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杀人,“你妈”火了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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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看人家一个副教授,一个律师,这么多帮场子的,错了人家凭什么端这碗饭啊?

  可是……可是,甲先生冲进火窟,第一眼看到的不一定就是妈,也有可能是女友呀。如果女友向他呼救,他该怎么回答?

  他要不要正告女友:亲爱的,先救你是犯法的。咱是守法公民,犯法的事儿,咱不能做呀!

  如果女友被烧昏了头,拉住你苦求救命,你该咋个办?

  必须要大义凛然的甩开她,再纠缠,就只能飞起佛山无影腿,哐哐哐,把女友踹进火堆里:去死吧你!爱我,就不要让我犯法……

  朋友圈里,你妈火了,为这道题已经打了几架了,媒体仍然在跟进。为什么那么多的人,都感觉不对劲呢?

  要不,咱们把这道题掰开,按其原理也出道题,看看这道题是不是真的有问题?

  (2)

  这道题的伦理原则是:对母亲的法律义务,高于女友,也高于其它人。

  这个原则是没错的,是人之常情。但这里说的是法律上的救助义务,要命的是,题目中将救助行为做了排他处理,如未排他造成严重后果,就是不作为犯罪——按这个绝对性的排他义务顺序,我们就可以设计这样一道题:

  甲的妈妈和乙的妈妈,掉进了一个火坑里——甭问是怎么掉进去的,就当是出题官、副教授,和律师们合力推下去的好了——必须要甲乙二人配合,才能营救,而且一次只能救一个。现在的情形是甲妈救上来了,乙妈壮烈了,问乙该判几年?

  乙是必然要判的!因为按照出题人、副教授及律师们的观点,乙只对自己的妈妈负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对甲妈只有道义责任,所以他救了甲妈而没有救自己妈,已经构成了不作为犯罪。

  ——那要不,先救乙妈?

  可这样一来,不作为犯罪的,就是甲了。

  只要这二人敢动手救人,必有一名犯罪分子!

  犯罪分子就在你身边!

  他们正在紧张忙碌的救人。

  你看,这题明显的把大家带进了绝境,你只要救人就是犯罪,这是怎么搞的呢?

  (03)

  为了弄清楚我们是如何成为犯罪分子的,先来看两个很老很老的智力测试题:

  第一道题:在一个气球上,有三个人,一个是物理学家,一个是化学家,一个是医学家。突然之间遭遇了风暴,三个人中,必须要牺牲一个推下气球,否则大家就会同归于尽。

  请问:如果一定要有牺牲,把谁推下去?

  第二道题:法国最大的博物馆卢浮宫,收藏着许多世界级名画,诸如达芬奇的蒙娜丽莎之类。可是忽然有一天,博物馆失火了,紧急情况下,你只能抢救出一幅画出来,请问你要抢救哪幅?

  (04)

  第一道题的答案,大家都知道,把最肥胖的那位推下去。

  这个不是歧视非排骨人群,而是在测试题所锁定的苛刻条件下,人的价值是平等的,如果一定要有牺牲,而且是个人自愿的牺牲,这时候考虑的是牺牲者的最大价值。如果把个排骨男推下去,气球载重仍然超负荷,最后大家还是要一起栽下去,这个牺牲就没意义了。

  第二道测试题的答案,大家也知道,抢救距离出口最近的那一幅。

  这种情况下考虑的是最大成功系数,也许最靠近门的是最不值钱的,但却是最有可能成功的。这道题甚至被人挪用到励志领域,诸如最有价值的目标就是最具成功可能的哪一个,诸如此类。

  这两道题有个共同特点,叫事急从权。

  什么叫事急从权呢?就是极端情境下的人际选择,以选择的成功几率为考量,而不考虑道德要素。

  不是你的选择不道德,是特殊环境缺失了道德的可能。灾情险难的情况下,人类都遵循这个法则,不是考虑每个个体的单独价值,而是视所有的险难者为一体,以整体利益的最大化目标为选择取向。

  (04)

  现在我们知道,这道司法考试题何以让大家倍感痛苦了。

  这道题,它把常态下的伦理,放置在极端情态下。这形同于一个可怕的道德陷阱,看似冠冕堂皇正气凛然,但你一旦被其网入,就会举步唯艰生不如死。之所以出现争论,是因为许多人意识到有个可怕的罗网向自己罩来,所以于惊恐之中发出吱哩哇啦的求救之声。

