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祝頤:尊重離婚自由也是“成人之美”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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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葉祝頤

  面對無法挽回的家庭,王女士和丈夫選擇離婚。准備好了所有離婚需要的材料,近日夫妻二人來到西安市長安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時,才發現離婚竟有“限號”政策,一天隻發10個號。這對於鐵了心要離婚的很多當事人來說,無疑是多了一道門檻,而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表示,留出點時間讓夫妻雙方慎重考慮,盡量讓離婚的夫妻少一些,再少一些。(8月16日《三秦都市報》)

  “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中國幾千年的封建傳統和社會輿論都是息事寧人、勸和不勸散,成人之美,不主張拆散家庭。在世俗的眼光裡,結婚是好事,離婚不光彩。也不可否認,現實生活中,確實有人因為房子限購、拆遷等問題選擇假離婚,也有夫妻是一時沖動離婚。婚姻登記處採取“離婚限號”措施,應對洶涌而來的離婚潮。防止有人拿婚姻當兒戲,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用工作人員的話來說,留出點時間讓夫妻雙方慎重考慮。應該說,婚姻登記處“離婚限號”的初衷並沒有惡意。

  但是,我並不認同“離婚限號”的做法。離婚潮畢竟不同於交通擁堵,應對離婚潮,遠沒有治理交通擁堵給汽車分單雙號那麼簡單。我們應該看到,不管是結婚、還是離婚,隻要出於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都是公民的合法權利。在辦理離婚登記時,工作人員提醒男女雙方保持冷靜心態,深思熟慮,那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但是婚姻登記處不必擔任道德判官,在履行公共服務時厚此薄彼,人為給離婚自由設置障礙。《婚姻登記條例》取消強制婚檢,簡化登記手續,目的就是為了倡導婚姻自由。同樣,簡化離婚手續,也具有尊重公民婚姻自由的進步意義。婚姻登記處以“限號”舉措人為增加離婚難度,不是有悖當事人的婚姻自主權利嗎?

  其實,除了少數頭腦發熱,離婚又后悔的離婚者以外,對多數離婚者而言,離婚不僅不是破壞家庭的壞事,而且是一種解脫與新的開始。離開一個不愛自己或自己不愛的人,去追求自己所愛的和愛自己的人,尋找一雙合腳的鞋子。這本身就是一種幸福,更是一種人性解放。平時大家工作都比較忙,當事雙方一道辦理離婚手續,好聚好散沒有什麼不可以的。有的離婚拉鋸戰一拖多年,好不容易等到對方同意離婚。如果離婚時節外生枝被限號了,讓他們繼續忍受痛苦的煎熬,這不是在圍城不幸者的傷口上撒鹽,讓他們更加不幸嗎?再說,如果對方第二天又不同意離婚了怎麼辦?

  退一步講,即便有人為了規避住房限購、限貸政策選擇假離婚。所謂“兩害相權取其輕”,人家之所以決定假離婚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人家不會沒有考慮過“假戲真做”的后果。何況,離婚也是人家的真實意思表示。尊重他們的離婚選擇也是另一種“成人之美”,婚姻登記處又何必阻止人家表達利益訴求?如果擔心有人鑽政策空子假離婚,給結婚、離婚設置次數與時間限制,或者強制規定夫妻必須“從一而終”,豈不更加“省心省事”、“一勞永逸”?

  結婚、離婚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也是一種隱私權利,不需要他人偷窺與干涉。從某種意義上講,婚姻登記處以“離婚限號”增加離婚難度也是“第三者插足”.婚姻登記處為圍城中的不幸者打開方便之門,不為難、不添亂,實際上是另一種“成人之美”與和諧穩定。婚姻登記處為何不能對圍城中的不幸者網開一面,祝福他們離婚后去迎接新的人生呢?

  (來源:齊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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