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小生产者及其历史命运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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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编者按

  以“八五新潮”为界,1980年代前期的新时期文学“嵌含”于对经济、政治乃至社会的整体思考中。这时期的文学作品所呈现的改革叙事,以回归“土改”原点的方式,倒转了此前社会主义改造的价值体系。这种叙述结构暗合了“小生产者”的理想,并与同时期经济学的论述分享了同一情感结构:它们都借助对“自然经济的小生产者”和“商品经济的小生产者”的区分,建构了一整套关于平等、人性等价值的等级体系,从而为“启蒙”、“人道主义”及“自由市场”等观念建立了基础。今日推文分析的正是上述情感结构在文学书写和批评中的演进过程。文学作品中“小生产者”的命运所表征的是改革过程中“商品经济下小生产”的过渡地位,而这有助于我们理解新时期文学逐步由“嵌含”到“脱嵌”于社会、进而以“纯文学”面貌出现的过程。

  张帆 | 两种小生产者及其历史命运

  ——重识新时期文学中的政治经济学与人性论

  作为80年代“新启蒙”文化运动的参与者,甘阳在30年后对其时知识话语的特征作了这样的回顾:“八十年代有几个特征,一个是经济改革不是当时知识界的discourse,而且不在人们的头脑里面,没有人谈这个经济改革,觉得是很boring的事情。第二点是人文科学为主,第三点是西学为主,绝对是西学。”“其实当时经济改革一直都在做,现在回过头看一看,后来看周其仁、王小强他们编的东西呢,很impressive,但是当时我们不知道。”1这也呼应了韩毓海的观察:“改革在一开始没有被理解为一种‘政治体制改革’,甚至也没有被理解为‘经济改革’的‘大动作’,而是被理解为转化观念的‘思想解放运动’。”2

  如果考虑到共和国建国以来一直都以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为其意识形态基础,而在80年代这样一个以经济改革为核心的“改革年代”,“知识界”却对“经济基础”视而不见、避而不谈,这一“傲慢与偏见”的态度本身就值得思索。

  从甘阳的话中我们可以感觉到一种知识型的巨大转变。关于这一转变以及人文知识分子的话语实践,贺桂梅曾从知识社会学角度作过扎实的知识清理。3在此基础上,可以从两个方向进一步提出问题:

  横向来看,如果仅限于人文话语,而不触及那些被人文话语所掩盖的更为根本的领域,并建立它们之间的关联性,就难以解释改革年代的历史逻辑、动力学及其人性论的基础,也就难以讨论“新时期”起源处文学与经济(学)的关系,4遑论文学与政治的关系。与政治、经济乃至社会脱钩的所谓“纯文学”及其神秘性,正是以这些关系的暧昧不明为基础的。因此,甘阳所谓的“知识界”也是一个需要批判性分析的概念,他所归纳的三个特征,只能描述他本人所属的“文化:中国与世界”派,无法涵括整个“知识界”。5

  纵向而言,“知识界”的人文的、西学的、不谈经济改革的倾向,恰恰是80年代的某种断裂的结果。80年代不能被笼统地视为一个整体,其内部的复杂性和断裂若没有被认清,就无法真正讨论其与前30年以及90年代的关系。这就涉及所谓“八五新潮”的转变。6随着新世纪以来对“纯文学”的反思,7我们得以历史地看待80年代中期兴起的新潮文学的动力、意义和后果。“八五新潮”宣告了80年代前期文学(反思文学、改革文学等)的终结。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文学事件与改革进程的某些节点(比如农村改革的深化、城市改革的启动)具有同时性,而这绝非巧合。“新时期”的改革共识在此时开始瓦解,随后文学批评界也开始提出“新时期”的终结和“后新时期”的概念。8

  所以,本文的讨论试图回到“八五新潮”之前的“新时期”,其时文学尚未脱嵌于政治、经济、法等“外部”关系,而是与其处于一种密切的互动之中,尽管互动的活力已经开始出现难以逆转的颓势。

  

  1.经济学话语中的两种小生产者

  我们就从甘阳提到的周其仁和王小强说起。当时,两人还是中国人民大学的经济学研究生,也已是杜润生领导下的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下称农发组)的核心成员,9他们深刻介入了农村改革的政策制订和理论阐述。

  众所周知,“新时期”的经济改革在农村和城市同时展开,城市(企业)改革困难重重,农村改革却颇见成效。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的实行为起点,其中影响最大的正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即“包产到户”。10尽管这一“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已在历史叙述中带上了惊心动魄的传奇性,但实际上它并不是“新时期”的新生事物,在共和国前30年的历史中,至少出现过三次反复。11

  在政治经济学的视野中,包产到户在前30年的反复,都是农村在集体化过程中,12以及面对城市转嫁的经济危机时,13返回作为起点的土改的自发努力。14一方面,作为危机的表征,包产到户在历史实践中不绝如缕;15另一方面,在理论上,也在文学叙述中,包产到户总是被压抑的,这导致了“文革”后文学对包产到户的辩护总是建立在历史叙述的暧昧基础上,比如在高晓声笔下,陈奂生的粮食何以总是不够吃,16李顺大何以始终造不起他的屋子,17一直语焉不详,因此不仅能够轻易地把《创业史》所叙述的历史愿景(以梁生宝领头的共同富裕超克梁三老汉的个人发家致富的梦想)再次颠倒过来,而且也难以使人历史性地理解“文革”后再度兴起的 包产到户。18

  这当然不只是文学自身的问题。由于包产到户在共和国历史中的幽灵性存在,19也由于不同类型话语的关注和介入,包产到户已不仅是一个事件,更成为一个符号,一个多重话语网络中的叙事原点。围绕着这一事件/符号,不同的话语领域将展开对话,不同的意义将被生产出来,其中既包括所有制和分配方式,也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人性,还涉及情感、记忆、认同等。

  其时,包产到户已在实践中轰轰烈烈地展开,但在理论和政策上均未得到定位,反对包产到户、支持集体化的声音仍占据相当比例。20 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通过调查实证、历史叙述和理论总结,21 对包产到户进行了有力的经济学辩护。由于包产到户的生产方式就是回到小生产,对包产到户的辩护就落实在对小生产的正名上。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论述并不是“纯粹”的经济学话语,而是延续了共和国的政治经济学传统,不仅广泛关涉包产到户的历史语境和社会语境,还对其经济主体——小生产者——作出解释和判定。

  王小强在其成名作《农业社会主义批判》22中将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挫折归结为小农的平均主义思想作祟。周其仁在其基础上作了一个相当关键的推进:区分了两种小生产——“自然经济的小生产”和“商品经济下的小生产”。周其仁指出,“自然经济的小生产”是封建经济的基础,基本特点是自给自足,经营规模狭小,内部互相隔绝,获取生活资料多半通过与自然交换,而非社会交往;“商品经济下的小生产”虽在整个古代社会都处于从属地位,到封建社会后期才逐步得到发展,但由于受到商品经济规律的支配,将成为社会化大生产的必要条件。通过一系列历史叙述,周其仁将两种小生产定位在一个生产方式历史变革的公式中(每种生产方式对应着一种社会形态):原始共同体的生产方式(奴隶社会)——自然经济的小生产(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小生产(资本主义萌芽)——社会化大生产(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每个环节都是对上一环节的否定。因此,王小强所批判的农业社会主义的基础实际上是自然经济的小生产,而“新时期”农村改革的包产到户则应建立在商品经济的小生产的基础上。23在其论述中,我们不仅能看到经济学话语中渗透的文学性修辞,24还能看到其中隐含的历史重构和政治批判。

