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单元 全面依法治国(重难点分析)复习学案-(部)统编版高中政治必修三.rar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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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单元第三单元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复习学案复习学案一、本单元思维导图一、本单元思维导图二、本单元重难点分析二、本单元重难点分析【重难点分析重难点分析 1】1】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1 1中国法治历史中国法治历史时间状况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制定成文法西汉时期强调礼法结合唐朝时期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封建法典鸦片战争后一些仁人志士试图将近代西方国家的法治模式移植到中国未获成功2 2中华法系中华法系 中华法系开始形成于秦朝 (公元前 221 年公元前 206 年),到隋唐时期(公元 581年公元 618 年)成熟。最初的国家与法产生于夏朝,以后经商朝到西周时期逐渐完备。中华法系的特点有:第一,法律以君主意志为主。第二,礼教是法律的最高原则。第三,刑法发达,民法薄弱。第四,行政司法合一。【重难点分析重难点分析 2】2】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1 1深化治国理政法治新理念深化治国理政法治新理念(1)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 16 字方针为抓手,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2)形成了一系列重要理论与新的主张。这些理论与主张,更加凸显依法治国的四大特性:战略重要性、内在协调性、唯一领导性、主体全面性。上述这些依法治国新理念新主张,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遵循,也是对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内涵的丰富和深化。2 2探索法治体系建设新内涵探索法治体系建设新内涵(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决定中“法治体系”与“法律体系”一字之差,折射出新一代领导集体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思考,表明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已经超越了法律体系的范畴。我国虽然早于 2008 年就宣布建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并不意味着这一体系已经完善,鉴于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必须与时俱进,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赋予新时期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新的内涵。3 3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1)法治政府建设成绩突出。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分别对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作出了重要论述。强调要深化行政管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十二五”期间,国务院各部门累计分 9 批共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618 项,并彻底终结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这一历史概念;同时,积极推动各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定工作,中央政府权责清单试点稳步推进,地方 31 个省份已全部公布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24 个省份公布了责任清单。(2)司法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选择,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基石。4.4.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1)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通通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2)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重难点分析重难点分析 3】3】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1 1从从“人治人治”到到“法治法治”(1)40 年的中国法治轨迹,总括而言,就是从人治到法治。法治与人治是两种互相对立的治国方略。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是高度重视法制的。然而,从 20 世纪 50 年代后期开始,把法律作为办事的参考,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跌入低谷,宪法被虚置,成为一纸空文,法制的衰败最终导致了“文化大革命”那样的悲剧。(2)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强调指出:“要通过改革,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习近平同志深刻地阐述了厉行法治、摒弃人治的历史规律和深远意义。他指出:“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2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1)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任务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3.区分不同行为主体在依法治国中的职责和作用(1)依法执政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2)科学立法的主体主要是设区市以上人民代表大会。(3)严格执法的主体主要是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是行政机关。(4)公正司法的主体是司法机关,依法审判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法院。(5)守法的主体指的党政机关、社会组织、个人等。【重难点分析重难点分析 4】4】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1 1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1)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2)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也才能有可靠的政治保证。(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用法律手段实现和保证党的领导、人民民主,是国家长治久安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障。2 2坚持依法治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依法治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1)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将事关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尽可能纳入法律调整范围,转化为能够充分反映民意并为大多数人接受的法律规则,让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人民作为衡量法治建设水平和能力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把法律监督工作真正置于人民群众监督评判之下。(2)法治建设要依靠人民。要创新公众参与立法的方式,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3)法治建设要造福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4)法治建设要保护人民。