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不惹祸】全民直播时代 严禁侵害未成年人权益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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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

  抖音发布了

  《2022年抖音直播机构管理条例》

  针对直播机构的部分违法违规、扰乱直播生态等

  不良经营行为持续治理

  进行公会管理制度和处罚条例的更新

  其中一条管理条例

  指出两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

  即未成年人从事主播及未成年人参与主播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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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抖音直播机构管理条例》第一条 严禁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

  平台严禁以任何形式为未成年人提供直播经纪服务,教唆引导或帮助未成年人进行单独直播;教唆、引导、威胁未成年人进行直播消费的行为。

  未成年人从事主播

  父母为了牟利“啃小”,实则是“坑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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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岁半50斤”“3岁70斤”“马上突破100斤”……三岁的小佩琪身体浑圆,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小佩琪的父母每天给小佩琪投喂各种高热量、无营养的“美食”,甚至还用上了几秒吃完、食量惊人灯标签吸引粉丝驻足观看。在小佩琪父母眼里,小佩琪无非就是个圈流量、博眼球的“啃小”工具人。

  除了小佩琪“吃播”,如出一辙的还有按着脚本“卖萌”的网红儿童。他们的体力精力被过渡透支,因被网暴造成心理焦虑;他们过早借直播短视频等参与商业活动也会造成价值观扭曲,形成功利思维和浮躁心态。

  相关法律条例

  上下拉动翻看 相关法律条例

  根据《未成年保护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网络直播给普通人带来展示自我的平台,但网络直播乱象横生却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不良影响。未成年人的童年应是享受幸福和快乐,身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实在是不应该为了“啃小”而“坑娃”。

  未成年人参与主播打赏

  孩子被“消费” 吸光孩子父母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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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给巨额打赏主播或偷偷使用父母账号偷偷给主播打赏的事件频频发生,不少主播利用的未成年人缺乏理性消费意识,没有金钱概念的特点,将自己一夜暴富的梦想,寄托于未成年人的“巨额打赏”。

  相关法律条例

  上下拉动翻看 相关法律条例

  《未成年保护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教唆、引导、威胁未成年人进行打赏,如此“消费”未成年人,吸光孩子父母的血汗钱,让不少父母“声泪俱下”。直播平台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直播主播应端正自身态度,倡导拒绝未成年人打赏;父母应积极引导,保护好网络支付密码。如若已发生未成年人重大赠与事件,未经父母授权则赠与无效,可要求返还。

  原标题:《【直播不惹祸】全民直播时代 严禁侵害未成年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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