  王小强很快接受了这一区分,并将重点转移到“人”及其观念上。在他看来,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小商品生产者的平等观是机会平等:“要求铲除阻碍商品经济顺利发展的封建等级特权,要求与商品交换相适应的自由竞争,要求均等的发展机会,要求自由平等的社会关系。”而自然经济的小生产者的平等观则是绝对平等,即原始共产主义式的平均主义,这是农业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质,也是在生产力落后条件下,通过行政权力推行共产主义乌托邦的思想根源。25

  尽管两人的具体叙述都展现了一种历史的视野,并得到农发组系列调查报告的实证支持,但在根本上又是高度抽象和形式主义的。他们将经济过程(尤其是资本主义)视为一个自足的封闭系统和自然的生长过程,认为影响经济过程的政治和社会因素(比如“行政权力”)只具有消极意义,去除这些外部因素,作为自然秩序的经济过程才得以自我展开。这样,对实然的过程的叙述就被转化为对应然的规范的设想,最终抽象出一套“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规律。26恰恰是在这种高度形式化的叙述中,我们能看到他们实质性的现实关怀。既然从自然经济的小生产直接“跃进”到共产主义违背历史规律,导致了封建因素的复辟,那么尊重历史规律自然就会引出“补课论”——完成资本主义的历史任务、补资本主义的课,在农村首先必须发展前30年基本缺失的小商品生产。“新时期”包产到户的正当性,正是奠定在小商品生产的基础上。同时,一种抽象的人性论二分法也被建立起来,并产生笼罩性的影响:自然经济的小生产者,内在于传统共同体,狭隘、愚昧、平均主义,对现代科技和管理天然反感,崇拜不受限制的行政权力;商品经济下的小生产者,从传统共同体中解放出来,追求私有产权、自由个性、独立人格,反对封建等级和特权。与其“经济基础”一样,前者作为“旧人”,将被历史淘汰,后者则成为“改革新人”。

  尽管马克思主义话语在两者的论述中仍被广泛引用,但只是作为一种话语残余,其中对资本主义的批判维度已被过滤,所以,实际上,他们在政治经济学上回到了亚当·斯密,在历史哲学上回到了黑格尔。这是整个“新时期”作为时代共名的“反封建”话语的逻辑前提,为各个领域的话语所共享。在文学批评领域是文明与愚昧的冲突,在法学领域是对人治的批判和对法治的呼唤,在史学领域,我们看到李泽厚的一系列思想史论,无论是对太平天国思想和实践中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原始共产主义的批判,27还是对救亡压倒启蒙所导致的反封建不彻底的反思,28从基本逻辑到具体论述都与周、王如出一辙。

  由于他们的论述限于小生产问题,并未涉及社会化大生产,因而留下了一个相当触目的空缺——同属于社会化大生产的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理论逻辑一旦建立,就不会因论述中止而停留。事实上,和自然经济的小生产一样,商品经济下的小生产也只是历史进程中的一个环节,其正当性只存在于否定自然经济小生产、通向社会化大生产(首先是资本主义)的短暂阶段。区分两种小生产者的意义只存在于“新时期”的“此刻”,只要稍微拉长历史时段,就会发现,它们的命运殊途同归。正如亚当·斯密将资本主义的扩张叙述为自由市场自我运行的抽象过程而掩盖了这一过程中的海外殖民掠夺及政治权力的支持,周其仁、王小强的小生产论述同样以抽象的逻辑回避了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剥削、贫富差别、阶级分化等问题。

  不过,尽管这一经济学话语具有强大的逻辑力量,“新时期”的历史并未简单地与其合流。毕竟80年代直接回应的是前30年社会主义的危机,即使承受着社会主义实践挫折的“原罪”,也不可能忽视社会主义的正义。社会主义不是只注重发展生产力的经济主义,对分配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同样关注,使其必须是一个包括政治、经济、文化、伦理乃至情感和美学的整全性方案。即便世界革命、解放全人类的远景不再被改革话语提起,平等理念、共同富裕仍内在于改革理念,并具有相当的话语力量。正如农发组中另一些人所补充的,必须区分“资本主义泛滥的可能性和允许资本主义在一定时间、一定限度内存在的客观必要性”,不能低估“无产阶级有把握在限制和利用中改造资本主义的能力”29。也就是说,改革所讨论和探索的是实现社会主义的途径,而非颠覆社会主义的价值和理念本身。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理解改革何以既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30,又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31。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将“新时期”视为小生产者尚未分化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时刻,共同富裕的改革共识还能够统摄各方面利益诉求的时刻。

  所以,经济学话语所生产的抽象历史逻辑及其人性论,一方面逐步确立了其在改革语境中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却又始终受到社会主义话语的正当性质疑——尽管这一话语自身饱受质疑、压抑,尤其是其中的伦理、情感等维度,但却将在以文学为代表的感性审美领域中,发展出多样的表达形态。

  2.《乡场上》:改革的正当、正义及其含混性

  包产到户的复兴,使小生产者被合作化运动深埋的发家致富的梦想,以及这一梦想所连带的情感和记忆,32都被再次激发出来,同时使他们再度脱离原有的共同体,面临新的贫富分化的可能性,确实仿佛重返了土改。

  土改的历史实践及其叙事,使以农民为核心的小生产者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得以“翻身”,不但获得物质性的实利,更获得阶级的主体性。但土改所允诺的正义,乃是一种起点平等,这一平等既具有其历史实质,从另一个角度看则又是形式主义的,即土改把土地和发家致富的梦想分配给每个农民,但若放任这一小农个体自然经济的发展,很可能产生贫富的两极分化,乃至重新阶级化,起点的平等很可能重新导致结果的实质不平等。33李準在《不能走那条路》34里就已触及这一尖锐的问题。社会主义的平等正义不可能容忍这种历史的反复,至少这一重新分化的合法性决不能建立起来。这不仅仅是意识形态问题,还关乎根本的政治和伦理,即何谓善好的生活和秩序。

  要突破历史的反复,不能只靠单一的方式,而要通过整体性的改造方案,既改变所有制和分配,也改造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土改的实践/叙述很快向合作化的实践/叙述转化,作为合作化叙事的高峰,柳青的《创业史》(1960)正是在这个逻辑上回应了《不能走那条路》提出的问题,相当经典地叙述了互助合作的集体生产对小农经济局限性的克服、社会主义新人对“旧人”(小生产者)的超克和吸纳,也叙述了小生产者面对社会主义改造的不安和犹疑。