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让公平正义之光普照每一个人。3 3坚持依法治国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依法治国要从中国实际出发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 4.4.法治应当体现国情与特色法治应当体现国情与特色(1)世界上既不存在完全相同的法治体系,也不存在适用于一切国家的法治模式。一国的法治体系总要与该国的国体、政体相适应,规定并反映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等,从而具有显著的“个性”。(2)衡量一个国家的法治体系是否有效,关键要看它与这个国家实际情况是否适应。因此,“良法善治”意味着法治既要与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方向相符合,也要切实体现一国的国情与特色。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不能凭空想象,而必须从实际出发。【重难点分析重难点分析 5】5】法治国家的内涵法治国家的内涵1 1宪法至上原则宪法至上原则(1)与其他法律相比,宪法居于母法和最高法的地位,即宪法作为根本法构成国家制定法的基础和核心,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层次、地位和效力最高。(2)其他法律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能与其规定相抵触。“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这是对宪法至上性原则的明确表述。2 2良法善治良法善治(1)良法有六个标准:一是反映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 二是反映公平、正义等价值追求。三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四是要反映国情、社情、民情。 五是具备科学、合理的体系。 六是符合法定程序,具有程序正当性。(2)善治(Good Governance)即良好的治理。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在英语和法语的政治学文献中,善治概念的使用率直线上升,成为出现频率最高的术语之一。概括地说,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其本质特征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是政府与市场、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3 3法律的实施环节法律的实施环节遵守法律,即守法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去从事各种事务和行为的活动执行法律,即执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适用法律,即司法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法律监督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依法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重难点分析重难点分析 6】6】建设法治国家建设法治国家1 1维护宪法权威维护宪法权威(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 1954 年 9 月 20 日、1975 年 1 月 17 日、1978 年 3 月 5 日和1982 年 12 月 4 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 1982 年宪法,并历经 1988 年、1993 年、1999 年、2004 年、2018 年五次修订。(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2 2法律体系法律体系(1)法律体系(Legal System)(法学中有时也称为“法的体系”):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简单地说,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规范的总称。(2)我国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组成。(3)从法的制定和法的实施上考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只有一个。人大专门委员会、政府部门和地方都没有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这些机构既没有必要更没有可能在国家法律体系之下或以外建立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3 3法律实施法律实施(1)法的实施,也叫法律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包括法的执行、法的适用、法的遵守和法律监督。(2)“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是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的重要观点,法律实施也是推进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法律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最为关键的是要解决好“关键少数”的作用、司法公信力不足和在全社会树立法律信仰等问题。【重难点分析重难点分析 7】7】法治政府的内涵法治政府的内涵1 1政府职能的特点政府职能的特点(1)公共性。政府职能涉及到国家大量日常公共事务的处理,根本目的是为所有社会群体和阶层提供普遍的、公平的、高质量的公共服务。(2)法定性。政府职能的法定性是指政府的一切活动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宪法和法律规定了一国政府职能的边界,使公共行政有法可循。(3)执行性。政府作为贯彻和执行国家意志的机关,其职能具有明显的执行性。(4)强制性。政府职能的强制性是指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行政相对人不得阻碍政府职能的正常行使。(5)动态性。政府职能始终是变化的,取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动态性、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力量对比以及政府与自然界的关系演变。(6)扩张性。政府职能的扩张性是指随着现代社会中公共事务、公共问题日益增多且日益复杂,公众需求的日益个性化、多样化,政府承担了越来越多的职能,并逐渐扩展至社会各层面。2.2.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政府职能转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其应担负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的范围、内容、方式的转移与变化。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性,是由影响政府职能的诸多因素所决定的。包括管理职权、职责的改变(对哪些事物负有管理权责,管什么,管多宽,管到什么程度),管理角色(主角、配角等)的转换,管理手段、方法及其模式的转变等。3 3法治政府法治政府(1)法治政府就是政府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政府的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2)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从决策到执行及监督的整个过程都纳入法制化轨道,权利与责任紧密相联,集阳光政府、有限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于一身,并用法律加以固定即为法治政府。关键是要推进政府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行政的法律依据和督促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制度。(3)要求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重难点分析重难点分析 8】8】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1 1建设法治政府的原则与标准建设法治政府的原则与标准(1)基本原则: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2)衡量标准: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2 2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含义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它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由法律授予,行使行政权力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区别主体广大人民群众中国共产党政府联系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政都是依法治国的要求。