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校园网贷设18岁红线意义不大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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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0日,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重点做好校园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北京青年报》4月11日)。

  上述指导意见警示了十大银行业风险,校园网贷只是其中的问题之一,但舆论重点聚焦校园网贷,充分说明当前校园网贷问题仍然突出,亟待解决。到目前为止,相关事件仍然呈现多发态势。比如,最近又有媒体披露,某大四学生向多个互金平台和借款公司借款,贷款年化利息均超36%,部分甚至高达2000%以上;某大二女生为买化妆品,向多家网络平台借款,本金加利息欠34万元,因债主散布恶意消息而被逼停学……

  校园网贷很疯狂,上述指导意见要求重点做好校园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很有必要。但是,该意见所说的“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却令人费解。因为借贷大学生主要为大二到大四的学生,这个阶段的学生绝大多数都已满18岁,以“18岁”为红线约束校园网贷,意义有限。

  为何设18岁红线?原因大概是,未满18岁属于未成年人,也不具备还款能力,向这一人群放贷容易引发纠纷。姑且不论大学校园未满18岁的学生是极少数,就算是已满18岁的大学生,同样缺乏还款能力。虽然有些大学生边上学边打工,但因收入不稳定,这部分人的还款能力仍然有限。何况,多数大学生以学业为重,不愿去打工。

  所以,治理校园网贷乱象,不应刻意设置年龄红线,而应暂时禁止互联网金融平台向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这样,才能促进大学生理智消费、节约消费,同时避免掉入网贷平台设下的各种陷阱,如高利贷、裸贷等。而在暂停校园网贷期间,对于大学生正常合理的金融服务需求,可通过信誉良好的正规金融机构来满足,各高校和各地银监部门可作为校园贷的把关者和日常监督者。

  冯海宁 媒体人

  (原标题:治校园网贷设18岁红线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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