  在后革命语境中,用“真实性”来批评《创业史》式的写作当然是容易的,35这一写作所依附、伴生和嵌入的社会主义实践的挫折,导致了后设眼光中的文本与事实的断裂。由于这一实践的史学正义的颠覆,相应的诗学正义的空洞化、虚无化便在所难免,于是,无论是实践的、还是叙述的整全世界,都不再是可欲的。这一“真实性”的文学话语实际上共享了前述“补课论”的经济学话语逻辑。需要追问的是,何谓“真实”,以及“谁的”真实?这其实不是一个单纯的理论问题,也许最直接地说,问题不过在于评判者是站在梁生宝、高增福、冯有万等的位置上,还是站在郭振山、郭世富乃至姚士杰的位置上。如果我们更为同情式地理解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实质,就有必要指出,《创业史》的现实主义不是像旧的(批判)现实主义(更不是自然主义)那样镜子式地对“现实”作出反映乃至控诉,而是像斧子一样劈向现实,以开辟出面向未来的应然。也许,文本与事实的断裂不完全是由于写作与现实的脱节,而可能是现实和实践“落后”于虚构和叙述。

  当然,也正是这一实践的挫折所导致的叙述与实践的断裂,使“新时期”的“重返土改”具有了正当性。“新”与“旧”在叙述中被轻易反转。在《创业史》中,梁三老汉通过个人奋斗发家致富的梦想尽管被压抑,但他的实利和尊严最终通过梁生宝的互助组实现了;而何士光的《乡场上》36中,冯幺爸的实利和尊严则完全相反,只有退出集体经济,回到个人单干才得以实现。这一混杂着自然权利和社会主义正义的包产到户的正当性,正是通过文学的生动叙述而深入人心。

  与艰苦创业始终如一的李顺大和陈奂生相比,展现了“性格的发展”的冯幺爸更为内在地颠覆了前30年的合法性。在前两者那里,诚实劳动却依然贫穷的原因可以归结到外部因素(比如错误的政策等)上,因此我们更多看到其人性的被动性,尤其是《“漏斗户”主》中的陈奂生,在其人性被承认的过程中,我们几乎看不到他自身的主动认同和决断。而在冯幺爸身上,我们则可以看到人性与其外部政治经济环境的互动关系。

  《乡场上》写冯幺爸作为一个人性不被承认的人(“顶没价值”、“连狗也不如”),以目击者的身份被卷入一场民事纠纷中。一方是仗势欺人、存心诬陷的罗二娘,一方是势单力薄、老实巴交的任老大女人,还有一个作为仲裁人的第三方曹支书,三方关系构成了一个法权情境。37然而,由于曹支书和罗二娘的“官商勾结”,这一徒具形式的法权完全丧失了公正性。两人凭借优越的政治经济地位,不断对冯幺爸进行诱导和施压,让他作伪证。整个过程充满内在张力,表面上呈现的是冯幺爸从推脱回避到顶住压力最后说出真相的过程,在人物内心则是曹支书的“算计”和冯幺爸的“盘算”之间的交锋,在秩序的意义上是“上层”的法与“庄稼人”的法之间的冲突。曹支书的“算计”由来已久,得心应手,冯幺爸的“盘算”则显得格外艰难,占了小说大半篇幅,显得过于冗长。最终,出乎曹支书、罗二娘意料(但在读者意料之中),冯幺爸开口拒绝、叱责了他们,以其实质正义的正当性击溃了他们的形式“合法性”。

  作者让一个乡村中的最底层者来逆转这场无论是经济还是政治力量都是一边倒的纠纷,显然是有意为之,清晰地表达了一种新旧对比:合作化和计划经济所导致的不仅是贫穷和饥饿,还有不平等的政治经济关系、尊严的丧失及人性的堕落;而新的农村经济政策不仅使农民增产增收,更随之使他们获得了尊严和解放感,以及建立一种更为平等公正的秩序的可能性,实无异于第二次“翻身”。

  但实际上,经济上的“翻身”并不能自然而然地带来政治上的“翻身”,包产到户实现的增产增收不会自然导向正义,就好像市场经济不会自然而然带来自由、民主一样。与冯幺爸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些围观的人们,他们的经济状况无疑比冯幺爸好,却不敢挑战罗二娘和曹支书的“上层”法权。那么,由冯幺爸承载并张扬的庄稼人的,即底层的实质正义来自何处?在小说叙述的前30年中,集体经济导致的贫穷是普遍性的,然而,只有冯幺爸放弃努力,成为二流子。这不仅触及改革时期不断强调的生产积极性问题,而且涉及了对人性的规定,即冯幺爸的人性堕落是主动选择的结果,而非外在因素所致。因此,他对自身的“非人”状况是自觉的,并陷入一种内在焦灼:“一醉,就唏唏嘘嘘地哭,醒了,又依旧嬉皮笑脸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样的状况下,他还始终秉持了一种正义观:“他无心做活路,又没别的手艺,猪儿生意啦,赶场天转手倒卖啦,他不仅没有本钱,还说那是‘伤天害理’。”我以为,不能简单地把这句“伤天害理”视为嘴硬或眼红,如果我们承认小说构成的是一个相对自足的世界,自有其逻辑,那么联系到冯幺爸后来“盘算”之后的决断,这句话不仅不是可有可无的闲笔,而且毋宁说就是在这里埋下了正义的种子。

  这就涉及我们如何理解冯幺爸的“盘算”。小说发表后,一片好评之声,但也有一种批评意见,认为冯幺爸“并不是一个头脑简单,糊里糊涂的汉子,而是一个颇有心计的角色”,却“在事不关己的事情上一反常态”,从而质疑人物的“真实可信”。38正如林凌指出的,只有市侩地把冯幺爸理解为一个理性经济人,这一批评才是成立的。39实际上,曹支书和罗二娘可能整治他的办法,冯幺爸几乎都“盘算”到了。冯幺爸不仅要算“经济账”,还要算“政治(整治)账”,无怪他要盘算得那么久、那么艰难。冯幺爸显然不是理性经济人,并没有被脱嵌于他安身立命的整全的伦理和政治世界,也没有作为一个原子式的个人被抛入等价交换的自由市场。因此,冯幺爸的“盘算”不仅仅是对个人权利的理性关注,更是对于公正和正义的诉求。但是主流的意见认为经济基础的变化(党的新的农村经济政策、走上富裕道路的可能性和现实性)直接导致尊严的恢复和精神的解放,40却也过于简单化。因为同样享受到新的农村经济政策之利,仍然出现了冯幺爸和其他围观者之间的区别。物质生活的改善和私有产权的确立,绝不会自然地产生正义。在经济基础之上,仍然需要自我意识的决断和现实的斗争,才能获得他人的承认,人性的上升和正义的实在化。

