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哪里可以找到王佐良先生译的《培根随笔》?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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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没有译完,京东上都是别人译的,哪个版本里面包括王佐良先生译的那几篇呢?谢谢各位,真的很想看。

  绪论

  Oliphant Sweaton著

  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外如阑男爵,圣奥本斯子爵(BaronVerulamandViscountSt.Albans),于1561年1月22日生于伦敦临河街(Strand)之约克府(YorkHouse)。他的父亲是掌玺大臣男爵尼古拉·培根(Sir Nicholas Bacon)。母亲是继室,共生二男,弗兰西斯是次子。

  弗兰西斯从小体弱多病。后世传者多以为这就是他少年老成的原因。其实他自幼即喜研读较他的年龄应读的书更为高深的书籍,所以他的态度老成的原故或在于此而不在于彼。

  关于他的幼年我们所知甚少。只知道他的生活是在两个地方度过的:一处是伦敦的府邸(约在现在的临河街与泰晤士河之间),一处是哈弗州的高阑城(Gorhambury,Hertfordshire)的别墅,到了他十三岁的时候他同年长于他二岁的哥哥安东尼(Anthony)同入剑桥大学的三一学院(Trinity College),我们这才对他的生平知道得较为详细一点了。

  他在剑桥住了三年。离开的时候,如麦考莱(Macaulay)所说:“他是带着这么一种心理走的。对剑桥的学科深为轻蔑;对英国的学校教育制度坚决地认为根本有害;对亚里士多德派的学者虚耗精力于其上的‘学问’有一种应有的渺视;对亚里士多德本人亦没有多大的尊崇。”

  这时他已经见过英国朝廷的生活了。他父亲的高位和他们家庭的显亲贵戚使这件事易于发生。据历史所载,女王伊利萨白(Elizabeth)为了访问他的掌玺大臣,曾经巡幸到高阑城的别墅不止一次。在这座美丽堂皇的别墅里,在古老的橡树榆树丛中,这位喜欢奉承的女王也许接受过年青的弗兰西斯的优美的颂词。女王在答复的时候也许因为看见他少年老成的态度,因而称他为“朕的小掌玺大臣”,这也是记载上有的。至于培根从少年就熟悉宫廷的仪节习尚这件事,可从他的《论说文集》初稿中两篇文章的题目看出。一篇是“论礼仪”(On Ceremonies and Respects),另一篇是“论尊荣与名誉”(On Honour and Reputation)。他的关于处高位时对上对下对平辈应持如何态度的议论,不但是说理公允,而且是参透世情之作。他认为对于在上的人表示尊敬并不是一种奴气,而是处世应尽的一种责任。因为假如我们不这样做,那么居于我们之下的人又怎么肯对我们表示尊敬呢?

  安东尼·培根和他的弟弟都有志于外交。为了准备起见,他们于1576年6月进了葛莱律师公会为“老生”(Ancient)。他们不久就在会中地皮上造了几间住屋,这几间屋子后来培根在里面住过好几次。二人入会三月之后(1576年9月),培根就跟随当时的英国驻法大使包莱男爵(Sir Amyas Paulet)奉使巴黎。这次旅行可说是他在外交事务上实际训练的开端。他用关于欧陆政治外交的研究结果做材料,著成了一篇《欧洲政情记》(Notes on the States of Europe)。这篇文章在他的全集里多有印出者。当时法国正在闹内乱,天主教同新教徒斗争正烈。有许多残酷事件引起了培根在“论党派”一文中最恰当的议论。下面的话即其一例也:

  “为帝王者务须小心,不可偏向一方,以致俨然成为某党某派的党徒。国内的党派总是于王权不利的,因为这些党派常向党员要求一种义务,简直和臣民对君主的义务差不多,并使君主变为‘吾辈之一’:如法兰西的‘神圣同盟’中所可见者是也。”

  培根在法京的居留并不很久,虽然在这短期间内他学会了法文。他父亲的突然逝世使他匆匆返国。返国之后他发现他的前途颇为黯淡。他虽然曾向当时的执政者(他的姨父,伯莱公爵,可算是朝中领袖)求官,而且以他父亲在日的政绩而论,这种请求也不能说是冒昧,但是他的请求终未发生效力。塞西父子(TheCecils)(即公爵父子——译者)似乎对他们弟兄颇怀嫉妒。于是培根只好专攻法律。结果于1582年他被认可为律师,于1586年当选为葛莱公会的首席会员之一。

  时光一年一年的过去,而培根仍然不见重用,也没有人帮他的忙。他也曾自己努力,几度被选入国会,但是仍然不能出头。 他在议会中所抱的政治主张,简单说来,可说是一种“中庸主义”。他主张在君权与民权之间,尤其是在教派的纷争之间,要采取一种不偏不颇,宽容互让的办法。对于他自己的这种政见他曾有两篇文章发表。在这两篇文章里他都是主张无论在教义的解释或刑罚的执行方面,都应当采取伸缩性较大的办法的。

  在这个期间内培根也曾得到两度小小的升擢。他被委为女王的特别法律顾问(Queen’s Counsel Extraordinary)之一,又获得了御前会议(The Star Chamber)登记员的候补权。这个候补权是他的亲戚,塞西父子,厌倦他不时的请托而替他谋得的。但是这个职位要等原来在职的官员死了以后才能填补。培根等了多年,这事才得实现。在候补死人的缺的期间内,培根受了许多的辱蔑,就如同后来英国的另一文豪司各脱(Sir Walter Scott)一样。司氏等了多年,才补上了一个法庭书记官的位置。鉴于培根的父亲的名望,有人曾对他的多年不见重用表示惊异,认为虽然塞西父子对他冷淡,而女王伊利萨白竟对尼古拉·培根的儿子不理不睬,殊不可解。不知培根在当国会议员的期间,曾因拥护民权,攻击朝廷强迫下院与上院直接会商筹款问题之企图,并且曾反对过增加国用的要求。类此的行为在当日是需要极其卑躬屈节的道歉才能使君王息怒的。培根似乎没有这样做过。同时塞西父子又从中媒蘖其短,证实了培根的“目无朝廷”。结果女王的不悦之感竟被煽动成了不息之怒,培根请求重用的企图遂被漠然搁置或婉辞拒绝。

  于是培根决意不再向他的亲戚请求帮忙,而转附艾塞克斯伯爵(Earl of Essex)之党。伯爵年少贵显,意气飞扬,初时极得女王宠信,后以勇而无谋,行同叛逆而被诛。当培根转附门下之日,正是伯爵官星高照之时,其声势之烜赫,不下于伯莱爵士。艾塞克斯对培根发生了诚挚、热情的友谊,屡次为他亲向女王请求要职。曾先后替他固请法部长官(或检察长Attorney-Generalship),次官(或辩护长,审判长Solicitor-Generalship),以及案卷司长(Master of the Rolls)之职,干请频繁,致使女王厌倦,请他“谈别的问题”。

  如此屡请不遂之后伯爵竟以自己在退肯南(Twickenham)之府邸田产值二千镑者,赠于培根。此时二人交情甚密,对于伯爵的各种交际游乐,培根亦常常参与,并且写过一本宫剧剧本乐会(The Conference of Pleasure)作为宴乐之一助。 培根对于这一种文艺表现出特殊的才能。后来曾为葛莱公会写过两本戏,一名《学问之宫》(The Palace of Learning),一名《葛莱历史》(Gesta Grayorum),都可见此言不诬。在1625年出版的论说文集中有一篇“论宫剧与盛会”(Of Masques and Triumphs)的文章更足证他对这种娱乐的艺术,有多么深的研究。

  1599年艾塞克斯讨爱尔兰泰隆(Tyrone)之乱无功,单骑还朝,大受朝中政敌的攻击。结果失权失宠,且受短期之拘禁。虽次年即蒙释放,准其乡居,可是艾塞克斯心中怏怏,总以为可以恢复昔日的宠信,谁知又因某项专卖权请求展期之事,受了女王的挫辱。于是气愤难平,竟图外结苏格兰、爱尔兰,内连失意的教派,如天主教、清教徒等。不久他便带了少许的武装侍从直扑伦敦,以清君侧为名,实行叛逆。他的企图完全失败,他被执下狱,1601年2月19日受审,25日斩决。在他两次受审的时候,培根都是奉王命陪审的。

  末次审判的时候,他似乎还很替皇家出力,并且在艾塞克斯处极刑以后他又奉命起草伯爵的罪状。

  从征爱之役起到起草罪状之事止,这其间培根和艾塞克斯的关系以及培根个人行事的动机都是很微妙复杂,难以遽下论断的。伯爵死后不久,在詹姆斯一世(JamesI)临朝的初年,培根曾经发表过一篇“自白”,解释他在艾案中的行为,但是这也不完全可靠,其中的话语令人不满之处也不少。不过,简单言之,下面的这几项,可说是相当明显的:

  1.培根是忠于女王的。

  2.征爱失败之后,艾塞克斯初次受审以及谋反以前的那些时间内,培根曾屡次替他向女王求过情。

  3.艾塞克斯的谋叛至少在他的行动的表面上看来是无疑义的。

  4.培根自己当时的处境相当危险。虽然无人告他同谋叛逆,但他不能不表示忠诚,因而不得不认真的参加对艾塞克斯的审讯,这亦是无问题的。

  所以加丁纳教授(Professor Gardiner)的话似乎是最公允的论断。他说:“培根的行为表现出他缺乏道义之感,这是不能否认的。然而我们现在认为个人友谊的关系应该重于政治上的关系,这种看法是基于一种日见增强的政情安定之感的。这种看法对于培根当日的政局不能适用。在当时,如果可以用武力来推翻女王任命大臣之权(案此即艾塞克斯案之政治意义)的话,那末英国将陷于无政府状态,以及这种状态所产生的种种祸乱之中了。”

  在1607年培根写了一篇“论友谊”的文章。其中有一段开首是这么两句:“世间有些人,他们的生活好象永远是在舞台上度过似的。这种生活对于别人是掩饰起来的,唯有自己可以明了。然而永远的掩饰是痛苦的,而一个只顾荣华,不顾天性的人可算是一个十足的奴才……”这段文章在1625年出版的《论说文集》中是删去了的。这些话不妨认为与艾塞克斯案直接有关。

  1597年培根论说文集的初版出书。该版作小八开本,卷首有题辞,把这书献给作者的哥哥,安东尼·培根。书中共有文章十篇——(一)论学问,(二)论辞令,(三)论礼仪,(四)论从者与友人,(五)论请托者,(六)论消费,(七)论养生,(八)论荣誉与名声,(九)论党派,(十)论交涉。这十篇文章含义丰富,文笔精悍,因此这卷文集遂成为划时代的作品,非常受人欢迎。这一点容后再详言之。

