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8岁女生陪闺蜜,出租屋内竟遭男子强奸三次!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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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圈圈仔说,据北海阿叔收到爆料消息:“我的一个姐妹上个月和她的朋友去找她朋友的男朋友,结果被那男的朋友给强奸了!现在怀孕了!她找那男的负责,但是那男的说我朋友坑她的钱,你说该不该报警?”

  

  (网络配图)

  女主和男子的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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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情况!

  被强奸了还没有报警?

  圈圈仔瞬间懵了…

  

  微友透露:我朋友有想过报警,可是怕个人名誉受损,所以也不敢。

  事情经过

  女主小丽(化名)生于1998年,今天18岁。8月底,她应邀到闺蜜小美(化名)北海的家里玩耍,当时家里还住着小美的男友,以及男友的朋友阿东(化名),一共四个人他们就这样住了几天。

  第三天的时候,阿东和小丽同处一室,突然他反锁大门,将小丽强奸了(两三次,未戴安全套)。而闺蜜小美及男友在隔壁房间,不知为何没有听到动静。

  

  (网络配图)

  关于其中的细节,爆料的微友也不太懂。小丽来找微友倾诉的情况就是:那个男的很壮,力气很大,反抗叫喊都无效。他好像是东北那边的,已经结婚有孩子了。

  女主小美在这个月9号左右发现姨妈没来,因此去买了验孕棒,不出所料她怀孕了。

  

  (网络配图)

  于是小美就去找肇事者阿东,结果他都是爱理不理的态度,好不容易给了几千元后,就是一副“我没钱”的态度去回应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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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这样的事,圈圈仔的心情是无奈的。小美因为害怕名誉受损所以不去报警,但是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才能维护自己,真正惩罚到犯罪分子,和震慑到其他意欲犯罪的人!

  网友评论

  

  @西西里:尼玛!还两三次!是我的话早就报警了!傻 笨!蠢!

  @?????:年轻时候脑子好使不好好读书学习,东玩西玩,就是这样糊涂被强奸怀孕,都不会维权,寻求公力救济,这样的事情太多,这样的人也多。

  @红茶:事发的时候为什么不叫喊,不是两情侣在隔壁吗? 毕竟还是年轻不懂事,那男的也不是什么好货!

  @文文:1、第一时间去报警,2,去药店买72小时紧急避孕药吃,避免意外怀孕给自己带来更大的伤害。

  父母们一定要加强教育

  发生意外事件要及时保留证据报警

  不能让坏人轻易逍遥法外

  同意的点zan!

  ?内容来源:北海阿叔、柳州通(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综合编辑:南宁生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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