  冯幺爸对曹支书、罗二娘的斥责可以说重返了土改叙事的诉苦模式,化被动为主动,以滔滔不绝的对话(dialogue),剥去了曹支书法权“不偏不倚、公正无私”的假象,将其置于黑格尔式的主奴辩证法(dialectics)结构之下。41正是通过这一平等斗争,冯幺爸才最终摆脱了那些“醉鬼”、“人不人鬼不鬼”、“连狗也不如”的标签。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直到小说结尾,冯幺爸大快人心地伸张了正义之后,围观者才“一一想起来,不错,从去年起,冯幺爸是不同了,他不大喝酒了,也勤快了”。而在此之前,整整一年,大家对冯幺爸的变化是“视而不见”的,并没有看到变化的外在形式之中有着怎样实质性的人性内容,以至于小说开头大家看到冯幺爸时仍然“好笑得不行”。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看到冯幺爸正义背后的不同法权资源。一开始,冯幺爸试图征用的是乡土熟人社会的传统伦理:“一条街上住着,吵哪样哟!”但这在具有政治经济特权的罗二娘、曹支书面前不堪一击。要实现底层的实质正义,必须有一个吸纳并超越传统民间伦理(更超越理性经济人逻辑)的更高原则,那就是冯幺爸在一番盘算之后的爆发中不断提到的“国家”。并且,他严格区分了作为总体的国家和作为权力中介的官员——曹支书这样变了质的官员既不能代表国家,更不能代表人民。通过对国家政策的理解,国家和人民在冯幺爸的政治意识里直接勾连起来了,国家的直接在场不仅保证了生产力的发展,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使传统的民间伦理得以持存。

  正是由于国家的在场以及冯幺爸的自觉,正义的伸张并不需要一个正面的官员形象来承担。作为对照,同时期的多数农村改革小说中,与农民同心同德的支书形象是非常关键的,而《乡场上》尽管异常触目地呈现了一幅坏干部跋扈和好干部缺席的画面,但由于国家和政治原则的介入,以及冯幺爸的自我意识,正义仍然得以伸张。可以说,国家和政治在这里既是内在的,又是普遍性、整体性的,超越了必须加以人格化的特殊性。由于这一原则的存在,造成冯幺爸先前人性堕落的原因,比如国家经济政策的失误,就被处理成技术性问题而非原则性问题,并未动摇作为总体的国家的合法性。这其实也涉及社会主义自我完善的问题。

  可是,个人与国家政治这一抽象概念的直接勾连毕竟对个人主体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这是革命文学早已遭遇的困境,在“新时期”文学中,这一问题意识其实是不断弱化的,就是何士光自己,在《乡场上》之后写出的姊妹篇《故乡事》42中,仍然得刻画一个正面的干部形象。进而,超越了具体的、人格化的干部形象,国家和政治的普遍性如何避免抽象化,而达到一种“具体的普遍性”,这种“具体的普遍性”是否可能,如何形式化,同样回到了革命文学不断遭遇的难题。

  这样的难题当然是《乡场上》和冯幺爸无力承担的。实际上,冯幺爸的正义本身就内含着含混甚至自我瓦解的因素。他口中的“国家”所保护的,其实是社会主义定义下的劳动和按劳分配,指向了一种有限度的财产权。43冯幺爸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盘算”,此刻虽然还不会引向私有产权和理性经济人逻辑,却同时使他的正义必须考虑一个前提:不会对自身的正当权益造成实质性损害,从而动摇了其正义的绝对性。也就是说,这个“国家”一方面试图保留社会主义的平等理念,一方面又拒绝其逻辑的激进化,已经难以作为一个整体性的政治世界为冯幺爸的正义提供正当性的支持。

  所以,冯幺爸可以被视为一个处于新/旧临界点上的混沌状态的“起点”性人物。在他身上,两种小生产者的区分以及日后的激烈冲突都尚未展开,但从他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小生产者形象中,已经可以看到商品经济的因素:尽管仍需承受两种价格的差别(“就多这么一角几分钱”),逐渐敞开的市场是切切实实带来了好处(“要肥要瘦随你选”)。陈奂生的故事其实就是另一个冯幺爸的故事,他摆脱了“漏斗户主”的地位之后,就“上城”去卖起了油绳,44而后又“转业”到队办工厂跑起了采购。45

  冯幺爸的“混沌”状态很快就要被打破,他所展开的故事,关于“新时期”的“新人”与“旧人”的故事,将由王润滋和贾平凹(从两个相反的方向)继续讲下去。

  3.《鲁班的子孙》:新人/旧人的分化与辩论

  王润滋的《鲁班的子孙》46尖锐而沉重地提出了“金钱对深挚的父子之情、对劳动人民传统的高尚道德品质、从而也对社会主义思想的严重腐蚀和挑战的问题”47,并展现了两种小生产者之间的冲突和争执。作家没有简单地按照经济学的逻辑判定两者的命运,而是通过对两者关系复杂性的叙述,在困惑之中提出了所谓“历史与道德的冲突”的“王润滋论题”。

  围绕这一论题,批评界展开了激烈的论争,以至于一时形成了“王润滋现象”。综观围绕着《鲁班的子孙》的批评话语,有些敏锐的论者确实感觉到了小说的某些复杂因素,比如认为老木匠的形象“凝结着我国劳动人民历代相传的传统美德,也凝结着被他朴素地吸取了的社会主义生活方式和人与人关系的准则”48。但遗憾的是,在改革的政治正确笼罩下,几乎无人同情王润滋在历史与道德之间的犹疑,对复杂性的感觉迅速被反封建和现代化的话语逻辑所遮蔽。老木匠49和小木匠50之间的冲突自然落入经济学所定义的自然经济的小生产/商品经济的小生产的二元框架中,进而推演出文明与愚昧、进步与落后的二元对立和价值判断。特别典型的是在一个三连环的批评中,不论是曾镇南,51还是雷达对曾镇南的批评,52还是秦晋对雷达的批评,53在根本上都共享了改革逻辑,不是为小木匠辩护,就是批评作者对这样一个改革“新人”作了歪曲的描写。

  不难看到,主流文学批评是如何深刻地被裹挟在经济学话语的历史目的论中,这一逻辑只要再往前推,就是必要的恶也是应付的代价。后来的历史会让我们看到,这些批评家对这一改革逻辑的拥抱,将导致他们面对这一逻辑结果时的失语。这恰恰反衬出王润滋的思考和忧虑的历史意义与预见性,批评界实际上没能真正回应他提出的问题。54

  重新面对文本及其复杂性,我们必须指出,老木匠不能算是自然经济的小生产者,他毕竟经过了社会主义的手工业改造,在合作社时期创办了大队木匠铺。55但他也算不上一个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合格维护者,尽管有大队木匠铺的经历,小生产者的意识却并未随生产方式的社会主义改造而得以克服和超越。毋宁说,老木匠并未真正理解社会主义意味着什么,他的社会主义意识是自发的,而不是自觉的,只是黑格尔意义上的“任性”,而远未达到“理性的确定性”。当他“觉得木匠铺的倒闭跟儿子的发财有关系似的”时,并没有意识到小木匠的第一次出走,与大队木匠铺是有着逻辑上的关联的。社会主义的正义只能够通过他的(无)意识、通过“良心”这一民间伦理的形式表达出来,我们从中可以隐约感觉到“五十年代那个人帮人哪,……六十年代那个人学人哪”的整体性的政治和伦理世界。