  这时,女王伊利萨白的可纪念的朝代亦到了末日了。她的老一点的大臣都先她而逝了。伯莱,她的大臣中之最伟大者,卒于1598年,其子继为相。

  女王未婚无子,由其侄苏格兰王詹姆斯六世继位,是为詹姆斯一世。他的王位还未坐稳,培根便想尽方法去求得他的欢心。结果培根于1603年受封为男爵,不久又受到年金六十镑的赏赐。这一笔钱是詹姆斯纪念培根的哥哥安东尼(殁于1601年)始终拥护他的继承权之功的。同时培根又被委为皇家法律顾问,年赐赏金四十镑。培根取得国王欢心的主要工具是他的合并苏格兰、英格兰王国及王朝的主张。这种主张他在国会里用口舌,在国会外用笔墨,不遗余力地宣传着。他曾经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叫“合并论”(Articles touching the Union)。在这篇文章里他很巧妙地搜集了不少的历史和科学上的引证来证明他的结论,就是——“自然的规律和真正的政治的规律有吻合之处。前者是治世之理,后者是治国之道”。后来在1612年培根发表了一篇“论邦国的真正伟大之处”(The True Greatness of Kingdoms and Estates),其中的意思和材料多取之于“合并论”,这是无疑义的。詹姆斯于1604年10月上尊号曰“大不列颠王”(King of Great Britanny,缩写为Great Britain),这个尊号是培根建议的。培根对于英格兰、苏格兰合并的论据辩证都非常允当,所以当时讨论合并事宜的联合委员会差不多一致通过了“合并”的提案。众议院的多数议员也赞成了。可是国王坚持要把国籍承认权留在国王手中,因之此事功败垂成。否则英格兰、苏格兰合并之事可以早100年而实现了。

  1605年培根的第一部哲学巨著出版,就是广学论(The Advancement of Learning)。这本书后来又增添材料,译成拉丁文,名曰De Augmentis Scientiarum。在这部书里培根评论当世学术界的情形,批评其过失,指出许多种所谓“学问”的空虚无聊,并建议学术进步的途径。他的《论说文集》中“论伪智”、“论习俗与教育”和“论学问”的几篇文字都可说是广学论中的题材,不过在那本书里没有详加讨论罢了。

  在他45岁的时候,培根娶了艾丽斯·巴南,一位市参事会参政员的女儿为妻。巴南女士带来的陪嫁相当丰富。这在债台高筑的培根一方面当然是很欢迎的。婚礼颇为盛大,新郎新妇的衣着亦极其奢丽。婚后15年中培根和他的夫人似乎过着很平静的生活。但是培根失势之后,他们感情破裂,直至培根死时终未恢复。

  婚后13个月(1607年6月25日)培根终于得到了法部次官的位置。在此后两三年的期间他是忙于调整英国的教派之争。当时主要的教派为国家教会派与清教派,辩争甚烈。培根的主张是双方和国王都应当保持一种宽容的态度,但是他的努力终归无效。培根对宗教纷争的意见,可于他的“论宗教一统”一文中见之。简单说,他认为宗教既是维系人群的,那末就应当自身亦保持一种谐和一致的情形。教派的纷争乃是使人厌弃教会,不信宗教的一大原因。后来在他的“论无神论”和“论迷信”二文中,他都曾论及教派的分裂。对于这种事情的原因、结果和害处,都有极精辟允当的议论。

  当时英国政治上也有一个大的争论,就是所谓“王权天赋”之争。这场争论(实际是“君权”“民权”消长之争)起于詹姆斯一世之朝,终致酿成内战,下一代的君主,查理第一,且因而被杀。培根起初的主张是一种“中和主义”,他认为“君权”“民权”之间应该有一种“中道”,一种妥协的办法。但是这一场争辩引起的枝节太多,结果使培根不知不觉地修改了他的主张,由一个抱宽容的“自由主义”的人变为一个比较温和的王权拥护者。他后来的主张可于“论王权”一文的结语中见之。

  虽然有这么多的事务分心,培根却始终不曾怠于文事。只要不在议院或法院的时候差不多每一分钟都花在写作上面。1609年他的《古人智慧》(The Wisdom of the Ancients)出版。在这本书里他以解释譬喻的说法说明了古代的寓言和神话。在同时他的《论说文集》亦再版了两次:一次在1607年,一次在1612年。1612版叫做修正版,里面的文章有好几篇都曾经重写。此外还添了不少的新作,总数共为38篇。

  培根的表弟罗伯·塞西,新近受封为萨斯白雷伯爵(Robert Cecil,the Earl of Salisbury)的,突于1612年逝世。在培根的《论说文集》(1612版)中有一篇“论残疾”的据说是对他的亲戚的人格最生动的素描。萨斯白雷死后培根向国王要求继其官职,但是国王不允。后来他又要求另一官职亦未如愿。可是到了1613年,他那想望多年的法部长官或检察长之职终于到手了。培根可说是一个热中而饱尝仕途之苦的人。在他的“论高位”一文中充分地表现了这种浮沉宦海之酸辛,尤其以下面的这几句话为然:

  “跻升高位是很费力的。人们常常吃了痛苦以取得更大的痛苦,这种事情有时简直是卑污的。人们又常由屈辱之途达到尊荣……”

  先是培根亦曾被任命为一个新设的法院的院长。这个法院名曰“边缘”(The Verge),他的职务是直接办理伦敦王宫区周围12英里以内的犯罪行为。培根就职时的训词,痛斥“决斗”之俗,指为流行全国之罪恶。他当了检察长以后更雷厉风行地要根绝这种习气。他建议的办法是任何犯这种案子的人——无论是挑战的或接受挑战的或作为“助手”的——都应当永远贬之朝外。

  1614年“混蛋议会”解散,从此培根的政治势力亦就消失了。他的主张本来是君主与国会之间应当休戚与共,互表同情的。但是这次议会的解散和下届议会的迟迟召集使这种希望无法实现。“论叛乱”一文所讨论的各问题中就有这个问题。

  这时詹姆斯一世的宠臣是桑末塞伯爵(The Earl of Somerset),名唤罗伯姓卡尔(Robert Carr)的。他那时可说是权倾内外,声势烜赫。但是培根早就看出他的复亡之兆了。所以与之断绝来往,转而与乔治·威里埃(George Villiers),后来封为巴金汉公爵的,结交。不久桑末塞和他的夫人因谋杀奥勿伯雷爵士(Sir Thomas Overbury)而判罪,且从此失势,一蹶不振。而威里埃则扶摇直上,其得宠与专权之甚更驾桑末塞而上之。培根对于威里埃的早期的升擢是出过大力的。有人推测他在“论野心”一文中所说关于“宠臣”的话是指詹姆斯一世的好蓄宠臣的。但是他为了取媚国王,竟不惜拿这样的话替他文过饰非:

  “有些人认为君王者若有宠幸乃是一种缺点;然而宠幸之臣乃是对有野心的大臣贵族的最好的防御。”

  不论培根对巴金汉公爵出过什么力,巴金汉对他的报酬却也不能不算丰富。他利用他的势力替培根力谋升迁。结果1616年6月培根被委为枢密会议之一员。1617年3月布瑞克莱爵士(Lord Brackley)退休,培根便继之为掌玺大臣。他在就职典礼中的演词是很典雅堂皇的。1618年1月,官阶的最后一步终于被他升上去了。他受命为英格兰的法相。同时他受了不少的荣宠。1618年7月他被封为外如阑男爵,外如阑是个地名,就是圣奥本斯的拉丁名字。圣奥本斯则是培根的别墅所在地,高阑城附近的一座城市。

  此时培根收入既丰,他的居家生活便局面阔绰,气象伟大了。1620年1月是他的60寿辰,他在约克府中很高兴地受一般朋友的庆贺。诗人班疆生(Ben Jonson)也曾参与此会,并且写诗为颂。同年10月培根发表了他的新工具(Novum Organum)一书,此书一出,照麦考莱的说法全欧的贤人学者都极表崇仰。1621年1月培根又得了新的荣华。他被封为圣奥本斯子爵。

  培根的一生事业到此可算是登峰造极了。官爵、地位、名望、财富,他统统有了。但是在他得意之中恐怕也免不了要记起他取得这些富贵荣华的时候,有些手段是可耻的吧?他受了国王和巴金汉的嗾使,曾做过好几件昧良丧心的事。如赞成若莱爵士之处极刑;耶外吞检察长(培根友人)被审枉法案之背友;一方已主张与荷兰(西班牙之敌国)签订攻守同盟,且明知英国人民极其憎恶西班牙而同时又赞成国王与其幸臣之与西班牙联盟;又如允许剥削人民的“专卖权”;听任巴金汉干涉司法……等都是他不能辞其咎的。在他的“论交涉”一文中有一段文章开首是这几句:

  “同有所需求的人交涉比较同已获所需的人交涉要好的多……”。

  这一段文章好象是故意写得有点晦涩似的。可是其中有一种愤懑不平之意,对于作者一生不得不逢迎旨意、奉承权势(先是塞西父子,后是詹姆斯一世及其幸臣)之事颇具牢骚,这是无疑义的。

  但是,清算的日子终于来了。从1614年到1621年英国议会未曾召集。但到了1621年,国王因为筹款艰难,仍不得不召集国会。这一届国会的头一件举动就是要求改革“专卖法权”,这一种特权是当时被巴金汉公爵及其党羽利用了来祸国病民的。当时的下议院受了培根敌人科克(Coke)的鼓动,由这个议案进而批评司法界的情形,并列举罪状28款,纠弹法相贪赃枉法。这28款据说其实都是相当微细的,然而其影响却决非微细。培根自己也很明白这件事的背景和意义,所以他奏闻国王时力求国王对议会取抵抗的态度。奏中有语云:“现在要打击你的相师的人恐怕将来也要打击你的王冠。”28年之后,詹姆斯一世的儿子,查理一世,果然被议会所杀。培根的这句话可说是有先见之明了。

  但是培根的一切努力终归无效。国王能囚禁科克,而无法援救培根,因为他无法否认自己的罪状。他的受贿确是实有其事,虽然他不承认为了受贿而枉法。然而这个贪官却也正就是“论司法”一文的作者。全篇文章无异是他的判词,但是下面的这几句话尤为恰当:

  “最要者节操乃是他们(法官们)的本分和应有的美德……一次的冤判比多次的罪行其害尤大,因为罪行不过搅污了水流,而冤判则搅污了水源……司法之处所是一种神圣的地方,所以不仅裁判席,就是坛阶庭院都应当保持圣洁,不受秽闻贪污之玷。”

  培根最后看出情势之无望了。他于是写了封信呈于国王,表示愿受贵族院的裁判。这封信的内容相当矛盾复杂,有悲痛也有忿怒。一方面是高尚的志愿,要使“公道的泉源”更求纯洁,另一方面却是对他的攻讦者的骂詈。写这封信时的培根的心情,大约可于他的“论自谋”一文中见之,因为该篇所述显指他与詹姆斯、巴金汉的以前的关系,而当时贿赂流行,上自国君,下至厮养,无不纳贿者也。

  耶外吞所受的苦终于临到培根自己的头上了。詹姆斯和巴金汉都坐视不救。结果他受审于贵族院,被判有罪,罚金4万镑,拘禁于伦敦塔中,住了很短的时间就释放出狱,回到高阑城别墅。此后罚金亦偿还于他,不许接近宫廷之令亦取消。只有不许再入议会一节始终未曾改动。

