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访问:wap.265xx.com2016年成人高考民法模拟试题及答案(6)
一、选择题:l~30小题。每小题2分。共6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选出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的。把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甲在乙商店购买一电热杯,因为电热杯漏电而使甲触电受伤后,花去医疗费4000元,为了确保法院支持自己的赔偿清求,甲最晚应在什么时候向法院提起诉讼()
A.买回电暖器之日起2年内
B.受伤之日起2年内
C.买回电暖器之日起1年内
D.受伤之日起l年内
2.村民甲因为饮用本村造纸厂污染过的水而中毒,花去医药费3000元,为了确保法院支持自己的赔偿请求,甲最晚应在什么时候向法院提起诉讼()
A.知道中毒之日起2年内
B.应当知道中毒之日起l年内
C.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中毒之日起3年内,
D.受伤之日起20年内
3.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倍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侵害了甲的名誉权
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
D.侵害了甲的身体权
4.甲的父母乙、丙离婚之后,甲由母亲负责抚养,后甲的母亲在征得甲的同意后,去公安机关将甲的姓由父亲乙的姓改为母亲丙的姓,乙知道后,坚决不同意,要求甲和丙将姓改回来,乙的行为如何定性()
A.侵犯了甲的姓名权
B.根据风俗,子女应当随父亲的姓,所以甲的要求是合法的
C.甲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自由权
D.侵犯了甲和丙之间的身份权
5.关于侵犯名誉权的认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撰写、发表文学作品,不是以生活中特定的人为描写对象,仅是作品的情节与生活中某人的情况相似,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B.因被动采访而提供新闻材料,不管提供者同意公开与否,只要新闻单位发表,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提供者就被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C.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盼公开的职权行为所作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D.医疗卫生单位向患者或其家属通报病情,不应当认定为侵害患者名誉权
6.关于因文学作品引起的侵权案件的说法,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A.撰写、发表文学作品,不是以生活中特定的人为描写对象,仅是作品的情节与生活中某人的情况相似,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B.文学作品没有写明其实姓名和住址,但事实是以特定人为描写对象,文中有侮辱、诽谤或披露隐私的内容,因为没有涉及到其实姓名,即使导致其名誉受损害,也不应认定为侵害其名誉权
C.编辑出版单位在作晶已被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或被告知明显属于侵害他人名誉权后,拒不刊登声明,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应认定为侵权
D.编辑出版单位在作品已被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或被告知明显属于侵害他人名誉权后,继续刊登,出版侵权作品的,应认定为侵权
7.关于因对产品的质量、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而引起侵害名誉权的认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有不实之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B.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借机诽谤、低毁,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C.新闻单位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内容基本属实,没有侮辱内容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其名誉权
D.新闻单位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主要内容失实,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8.张某将收藏的一件瓷器出售给赵某,赵某当场付清价金,约定张某l0天后交货。李某听说后,表示愿以双倍的价钱购买。张某当即决定卖给李某,约定5天交货,并收定金若干。赵某听说此事,诱张某7岁儿子将瓷器从家中取出给她。在瓷器为赵某所占有的期间,该瓷器的所有权应归谁()
A.张某
B.赵某
C.李某
D.张某、赵某共有
9.孙某将私房中的两间作价5万元投入与韩某合办的综合商店,又将另外的东屋出租给李某居住。现孙某因急事用钱,要将房屋转让,韩某和李某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则孙某()
A.应将整个房屋卖给李某
B.应将整个房屋卖给纬某
C.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李某和韩某
D.可以任意选择李某或者韩某作为购买者
10.甲将自己的一套书卖给乙,但甲还想留阅一段时间,遂与乙达成协议9借阅该书l个月,乙表示应允。乙取得该套书所有权的交付方法为()
A.简易交付
B.占有改定
C.指示交付
D.拟制交付
11,赵某将一匹易受惊吓的马赠给李某,但未告知此马的习性。李某在用该马拉货的过程中,雷雨大作,马受惊狂奔,将行人王某撞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应由赵某承担全部责任
B.应由李某承担责任
C.应由赵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李某承担主要责任,赵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12.下列哪一种情况下,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
A.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
B.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
C.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
D.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该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