党的领导和依法执政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党领导人民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环节和依法执政的关键【重难点分析重难点分析 9】9】法治社会的内涵法治社会的内涵1 1全社会信仰法治的条件全社会信仰法治的条件(1)立良法。良法必须紧扣本国实际,否则立法就是无本之木。(2)正司法。公正是司法的灵魂,也是培育国人法律信仰的关键。有了良法,司法不公,法律信仰只能是纸上谈兵;没有良法,即使司法公正,法律信仰亦是墙上芦苇。(3)严执法。严格执法是政府取信于民的重要保证,不仅事关政府的光辉形象,而且关乎民众法律信仰的形成。(4)重守法。必须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普法教育,让普通百姓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守法。2 2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1)“唯奉法者强,唯明法者进。”必须认识到,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社会,无法外之地,无法外之人,无法外之权,任何人都不能为所欲为,无论是维护权益,还是表达诉求,都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任何逾越法律底线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只有遵循法治理念,捍卫法律尊严,维护法律权威,为全社会立“明规则”、破“潜规则”,才能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人民的内心里。”法国思想家卢梭的这句警言,诠释了“使法必行之法”在于人心的道理。人民权利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我们要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担当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让遵法守纪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共筑法治中国的精神大厦。3 3建设法治社会的意义建设法治社会的意义(1)有利于实现民主政治。法治与民主具有天然的联系,法治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证。建设法治政府可以调和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冲突,从体制、机制、程序上规范民主、发展民主、保障民主,实现民主政治。(2)有利于促进法制完备。法制完备首先是形式意义上的完备,即法律制度的类别齐全、规范系统、内在统一;其次是实质意义上的完备,即法律制度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平正义的价值需求。(3)有利于严格公正司法。司法人员自觉用公正理念指导司法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树立司法权威,发扬司法民主,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4)有利于社会文明进步。法治作为文明的制度形态和秩序形态,不仅是文明丰富内涵的集中体现,也是文明成果的显著标志。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建设法治政府,就是建设文明社会。【重难点分析重难点分析 10】10】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治社会1 1社会治理社会治理(1)“社会治理”实际是指“治理社会”。或者换言之,所谓“社会治理”,就是特定的治理主体对于社会实施的管理。由“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不仅仅是概念上的变化,而且蕴含着理念、方法、手段和制度等多个层面的深刻变革。(2)社会治理是指社会治理是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多种主体通过平等的合作、对话、协商、沟通等方式,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引导和规范,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2 2法律援助法律援助(1)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3 3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的关系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的关系(1)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辅相成。其中,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的基础,三者共同构成全面依法治国的三根支柱,缺少任何一个方面,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就不完整,总目标就无法实现。(2)建设法治国家是基本治国方略,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前提和基础,建设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重难点分析重难点分析 11】11】科学立法的内涵科学立法的内涵1 1正确理解正确理解“立法立法”的含义的含义(1)“立法”(Legislation),一般又称法律制定。西方国家的学者对立法概念的理解有所不同。古代中国与现代意义上的立法含义也有所不同。(2)中国当今法学中,对“立法”一词有四种理解。从狭义的解释来看,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立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制定和变动法律这种特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从广义来看,立法是指从中央到地方一切国家机关制定和变动各种不同规范性文件的活动。两者之间的解释,立法是指一切有权主体制定和变动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北大教科书解释: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规范的活动。2 2把握科学立法的三个维度把握科学立法的三个维度(1)科学理念。科学立法,就是不能超越社会、经济的发展规律,不能盲目制定不合实际、无法实施的法律,就是要把符合规律的东西,把通过实践证明是好的做法固定下来。立法在反映和体现客观规律的同时,还必须遵循法律体系自身的内在规律。(2)科学内容。科学立法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科学合理地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科学合理地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3)科学方法。科学立法一定是民主立法。立法是否科学,要看立项是否科学。科学立法的本意就是要实事求是,从地方实际出发。【重难点分析重难点分析 12】12】推进科学立法推进科学立法1 1不同法律规范的差异不同法律规范的差异(1)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如我国的刑法、物权法、行政法、劳动法。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或者其部属单位(如商务部、公安部)制订,一般都有“条例”“细则”之类文字,如我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地方性法规,顾名思义就是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订的法规,只能在本辖区内实施。如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2)法律的效力大于行政法规及地方法性规。限制人身自由的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发生冲突的,由国务院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主要区别是制定的主体不同,因此导致了其效力上的不同,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地方法规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从效力高低来看,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前两者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后一个在本行政区有效。