  从文学与哲学的观点看起来,培根的暮年可算是他一生最光荣的时代。“顺境的美德是节制;逆境的美德是坚忍。这后一种是较为伟大的一种德性。顺境是《旧约》所宣布的福祉,逆境是《新约》所宣布的福祉,而新约者乃是福音更大,诏示上帝的旨意更为清晰之书也。”这几句话是写在他失意之后的,从这几句话里我们可以看出来这一场挫折对于他的影响。凡是研究培根的人没有读了这篇“论困厄”而不受感动者。受了身败名裂的刺激之后,培根热烈地转向学问之途,这是曾为他的政治生涯所中断的。在深奥的学术中他找着了一服镇痛剂。在他的“论人性”一文中他很优美地表现了他对于这种工作的欢喜。

  培根在这个时期中的学术活动简直是一件奇迹。他下台之后五个月便完成了他的《亨利第七本纪》(History of Henry Ⅶ),这部书曾受哥罗歇斯和洛克的赞扬,认为是有哲学意味的史学著作之模范。

  同时培根又开始写他的《亨利第八本纪》(History of HenryⅧ)并写出了大不列颠史(History of Great Britain)的大纲,又为他的《英国律苏格兰律提要》(Digest of the Laws of England and Scotland)作笔记,并且起草了一篇《神圣战争对话》(Dialogue on the Sacred War)。1623年《广学论》的拉丁文增译本刊行,同时又出版了一本未完的哲学小说,《新阿提兰提斯》(New Atlantis)。这书的内容是一种半实际半诗意的关于组织一个思想家的团体的。后来的英国皇家学会(The Royal Society)可算是部分地实现了他的思想。1625年,《论说文集》的最后修正本出版,内容增添了不少,共包括58篇文章。这是他最后的文章事业,书出不到几个月他就死了。

  在他逝世以前有相当的时期,培根的健康已经颇有点不支之象了,但他仍努力不懈。他的死可说是为科学而牺牲。有一天天气非常之冷。在回家的路上他买了一只鸡,把它杀了,亲自用手拿雪塞满了鸡的肚子,要看看寒冷是否能延迟腐化。他刚做完了这件事,就觉得浑身发冷,这时他简直不能回家,所以就被抬到爱伦德爵士(Lord Arundel)家中,到了那里之后一星期的工夫,他就很和平地离开这个世界了。殁日是1626年4月9日。遗命葬于圣尔本斯的圣迈考尔(St.Michael)教堂中他母亲的墓旁。

  就智力方面说,培根是伟大的;就道德方面说,他是很弱的。他的人格是多方面的,他的天才不限于一隅。他是法学家、政客、科学家、哲学家、历史家、又是散文作家。对于这样繁复的性格与才能要下一个总评是很难的。同时他对于神学和教会中的情形也是一个很有兴趣的探讨者。他也曾写过这样一句语意双关的话——"对隐藏的诗人要厚道些”,这句话是“培根派”所特别注重的。这句话使我们疑心到他大概对于作诗也颇有尝试,其诗作或不限于两篇宫剧。简单说,培根是拿整个的学术为他的领域的。

  培根的哲学系统,可由《广学论》(英文本及拉丁文本)以及《新工具》见之者,可说是主旨在重新研究、分类并科学化一切的知识。说他创立了一个学派或发明了一个系统是错误的。一个砌了大门的人不能说是一个盖了一座房子的人。所以虽然他是于学无所不窥,然而精力分散过甚,结果如他自己半悲哀半谐谑的说法,“他不过是摇铃召集学士才人开会的人”而已。

  现在我们谈一谈他的“论说文”。凡是细心研读他的这些文章的人,没一个不发见他们是作者自己的经验之结果,而经过他的奇妙的心智所陶冶锻炼过的。

  没有一篇文章里面不包含着一两句话,把那篇文章的主旨或结论与作者的生平关联起来的。这种关联有时是很微妙不显,有时是很明显的。培根的《论说文集》可说是少数的“世界书”的一部,这种书不是为一国而作,乃是为万国而作的;不是为一个时代,而是为一切时代的。在这本书里,极高的智力与变化无穷的兴趣和同情心合而为一了,所以世人之中,无论什么样的类型或脾气,都可以在这部书里找到一点与他有联系的东西。在培根的时代,颇有几本专门描写刻划英国人的性格、地方人士和习俗的书,如郝尔(Hall)的“Characterismes”,奥勿伯雷(Overbry)的“Characters”或哦尔(Earle)的“Miscrocosmographie”皆是。培根要写这样的一本书是很容易的。但是假如他真的这样写了时,那就只有英国人能充分领略书中的精神和情绪了。而现在,培根的《论说文集》的影响可说是仅为世界的四极所限,因为既然大家都能懂,自然无人不能享受了。

  我们现在读的培根《论说文集》可说是经过了三个进化阶段。这三个阶段可由1597年、1612年和1625年的三个版本代表。第一版只有10篇文章,前面已经说过了。 因为好象太薄了,所以又填补了1篇用拉丁文写的“宗教默思”进去。到了1612年的本子,篇数增多到38了。原先的那10篇文章全大为修改,而且有几篇是重新写过的。从那时起到培根死止(末版就是如今的通行本,共有文章58篇),作者老是把这本文集放在身边,不断地增删修改。随着他的人生经验的改变,他不得不改变他的意见,于是也就不得不改变他在文章中所发的议论。如“论请托”、“论党派”、“论友谊”3篇文章在各版都可看出重大的修改。“论友谊”一篇,为了末次版刊行的原故,曾经完全重写。

  从初次问世之日起,这些文章就大受欢迎。他们的简短使余暇无多的读者喜读。他们的思想之精密与语句之简洁是一种非常的长处,因为当时的文章多是思想散漫,语句繁华的。就全体而论,培根的文章也许没有旦(Donne)或户克(Hooker)的黄钟大吕之音,伯腾(Burton)或布朗(Browne)的辞藻纷丽,约翰生(Johnson)的大雅堂皇——这种的“大”有时邻于“夸大”——,塞尔登(Selden)的精悍倔强,但是差不多每篇文章都自有其优点,可以说是融会众长,六家之美,各有其分。培根的文章中实含有当时的文章的各种特性——如词藻之富丽,思想之繁复,趣味之隽永,机锋之警锐皆是也。在早期的论说中,词句干脆而对比,所以涵义饱满而措词警策,往往一语破的。后来的文章里却又有典雅从容,着色鲜明之作。前者于“论学问、”“论请托”中见之;后者则可于“论建筑”、“论园庭”中见之。

  培根的《论说文集》乃是世界上一本划时代的名著。因此有不少人的性格颇受这本书的熏陶指导。又这本书总不免使人拿它同法人蒙泰涅(Montaigne)的《论说文集》比较,因为两书出版年月之差不过17年也。蒙氏的书对于社会问题的感想较为丰富,对人生观察批评的范围也较为广大,但是我们在他的文章里找不到培根所表现的那种确凿不惑的了解,精密思想的“筋骨”,对学问全体的广泛认识,在比拟事物道理方面的几乎非人间的敏锐,以及对当时各种学问的渊博。在另一方面,培根也缺乏蒙泰涅的轻巧的手法与刻?如生的笔调,用了这种笔调蒙氏能把老生常谈的道理说得好象是新鲜非凡。同时蒙泰涅却没有培根的直达事物之灵魂的那种卓识和极高的推理天才。所以,如果说蒙泰涅是较优的文章作家,则培根所表现的是较深刻的道德和智慧。

  虽然培根在1625年以前没有亲自提起过蒙泰涅的名字,但是在后者第一卷散文集出版后,培根曾读过这书,大概十之八九是可靠的。这两位散文作家都曾写过同样的题目。培根有一篇文章“论礼仪”,蒙氏也有一篇“论朝见的仪节”。培根有一篇“论虚荣”,蒙氏则有两篇,一论“光荣”,一论“虚荣”。培根有“论学问”之作,蒙氏亦有“论书籍”之作,内容都差不多。培根在他的“论友谊”一文中有一段话开头是如此的:

  “我们看到伟大的君王对于我们所说的这种友谊之效果如何重视,也不免觉得惊异……”

  蒙泰涅在他的“论友谊”的文章中也有同样的话。

  我们综览全集,便可说培根的论说文是关于三个大题目的:(1)人与世界及人群的关系,(2)人与自己的关系,(3)人与上帝的关系。这三个题目并不是互不相容的,因此培根的文章有的也可以同时归入一类以上。但是这互有关联的三大题目一分开之后,我们便可以对培根的文章分门别类,作一种比较有系统的研究了。

  第一类最大。属于这一类的文章其论题是人与他的物质环境及人与人的关系。这后一种就是构成社会的关系。代表这一类的文章有“论殖民”、“论父母与子女”、“论建筑”、“论园庭”、“论请托”、“论司法”、“论辞令”、“论党派”……等皆是也。

  第二类的文章是以个人的自身为主题的,内容多是一个人的智力与道德的种种关系。代表这一类的文章是“论养生”、“论学问”、“论野心”、“论自谋”、“论伪智”、“论困厄”、“论荣华与名誉”、“论残疾”……等篇。

  第三类的主题是人与上帝及非感官所及的世界的关系。这一类的文章可以下面几篇来代表:“论死亡”,“论宗教一统”,“论无神论”,“论迷信”,“论人性”,“论善”……由培根的文章,我们可以看出来作者至少在理论方面是一个对于道德有极深的崇敬的人。若不是这样的一个人,决说不出下面的这几句话来——

  “一个自身无德的人见别人有德必怀嫉妒。”

  “行善事的能力是一个人之希冀的真实合法的目标,因为善意虽然是上帝接受的,而对于人则比好梦好不了多少,除非他是以行为表现出来。”

  “过度的求权力的欲望使天使们堕落;过度的求知的欲望使人类堕落;但是为善的欲望是不会过度的。无论是人或天使,也不会因为他而冒危险的。”

  同时我们可以看出来培根至少在理论方面是一个对正义公道有甚深的爱慕和崇敬的人。下面的这段话可以为证。

  “一个法官的主要任务是除灭暴力与奸诈。”

  “谁也不可以愚蠢的认为公平的法律和真正的治术是不相侔的,因为这两样东西就好象一个人的精神和筋肉一样,是同时并行的。”

  “思想中的疑心就好象鸟中的蝙蝠一样,永远是在黄昏中飞的。疑心使君王倾向专制,丈夫倾向嫉妒,智者倾向寡断和忧郁。”

  最后,培根永远是一个坚持真理神圣的人。无论在科学的研究或人生的交往上他都是这样主张。譬如他说:

  “真理为自己的判断者。他的教训是——真理的探求(就是对真理求爱求婚),真理的认识(就是真理的获得)和真理的信仰(就是对真理的享用)乃是人性中的最优之点。”

  “一个人的心智若在仁爱中行动,在天意中休息,在真理的地轴上旋转,那可谓他已到了地上的天堂了。”

  到了这里我们可与弗兰西斯·培根告别了。

  假如他没有留下别的著作而只有一部《论说文集》传世,他也仍然会得到读者的感谢的。这一般感谢他的读者并不限于他的同国之人,而是全人类大家都有分。培根值得我们感谢的地方并不是一时的,而将与时具增,与年俱永。

  书目

  一 培根著作之主要版本

  《论说文集》(Essays)初版1597,再版1598,三版1606,五版、增改本1620。

  《广学论》(Advancement of Learning )1605,1629,1633.