  在革命对自然情理或传统民间伦理的去蔽乃至征用中,56并不是简单地挖掘出一个完整而单一的客观自然存在,因为民间传统总是“藏污纳垢”的,也存在自我瓦解和堕落的可能。57毋宁说,革命是在征用的过程中将一个可欲的自然情理或传统伦理再生产出来。正如林凌所分析的,“在土改以及其它社会主义文学中,……传统伦理……恰恰是由革命所创造出来的,它要么与革命同存在,要么就被淹没在现代性叙事中。革命恰恰是‘民间伦理’或者说‘自然情理’的前提。”58

  但是,老木匠意识中的自在的社会主义正义和他身上的传统民间伦理并不是有机地结合的,当他背后整全性的政治/伦理世界由于自身的危机(“七十年代那个人整人哪”)无法继续提供强大的政治和道义支持时,当革命政治无法继续吸纳传统伦理时,这两种正义资源的分裂就异常触目,同时,老木匠作为小生产者和集体经济的代表这两种身份也不可避免地分裂。实际上,这种无机的结合也正是冯幺爸正义的真实形态,只是《乡场上》过于短小的篇幅使这一形态未及完全暴露而已。

  所以,老木匠也不是“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革命派”,他也会反思大队木匠铺的倒闭:“照说也该给大伙挣几个钱了,社会主义也不能光吃柞树不绣茧儿!象以前那样开木匠铺,也没劲……”小木匠回来带给他两千块钱,他高兴得“睡不着,一宿起来数三回”,“谁和钱都没有冤仇”,尽管也担心小木匠的钱来路不正,但当他看到小木匠那双下过苦力的手,确认了钱是诚实劳动挣来的,也就心安理得了:“钱是你挣来的!就凭这手,你该挣得还多,还多!怎么就该那些吃饱饭没事儿干的人挣大钱,咱们也该!该挣两千,该挣两万!”小木匠开私营木匠铺,他其实是支持的:“别怪你爹老脑筋,爹支持你开木匠铺。过去把这叫做资本主义,扯他娘淡!咱凭劳动,凭良心,走到天边也说得过去。”因此后来父子之间的冲突,并不纠缠于生产和经营方面的“姓社姓资”,而是因为小木匠坏了“良心”。此时的老木匠只是担心:“这些木料用完了,你还能说来就来?台好开,戏难唱,大头还在后面呢!还有,咱开木匠铺没请示书记官,能行么?人家有权,管你哩。世道不管怎么变,这号人照常是土皇上……”而他对书记官的谨小慎微的态度也暴露了小生产者面对权力时的等级观念。

  老木匠的混杂性导致他根本无法应对小木匠所带来的变化。老木匠的不满和犹疑总是以大段的内心独白呈现,始终无法开口说出来,在小木匠面前几乎是“失语”的。这一“失语”的失落状态,相当恰切地折射出“新时期”所塑造的这些“社会主义旧人”59的历史处境。他们所抱持的“社会主义”原则往往呈现为一种情感形态,无法真正在理性上予以表达。金河在《不仅仅是留恋》60中塑造的大队支书巩大明也是这样一个“社会主义旧人”,他的失落感要比老木匠更强烈,作为曾经的“合作化的带头人”、“人民公社化的举旗人”,却要面对包干到户之后分掉集体牲口的局面,小说显然是在重新讲述《暴风骤雨》中著名的“分马”故事,并提出了改革过程中起点不平等的问题。巩大明无法回应这一难题,他的困惑只能归结为一句“天问”:“这么一来,把各家各户联系起来的只有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和生产队的‘统一管理’了,这还能叫社会主义么?”另一方面,他又和老木匠一样,不得不承认改革的合理性:“丝毫也不怀疑包干到户能增产增收,懒人变成勤快人。”

  其实,《鲁班的子孙》的叙事起点正是建立在改革的合法性之上的,回溯“陈年旧话”一节中披露的“前史”就会知道,小木匠第一次出走,是因为1975年他要在大队木匠铺之外开自己的木匠铺,才三天就被封门批判,因而被老木匠送出去躲风头。“文革”时期对“三自一包”的批判、对私营经济的压抑,在“新时期”的历史叙述中都已成为改革合法性的历史资源。而且,按照后面“打鼓开张”一节对书记官这一坏官员形象的塑造,小说并未把对私营木匠铺的批判处理成意识形态上的问题,而是叙述成坏官员个人的欺压行为,这就更进一步巩固了私营木匠铺的正当性。于是,小木匠的归来就宣告了私营经济,乃至资本和商品逻辑对传统共同体的“闯入”。归来的小木匠已经是一个典型的理性经济人,全部心思都放在木匠铺的重新开张上——年没过完,就开始置办木工工具,过了年初一,就动手筹建木匠铺,老木匠让他去走亲戚,他在翻看木工书,没空,秀枝邀他看电影,他在绘制图纸,也没空。在这些小事之外,小说着重叙述了三次小木匠与老木匠的正面冲突,或者说小木匠对老木匠的三次打击。如果说,第一次冲突(拒绝富宽加入木匠铺)还只是对个人之间关系的破坏,第二次冲突(为节省成本而让秀枝到木匠铺干活)则是对亲情和家庭伦理的破坏,第三次冲突(小木匠挂出的巨细靡遗的价目牌)才是最为关键的,挑战了整个乡村共同体的伦理秩序,而且还有一层“忘本”的伦理亏欠:“忘了灾荒那一年,爹用自行车驮着你和你妹挨村挨户地吃百家饭?不然的话你们都得饿死,哪还有今天呀,孩子!”对老木匠的打击也逐次升级,前两次,老木匠都忍了,第三次,老木匠终于爆发,拧下了价目牌。其实,在与小木匠的争执中,老木匠的正义原则已经不断后撤,可以说,他最终要守住的,不过是冯幺爸式的有限度的正义,但是,小木匠的逻辑一旦启动,就连这一有限度的正义也无法守住。

  不过,在最后一次冲突之后,小木匠再次出走了,不是因为与老木匠的冲突,而是由于在利润最大化原则下丧失了工作伦理和职业道德,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顾客找上门来,小木匠逃走了。但这并非老木匠的胜利,而是他的失败,因为他再也无法挽回小木匠。尽管“旧世界”暂时拒绝了“新世界”的生存法则,但改革逻辑的展开将彻底改造“旧世界”。老木匠的“死而复生”,“他对重新回到的这个世界感到格外温存,格外亲切。他的心境变得无限平和,象春天湖里面的水”,毋宁说,是接受了自己失败的结果。

  王润滋看到了放任批评家和经济学的逻辑发展所可能导致的结果,他以这个时代所可能有的全部困惑,追问改革的合理性何以生产出自身的不合理性,追问冯幺爸的人性的上升如何蜕变成了小木匠的人性的下降。王润滋显然不仅仅是在经济改革的层面上理解改革,毋宁说,他追问的是改革所允诺的是什么样的整全性的世界,什么才是更为善好的、更值得追求的生活,而这种生活又需要什么样的人来创造。他对于老木匠的“良心”,确实“不仅仅是留恋”,因为对平等正义的要求,不仅仅是面对过去,更是面对未来。