2 2正确理解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与依法立法正确理解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与依法立法(1)科学立法就是要实事求是,不能拍脑袋做决策;民主立法就是要多听方方面面的意见,多吸取社会智慧;依法立法是指立法应当严格依照宪法法律设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确保每项立法都经得起合宪性审查,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2)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3)依法立法要求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的立法权限,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保留的事项,依法严格进行授权立法,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法律化。【重难点分析重难点分析 13】13】严格执法的内涵严格执法的内涵1 1执法与执法机关执法与执法机关(1)执法,亦称法律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广义的执法或法的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执法是指法的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2)在现代社会,国家行政机关被称为国家立法机关的执行机关,后者制定的法律、法规主要由前者贯彻、执行、付诸实现。2 2严格执法严格执法(1)严格执法是指要求在执行法规或掌握标准时,不放松、不走样,做到严厉、公平、公正。严格执法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二是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态度执法”、“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罚,处罚有据。(2)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是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如何,很大程度上反映着政府法治形象,体现着国家法治文明程度,影响着法治中国建设进程。只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重难点分析重难点分析 14】14】推进严格执法推进严格执法1 1我国政府职能的基本内容我国政府职能的基本内容(1)政治职能:军事保卫职能,外交职能,治安职能,民主政治建设职能。(2)经济职能:宏观调控职能,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职能,市场监管职能。(3)文化职能:发展科学技术的职能,发展教育的职能,发展文化事业的职能,发展卫生体育的职能。(4)社会公共服务职能: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的职能,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职能,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的职能,提高人口质量,实行计划生育的职能。2 2严格、规范、公正与文明执法严格、规范、公正与文明执法特点要求严格执法严格是执法基本要求严格,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执法工作中,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规范执法规范是执法行为准则执法的程序,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执法,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公正执法公正是执法价值取向对执法者来说就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文明执法文明是执法职业素养文明,是指执法者文明的形象,是对人的一种态度,执法要有礼有节联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重难点分析重难点分析 15】15】公正司法的内涵公正司法的内涵1 1程序公正程序公正(1)是指诉讼活动的过程对有关人员来说是公正的,换言之,诉讼参与人在诉讼过程中所受到的对待是公正的,所得到的权利主张机会是公正的。(2)就司法系统而言,实体公正是指系统的最终“产品”是否公正;程序公正是指该产品的生产过程是否公正。2 2实体公正实体公正(1)是指国家司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民事和刑事等实体法的规定处理各种类型的案件。实体公正的实现具有相对性和不确定性,体现个别正义。(2)程序公正的实现是通过制定法律制度,规定实体公正的维护机关的工作程序,以程序公正最终促进实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的要求主要包括:依法办事,不偏私;平等对待相对人,不歧视;合理考虑相关因素,不专断。【重难点分析重难点分析 16】16】推进公正司法推进公正司法1.1.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1)司法独立原则,在我国又称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刑事诉讼法第 5 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一规定确立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2)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监督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每个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各自独立,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只能通过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以及审判监督程序来进行,上级法院不能直接指示下级法院如何办理具体案件。与人民法院不同的是,人民检察院的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全国检察机关作为一个整体独立行使检察权。在刑事诉讼中,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办案工作作出指示,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服从。(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独立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不得实施违反法律程序和规则的行为。(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接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这是由我国的政治体制所决定的。2.“2.“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等于不等于“司法独立司法独立”(1)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2)在三权分立的国家,“司法独立”指司法机关及其司法官员在行使司法权时只服从法律,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我国司法机关显然不可能独立于权力机关,它只有相对独立性,就是在办理司法案件时,享有法定的独立审理和决断权,显然与西方的“三权分立”具有本质区别。【重难点分析重难点分析 17】17】全面守法的内涵全面守法的内涵1 1权利权利(1)权利一般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与义务相对应,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人权概念的核心词,法律规范的关键词。在家庭、社会、国家、国际关系中隐含或明示的最广泛、最实际的一个内容。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2)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公民依照宪法规定在政治、人身、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享有的主要权利,也叫宪法权利。它是公民最主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权利。