  《古学篇》(拉丁文本)(DeScientiaVeterum)1609,1617 ,1633,1634.

  《古学篇》(Sir A.G.Knight译英文本)1619,1658.

  《新阿特阑提斯》(The New Atlantis)1660.

  《新工具》(Novum Organum)1620,1645.

  《亨利第七本纪》(Life of HenryⅦ)1622,1629.

  《广学论》(拉丁文增大本)(De Augmentis Scientiarum) 1623,1625,1645.

  《古今格言》(Apophthegmes,Newand Old)1624(大英博物院本1625出版).

  《林木篇》(Sylva Sylvarum)(作者殁后由W.Rawley出版)1627,1635.

  二 全集

  拉丁本甲:Opera omnia quae extant.Philosophica,Moralia,Politica,Historia,1665.

  拉丁本乙:Opera omnia(附Rawley著《培根传》,J.Blackbourne编辑),1730.

  英文本甲:Bacon’s Works(附传,Mallet编辑),1740,1753.

  英文本乙:Bacon’s Works(Montagu编辑), 共17卷,1825—1826.

  英文本丙:Bacon’s Works(R.Stephens与J.Locker原辑。二氏殁后T.Birch续编),共5卷,1765.

  英文本丁:Bacon’s Works(J.Spedding.R.L.Ellis,D. D.Heath编), 共14卷,1857—1874(此案为权威本).

  三 论说文集通行本

  Bacon’s Essays.W.Aldis Wright编,Macmillan公司出版.

  Bacon’s Essays.Samuei H.Reynolds编,Clarendon Press出版(此本较精确).

  Bacon’s Essays.Edwin A.Abbot编 ,Longmans出版.

  Bacon’s Essays.Richard Whately编 ,Longmans出版.

  Bacon’s Essays.MelvilleB.Anderson编,McClury出版.

  Bacon’s Essays.F.G.Selby编,Macmillan出版(译本据此).

  Bacon’s Essays.H.Morley编,Routledge出版.

  Bacon’s Essays.Ernest Rhys编,J.M.Dent出版。(Everyman’s Library,No.10).

  Bacon’s Essays.George Herbert.Clarke编 ,Macmillan出版。

  四 重要参考书

  甲 传记

  Frrington, Benjamin: Francis Bacon.Henry Schum an NewYork,1949.

  Spedding and Ellis: Letters and Life of Bacon, Longmans.

  R.W.Church: Life of Bacon(English Men of Letters), Ma-millan.

  Basil Montagu: Life and Works of Bacon.

  John Nichol:Bacon, His Life and Philosop hy, Lippincott.

  Macaulay:Essayon Bacon.

  乙 关于论说文集者

  Arber:Harmony of the Essays1597—1626,Macmillan.

  丙 关于培根之时代者

  Nicholas Chamberlain: Courta A.D.Innes :Englandu识和高的推理天才。所以,如果说蒙泰涅是较优的文章作家,则培根所现的是较深nder the Tudors.

  G.M.Trevelyan:Englandunder the Stuarts.

  L.A.Ladwallader : Career of the Earl of Essex

  G.L.Strachey:Elizabeth and Essex.

  E.A.Abbott: Bacon and Essex.

  S.R.Gardiner:History of England,1603—1642.

  R.P.T.Coffin:The Dukes of Buckingham.

  献书表

  谨呈

  英吉利海军大将巴金汉公爵

  公爵阁下

  所罗门有言“美名有如香膏”窃意我

  公令名将流芳百世一如斯言盖

  公之荣华与功迹既尊崇而卓越

  公之建树亦远大而长久也拙作论说文集今将出版矣斯书为拙作中最流行者或以其能切合世务直达人心也愚曾于篇数及内容皆有所增加故斯书不啻新著焉职斯之故窃敢以我

  公之名冠之卷首聊表戴德之忱与感恩之意云尔

  此书有英文本拉丁文本二种皆以

  公名冠之者窃意拉丁既为天下之共同语言则拉丁文本或

  可永垂后世而不朽也愚昔曾以拙著伟大之复兴献于

  今上又以亨利第七本纪(今亦由愚以拉丁文译出)及自然史

  之一部献于太子今更以此数篇论说献于我

  公凡此诸作皆愚借上天之恩惠己身之奋勉殚精竭虑而成

  而非己力之所能及也谨以为献并祝

  天佑

  最忠诚服从之仆人弗兰西斯·圣奥本斯上

  一 论真理

  善戏谑的彼拉多曾说:“真理是什么呢?”说了之后并且不肯等候回答。世上尽有一般人喜欢把意见变来变去,并且认为固定了一种信仰即等于上了一套枷锁;在思想上和在行为上他们都一样地要求意志底自由。并且虽然这一流的各派哲学家已成过去,然而仍有些心志游移的说者和他们同声同气,——虽然这般人比起古人来血气薄弱一点。但是使人们好伪说的原因,不仅是人们找寻真理时的艰难困苦,亦不是找寻着了真理之后真理所加于人们底思想的约束,而是一种天生的,虽然是恶劣的,对于伪说本身的爱好。希腊晚期哲学学派中有人曾研究过这个问题,他不懂得伪说之中有什么东西竟会使人们为伪说底本身而爱它,因为伪说既不能如诗人之所为,引人入胜;亦不能如商人之所为,导人得利。我亦不懂得这是什么缘故:可是“真理”这件东西可说是一种无隐无饰的白昼之光,世间的那些歌剧、扮演、庆典在这种光之下所显露的,远不如灯烛之光所显露的庄严美丽。真理在世人眼中其价值也许等于一颗珍珠,在日光之下看起来最好;但是它决够不上那在各种不同的光线下显得最美的钻石和红玉底价值。搀上一点伪说的道理总是给人添乐趣的。要是从人们底心中取去了虚妄的自是,自谀的希望,错误的评价,武断的想象,就会使许多人底心变成一种可怜的、缩小的东西,充满忧郁和疾病,自己看起来也讨厌。对于这一点会有人怀疑么?早期的耶教著作家中有一位曾经很严厉地把诗叫做“魔鬼底酒”,因为诗能占据人底想象,然而诗不过是伪说底影子罢了。害人的不是那从心中经过的伪说,而是那沉入心中,盘据心中的伪说,如前所言者是也。然而这些事情,无论其在人们堕落的判断力及好尚中是如何,真理(它是只受本身底评判的)却教给我们说研究真理(就是向它求爱求婚),认识真理(就是与之同处),和相信真理(就是享受它)乃是人性中最高的美德。

  当上帝创造宇宙的那几日中,他所创造的头一件东西就是感官底光明;他所创造的末一件东西就是理智底光明;从那以后直到如今在他工作完毕而休息的期间内,他底作为全是以他底圣灵昭示世人。最初他在物或浑沌底面上吹吐光明;然后他由人底面目中吹入光明;到如今他还在往他的选民面目之中吐射光明。有一派哲学在别的方面都不如他派,可是有一位诗人为这派哲学增光不少。这位诗人曾说:“站在岸上看船舶在海上簸荡是一件乐事;站在一座堡垒底窗前看下面的战争和它底种种经过最一件乐事;但是没有一件乐事能与站在真理底高峰(一座高出一切的山陵,在那里的空气永远是澄清而宁静的)目睹下面谷中的错误、漂泊、迷雾和风雨相比拟的”;只要看的人对这种光景永存恻隐而不要自满,那末以上的话可算是说得好极了。当然,一个人底心若能以仁爱为动机,以天意为归宿,并且以真理为地轴而动转,那这人的生活可真是地上的天堂了。

  从教义中的真理和哲学中的真理再说到世事上的真理。即使那些行为并不坦白正直的人也会承认坦白正直地待人是人性底光荣,而真假相混则有如金银币中杂以合金一样,也许可以使那金银用起来方便一点,但是把它们底品质却弄贱了。因为这些曲曲折折的行为可说是蛇走路的方法,蛇是不用脚而是很卑贱地用肚子走路的。没有一件恶德能和被人发现是虚伪欺诈一般使人蒙羞的。所以蒙泰涅在他研究为什么说人说谎算是这样的一种羞辱,一种可恨之极的罪责的时候,说得极好。他说:“仔细考虑起来,要是说某人说谎就等于说他对上帝很大胆,对世人很怯懦”。因为谎言是直对着上帝而躲避着世人的。曾经有个预言,说基督重临的时候,他将在地上找不到信实;所以谎言可说是请上帝来裁判人类全体的最后的钟声。对于虚假和背信底罪恶再不能比这个说法揭露得更高明了。

  二 论死亡

  成人之怕死犹如儿童之怕入暗处;儿童底天然的恐惧因故事而增加,成人对于死的恐惧亦复如此。当然,静观死亡,以之为罪孽底工资,通往另一世界的去路者,是虔诚而且合乎宗教的;但是恐惧死亡,以之为我们对自然应纳的贡献,则是愚弱的。然而在宗教的沉思中有时亦杂有虚妄和迷信。在某种苦行僧底自戒书中你可以看到一种言辞,说是一个人应当自己思量,假如他有一指底末端被压或被刑,其痛苦是如何;由此再想那使人全身腐败溃灭的死亡其痛苦更当如何。实则有多次死亡底经过比一肢之受刑其痛苦尚轻:因为人体最生死攸关的器官并不是最敏于感受的器官也。那位仅以人间哲学家及世人之一的资格说话的古人说得很好:“与死亡俱来的一切,比死亡更骇人”。呻吟与痉挛,变色的面目,朋友哭泣,墨绖及葬仪,诸如此类都显得死底可怕。值得注意者,是人心内的各种感情,无论多么薄弱,没有一种是不能克服对死亡的恐怖的;既然一个人身旁有这样多的侍从,都能打败死亡,可见死亡不算是那样可怕的敌人了。复仇之心胜过死亡;爱恋之心蔑视之;荣誉之心希冀之;忧伤之心奔赴之;恐怖之心先期之;不特如此,我们在书中还读到奥陶大帝自杀之后哀怜之心(感情中之最柔者)使得许多人也死了,他们之死是为了对他们底君上的同情并且要做最忠心的臣子的原故。此外塞奈喀还加上了苛求和厌倦两事。他说:“试想你做同样的事已有多久!不止勇者和贫困者想死,即厌倦无聊者亦想死亡”。一个人虽然既不勇敢,也不困穷,然而为了倦于屡次作同一的事,也会寻死的。同样值得注意者,是死底来临在豪杰之士底心上所引起的改变是如何地小,因为这些人好象到了最后的一刹那仍然是依然故我似的。奥古斯塔斯大帝死时还在赞颂他底皇后:“永别了,里维亚,请你终身不要忘记我们婚后生活底时光”。泰比瑞亚斯至死仍然作伪,如史家泰西塔斯所谓:“泰比瑞亚斯底体力日渐衰退,但他底作伪如故”。外斯帕显死时还说笑话;他坐在一个凳子上说:“我想我正在变神哪”。加尔巴临死作壮语说:“砍罢!假如这是有益于罗马人民的”。一边说着一边伸颈就死。塞普谛米犹斯·塞外拉斯死得爽快。他说:“假如还有什么我应该做的事,快点来吧”。诸如此类。那些画廊派的哲学家把死底价值抬得太高了,并且因为他们对于死准备过甚,遂使死在人看起来更为可怕。“他把生命底终结算做自然底恩惠之一”。说这句话的那人比较说得对的多了。死与生同其自然;也许在一个婴儿方面生与死是一般痛苦的。在某种热烈的行为中死了的人有如在血液正热的时候受伤的人一样,当时是不觉得痛楚的;所以一个坚定的,一心向善的心智是能免死底痛苦的。但是,尤要者,请你相信,最甜美的歌就是在一个人已经达到了某种有价值的目的和希望后所唱的“如今请你让你底仆人离去”。死还有这一点;就是它打开名誉之门,熄灭妒忌之心。“生时受人妒羡的人死后将受人爱”。