13.甲将其父去世时留下的毕业纪念册赠与其父之母校,赠与合同中约定该纪念册只能用于收藏和陈列,不得转让。但该大学在接受乙的捐款时,将该纪念册馈赠给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乙不能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B.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但乙已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C.只有经甲同意后,乙才能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D.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有效,乙已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14.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小区业主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B.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C.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D.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无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16米的建筑
15.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l000万元,约定2005年12月2日一次性还本付息。丙公司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作抵押。甲到期没有清偿债务,乙银行每个月都向其催收,均无效果,最后一次催收的时间是2007年3月6日。乙银行在下列哪一时间前行使抵押权,才能得到法院的保护()
A.2007年12月日
B.2009年12月2日
C.2009年3月6日
D.2011年3月6日
16.甲设计并雕刻了一尊造型别致的雄狮,置于当街店门口招揽顾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将雄狮置于公共场所,视为放弃著作权
B.乙以该雄狮为背景拍照纪念不构成侵权
C.丙可以该雄狮为范本制作和销售纪念品
D.丁可以该雄狮为立体造型申请注册商标
17.甲公司获得了某医用镊子的实用新型专利,不久后乙公司自行研制出相同的镊子,并通过丙公司销售给丁医院使用。乙、丙、丁都不知道甲已经获得该专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的制造行为不构成侵权
B.丙的销售行为不构成侵权
C.丁的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
D.丙和丁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不承担赔偿责任
18.甲乙是夫妻,甲在婚前发表小说《昨天》,婚后获得稿费。乙在婚姻存续期间发表了小说《今天》,离婚后第二天获得稿费。甲在婚姻存续期间创作小说《明天》,离婚后发表并获得稿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昨天》的稿费属于甲婚前个人财产
B.《今天》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明天》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昨天》、《今天》和《明天》的稿费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9.周某与妻子庞某发生争执,周某一记耳光导致庞某右耳失聪。庞某起诉周某赔偿医药费1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2000元,但未提出离婚请求。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害
B.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而不应赔偿精神损害
C.周某应当赔偿精神损害而不应赔偿医疗费
D.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20.甲公司铺设管道,在路中挖一深坑,设置了路障和警示标志。乙驾车撞倒全部标志,致丙骑摩托车路经该地时避让不及而驶向人行遭,造成丁轻伤。对丁的损失,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和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C.应由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应由甲、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21.飞跃公司开发某杀毒软件,在安装程序中作了“本软件可能存在风险,继续安装视为同意自己承担一切风险”的声明。黄某购买正版软件,安装时同意了该声明。该软件误将操作系统视为病毒而删除,导致黄某电脑瘫痪并丢失其所有的文件。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因黄某同意飞跃公司的免责声明,可免除飞跃公司的赔偿责任
B.黄某有权要求飞跃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黄某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获得双倍赔偿
D.黄某可同时提起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
22.甲搬家公司指派员工郭某为徐某搬家,郭某担心人手不够,请同乡蒙某帮忙。搬家途中,因郭某忘记拴上车厢挡板,蒙某从车上坠地受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应由郭某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应由甲公司与郭某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甲公司与徐某承担连带责任
23.文某在倒车时操作失误,撞上冯某新买的轿车,致其严重受损。冯某因处理该事故而耽误了与女友的约会,并因此争吵分手。文某同意赔偿全部的修车费用,但冯某认为自己的爱车受损并失去了女友,内心十分痛苦,要求文某赔一部新车并赔偿精神损害。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文某应当赔偿冯某一部新车
B.文某应向冯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C.文某应向冯某赔礼道歉
D.法院不应当支持冯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24.某媒体未征得艾滋病孤儿小兰的同意,发表了一篇关于小兰的报道,将其真实姓名、照片和患病经历公之于众。报道发表后,隐去真实身份开始正常生活的小兰再次受到歧视和排斥。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该媒体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B.该媒体侵犯了小兰的健康权
C.该媒体侵犯了小兰的姓名权
D.该媒体侵犯了小兰的隐私权
25.甲与乙签订协议,约定甲将其房屋赠与乙,乙承担甲生养死葬的义务。后乙拒绝扶养甲,并将房屋擅自用作经营活动,甲遂诉至法院要求乙返还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该协议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B.该协议在甲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