  违反了紧急状态下的随机法则,不顾环境的极端化而生硬套用伦理,这是此题的第一个错误。

  这道题的第二个错误,就是出题人脑子与正常物种拉开了距离,根本没想到这个社会是个整体,是有社会分工的。根本不知道救助也是需要专业技能的。生硬的把专业救助职能,强加于普通人。

  ——简单说就是,甲是无罪的,但出题人非要陷无罪之人入囹圄,才出现了这么一道变态考题。

  (05)

  多年前,全国范围的洪水,淹没了许多地区。电视里播了一座小城,整座城市全都泡在水里,低洼处的房屋只有屋顶露出水面,人们蹲在屋顶,等待救援。

  节目播放的,是营救一个被困女教师的场景。负责救人的当然是军人,指挥官对记者说:请人民放心,无论有多么大的牺牲,我们也要把人救出来。呶,那边那个小伙子,他就是这次我们要救的女教师的男朋友,他正在那里等着呢。

  一听这话,记者就冲动了,大叫起来:让她男朋友去呀,这是多么难得的新闻啊,英雄救美,然后两人在一起,你们能不能说服他男友去救人?这节目收视率铁定高!

  不曾想,指挥官当时就炸了,大骂起来:救人是多么危险的事儿?专业队伍准备万全,去了都不一定活着回来,你居然想让一个没有受过训练的老百姓上?是不是雨下太大,你们脑子都灌进水去了?

  记者被骂,顿时不敢吭气了。节目继续,我看到有四艘冲锋舟,十几个士兵出发了,还以为最多不过半小时,就能把人救回来了。可没想到,这节目一演就是一下午,过去四、五个小时,天都黑了,才听到欢声雷动,女教师终于救出来了。

  当时我就想,凭相像去救一个人,很容易的,顺手一捞,就救出来了。但现实绝非那么容易,几条冲锋舟闯过重重险关,途中几次翻折被困,如果他们不是训练有素的士兵,早就半路被洪水冲得不知去向了。

  别把救人想得太简单!

  只可惜出题人没看过这个节目。

  没有生活常识的人,往往年纪一大把还很幼齿,以为火窟救人,如同孙悟空以定身法定住七仙女,想泡哪个就泡哪个。所以才会忙不迭的把他信奉的道德观念强塞进来,安排好先后顺序,不按他的顺序来就是犯罪。

  普通人类的随机救助,是亲情感召之下的义善之举,不可以诬其入罪的!

  ——结合这个道理,我们就知道这道题真正的正确答案了:

  甲冲进火场,无论救出谁都不犯罪,哪怕不冲进去火场,一个也不救,哪怕被困火场的人是他母亲或女友,他仍然构不成犯罪,除非这把火是他放的!

  他就是个普通人,不是天赋异秉赴汤蹈火毫毛不损的怪物。救人是他重视亲情的天性流露,不救是实在没办法。如果不冲入火场去救母亲就是犯罪,或冲进火场先救了别人就是犯罪,那灾难劫后的辛存者,统统可以抓起来了,因为他们的亲人殒难,而他们都有可能营救过别人。

  出题人钻了牛角尖,非要把个无罪人士入罪,结果就是一塌糊涂。

  (06)

  司法考试是多么严肃的事儿,怎么会出这么大一个疵漏?

  这道题,本来是恋人之间的胡闹。热恋中的情人天天腻在一起,无所事事无事生非,就琢磨这种刁钻刻薄的道德两难题,我和你妈同时落水,你先救哪个?总之男仔怎么回答都是不对的,这个怪题因此成为了情人的宠题。

  这个刁钻题目的隐含条件,是母亲和女友都不会水。但有聪明的男仔,呼叫外援加了外挂,假装不知道这个隐含条件,机智的回答:我妈会水,我和我妈一起把你捞起来。这么一回答,就让女孩好有挫折感。

  出题人显然是精心的研究过男仔们的答案,所以一咬牙一狠心,干脆把母亲和女友全推火坑里去了。言外之意不过是:你妈会水,那妈会火吗?