  三 论宗教一统

  宗教既是人类社会底主要维系,那末要是它本身能居于统一底真正维系之中,自然是一件很好的事。关于宗教的争执和分裂是异教徒所没有的恶事。原因是异教徒底宗教并无任何固定不移的信仰而只有仪式和典礼。他们教会中底主要宗师和长老乃是诗人,从这个就可以想到他们底宗教是什么样的一种宗教了。但是真正的上帝有这种性质,就是他是个“忌邪的神”;因此他底崇奉和宗教便决不容有混杂和伴侣。所以我们想关于教会底统一说几句话,所说的是其结果如何;其界限如何;其方法如何。

  统一底结果(仅次于得上帝底喜悦,而得上帝底喜悦是至善至美的)有二,一是对教会以外的人的,一是对教会以内的人的。对于前者,无疑地异端和分裂是各种丑事中之最丑者;真的,这两桩事甚至比伤风败俗还坏。因为,如同在肉体上创伤或割裂是比一时不良的体液为劣,在精神上亦复如此。所以再没有比“统一底破坏”更能使在外者不入教堂,在内者急欲出外的了。因此,到了这种情形的时候——就是,有的人说“看哪,他在旷野之中”。又有人说:“看哪,他在密室之内”。那就是说,有的人在异端的秘会里找寻基督,又有人在教堂的外表上找寻基督——在这种时候我们底耳中须常有那句话——“不要出去”。那“外邦人底宗师”(他底使命底特性使他对于在教会以外的人特别地在意)曾说:“假如一个异教徒进来,听见你们七嘴八舌地说话,他难道不要说你们是疯了么?”再者,那无神论者和世俗之人听见宗教之中有如许冲突矛盾的意见,他们底意见比上面所说的异教徒底意见必然好不了多少;这种情形使他们要离开教堂,去“坐在亵慢人底座位之上”。 有一位“亵慢底大师”在他底幻想的丛书中间列了这样的一本书名:《异端派的摩尔舞》。

  这件事在这样严重的问题中提出为证,似嫌不庄,然而它把那过失之处表现得很好。因为异端诸派真是各有其不同的态度和卑鄙模样,这些态度不能不使世俗轻薄儿和下流的政客心生讥笑,这些人本来就是易于污蔑神圣的事物的。

  至于宗教统一对教中人的结果,那就是和平;和平是有无限的福祉的。和平树立信仰。和平燃起仁心。教会底外观上的和平纯化而为内心的和平。它并且把写读争论文章的工夫移到写读忏悔和敬神的著作方面去。

  关于统一底界限,这种界限底真正位置是极重要的。在这个问题上好象有两个极端。在某种激烈派看来,所有的调和的话都是可恨的。“耶户,是和平么?你与和平有什么相干?你转到我后面罢”这一派人是不问和平但问党派的。反之,某种老底嘉派的人和不冷不热的人们以为他们可以把宗教上的问题用不南不北,亦南亦北的手段和巧妙的调和来迁就解决;好象他们要在上帝与人类之间公断似的。这两种极端都是应当避免的;避之之道就在以基督自己为基督徒手订的盟约中那两条相反相成的条文切实并清楚地解释那盟约。这两条条文就是“不帮助我们的就是反对我们的”和“不反对我们的就是帮助我们的”。所谓以这两条条文解释基督底盟约者,就是说,要把宗教中基础的实际的要点同那些并不纯粹属于信仰的而是关于意见、教派、居心的问题的要点真实地辨别与分开也。这在许多人看起来也许是件小事,并且是已经做到了的。

  但是这件事要是做的时候党派之见少些,那末拥护它的人就要更为普遍了。关于这个我只可以小规模地贡献这点意见。人们应该注意,勿以两种争论分裂上帝底教会。一种是当所争之点过于微细,不值得那热烈与争执,这些热烈与争执都是因为有辩驳才引起来的。基督教中的早期著作家中有一位曾经说过:“基督底外衣确是无缝的,但是教会底衣服却是多色的”。因此他说:“让这件衣服有变换之处,却不要有分裂之处”。原来“统一”与“划一”是两件事啊。还有一种就是所争之点是很重要的,然而争论到了后来趋于过为微妙或幽晦,以致这种争论巧慧而不切实了。一个有判断力和了解力的人有时会听见一些无知识的人表示不同的意见,然而他心里很明白这些人底意思其实是同一件事,但是他们自己是决不同意的。在人与人之间判断力不同之处既有如此的情形,那末我们就不可以相信天上的上帝(他是明白世人底心的)能看出愚弱的世人在他们底争论之中有时其实是意思相同的,因而接受双方底意见的么?象这样的争论其性质曾经圣保罗在他底关于本题的警告和教训中优越地表现了。“避免世俗的新说以及敌视真道的似是而非的学问”。人们造出实际并无其事的冲突;并且把这种冲突装入新的名词之中,又把这些名词定得以致本来应当意义支配名词的,在事实上名词反而支配意义了。“统一”亦有两种假的:一种是以盲从的愚昧为基础的,因为在黑暗之中所有的颜色都是一样的。另一种是以干脆接受根本要义上矛盾之处为基础而弥补成的。在这些事情里真理与伪说就象尼布甲尼撒王梦中所见的偶像底脚趾底铁和泥一样;他们也许可以互相依附,但是不会化为一体的。

  说到取得统一的方法,人们须要注意,不可在为了取得或增强宗教底统一的过程中,消灭和毁损了博爱底大义和人世底准则。基督徒有两口剑,精神的和尘世的;二者在护持宗教上都有相当的责任和地位。但是我们不可以拿起那第三口剑来,那就是谟罕默德底剑,或是它一类的剑。这话底意思就是不可以战争为传教底工具,或者以流血的压迫手段强迫人底良心,除非是遇见有明目张胆的丑事,亵渎神明的行为,或者将宗教混于不利国家的阴谋的时候;更不可暗蓄异志;明助阴谋和反叛;授平民以刀剑。诸如此类,意在倾覆朝廷的举动都应力避,朝廷者,天意所立也。如不避上述种种,就等于把纪录上帝旨意的第一块石牌与第二块石牌猛撞;把人类当作基督徒看,而忘了他们是人也。诗人卢克莱修见阿加曼木侬忍心以他底女儿为牺牲,遂叹曰:

  “宗教能叫人为恶有如斯之大者”。

  假如他能知道法国底大屠杀和英国底火药阴谋他又当作何语?恐怕他要变得比原来的他更要是七倍的享乐主义者和无神论者了。因为那口尘世的剑,在为了宗教而拔出的时候,既需极端审慎,所以把它放在一般平民底手里,就是一种荒唐之极的举动了。

  这种事情留给那些再洗礼论者和别的妖魔罢。当魔鬼说:“我要上升并且要和至尊一样”的时候,那是很厉害的渎神之言;但是把上帝安排成某种角色并使这角色登台说:“我要下降并要和黑暗之王一样”是更厉害的渎神之言了。如使宗教底大义堕落到谋杀君主,屠戮人民,颠覆国家与政府的那些残忍而可恨之极的行为上,那末比上述的渎神的言行又有何较胜之处呢?这样的行为真有如把圣灵底象不绘作鸽子模样而画成一只兀鹰或渡乌,把基督教会底船舶挂上一面海贼或凶徒底旗帜一样了。因此必须教会借教义和教律,人君借威力,一切的学问界(属于教会的及属于伦理的)借诱导底力量(如接引神底杆杖一样)把那些倾向于拥护上述诸恶的行为和意见明定其罪并投之地狱,和有一大部分已经做到了的一样。在关于宗教的言论中,无疑地那位使徒底话应当是为首的:

  “人底怒气并不能成就上帝底正义”。

  又有一位明智的早期的教会作家说:“凡是施行或劝人压迫他人底良心的人多半是为了自己底利益的”。

  这话很值得注意,并且说法也是很巧妙的。

  四 论复仇

  复仇是一种野生的裁判。人类底天性越是向着它,法律就越应当耘除它。因为头一个罪恶不过是触犯了法律;可是报复这件罪恶的举动却把法律底位子夺了。无疑地,复了仇不过使一个人和他底仇人得平而已,但若置而不较,他就比他底仇人高出一等了;因为宽宥仇敌是君王底气概也。确信所罗门有言:“人有怨仇而不报是他底光荣”。过去的事情是已经过去了,并且是叫不回来了;明智的人留心现在和将来的事情已经够忙的了;所以那些劳劳于过去的事情的人简直是枉费心力而已。没有人是为了作恶而作恶的;而是为了要给自己取得利益、乐趣、或荣誉、或类此的事情的。因此为什么我要对着某人因为他爱自己胜于爱我而生气呢?并且即令有人纯粹因为生性本恶而作了恶,那又怎么样?也不过象荆棘一样;荆棘刺人抓人因为它们不会作别的事啊。复仇中最可原谅的一种就是为了报没有法律纠正的那一种仇的;可是在这种情形里那报仇的人也应当留神,他那报复的行为要没有法律惩罚才好;否则他底仇人仍然要占先的,因为二人之间吃亏底比例乃是二比一也。有些人在报仇底时节要对方知道这报复是从那里来的。这是比较地大量;因为报仇底痛快处似乎不在使对方受苦而在使对方悔罪也。那些卑劣狡猾的懦夫则有如暗中的飞箭。科斯谟斯,佛罗棱司底大公,曾有句锋锐的话是说无义和忘恩的朋友的。他底意思好象这些罪过是不可恕似的,他说:“你可以在圣书中读到基督教我们饶恕我们底敌人的话,可是你永远读不到有教我们饶恕我们底朋友的话”。然而约伯底精神则调高一格。他说:“难道我们从上帝手中只要好的而不要坏的么”?以此例推于朋友,亦当如斯。的确,一个人要是念念不忘复仇,他就是把自己底伤口常使其如新,这伤口若不是这人老在思想报复,是会痊愈的。公仇底报复多半是结局较佳的:例如为凯撒之死,为破提拿克斯之死,为法兰西王亨利第三之死以及许多类此的复仇事件是也。然而在私仇底报复上则不如斯。反之,衔怨深而喜报复的人所度的生活是妖巫一般的生活。这种人活着的时候于人不利,死了也是于己不幸。

