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未成年人纹身不是私事和家事!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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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9日上午,话题#未成年人纹身不是私事和家事#冲上热搜榜第一,引发广泛关注。

   14岁女孩文花臂妈妈崩溃痛哭      一个14岁女孩背着家人,花300元在文身店文了大片刺青,两个胳膊成了“花臂”。

  女孩妈妈说,女儿学生成绩优异,小升初考了全县前十。跟随孩子父亲转学后,看别人有文身,她便也找了家店“加工皮肤”。女孩妈妈担心会影响女儿的前途,带女儿去打激光消除“花臂”,不仅人遭罪,还花费了近3万元,而且是打折后的价格。看着小羽斑驳的双臂,妈妈又自责又气愤。小羽被激光打过的胳膊泛红明显,那是洗刺青留下的痕迹。从医院回来后,妈妈带着小羽直奔文身店,想要讨个说法。小羽对记者说工作人员给自己文花臂时并没有询问年纪,选完图就开始了纹身。而在之后记者的调查中,涉及此事的纹身店疑似没有注册。

  

   为什么要推动禁止给未成年人文身      文身不仅对未成年人造成身体损伤,还影响着他们的前途。在就读、就业时,文身都会给他们造成很大困扰。对其日后参军、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时有很大影响。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今年的“两高”报告中,提及了全国首例未成年人文身公益诉讼案。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多名涉案的未成年人存在不同程度的文身现象。很多人文身的地点就是在当地一家文身店。2021年6月1日,法院判决文身馆经营者章某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行为。

  在央视新闻 “解读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马骐表示,未成年人文身不是私事,也不是家事,而是关系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大事。孩子们心智尚不成熟,文身后容易被标签化,甚至走入歧途。

  

  虽然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文身没有直接禁止规定,但检察机关基于法律明确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能动履职,通过公益诉讼方式向对未成年人文身说不,并且推动地方立法、行政手段齐抓共管。

  2022年2月18日修订通过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第四十六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法与未成年人进行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交易行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未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明确规定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据悉,《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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