  于是你妈就火了。

  (07)

  典型的权力型社会中,最不见容于社会契约,因为契约是平等人格下的守信交易,这就让权力失去了存在感。所以举凡权力型社会,民间就呈现一盘散沙状的自然形态,人与人之间没有契约约束,就只能靠道德来相互羁拌。

  所以我们是个道德大国,特点是许多人都以高标准道德框束别人,用道德捆住别人的手脚,好为自己腾出玩乐的空间。久而成习,养成了有些人的惯性思维,总是抑制不住设置个道德陷阱,把别人推进去的冲动。皇权时代,这种道德陷阱逐次下移,官府往老百姓身上套,老百姓就挑了最柔弱的女性来套,最后是男人渣到极品,女性却大义凛然的守贞节,玩起了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悲哀游戏。

  除了侮弄女性,就是牺牲年轻人。二十四孝中有一道和这个完全类似的考题:郭巨埋儿。饥馑荒年,家里粮食不够吃,老家伙却是少吃一口也不肯,那就把孩子活埋。还以为这种两难的极端情境,已经埋覆于历史的垃圾堆里,岂料郭巨阴魂不散,居然从火场里突然现身,还想把年轻姑娘强拖入火窟,真是够了!

  我们不能说这道题就是这种思维的延续,但是,这道考试题先是忘记了普通人之间,急难情形下是没有专业救助能力的。出于亲情天性本能性的救助,救助原则是随机的,救助结果是无法确定的,万不可以此诬人入罪。

  无论如何,这道题确实是错了,它陷义行者入罪,让普通人裹足。希望这个社会能早一点达成共识,把这种不正常的观念,扭转过来。

  陌生人扶不起,我们的道德好过吗?

  作者:战洋;来源:新京报(bjnews_xjb)

  陌生人扶不起,我们的道德好过吗?

  作者:战洋;来源:新京报(bjnews_xjb)

  道德败坏、道德滑坡、道德崩溃、坏人变老……我们用尽了词汇来评说道德状况。事实上,至少从公益慈善上看,中国人并不缺乏做好事的能力和做好事的心。“问题不在于每一个个体是否心存善意”,问题在于,“在我们每日具体的生活之中,陌生人正在变成风险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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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不起的陌生人

  中国真的陷入道德危机了吗?

  老人跌倒了,扶还是不扶呢?孩子受伤倒地了,救还是不救呢?这些貌似基本的问题在近些年却成为了中国人公共生活以及道德生活的关键问题。

  事情似乎是从2006年的彭宇案开始发酵的。当年彭宇将骨折倒地的徐寿兰送到医院,并垫付医药费200元。徐寿兰随后指认彭宇撞了她,应负主要责任。而彭宇则否认自己和徐寿兰之间发生过碰撞。

  

  彭宇案流传最广的一张图。

  这件事在媒体上引发持续讨论,即使在法院已经做出彭宇有责任的判决之后,网友还是为彭宇鸣不平,认为法院的判定依据很有问题,让做好事的人受到了冤枉,恐怕将来就没有人愿意做好事了。

  自此之后,每隔一段时间,有关“扶不扶”的报道和讨论就会占据新闻的重要版面。其中包括2011年的“小悦悦事件”。当时两岁的王悦相继被两辆车碾压,而在7分钟的时间里,18位路人都没有伸手帮助。再次引发大众有关“道德危机”的讨论。

  很多人问,我们的同情心去哪里呢?我们的爱心呢?为什么好人做好事会被人讹呢?中国道德水平倒退了50年。也有很多人说,“如果没撞人,你为何要去扶?”“如果没撞人,为何要垫钱出住院费?” “人心”问题在公共话语中慢慢呈现,成为一个显性的议题。

  然而,中国人真的陷入了道德危机吗? 好像也不对。

  

  马年春晚小品《扶不扶》(2014)。

  至少在慈善领域,中国的中产阶级越来越活跃。1980年以来,中国慈善捐款的数额一直呈上升趋势。自2006至2016,捐款额从127亿上升到810亿。自慈善法颁布以来,基金会数量也从975家迅速增加到4696家。就在不久前,如火如荼的“99公益日”已经到了第三个年头。

  由于腾讯提供配捐,各个非政府组织和慈善机构都纷纷号召大家出钱出力“献爱心”。在9月7日至9月9日这三天的时间里,以公司、非政府组织和中产阶级主导的公益活动,越来越多的占据了许多城市家庭的公共生活。就我比较熟悉的两个组织,就分别在三天的时间里面成功筹集了24万元和17万元。

  可见, 当下的中国城市人并不缺乏做好事的能力和做好事的心。问题并不在于每一个个体是否心存善意,是否是乐于帮助他人的“好心人”。问题在于,在我们每日具体的生活之中,陌生人正在变成风险的主要来源。