  五 论困厄

  “幸运底好处是应当希望的;但是厄运底好处是应当惊奇叹赏的”,这是塞奈喀仿画廊派的高论。无疑地,如果奇迹底意思是“超越自然”,那么奇迹多是在厄运中出现的。塞氏还有一句比这更高的话(这话由一个异教徒说出,几乎是太高了):“一个人有凡人底脆弱而又有神仙底自在无忧,那就是真正的伟大”。这句话如果是一句诗,也许更好一点,因为在诗里头,高夸的说法,好象是更为可许似的。诗人们也真的常说这句话,因为这句话实际就是古诗人常述的那个奇谈中所表现的——而这个奇谈又似乎非无深义的;不特如此,它所描写的还很有点接近基督徒底情形呢——那就是当赫扣力斯去解放普罗密修斯的时候(普罗密修斯是象征人性的)他坐在一个瓦盆或瓦罐里渡过了大海。基督徒以血肉之躯的轻舟渡过世间底波涛的决心,这故事很生动地描写出来了。但是用平凡的话来说,幸运所生的德性是节制,厄运所生的德性是坚忍;在伦理上讲起来,后者是更为伟大的一种德性。

  幸运是《旧约》中的福祉;厄运是《新约》中的福祉;而厄运所带来的福祉更大,所诏示的上帝底恩惠更为明显。然而即在《旧约》之中,如谛听大卫底琴音,就一定可以听见与欢颂一般多的哀歌;并且圣灵的画笔在形容约伯底苦难上比在形容所罗门底幸福上致力得多了。幸运并非没有许多的恐惧与烦恼;厄运也并非没有许多的安慰与希望。在针工与刺绣中,我们常见,若在一片阴沉的底子上安排一种漂亮的花样,比在一片浅色的底子上安排一种暗郁的花样悦目得多;从这眼中的乐趣上推断心中的乐趣罢。无疑地,美德有如名香,经燃烧或压榨而其香愈烈,盖幸运最能显露恶德而厄运最能显露美德也。

  六 论作伪与掩饰

  掩饰不过是策略或智谋中较弱的一种,因为要知道何时当说真话,何时当行真事需要强壮的脑筋和心胸也。因此政治家之中较弱的一流方是善于掩饰者。

  泰西塔斯说:“里维亚同她丈夫底智略和她儿子底虚伪都很融洽”就是说奥古斯塔斯有智略而泰比瑞阿斯善掩饰的意思。又当缪西阿奴斯劝外斯帕显举兵攻委泰立阿斯的时候,他说:“我们现在起事,所与为敌者既不是奥古斯塔斯底洞察的判断力,也不是泰比瑞阿斯底极端审慎或隐密”这些特质——权谋或策略与掩饰或隐密——确是不同的习惯与能力,并且是应当辨别的。因为假如一个人有那种明察的能力,能够看得出某事应当公开,某事应当隐秘,某事应当在半明半暗之中微露,并且看得出这事底或隐或显应当是对何人,在何时(这些正即是泰西塔斯所谓的治国与处世的要术),那末在他这样的一个人,一种掩饰的习惯是一种阻挠,一个弱点。但是假如一个人达不到那种明察的能力,那末他就不得不常趋隐秘,并且为一个掩饰者了。因为一个人在不能随机应变有所选择的时候,自以取那一般地最安全最谨慎的途径为佳;就好象目力不济的人走路是轻而且慢一样。无疑地,从来最有能力的人都是有坦白直爽的行为,信实不欺的名誉的;可是他们是象训练得很好的马一样,因为他们极能懂得何时当止,何时当转,并且在他们以为某事真需要掩饰的时候,如果他们果然掩饰了,以往流传各处的关于他们底信实和正直坦白的见解也使他们差不多不至为人所疑的。这种自我底掩藏有三等。第一是隐密、缄默和守秘密;就是一个人不让别人有机会看出或推测出他底为人。第二是掩饰,是消极的;就是一个人故意露出迹象端倪,教别人错认他底真正为人,以真为假。第三是作伪,是积极的,就是一个人有意并且显著地装出他实际非是的那种为人来。

  讲起这第一件事——隐秘——来,这真是一位听人忏悔者底德能。隐秘的人确实常是听得到许多的忏悔的。因为谁肯向一个喋喋多言的人自白呢?但是假如一个人被人认为隐密,这就会招致他人底自白的;就好象密闭的空气会吸摄空旷的空气一样;又在忏悔中的暴露既不是为任何实际用处而是为一个人心里痛快的,如斯,隐密的人乃能得知许多的事;盖人多乐于宣泄心事而不乐于增加心事也。简言之,隐密直似有接受秘事之权也。再者(说真的),裸露——精神的与肉体的,——均是不美的;一个人底举止与行为若不完全暴露,便增加尊严不少。至于多言饶舌之人多虚妄而且轻信。盖言其所知之人,也会言其所不知也。因此,“隐密底习惯是于处世及修身,两俱有益的”。这句话竟可作为定律。在这一方面,一个人底面容最好能让他底舌头自由说话。因为一个人底自我可由其面上的征状而看出者,乃是一个大弱点,大泄漏;这弱点和泄漏有多大,由人面之受人注意与信任胜过言语若干倍而可见也。

  说到第二种,那就是掩饰;掩饰常常是必然的,不得不与隐密俱来的;所以一个人若要隐密,他就不得不在某种程度上作一个掩饰者。因为一般的人都是狡黠得断不能允许一个人在坦白与掩饰之间保持一种中立的态度,并且实际隐密而表面上不偏向任何一方的。这样的一个人,人们一定会用问题包围他,设法引诱他,并且探出他底口气。所以除非他有一种一概不理的沉默,他就不免要显露他是倾向何方的;或者即令他自己无表示,那些人也会由他的沉默中推测出来,犹如他自己说了一样。至于模棱两可,含糊其辞的话,那是不能持久的。所以没有人能够隐密,除非他给自己留一点掩饰底余地;掩饰可说仅仅是隐密底裙或裳。

  但是说到第三等,那就是作伪或冒充。那我认为,除非在重大与稀有的事件之中,是罪过多于智谋的。因此,一种普遍的作伪底习惯(那就是这最后的一等)是一种恶德。其起因或由于天性的喜伪或多畏,或由于一种有重大缺陷的心智。这种缺陷因为一个人不得不设法掩盖,遂使他在别的方面也作伪,以免有荒疏之虞也。

  作伪与掩饰底大益有三。第一是使反对者不疑而我可以出其不意。因为一个人底意向若是公开那就等于一声唤起一切敌人的警报。第二是为一己留一个安全的退步。因为一个人要是明说要如何如何,因而束缚了自己,那末他就只有干到底,或者被人打倒之一途了。

  第三是可以有较好的机会来看破别人的心思。因为对一个暴露自己的人,别人是不会公开反对他的;他们将干脆让他继续说下去而把他们自己言论底自由变为思想底自由。因此西班牙人有句成语:“撒一个谎以便发现一件真事”。这是一句很好、很精明的成语。这话底意思犹云。除了作伪并无发现真情之术也。持平言之,作伪与掩饰也有三种害处。第一,作伪与掩饰平常总带着一种畏怯的模样。这种恐惧底态度在任何事件之中,都不免有阻挠直达目的之处,第二,作伪与虚饰使得许多人心中迷惘,莫明其妙,而这般人与那个作伪掩饰的人在相反的情形下也许会合作的;作伪与掩饰使人独自跋涉,去达到他自己底目的。第三种而且是最大的害处,就是作伪与掩饰剥夺一个人作事底主要工具——信与任。最好的结合是有坦白之名,隐密之习,掩饰之适当应用;并且有作伪底能力,假如没有别的办法。

  七 论父母与子嗣

  父母底欢欣是秘而不宣的,他们底忧愁与畏惧亦是如此。他们底欢欣他们不能说,他们底忧惧他们也不肯说。子嗣使劳苦变甜,但是也使不幸更苦。他们增加人生底忧虑,但是他们减轻关于死亡的记忆。由生殖而传种是动物同有的;但是名声、德行与功业则是人类特有的;而最伟大的事业是从无后嗣的人来的这种事实也是确实可见的;这些人是在他们底躯体底影象无从表现之后努力想表现他们精神底影象的。所以,无后代的人倒是最关心后代的人了。首先树立家业的人们是对于他们底子嗣最为纵容的;他们把子嗣看做不但是本族底继嗣,而且也是自己事业底继续;因此,他们对自己底子嗣与自己所造的事物都是一样的看法。

  父母对子嗣之间的慈爱往往是不平均的,而且有时是不合理的。尤其以母亲底爱为然;如所罗门所说:“智慧之子使父亲欢乐,愚昧之子使母亲蒙羞”。常见在一子嗣满堂的家中,有一两个最长的受尊重,还有最幼的受过度的纵容;但是居中的几个则好象被人忘却了似的,而他们却往往成为最好的子嗣。父母在对儿子应给的银钱上吝啬,是一种有害的错误;这使得他们卑贱;使他们学会取巧;使他们与下流人为伍;使他们到了富饶的时候容易贪欲无度。因此为父母者若对他们底子嗣在管理上严密,而在钱包上宽松,则其结果是最好的。人们(父母,师傅,仆役皆然)有一种不智的习惯,就是当弟兄们在童年的时候,在他们之间养成一种的争竞。其结果往往在他们成人的时候,弟兄不和,并且扰乱家庭。意大利人在自己底子女及侄甥或近亲之间无所分别;只要他们是本族,即令非己身所出,亦不介意。说真的,在自然界亦大类此;我们看见有时侄子象伯父或叔父或某位近亲而不甚象自己底父亲,这是血气使然。由此可见以上所言之不谬也。为父母者当及时选择在他们意中他们底子嗣所当从事的职业及训练;因为在那个时候他们最易训导;同时为父母者亦不可过于注意子嗣底倾向,以为他们心中所最好的他们会最为乐就。如果子嗣底所好和能力是超群的,那末最好不要拂逆他,这是真的;但是就一般而言,下面这句话是很好的:就是“选择最好的(职业或训练),习惯会使它成为合适而且容易的”。兄弟中为幼弟者多半结局良好,但假如长兄辈被剥夺或削除继承权,则鲜有或永无如是者矣。

