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妮妮:网络时代,分级制度能保护未成年人吗?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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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03导读:5月7日,观察者网和中国传媒大学媒介与公共事务研究院在北京联合举办了“新机遇、新发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实践与建议”研讨会,来自团中央、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律所及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专家,就未成年网络权益保护展开讨论。下文为华东师范大学潘妮妮教授的演讲内容:

  大家好,我是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潘妮妮,非常荣幸能够参加观察者网和中国传媒大学媒介与公共事务研究院联合主办的这样一个网络未成年保护的这样的一个会议,我自己也听了很多专家和业内人士的发言,感到非常的荣幸。

  传统来说毕竟我们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在讲未成年保护的时候,我们总是讲更多的重点,是去参考一下所谓的发达国家的这么一个案例,因为他们在传统意义上有一些,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比如说有法律的这样的一个体系、社会的协作,我们以前是会强调这一点。但是后来的一个问题就是,网络现在这个环境,它其实对全世界的很多国家都是平等的,很多比如说像欧洲我们说起来的发达国家,包括日本也是,它的数字经济其实未必有今天的中国发达,所以从这个问题上一下子某种意义上,中国和海外我们站到了一个同样的起跑线上,我们都有应对这样一个挑战的需求,所以我觉得未成年的保护法专章修订,其实是有很强的这么一个前瞻性,而且我觉得它特别提到了说,我们要把消极保护跟积极保护进行并重,而且还提到了要有效地利用,我们国家自己社会主义体制里面的,传统的这样的一个资源,我觉得这个意义是非常重大,就提出了我们自己的保护的这么一个独立性和前瞻性,以及我们制度和手段的可持续性,我觉得这是很重要的。

  我觉得重要的就是我们的制度优势,我们可持续性很强。而且与此同时,我们本来就有一个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传统,未成年保护它必然是一个大势,就是我们可以集中全社会的力量整合起来的,我们的数字产业,我们的互联网企业和互联网平台,他们的技术能力很强,其实在当前他们也积累了很多相关的这么一个技术优势,我们有一个有效的资源来做这样的事情。还有一点当然就是我们社会的网络未成年保护的意识是越来越强的,无疑就是我们在保护当中,既是我们的一个优势,也是我们可以说中国对世界来说我们必须要承担的一个责任。

  我们的不足其实主要是体现在一些传统手段上。因为现在确实一些发达国家,它是可以把自己的一些传统的手段直接应用到网络保护里面的,比如说确实它传统有分级,它有些既有的法律和政策它是可以直接应用的,特别降低它的一些行政成本和它社会投入的这样的一个成本。那么与此同时我们其实也看到说发达国家它有钱,这其实是一个经济硬实力或者是拨款的能力是非常的强的,所以它已经有一些基础设施、福利中心、教育中心、保护机构,它这些东西都是存在的,它是可以直接来转来用的,但是严格来说这些传统的优势,如果我们辩证的来看,它确实在应用于网络保护的时候,它可能也会产生一些僵化或者是误导的问题。

  我觉得分级制度还是要辩证来看,就是说分级制度的话,它肯定是符合于以前的大众,以前的传统媒体的大众文艺市场,因为它有一个非常明确的生产商,文化产品它有一个非常明确的发布渠道,你的分级制度,你针对这样的主体,它是比较实用的,但是它确实在网络时代,你会看到说生产者其实是很分散的,我们也不能把它理解为是传统的这么一个像电影厂,像电影制作公司,像这样的一种主体,而且你发布的渠道它也是多种多样的,这个时候来说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分级制度它就一定不能够覆盖所有的网络产品,而那些侵害未成年的网络产品,它肯定不会走正规的渠道,我们并不能说我们的网络的文化产品的管理就必须只能依靠分级制度,就不能对分级制度给予过高的一个期待。

  我们自己也看到像抖音它们的这样一个平台,它们在如何向青少年提供优秀的网络内容,实际上它们其实也在不断地尝试,在不断地这么一个发展,因为我们必须承认它现在就是未成年人会生活的一个主要的这么一个空间,某种意义上也是未成年人所处的社会,未成年人所处在这个社会当中,他必须要从中去获取自己的教育资源和人生发展的资源,特别是你看我们网络专章里面,我们强调要提升未成年人的网络素质,而提升这个素质的行为确实是要依赖平台的社会责任,依靠平台的社会责任来展开的。所以我站在这样的一个用户的角度,也是站在一个研究者的这样一个角度,当然我们真的是非常希望看到平台能够不断地提供优良的内容,而且平台确实它们有非常强的自身的一个内容生产,内容生产和内容监管的这么一个能力,我们也相信它们提供的内容的质量肯定会越来越好,越来越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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