  人们愿意为可信赖的、易判断的人做好事,却难以以同样的方式对待陌生人。陌生人代表着风险,代表着不确定性。在面对陌生人的时候,大部分人选择了戒备和躲避。面对陌生人,做好人是难的,甚至变得不可能。

  同样,陌生人也越来越难以作为“雷锋“那样的好人而存在,对于陌生人做的“好事”,我们也难以信任了。对于很多人来说,这是社会现实,也是社会常态。在这个问题上,Haiyan Lee在2014年出版的新书The Stranger and theChinese Moral Imagination中,有着非常到位的叙述。她描述了文学、影视和博物馆作品对于各类陌生人的呈现,包括外来民工、知识分子、外国人、阶级敌人乃至动物。在她看来,中国传统的儒家观念以及当下的社会现实,共同导致了人们对于陌生人的警惕和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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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心人“的当代史

  从“雷锋”到公益组织

  虽然道德经常以一种恒长的、稳固的面貌呈现,而仔细研究,道德是特别有历史感的东西。

  “好心人”在上个世纪60年代是以“雷锋精神”为代表的。雷锋精神一种特殊的时代精神,它代表着在社会主义框架内,陌生人是可以信赖的。

  

  “雷锋精神”中的陌生人关系:同志与敌人。

  当然,这种信赖的前提并不是没有条件的,它通常是革命同志之间的,以“对待同志像春天般温暖,对待敌人如严冬一般无情”的原则为指导的。

  有单位、国家等政治框架作保障,陌生人也能很快确认对方为同志、朋友、可信赖的同事,等等。在这样的结构中,只要不是阶级敌人,纵使是陌生人之间,也可以而且应该是有温情的,甚至是火热的革命情感的。因此,雷锋精神并不是一种基于人道主义的“好人”的行为规范,而是充满了阶级性的一种爱和温存。

  而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经历了非常深入的城市改革,其中最为重要一点,就是“企业办社会”的单位制度解体。单位本来是一个全能式的组织,它不仅为成员提供劳动的机会和场所,为其成员提供福利,更是他们建立社会关系的核心场所。对于很多单位成员来说,在单位之外是没有社会关系的。而单位之外的“社会”则是陌生而且危险的,是避之唯恐不及的。譬如,“社会青年”就是一个贬义词,是不安定的充满了风险的存在。

  为了应对单位制解体所带来的社会转型,也为了解决市场改革之后的贫富分化,在80年代中后期,“爱心”作为雷锋精神的类似品和替代物,进入大众的公共生活。伴随着团中央支持下的“希望工程”这一全国性助学项目的发展,一种充满了民族情感和人道主义精神的道德价值开始变得深入人心。爱心话语开始充斥着人们的公共生活。

  这样一来,组织公共生活的主体不再是全能的单位,而是被学者称为“GONGO”的各类组织,包括各级扶贫基金会以及团组织。与此同时,各类草根组织也有很大的发展,成为承载爱心实践的重要机构。它们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陌生人的风险问题,提供了信任的桥梁。虽然这样的信赖在“郭美美事件”以及各类诈捐事件的打击下,也变得饱受质疑、摇摇欲坠。但是这类丑闻实践的发酵,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对陌生人的戒备和信赖的缺乏,可以对道德实践带来多么巨大的冲击。

  在这一阶段,虽然很多单位依然组织各类“献爱心”活动,然而,“好心人”已经不再是阶级框架下的对同志热情洋溢的革命者,而是对贫苦感同身受的城里人。

  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来,特别是汶川地震之后,“爱心话语”的号召力有所减弱。“好心人”对于透明度的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网络的发展,使好心人、受助者之间的桥梁变得更加容易建立。各类众筹网站的发展,就是非常好的例证。与此同时,目前包括腾讯公司在内的大公司和大资本开始积极介入慈善,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过去单位、国家才能起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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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用“道德沦丧”形容一个社会吗?