  八 论结婚与独身

  有妻与子的人已经向命运之神交了抵押品了;因为妻与子是大事底阻挠物,无论是大善举或大恶行。无疑地,最好,最有功于公众的事业是出自无妻或无子的人的;这些人在情感和金钱两方面都可说是娶了公众并给以奁资了。然而依理似乎有子嗣的人应当最关心将来,他们知道他们一定得把自己最贵重的保证交代给将来的。有些人虽然过的是独身生活,他们的思想却仅限于自身,把将来认为无关紧要。并且有些人把妻与子认为仅仅是几项开销。尤有甚者,有些愚而富的悭吝人竟以无子嗣自豪,以为如此则他们在别人眼中更显得富有了。也许他们听过这样的话:一人说,“某某人是个大富翁”,而另一人不同意地说,“是的,可是他有很大的儿女之累”,好象儿女是那人底财富底削减似的。然而独身生活底最普通的原因则是自由,尤其在某种自喜而且任性的人们方面为然,这些人对于各种的约束都很敏感,所以差不多连腰带袜带都觉得是锁链似的。独身的人是最好的朋友,最好的主人,最好的仆人,但是并非最好的臣民;因为他们很容易逃跑,差不多所有的逃人都是独身的。独身生活适于僧侣之流,因为慈善之举若先须注满一池,则难于灌溉地面也。独身于法官和知事则无甚关系,因为假如他们是易欺而贪污的,则一个仆人之恶将五倍于一位夫人之恶也。至于军人,窃见将帅激厉士卒时,多使他们忆及他们底妻子儿女;又窃以为土耳其人之不尊重婚姻使一般士兵更为卑贱也。妻子和儿女对于人类确是一种训练;而独身的人,虽然他们往往很慷慨好施,因为他们底钱财不易消耗,然而在另一方面他们较为残酷狠心(作审问官甚好),因为他们不常有用仁慈之处也。庄重的人,常受风俗引导,因而心志不移,所以多是情爱甚笃的丈夫;如古人谓攸立西斯:“他宁要他底老妻而不要长生”者是也。贞节的妇人往往骄傲不逊,一若她们是自恃贞节也者。假如一个妇人相信她底丈夫是聪慧的,那就是最好的使她保持贞操及柔顺的维系;然而假如这妇人发现丈夫妒忌心重,她就永不会以为他是聪慧的了。妻子是青年人底情人,中年人底伴侣,老年人底看护。所以一个人只要他愿意,任何时候都有娶妻底理由。

  然而有一个人,人家问他,人应当在什么时候结婚?他答道:“年青的人还不应当,年老的人全不应当”。这位也被人称为智者之一。常见不良的丈夫多有很好的妻子;其原因也许是因为这种丈夫底好处在偶尔出现的时候更显得可贵,也许是因为做妻子的以自己底耐心自豪。但是这一点是永远不错的,就是这些不良的丈夫必须是做妻子的不顾亲友之可否而自己选择的,因为如此她们就一定非补救自己底失策不可也。

  九 论嫉妒

  人底各种情欲之中,没有一种可以看出是迷人或魔人的——除了恋爱与嫉妒。这两者都有很强烈的愿望,它们很容易造出意象和观念;并且很容易进入眼中,尤其是当对象在场的时候,这些都是导致蛊惑之处——假设有蛊惑这种事的话。类此,我们看见《圣经》中把嫉妒叫做“凶眼”;而占星家把星宿底恶影响叫做“恶容”;所以好象总有人承认嫉妒的行为中是有一种眼力底投射或放光似的。不但如此,还有些人好奇之甚,竟说嫉妒底眼目其打击伤人最烈的时候是那受嫉的人正在显耀荣华,受人注视的时候;因为这种情形使嫉妒之心更为锐利也。再者,在这种时候,那受嫉的人底精神多出现于外表上,因而他就受到那种打击了。

  我们现在先不理这些奥妙之点(虽然在适当之处它们并非不值得思索的),且谈何种人最易嫉人;何种人最易受嫉;以及公妒与私妒有何分别。

  无德之人常嫉他人之有德。因为人底心思若不以自己底好处为食,就要以他人底坏处为食的;并且缺乏这二者之一的人一定是要猎取其二的。又任何人若是没有达到他人底美德的希望,他一定要设法压抑这另一人底幸福以求与之得平的。

  多事好问之人每善嫉。因为所以要知道如许关于他人之事的原因决不会是因为这许多劳碌是有关于自己底利害的;因此,其原由一定是因为他在观察别人底祸福上得到一种观剧式的乐趣了。并且一个专务己业的人也不会找着许多嫉妒底缘由来的。因为嫉妒是一种游荡的情欲,在大街上徘徊而不肯居家,所谓“未有好管闲事而不心怀恶意者也”。

  贵族中人对新进之人当其腾达之时常露嫉妒之情。因为两者之间的距离改变了;好象一种视觉上的错觉一样,别人往前来而自己以为自身是后退了。

  残疾之人、宦官、老人与私生子均善妒。因为无法补救自己底情形的人一定要竭力损坏别人底情形的,除非这些缺陷落在一种甚为勇敢和伟大的天性上,那种天性是要以他底天生的缺陷为其荣耀之一部的;他们要人家说一个宦官或一个跛子竟作了这样的大事;这种事情底荣耀直有如一件奇迹底荣耀了;例如宦官拿尔西斯和跛人阿盖西劳斯及帖木儿是也。

  同此,经过大祸与不幸而再起的人也富于嫉妒心,因为这些人与那些不合时宜的人一样,他们以为别人受到的损害等于自己底痛苦之赔偿也。

  因为浮躁与虚荣而想在过多的事业中出人头地的人总是嫉妒心盛的。因为在那些事业中的某项上,断不能没有多人可以胜过他们的;既如此他们就不缺乏嫉妒底缘由了。这就是埃追安皇帝底特性;他非常妒恨诗人、画家与巧匠;在这些人底事业中皇帝本人是有点过人之才的。

  最后,近亲、同事、与同养之人,最容易在平辈腾达的时候嫉妒他们。因为这些腾达的人们可说是以他们底幸福显出了同辈底不良;指责了他们。并且这些腾达的人们入同辈底记忆之中较繁,同样地,惹他们底注意也较强;而嫉妒之心是由言谈及名声而倍增的。该隐对他兄弟亚伯的嫉妒是很卑劣,很凶恶的,因为当亚伯底供品被上帝看中的时候当场并没有人旁观。以上就是关于最易嫉人的人的话。

  现在且一谈那些多少受人嫉妒的人。第一,德行高的人们,其德愈增则受人嫉妒之机会愈减。因为他们底幸福看来是他们应得的;没有人嫉妒债务之得偿,所嫉者多是报酬过当之赏赐也。又嫉妒总是与人我底比较俱来的;没有比较的地方就没有嫉妒;因此帝王除了受帝王底嫉妒外不受他人底嫉妒。然而应当注意的是微末之人在初升贵显的时候最受嫉妒,到后来较能克服之:反之,有功有业的人在福祉绵延之时最受嫉妒。因为到了那个时节虽然他们底德行仍旧,但其光辉却不如昔了;因为有新的人物起来把那些德行投入暗处了。

  贵胄在升显的时候不甚受嫉。因为那好象是他们本着家世而应得的权利。并且他们贵显了也不见得是在他们底幸福上添加了多少;而嫉妒心有如日光,它射在危岸或埈坂上是比射在平地上要热得多的。为了同一的原故,那些逐渐升高的人们较之那些突然腾达,一跃而跻于贵显之列的人们是少受人嫉妒的。

  那些把他们底荣耀与重大的劳苦、忧虑、或危险连在一处的人们是少受嫉妒的。因为人们认为这些人底荣耀是得来不易的,并且有时还可怜他们,而怜悯永远是治疗嫉妒的。因此你可以看到那较为深沉庄重的政界中人,在他们底崇高的地位中总是自嗟自叹,说他们度着何等不乐的生活,唱着一套“我们何等受苦”的歌曲。并不是他们感觉如此,而是要减少嫉妒心底锋铓。但是这种嗟叹所指的要是别人给他们加上的负担才行,不可指自己招来的事业。因为再没有比无必要而野心地专搅事业之更增人嫉妒者也。又,一个大人物若能使所有居下位者保持所有的权利和充分的身分,那就没有比这个更能消灭嫉妒的了。因为借着这种手段,在他与嫉妒之间可说是有了好几重障隔也。

  最甚者,有些人用一种傲慢不恭的态度来处他们底大富贵,他们是最受嫉妒的。这些人总要表示自己底伟大——或以外表的煊赫,或以克服一切的反对与竞争——才觉得满意;而有智之人则宁可给嫉妒贡献点什么,有时在自己不甚关切的事件中故意让人阻挠或压倒。然而这又是真的,就是在若以一种朴素坦白的态度来处尊荣(只要是不带骄矜与虚荣),比用一种较为多诈而狡猾的态度要少受人嫉妒。因为在后一种举止里,一个人简直是表明他不配享受那种幸福并且还好象明白自己之无价值似的;由此他竟是教导别人来嫉妒自己了。

  最后结束这一段的话:我们在起始既说嫉妒的行为,内中有点巫术的性质,那末要治嫉妒,除了治巫术的方法再没有别的方法;那就是除去那“妖气”(人们所谓的)而使之落于别人身上。为了这种目的,有些比较明哲多智的大人物,总要把某一个旁人,叫他登台露面,好教那本要落到自己身上的嫉妒心转到那些人身上去,有时这嫉妒落到属员或仆役身上;有时落到同事或同僚身上;诸如此类:而为了这种事情,永不会缺乏一些天性莽撞而好事的人的。这些人只要能得到权力和职务,什么代价也肯出的。

  现在且说公妒。在为公的嫉妒中至少还有一点好处,在私妒中则是一点好处也没有的。因为公妒好譬一种希腊式的流刑,是在有些人变得太位高权重的时候压抑他们的。因此,公妒对于大人物们是一种控制物,可以使他们不至超越范围。这种公妒,拉丁语叫做invidia,今语叫做“公愤”;关于这个将来在论叛乱的一篇中再说。这是国家中的一种疾病,就象染毒一样。因为正如毒可以传染到本来健全的部分并使之受疾一样,在国家中如果生了“公愤”,这种心理将使国家最好的举措也蒙不洁,使这些举措变为恶臭。

  所以为政者若把得人心的举措与不得人心者相混而行之,是得不到什么益处的。因为那种办法不过表现一种懦弱,一种对嫉妒的畏惧,这种畏惧更于国家不利。这又如各种染毒常有的情形一样,你要是怕它们,你就不啻招致它们到你身上来了。

  这种公愤好象是主要专攻那些重臣大吏而非反对帝制或共和本身似的。但是这是一条可靠的定律,就是假如对某大臣的公愤很深而这位大臣本身致之之道很微:或者这种公愤是遍及于一国中之各大臣者;那末这种公愤(虽然隐而不显)真是与国家不利的。以上就是关于公妒或公愤以及它与私妒底差别的话,关于私妒我们在先已说过了。

