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15岁未成年少女 还辩称未得逞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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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南网2月15日讯 强奸未成年少女,还上诉称被害人处女膜破裂非其行为造成。日前,这一上诉被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

  海都记者昨日从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根据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南安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2月8日夜,陈某建(1995年出生,贵州人)、胡某裴(1997年出生,贵州人)从南安市官桥镇某中学附近路段一路尾随15岁的小丽(化名),欲对其实施强奸。遭小丽强烈反抗后,在胡某裴的帮助下,陈某建用绳子将小丽双手绑住,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经诊断,被害人小丽处女膜破裂,南安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分别判处陈某建和胡某裴有期徒刑5年和3年6个月。陈某建上诉称,因被害人反抗强奸未得逞,属犯罪未遂,且无证据证实被害人处女膜破裂是其行为造成。

  泉州中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各证据能够互相印证,足以证实陈某建强奸既遂的事实,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海都记者 陈紫玄 通讯员 李志坚)

  责任编辑:朱诗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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