  道德问题不是一个有没有的问题

  “道德沦丧”、“道德缺失”以及“道德败坏”这样的形容词,用到个人身上表达发言者的谴责和愤怒,可能是有效的。而用来形容一个社会,一个群体,则很难是恰当的。因为道德并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牢固的东西。作为社会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标准经常与社会和经济等结构性力量息息相关。道德问题不是一个有没有的问题,而是一个是什么的问题。

  在《马克思主义与文学》中,威廉斯提出了“情感结构” (structures of feeling)的概念,强调人们的情感和道德感,也是意识形态的一部分。

  每一个社会都会有自己的价值、道德、和情感判断。 具体到中国语境下,近几十年来,中国人的情感结构也经历了变化。

  我们可以观察到,一方面单位制度的解体,导致中国城市生活迅速要进入更为现代的陌生人社会;另一方面,当代中国似乎非常缺乏足够的公共服务、社会和文化机制,来组织和监管陌生人场域。

  这样一来,在陌生人社会,确实充满了各种不可预测的风险,而一旦风险变成现实,就是个人和家庭承担。不难发现,大量诈骗,尤其是针对弱势群体的诈骗花样百出、层出不穷。一个不小心,多年积累的财富就可能消失,家庭和社会关系就可能陷入危机之中。

  在新自由主义刚刚兴起的80年代,撒切尔夫人曾经说过:“没有社会,只有个人和她的家庭”。这句话作为新自由主义社会的隐喻,直接反映在当代中国人对于陌生人的恐惧上。

  对于陌生人的警惕,让很多人退守到家庭中,似乎在家庭伦理中,人们才是安全的。

  如今的人们努力耕耘家庭伦理,在买婚房、买学区房和婚姻关系的处理中,建立日常生活的道德标准。阎云翔在2003年出版Private Life under Socialism,虽然集中讨论的是中国农村,但突出表现了家庭如何作为一个道德场域存在以及这个场域的重要性。尽管在家庭领域中,人们的摸索带来的新的范式和行为原则,而如何对待陌生人带来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则仍旧是一个没有答案、无处求解、充满困惑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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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是一种超越性的实践

  克服“关系”

  然而,道德实践必然是要超越家庭领域的。要理解中国人的道德结构,还是要先回到费孝通。

  他虽然没有直接论述过中国人的“人心”,更没有直接论述过“爱心”和“感恩的心”。但是他对于当下中国人对于自我和他人的人际观念的考察,则特别能够解释中国人有特点的、具有规范性的“自我”、“他人”、“自私”和“无私”的观念。

  费孝通曾经论在《乡土中国》中,提出“差序格局”的概念,借以探讨中国社会“无私vs自私”的结构。他这样表述中国人的自我和社会关系:“以‘己’为中心,像石头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也越推越薄。”

  费孝通意义上的差序格局,一个对于理解中国人的“自我”、“他人”观念仍有意义,也是理解中国人“关系”概念的核心切入点。不仅如此,这一概念对于我们理解当代中国人的道德行为,也是一个比较好的参考。

  首先, 差序格局作为中国人“关系”的核心,讲究的是“礼尚往来”,往往是在礼物的流动和交换中,人们才能建立信任和持久的关系,克服对陌生人的恐惧。“礼尚往来”是熟人社会的基础。即使在现代社会,慈善可以被看做是一种特殊的“礼物交换”的形态。

  因此,从莫斯(Marcel Mauss)的礼物交换理论出发来考察慈善,在当下学术界还是非常有影响。在新近出版的关于慈善的研究著作中,美国人类学家安吉亚·缪勒巴赫(Andrea Muehlebach)和艾丽卡·伯恩斯坦(Erica Bornstein)就采取了礼物交换理论的视角,把福利制度、慈善制度,都纳入到一种礼物交换的逻辑中来看。

  缪勒巴赫特别把意大利语境中的道德感和慈善的兴起,与新自由主义在全球范围内的扩张联系在了一起。在她看来,新自由主义不仅塑造在市场中自私自利的“经济人”,也塑造着充满了美德的公民们。中国语境下,由于携带了“爱心”,慈善赠与就成为莫斯意义上的“不可异化”的特殊的礼物。它可以被“铭记”,也可以被“传递”。自1980年代开始,慈善领域逐渐形成了一组基本的道德实践结构,即“爱心”与“感恩的心”之间的符号交换。

  另一个层面,在很大意义上,对“爱心”、“好心”这样美德的实践,就是对于费孝通意义上的“差序格局”的克服。一个人,仅仅帮助身边人、家里人,往往不算做“有爱心”,而越能够克服自我中心,越能够超越家庭、血缘、地缘的格局,对陌生人奉献,就越能够获得“爱心”或“好心”的美德。好心人的最高境界,就是对陌生人的好心和爱。因为毕竟,道德是超越性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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