  这样的历史与道德之间的矛盾、正面回应这一矛盾的抱负,以及相应资源的匮乏,使《鲁班的子孙》成为一个无法结尾的文本:“这个家,这个小院子,明天将会发生什么呢?明天的故事谁来讲下去?……”

  老木匠的悲剧在于,他已经无法理解这个即将(或已经)来临的资本的、商品的、交换价值的世界,却仍抱持着他的“良心”和自信:“傻孩子,不回来他能上哪去?别看天底下这么大,离了黄家沟,没他立脚的地场!”小木匠的悲剧在于,他以为走出去就是广阔天地,但像他这样的小商品生产者,也不会是市场经济中的弄潮儿。

  如果把王润滋三年之后的《残桥》61视为对老木匠预言的回答,老木匠其实对了一半,错了一半。

  《残桥》也许是“新时期”最早描写进城农民工的小说,讲的就是一个“没他立脚的地场”却“回不来”的故事。主人公德兴结合了高加林和小木匠的部分特征,高考落榜,不愿种地,但又没有高加林的文笔和小木匠的技术,更没有两人都有的“关系”,因此,他进城之后的“个人奋斗”只能是在建筑工地卖力气。从乡村共同体被抛入城市底层,成为原子式的个人,主人公遭遇了剥削关系下的高强度劳动,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和竞争关系,也学会了“走关系”和“磨洋工”,在主人公的自我意识里,这是骆驼祥子式的人性堕落,其间伴随着主人公大量的想象、梦境、幻觉、内心独白,尽管偶尔也能遇到卑贱者之间的相互扶持,却也只能更加反衬出小说整体上高度压抑的氛围。即便如此,主人公却始终不愿回到农村,最终跌落在城乡之间的“残桥”下。

  王润滋80年代中期之后逐渐停止了写作,一方面固然有身体上的原因,62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方面,面对渐行渐远的经济学和人性的现实,王润滋式的写作其实已经不可能。

  

  4.农村改革三部曲:改革逻辑及其人性论的确立

  接下来的故事就很简单了,相对于王润滋的犹疑和悲观,贾平凹的“农村改革三部曲”63几乎是漫画式地叙述了两种小生产者的历史命运。

  《小月前本》中的才才和门门就是自然经济的小生产者和小商品生产者的典型,从个性到外表,两者都是二元对立的:前者老实本分,后者机灵讨喜;前者目光短浅,后者见过世面;前者不事修饰,后者光鲜体面。小月最终只会选择门门而不是才才。

  《鸡窝洼的人家》中的回回和禾禾同样代表了两种小生产者,人物的设定与《小月前本》如出一辙。不过他们的爱情故事不再是围绕一个女性展开的,而是相当离奇甚至不无恶毒的“换妻”故事。表面上是各人找到了真正适合的伴侣,但当小说最后写到烟峰离开了回回,与禾禾结合后很快就怀了孕,而之前和回回则始终没能传宗接代,我们会发现小说中的爱情和婚姻不过是对改革逻辑及其人性论的相当观念性的表达:自然经济的小生产者不仅在物质上没有生产力,在人本身上也是没有生产力的;小商品生产者则正相反,代表了(物质和人的)生产力的发展方向。

  小商品生产者的故事在《腊月·正月》里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自然经济的小生产者已经退场,王才的对立面韩玄子是一个在乡村共同体的文化权力等级中的上层人物。王才也已不仅仅是商品经济的小生产者,他的副食品加工厂已具备规模经营的气象,雇工多达40人,还有15人入股,远远突破了“七上八下”的界线。小说延续了前两部二元对立的叙事方式,且有极端化的趋势,比如作为反面形象,才才和回回都还具备某些优点,而韩玄子身上则集中了所有缺点:抱残守缺,气量狭窄,依附权力,等级观念,家长制作风,好面子……而从门门、禾禾到王才,则展现了小商品生产者的变化,从懂行情、懂技术到懂管理,从个性张扬到为人低调,王才发财之后,还思谋“要多为村人、镇上人多办点好事”,不像王润滋的小木匠那样,全面破坏乡村共同体的传统伦理秩序。

  王润滋的小木匠撕开了资本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暴露出即将来临的资本主义的实在界的硬核,这一“真相”如此令人难以接受,贾平凹适时的写作则重新将这一硬核符号化,重新营造了一个个让读者能够继续安稳入睡的“梦境”。可以说,贾平凹的三部曲写作正是建立在批评界对《鲁班的子孙》的批评逻辑之上的。64小木匠不会出现在贾平凹的笔下,因为这有违改革的政治正确。“王润滋论题”中历史与道德的冲突不再纠缠贾平凹。从此,经济学逻辑将成为改革进程中小生产者命运展开的历史逻辑,并不断渗入到文学叙述之中,文学的情感力量对经济学的理性逻辑的抵抗被不断削弱。

  无论两种小生产者各自的命运将如何发展,都终结了“社会主义新人”的逻辑和可能性,实际上,“社会主义新人”赖以持存的政治世界和生活世界也被终结了。在“新时期”文学的人物谱系中,梁生宝式的社会主义新人成了“旧人”,他在“新时期”文学中的投影,就是《不仅仅是留恋》中的巩大明。我们在现实中也只能偶尔看到他艰难的身影。65《创业史》中设想的从小生产者的自在到社会主义新人的自为之路就此被截断。在贾平凹这里,毋宁是一路通向了资产阶级新人的自为。从王才身上,我们已经可以预见到小商品生产者只要获得权力的支持和开放的市场,将会如何自我超越、自我否定,进而获得自身的阶级意识。进一步地,随着私有产权的确立和相应的法治话语及其实践的兴起,在即将来临的程序正义和交换价值的世界里,“良心”将面临极大的考验。

  1    查建英:《八十年代访谈录》,三联书店,2006年,第195-196页。

  2   韩毓海:《通向“不成熟”的道路》,《知识的战术研究:当代社会关键词》,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331页。

  3   参见贺桂梅:《人文学的想象力:当代中国思想文化与文学问题》,河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4章;贺桂梅:《“新启蒙”知识档案:80年代中国文化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

  4   “新时期”经济学与文学的关系,可与18世纪政治经济学与资产阶级文学的起源性关系作一对比参照。韩毓海对后者有令人耳目一新的生动叙述,参见韩毓海:《笛福、经济学与文学及其它》,《天涯》2005年第2期。

  5   另一个重要的知识群体——“走向未来丛书”派,就非常关心政治经济改革和科学技术的问题。

  6   关于“八五新潮”及其向“八五主潮”的演变和固化,参见蔡翔、罗岗、倪文尖:《八十年代文学的神话与历史》,《21世纪经济报道》,2009年2月16日;蔡翔、罗岗、倪文尖:《文学:无能的力量如何可能?》,《21世纪经济报道》,2009年2月23日。

  7   2001年,以李陀、李静的访谈录《漫说“纯文学”》为起点,《上海文学》第3-7期“批评家俱乐部”专栏连续发表了11位作者反思“纯文学”的文章,“纯文学”作为一个问题第一次得到如此集中的讨论。

