。专利期一过,各种仿制药就变成合理合法地销售。专利药的研发厂利润就大幅下降。所以一定的高药价是为了更多新药的研制,是对后人健康的投资。

  程勇被抓并判刑,离开法庭的车行一路,患者夹道送别,颇具有大义凛然壮士出征的味道。

  这个电影其实是以一位真实的人物为蓝本所写的——一个白血病人,为了救命,为了救人,“代购”印度盗版抗癌药,然后遭到了法律的制裁。他叫陆勇,比起“药神”他更愿意人们叫他“药侠”

  陆勇原本是江苏无锡做针织品出口的小老板,小日子不算特别富裕但也过得滋润。

  2002年,他被查出患有白血病,每天靠23500元一盒的天价抗癌药维稳病情,不到两年就掏空了家底。

  不堪重负的他了解到印度仿制的“格列卫”抗癌药,他找到了购买途径并介绍给病友。那时候全省的平均月薪才一千出头,有多少人吃得起抗癌药?买不起正版抗癌药的病友们走投无路,有上千人托他帮忙购买仿制药。他有一个“慢粒白血病人交流群”,群里100多号病友。每个月都有好几个人,头像灰了之后就再也没亮过。

  后来因为涉及的药品数量越来越大,陆勇2013年被捕。

  上万白血病病友自发在网上联名申诉,并发表了轰动全国的《为争取白血病患者基本生存权的集体自救行为的非罪化而呐喊》。经过病友们的争取,检方当时对此事的最终决定是不予起诉。

  在看电影的过程中一直以为这部电影是针对的是药物的“不合理”高价。但是在程勇刑满释放出狱时,他的前小舅子曹斌(周一围演,也是抓捕他的警察)来接他。他们之间有一段对话。其中的一句话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格列宁已经进入医保”。据说现在国家将零关税政策对准了进口抗癌药,并将白血病患者服用的抗癌药纳入医保名单。

  这是一部不是“喜剧”的喜剧电影,片子也有些许韩国电影的影子,但可以看出与其明显的区别。故事很贴近现实,话题也很接地气,相信应该会得到关注。或许正如鲁迅先生所言:“自古以来,我们就有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确实也该庆幸我们也有了这种为民生而发声的电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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