  今再关于嫉妒这种情欲普遍地添说这几句:就是在一切的情欲中,嫉妒是最强求,最持久的。因为别的情欲底起因不过是偶而有之的;因此昔人说得好:“嫉妒永不休假”,因为它老是在这人或那人心上活动的。此外还有人注意到恋爱与嫉妒是使人消瘦的,而别的情欲则不致如此,因为它们不如爱与妒之持久。嫉妒也是最卑劣最堕落的情欲;所以嫉妒是魔鬼底本来的特质。魔鬼是被叫做“那个在夜间在麦子中种植稗子的嫉妒者”的;因为嫉妒是以诡计并且是在暗中行事的,又常于好的事物如麦子者不利。这永远是如此的。

  十 论恋爱

  舞台较人生受惠于恋爱者为多。因为在舞台上,“恋爱”长期可以供给喜剧底材料,有时亦可供给悲剧底材料;但在人生中,“恋爱”只是招致祸患;它有时如一位惑人的魔女,有时似一位复仇的女神。你可以见到,在一切伟大的人物中(无论是古人今人,只要是其盛名仍在人记忆中者)没有一个是在恋爱中被诱到热狂的程度者:可见伟大的人与重大的事真能排除这种柔弱之情也。然而你必须把曾为罗马帝国一半之统治者的安东尼和十人执政之一及立法者阿皮亚斯·克劳底亚斯作为例外;这两个人之中前者确是一个好色而无度的人;但是后者却是一个严肃而有智的人;所以好象(虽然这是很少见的)恋爱不但是会入于坦露的心胸,并且也可以进入壁垒森严的心胸中(假如把守不严的话)似的。埃皮扣拉斯这句话说得不好——“我们互相看起来,就是一座够大的舞台了”。好象生来本当旷观天界及一切高贵之物的人类不应该做别的而只应跪在一座小小的偶像前面,自己把自己做成个奴隶似的,虽然这不是为口舌底奴隶——如禽兽一般——而是为眼目底奴隶(而眼目是上帝给人为高贵的用途的)。可异者,这种情欲底过度,以及它如何欺凌事物底本性及价值之处,是由此可见的,就是,长期的夸张的言辞惟有在关于恋爱的言语中是合适的,在其他的事情中总是不宜。不仅言语如此;昔人说得好,那为首的谄谀者——一切较小的谄谀者都是与他通消息的——就是一人底自我;而无疑地,情人是比这为首的谄谀者还厉害的。因为从无一个骄傲的人重视自己之甚有如一个情人之重视其所爱也。所以昔人说得好。“要恋爱而又要明哲是不可能的”。这一种弱点也不是仅仅在旁人眼中看得出来,而在所爱底眼中看不出来的;反之,这种弱点,在被爱者底眼中是最显明的,除非其人底爱情是得到了回报。因为,爱情底报酬永远是这样,要不是回爱,就是一种内心的隐藏的轻蔑,这条定理是真的。由此可见人们更应当如何提防这种情欲,因为它不但使人失去别的事物,简直连自己也保不住。至于其他的损失,古诗人底故事表现得极好;就是喜爱海伦的人是舍弃了攸诺和派拉斯底赏赐的。因为无论何人若过于重视爱情,则自将放弃财富与智慧也。这种情欲泛滥的时候正是在人心力极弱的时候;那就是在一个人最繁荣或最困厄的时候——虽然困厄是不甚受人注意过的。这两个时候都是燃起爱火并使之更为热烈的,由此足见“爱”是“愚”之子也。有些人,即在心中不能不有爱的时候,仍能使它受约束,并且把它与人生底要务严格分开,这些人可算做事极当;因为“爱”若是一旦参与正事,就要扰害人们底福利,并且使他们无术坚守自己底目的。我不懂为什么,可是武人最易堕入爱情。我想这也和他们喜欢喝酒一样;因为危险的事业多需要娱乐为报酬也。人性之中有一种隐秘地爱他人的倾向和趋势,这种倾向若不消耗在一个人或少数人身上,将很自然地普及于众人,并使人变为仁慈的,例如在僧侣之中有时就看得到这样的情形。

  夫妇之爱,使人类蕃滋,朋友之爱使人完美;但是无度的淫爱则使人败坏并卑贱焉。

  十一 论高位

  居高位的人是三重的仆役:君主或国家底仆役;名声底仆役;事业底仆役。所以他们是没有自由的,既没有个人底自由,也没有行动底自由,也没有时间底自由。要寻求权力而去掉自由,或寻求凌驾他人的权力而失却统治自己的权力,这一种欲望是一种可异的欲望。要升到高位上,其经过是很艰难的,但是人们却要吃许多苦以取得更大的痛苦;要升到高位上,其经过有时是卑污的;然而人们却借着卑污的手段达到尊严的地位。在高位上居留是很不稳的,其退步或是复亡,或者至少是声名暗晦,——那是一件很可悲的事。“当你到了今日之我非复昔日之我的时候,就没有再要活下去的理由了”。真的,人们在愿意退休的时候是不能退的,并且在应该退休的时候是不肯退的。反之,人们都不耐退休底生活,甚至于在老病之中,需要隐居的时候亦复如此;就好象有些城里的老头儿一样,总要坐在街门口,虽然这种办法使人家看不起老年。无疑地,居高位的人们得要借他人底意见才能以为自己是幸福的;因为若是他们依着自己底所感来判断,则他们不会发现自己是幸福的。但是假如他们自己想一想别人对他们作何感想,并且想到别的人如何愿意作他们;那末他们就好象是由外面的谈论而快乐了,同时在内心中也许正是相反。因为这些人是首先发现他们自己底忧患的人,虽然他们是最后才看出自己底过失的人。无疑地,居高位的人们对自我是陌生人,并且在事务匆忙之中,他们是没有时间来照管自己底身体或精神上的健康的。“如果一个人在死的时候,别人过于知道他,而自己不知道自己,那么死亡之降临可真是一桩大祸了”。在高位之中有为善与为恶的自由;而后者乃是一种可诅咒的自由:因为谈到作恶最好是不愿意,其次就是不能够。但是能有做好事的权力那才是真正的而且合法的希望之所系。因为好意,虽然上帝接受,然而对于世人,要是不实行出来,则不过如好梦一般而已;而要行好事就非有权有位,有一种居高临下之势不可。功与德乃人类行动之目的,而感觉到自己已经有了这两样才是令人自足的成就。因为,如果一个人能够参预上帝底剧场,那么他也可以参加上帝底安息了。“于是上帝转身看他手造的一切,看见它们都是很好的”,此后就是安息日了。在执行你底职务的时候,在你面前要有最好的模范;因为模仿就等于是一套箴言。以后,过了些时候,可把你自己底模范放在面前,并且严格地自检,是否你从前做得好而现在是退步了。也不要忽视从前那些在同样的位置而不称其职的人底例子;这并非是要用诋毁前人底名声的方法来显出你自己底好处,而是要指导你自己,当以何者为戒的意思。因此,你应当不带着欺凌毁污前代或前人的意味而改革以往的不善,而同时也要给自己立规矩,不但要仿效,并且还要创立好的先例。你须要把事物追究到最早的起源,并且考察它们因何并且如何变为退化的,但是仍要向古今两个时代都去求教;向古时要问何者是最良好的;向现时要问何者是最适当的。你须要努力把你底行事之道做得很有规律,前后一致,如此他人可以知道他们可以预期什么;但是也不要过于一定或确凿;并且在你违背那常规的时候要把自己所以如此的缘由解释得清清楚楚。保持你自己底地位应享的权利,但是不要引起法律上关于此点的争论:宁可静静地在事实上享这种权利,而不要用要索和强争的手段去公开吵闹。同样,保持下属底权利;并且以居首指挥为荣,而不要以参预一切为荣。在执行职务上欢迎并邀请帮助和忠告,不要把带消息给你的人认为是好管闲事者而逐之使去;反之,要好好地接待他们。高位底过恶主要的有四种;迟延、贪污、粗暴与易欺。关于迟延,应使人易于得见,守约定之时间,当前之事应即作完,并勿以不必要之事搀杂其间。关于贪污,不仅要约束自己底手和仆役底手,毋使接纳贿赂,并当约束有所请求的人们底手,毋使呈献贿赂。因为一个人自己实行的节操是约束自己和仆役的,而宣扬出去的节操,再加上公开的对贿赂的厌恨,则是约束他人的。又应避者,不但是纳贿之事实,而且是纳贿之嫌疑。一个人要是被人认为反复无常,或者无明显的原故而公开地变更了,就要招致贪污之嫌疑的。因此,无论何时,当你变更你底主意或行事之道的时候,把这件事公开地承认了,并把这件事和使你变更的理由宣之于众,不要想偷偷摸摸地做了。一个仆人或宠幸,假如他仅仅是与你亲昵而没有显然的可称之处,就要被人认为是暗行贪污的一条门路的。至于粗暴,那是一种不必要的招怨之道。严厉生畏,但是粗暴生恨,即在公事上的谴责也应当庄重而不应当侮辱嘲弄。至于易欺,那是比受贿还坏的。因为贿赂不过是偶尔而来的,但是假如屡请和无理由的顾念可以打动一个人,那末这个人就永不会没有这种情面事了。如所罗门所言:“看情面是不好的;因为这样的人是会为了一块面包而枉法的”。古语说得极是:“地位显出为人”。地位显出有些人底长处,也显出有些人底短处。“假如他从来没有做过皇帝,公意也要说他是适于做皇帝的。”这是泰西塔斯说嘉尔巴的话。关于外斯帕显他却说:“外斯帕显是唯一因为有了权力而人格增进的皇帝”——虽然前一句话是关于统治底能力的,而后一句是关于仪容及感情的。一个人因有权位而人格增进,这是他底人格高尚而宽宏大量底确证。因为权位是,或者应当是,德能之所在;并且,如在自然界一样,事物向它们底位置动的时候,其动甚烈,而在它们底地位中动的时候其动甚和缓,所以德能在努力上达的时候是猛烈的,而在当权的时候是安稳平和的。一切上跻高位的行动都是象登一条迂曲的楼梯一样;若遇有派别的时候,一个人最好是在上升的时候加入某派而在已腾达之时保守中立。对待前人底遗名当公平而爱护,因为假如你不这样做,那么这就不啻是一种债务,将来你去位的时候人家一定要偿还你的。如果你有同僚的话,尊重他们,并且宁可在他们并不想望被召的时候召请他们,而不要在他们有理由希冀被召的时候拒见他们。在谈话和私下答复请求者的时候不要过于自觉或过于记得你底地位;反之,最好让人家说,“他在执行职务的时候是另一个人”。

  十二 论勇

  有人问德冒斯尼斯,一位演说家最主要的才能是什么?他说,表情:其次呢?表情:又其次呢?表情。 这虽是小学读本中一段滥熟的故事,然而值得明哲之士底思索。说这话的人是最懂得所说的事情的人,又是一个在他所称扬的事情上没有天生的优势的人。表情在一位演说家所有的才能中不过是表面的一种,并且是属于优伶的一种长处,然而竟会被抬得这样高,超出那些其他的长技,如独创,口齿清晰等等;不特此也,简直好象这一种表面的才能是唯一无二的,是一切底一切似的,这真是怪事了。然而其理由是显而易见的。人性之中总以愚者底部分比智者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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