  8   “后新时期”概念的提出和论争大约是在1992年,但论者对于“新时期”与“后新时期”的界线划分意见不一,多数人认为“后新时期”始于90年代,也有少数人认为“后新时期”始于1985年或1987年。我以为后者的感觉更为敏锐。参见谢冕、张颐武:《大转型:后新时期文化研究》,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5年,特别是其附录一:有关“后新时期”的讨论7篇。

  9   有关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的详细情况,参见柳红:《八〇年代:中国经济学人的光荣与梦想》,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07-426页。

  10  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实行经历了从不联产到联产、从包工到组到包产到户的发展变化,参见陈一谘:《农村的曙光中国的希望——关于安徽省农村实行“包产到户”的考察报告》,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编:《农村·经济·社会》第1卷,知识出版社,1985年,第49-51页。

  11  1956年,由于对合作化不满,农民闹过一次拉牛退社风潮,出现了第一次包工包产的试验;大跃进之后,包产到户再次出现;1961年初,又再度出现,“三自一包”正是在此时被提出。参见杜润生:《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84-95页;亦见杨继绳:《邓小平时代:中国改革开放二十年纪实》,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第178-179页。

  12  1956年,针对私营工商业和小农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宣告完成,原本的渐进式过渡设想不断被加速压缩,终成“跃进”之势,最初预计至少需要10-20年的新民主主义阶段仅仅7年就被终结。从所有权角度而言,这也是一次根本性的断裂,农民刚刚享受了土改的成果,就要再度面临新一轮的“剥夺”。

  13  据温铁军研究,以朝鲜战争为契机,中国获得苏联的大规模军重工业投资,得以迅速建成斯大林模式占据主导地位的、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的国家资本主义工业体系。但这种近乎“空降”的工业体系需要相应的现代化农业体系(即集体化+机械化),以承载城市资本品下乡、完成“工农两大部类交换”、提取农业剩余用于内向型原始积累。也就是说,农村的合作化、集体化运动最初并非农业自身的制度需要,而是城市工业体系拉动的结果。农村既要支付引进苏联投资而形成的债务,又要向城市工业提供资源和剩余并承受剪刀差。雪上加霜的是,1957年因中国坚持主权而导致苏联突然中断援华投资,引发了新中国的第一次经济危机,而承受城市所转嫁危机的,仍是农村。参见温铁军:《八次危机:中国的真实经验1949-2009》,东方出版社,2013年,第46-58页,以及“自序”第4-5页。

  14  林凌提出“重返土改模式”来讨论“新时期”的包产到户,对于重新理解农村改革的历史逻辑是很有启发性的见解。可惜的是,他没有将作为前史的几次包产到户的反复纳入视野。参见林凌:《文学中的财富书写:“新时期”一种文学类型的再考察》,华东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12年,第3章。

  15  再举一例,在1975年的以教育路线为主要矛盾的电影《决裂》中,近结尾处相当突兀地插入批判“三自一包”的段落,说明在70年代中期这一现象已不得不令人正视。

  16  高晓声:《“漏斗户”主》,《钟山》1979年第2期。

  17  高晓声:《李顺大造屋》,《雨花》1979年第7期。

  18  在温铁军看来,过渡时期的领导层在70年代前期第一次向西方引资所造成的国家负债和赤字压力下仍然继续大量引进外资、过度投资城市工业(被称为“洋跃进”),导致了1979-81年的经济危机,此时既无毛主席的个人威望,农村由于城市工业多年来过量提取农业资源和农产品剩余也趋于衰败,城市经济已成为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农村集体化完成了服务于国家资本原始积累的历史任务,遂有全国范围的以“大包干”的家庭承包制为名、“政府退出无剩余不经济的农业”为实的农村改革。随之而来的是农村集体经济解体,维持数千年乡土社会的传统小农村社制度得以恢复。于是,2亿多的分散小农户不再可能成为接纳城市过剩劳动力的载体,城市的危机无法再向农村转嫁,只能在城市“硬着陆”。这是宏观经济领域的制度成本,但在微观经济领域则带来了制度收益:农户经济的活跃和农产品生产全面增加,农村有了自主进入工业、商业和金融业的发展机遇,由此推动中国经济迅速进入复苏和再度高涨的阶段。参见温铁军:《八次危机:中国的真实经验1949-2009》,第81-84页。

  19  当时即有人这样描述:“三中全会以后,‘包产到户’这个‘幽灵’又开始在中国农村的大地上游荡。”见陈一谘:《农村的曙光中国的希望——关于安徽省农村实行“包产到户”的考察报告》,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编:《农村·经济·社会》第1卷,第33页。

  20  杜润生:《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第101-134页。

  21  参见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编:《农村·经济·社会》第1-3卷,知识出版社,1985年。

  22  王小强:《农业社会主义批判》,《未定稿》1979年第49期。

  23  周其仁:《两种小生产不能混为一谈》,《未定稿》1980年第6期。

  24  比如,将自然经济小生产比喻为癌细胞。

  25  王小强:《两种小生产者的两种不同的平等观》,《未定稿》1981年第9期。

  26  周其仁和王小强在“新时期”的理论工作(将小生产从行政权力推行的合作化中解放出来)与亚当·斯密于18世纪进行的工作(将经济从宗教、政治的束缚中解放出来)非常相似。关于亚当·斯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实质与形式的辩证关系,可参见汪晖:《是经济史,还是政治经济学?》,《天涯》2000年第5期。

  27  李泽厚:《洪秀全和太平天国思想散论》,《中国近代思想史论》,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8页。

  28  李泽厚:《启蒙与救亡的双重变奏》,《中国现代思想史论》,东方出版社,1987年,第35页。

  29  贺致平(张木生):《学习列宁的过渡学说,总结经验教训,肃清左倾流毒,促进农业现代化》,《农业经济丛刊》1981年第5期。

  30  邓小平:《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1985年3月28日),《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13-114页。

  31  邓小平:《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1985年9月23日),《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2页。

  32  对小生产者发家梦想的“深埋”及其记忆的生产的具体分析,参见蔡翔:《〈创业史〉和“劳动”概念的变化——劳动或者劳动乌托邦的叙述(之三)》,《文艺理论与批评》2010年第1期。

  33  罗岗:《人民至上:从“人民当家作主”到“社会共同富裕”》,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44-145页。

  34  《人民文学》1954年第2期。

  35  在80年代后期的“重写文学史”运动中,这一点体现得非常明显。参见宋炳辉:《“柳青现象”的启示——重评长篇小说〈创业史〉》,《上海文论》1988年第4期。

  36  《人民文学》1980年第8期。

  37  参见科耶夫对法权的“行为主义”定义:A、B两人的相互作用引发一个不偏不倚、公正无私的第三方C的干预,C的干预将撤销B的与A之行为相反的反作用行为。[法]亚历山大·科耶夫:《法权现象学纲要》,邱立波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4-21页。