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大致有:平等权、政治权利、宗教信仰、人身自由、监督权、社经权利、文化权利等。2 2义务义务(1)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2)公民的基本义务也称宪法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除上述的基本义务以外,我国宪法还规定了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些义务既具有社会伦理和道德的性质,同时也具有一定形式的法律性质。3 3维权维权(1)维权是指维护个人或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权的范围可能包括人身损害、土地纠纷、 医疗事故、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纠纷,所进行的行政及司法诉讼。(2)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应通过合法的手段,理性进行维权。【重难点分析重难点分析 18】18】推进全民守法推进全民守法1 1提升全民法治观念提升全民法治观念(1)法治观念是指人们对法律的性质、地位、作用等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也就是依靠法律管理国家、管理经济和治理社会的观念。法治观念的实质是指法律至上、以法治国的理念、意识与精神。(2)法治观念是法治体系运行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与制度规范相互作用、相辅相成。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思想基础,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2 2法治与德治法治与德治(1)法律和道德是调整社会关系、实现社会治理的重要规范。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2)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征程中,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基本方式落实好,把法治中国建设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不断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3)要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立法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得到人民拥护的善法良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执法司法要公正公平公开,通过严格规范的法律适用,在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中,彰显法律的价值取向和对各类社会行为的评判标准,引导社会道德建设。(4)要在道德教育中突出法治内涵,注重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法治观念、规则意识,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全社会都讲法治、守法治的文化环境。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制度建设工作中。(5)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依法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失德行为的整治,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对见利忘义、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三、练习题三、练习题1、下列关于我国当代社会主义法的说法,正确的有()工人阶级和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既执行政治职能,又执行社会职能其职能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三个领域中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决定的社会规范A BC D2、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我国成立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目的是纠正一些党政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需要发挥人民群众在依法治国过程中的主体作用旨在促进部分维权意识薄弱的公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A. B. C. D.3、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我国已形成一个部门齐全、层次分明、结构协调、体例科学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对这一体系理解正确的是()这一体系以宪法和法律为核心宪法在这一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都不能与宪法相抵触若行政性法规与地方性法规相抵触,必须修改行政性法规 B C D4、下面漫画启示政府公职人员应( ) 不越位,不缺位 要依法执政,切实履行职责 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做到执政为民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到权为民所用A. B. C. D.5、在我国,通过设立律师、公正和法律援助等制度,在公民和有关组织发生争议时,便于更好的查清事实和证据,保证争议遵循程序和依法处理,促进社会法治和司法公正。对此下列观点不正确的是()A发生了民事纠纷,可以聘请律师协助解决纠纷或者代理仲裁、诉讼B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准则C实施公证制度能够杜绝纠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D平等地获得法律援助,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6、2019 年 8 月,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攀枝花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 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有效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等行为,显著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社会满意度。这表明政府( )A.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水平B.依法行政,规范执法C.依法执政,提高行政效率D.公正司法,科学执法7、近一段时间以来,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事件频发,人们呼吁尽快通过立法保护“头顶上的安全”。2019 年 8 月 22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是草案中一个突出问题,二审时就因各方意见不统一而没作修改,此次三审再次引发关注。相信,随着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对这一问题的进一步明确,“头顶上的安全”将有法保障。结合材料说明,立法就能保障“头顶上的安全”吗?【参考答案】1.C 2.A 3.C 4.D 5.C 6.B 7.【参考答案】解答本题,应首先说明立法对相关保障的积极作用,其次应从法的内容及实施角度,说明保障安全的其他相关要求。答案:加强立法,使相关领域有法可依,是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要求。只有良法才能最大限度地得到民众的认同,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法律的效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方可制定出良法,良法之下才有法治国家。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建设法治国家,既需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更需要法律的严格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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