  38  金实秋:《试论〈乡场上〉之不足——兼评〈乡场上〉评论中的某些溢美之辞》,《作品与争鸣》1981年第10期。

  39  林凌:《文学中的财富书写:“新时期”一种文学类型的再考察》,第49页。

  40  曾镇南:《人的尊严的觉醒——评短篇小说〈乡场上〉兼谈文学的真实性问题》,《红旗》1980年第22期。

  41  对话(dialogue)和辩证法(dialectics)的同源关系,来自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唐杰老师的提醒,特此致谢。

  42  《人民文学》1981年第8期。

  43  参见林凌:《文学中的财富书写:“新时期”一种文学类型的再考察》,第3章。

  44  高晓声:《陈奂生上城》,《人民文学》1980年第2期。

  45  高晓声:《陈奂生转业》,《雨花》1981年第3期。

  46  《文汇月刊》1983年第8期。

  47  敏泽:《我的喜悦——读王润滋的〈鲁班的子孙〉》,《文汇月刊》1983年第8期。

  48  曾镇南:《也谈〈鲁班的子孙〉》,《文艺报》1983年第11期。

  49  当时的评论这样分析老木匠:“老木匠的旧规范并不是或不完全是真正社会主义的。它虽然包含着劳动人民的一些传统美德在内,但却同时混杂着一些假社会主义和小生产者狭隘的思想局限。”引玉:《旧规范解决不了新矛盾——读〈鲁班的子孙〉》,《作品与争鸣》1983年第12期;“他的最高愿望、最高理想,他脑子中的社会主义,也不过是穷哥儿们挤在一处过一个勉强温饱的生活。在这个人物身上,深刻体现了一个小生产者的狭隘思想。”梅朵:《我读〈鲁班的子孙〉》,《文艺报》1983年第11期;“他有着中国农民善良、正直、纯朴的性格,同时也带有很深的旧的传统观的因袭和小生产者的狭隘意识。……老木匠是在正直、善良、纯朴的外壳中紧紧包着保守狭隘、落后愚昧的内核。也就是说,保守和愚昧是他性格的实质,是其本质意义的审美倾向。从黄志亮身上,我们可以看出小农的、自给半自给的自然经济对人们意识的禁锢,几千年来的传统观念对农民的严重束缚和几十年来‘左’的思想在普通人头脑中的深刻影响。”秦晋:《也谈对〈鲁班的子孙〉的评价——给雷达同志的信》,《当代文坛》1984年第10期。

  50  当时的评论这样理解小木匠:“黄秀川形象里含有的新的时代特征是不可掩抑的。……虽然也沾染了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但他主要还是靠自己下苦力的双手谋生的。”“当那位书记官试图来干涉时,小伙子那些出言不逊和不甚在理的回答,充满着多么巨大的意识到自己事业的正义性的信心和自豪啊!”曾镇南:《也谈〈鲁班的子孙〉》;“作为适应新时期经济政策的需要的个体户,作为一个精明强干的后起之秀”,他的所作所为代表着“新政策下讲求效率和新陈代谢的不可抗拒的法则”。雷达:《〈鲁班的子孙〉的沉思》,《当代文坛》1984年第4期。

  51  曾镇南:《也谈〈鲁班的子孙〉》。

  52  雷达:《〈鲁班的子孙〉的沉思》。

  53  秦晋:《也谈对〈鲁班的子孙〉的评价——给雷达同志的信》。

  54  王润滋对这样的评论当然是不满意的,在一次座谈会上他只好自己来解说《鲁班的子孙》所提出的真正的问题:“责任制给农村带来了活力和兴旺,这是有目共睹的。然而新的变革也带来了新的矛盾,这一点我们做文学的同志有不少人有切身的体会和理解。类似黄家沟木匠铺那样的队办小企业的倒闭仅仅是因为集体干或者说‘吃大锅饭’么?有没有一条比这更深的历史根源和现实原因?一部分农民富起来了,通过他们的勤劳和智慧富起来了,这充分体现了党的农村政策的无比威力;那些靠坑骗国家、坑骗公众发了横财的家伙竟然也跟着喊新政策好!他们是少数,是支流,但水积得多了也会泛滥成灾的。富起来的农民日子好过了,那些没有富起来的怎么办?他们并不都是二流子懒汉,他们同样是勤劳智慧的中国农民,只是由于种种难以克服的困难富不起来。”“即使99%的农民都富了,还有百分之一在受苦,我们的文学也应该关注他们,我的同情永远都在生活底层的受苦人。在当前的农村中,真正阻碍改革的力量是思想还保守些的老实农民,还是私权难以限制地膨胀?还是封建主义关系网合理合法地扩张?政策解放了农民,有没有另一股腐朽的势力在扼杀着、磨损着、抵消着农民的积极性?农民一方面欢欣鼓舞感谢党的政策,另一方面有没有新的忧虑和负担?大好形势下会不会还有新的悲剧在部分人身上、在某些农家发生?变革带来了兴旺,但同时又会不会带来些不好的东西呢?”王润滋:《从〈鲁班的子孙〉谈起——在一次座谈会上的发言》,《山东文学》1984年第11期。实际上,真正回应“王润滋论题”的,不是批评家,而是同时和后来的作家(尤其是山东作家),比如矫健、张炜等。相关的讨论参见朱杰:《人生“意义”的重建及其限制:“‘潘晓’难题”的文学展现(1980-1985)》,上海大学博士论文,2010年,第5章。不过从矫健的《老人仓》和张炜的“秋天”系列来看,我认为他们在这个阶段的思考其实并未达到王润滋的深度。而评论界要到几年以后才开始正视这一“王润滋论题”,比如滕云:《历史的前进运动与作家的道德思考——说说“王润滋论题”》,《文学评论》1987年第3期;吴秉杰:《历史主义与伦理主义的矛盾——评“王润滋现象”》,《文艺争鸣》1988年第2期。不过这时,王润滋的写作已经难以为继。

  55  实际上,当时批评话语的隐含逻辑是:老木匠既然是一个集体经济的偏执维护者,必然被归为“农业社会主义”式的人物。

  56  蔡翔:《〈地板〉:政治辩论和法令的“情理”化——劳动或者劳动乌托邦的叙述(之一)》,《文艺理论与批评》2009年第5期。

  57  罗岗:《人民至上:从“人民当家作主”到“社会共同富裕”》,第67页。

  58  林凌:《文学中的财富书写:“新时期”一种文学类型的再考察》,第56页。

  59  这个词是我根据“社会主义新人”生造的,指的是经历过社会主义时代,受过社会主义思想熏陶,在“新时期”却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和意义的那些人。

  60  《人民文学》1982年第11期。

  61  《中国作家》1986年第6期。

  62  大概正是在1985年前后,“他于40岁的生命巅峰卧病不起……”见张炜:《文学的兄长——悼王润滋》,《山东文学》2002年第3期。

  63  《小月前本》,《收获》1983年第5期;《鸡窝洼的人家》,《十月》1984年第2期;《腊月·正月》,《十月》1984年第4期。

  64  所以,经济学者王小强对贾平凹的小说特别偏爱,也就毫不奇怪了。见王小强、厉以宁、吴稼祥等:《对文学表现变革时代的期望》,《文艺报》1985年第1期。

  65  韩毓海:《春风到处说柳青——再读〈创业史〉》,《天涯》200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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