C.法院应判决乙向甲返还房屋
D.法院应判决乙取得房屋所有权
26.小学生小杰和小涛在学校发生打斗,在场老师陈某未予制止。小杰踢中小涛腹部,致其脾脏破裂。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陈某未尽职责义务,应由陈某承担赔偿责任
B.小杰父母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学校,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C.学校和小杰父母均有过错,应由学校和小杰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学校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27.下列哪一情形不构成意思表示()
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
B.潘某在寻物启示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
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28.关于事业单位法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所有事业单位法人的全部经费均来自国家财政拨款
B.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C.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占有的动产不享有所有权
D.事业单位法人名誉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诉请精神损害赔偿
29.甲正在市场卖鱼,突闻其父病危,急忙离去,邻摊菜贩乙见状遂自作主张代为叫卖,以比甲原每斤l0元高出5元的价格卖出鲜鱼200斤,并将多卖的1000元收入自己囊中,后乙因急赴喜宴将余下的l00斤鱼以每斤3元卖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B.乙收取多卖l000元构成不当得利
C.乙低价销售l00斤鱼构成不当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D.乙可以要求甲支付一定报酬
30.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20万元已有10个月,其资产已不足偿债。乙公司在追债过程中发现,甲公司在一年半之前作为保证人向某银行清偿了丙公司的贷款后一直没有向其追偿,同时还将自己对丁公司享有的3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了丙公司。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行使代位权
B.若乙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应当追加甲公司为第三人
C.乙公司可以请求法院确认甲、丙之间无偿转让股权的合同无效
D.乙公司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甲、丙之间无偿转让股权的合同
二、判断题:本大题共l0个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把答案填表在题后的括号中,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31.债权人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l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32.债权让与的让与人不得改变债的内容,既不能增加债务人的负担,也不能随意免除债务人的部分债务。()
33.企业的合并必须经过企业变更登记方为有效。()
34.对于债的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但是债权人不能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必须与债务人提前商议。()
35.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类似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36.我国《合同法》中所指的自然人,包括外国国籍以及无国籍的自然人。()
37.要约邀请是指当事人一方向他方发出的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8.先合同义务的确定不以合同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39.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合同直接有效,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40.提供格式条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得在格式条款中规定免除自己的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内容,如果规定,则该条款无效。()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3个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41.简述物权中所有权的具体权能。
42.简述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的权利。
43.简述在抵押中,抵押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论述题:本题满分l6分。
44.论述可撤销行为中的撤销权。
五、案例题:本大题共2个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45.张某在一风景区旅游,爬到山顶后,见一女子孤身站在山顶悬崖边上,目光异样,即心生疑惑。该女子见有人来,便向悬崖下跳去,张某情急中拉住女子衣服,将女子救上采。张某救人过程中,随身携带的价值2000元的照相机被碰坏,手臂被擦伤;女子的头也被碰伤,衣服被撕破。张某将女子送到山下医院,为其支付各种费用500元,并为包扎自己的伤口用去20元。当晚,张某住在医院招待所,但已身无分文,只好向服务员借了l00元,用以支付食宿费。次日,轻生女子的家人赶到医院,向张某表示感谢。
问:
(1)张某的照相机被损坏以及治疗自己伤口的费用女子应否偿付?为什么?
(2)张某能否请求女子给付一定的报酬?为什么?
46.A省的甲公司于2007年1月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获得某外国企业在中国注册的“金太阳”电脑商标独占使用权及其操作系统M软件的使用权,批量组装“金太阳”电脑。2008年7月,甲公司与A省的乙公司签订委托销售合同,约定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销售100台“金太阳”电脑,销售价格为每台3000元,每销售一台收取代销费300元。同年9月,乙公司向B省的丙大学以每台3000元的价格卖出70台“金太阳”电脑,合同约定丙大学当日支付15万元,提货50台,另20台电脑由丙大学开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丁公司收货并付款,同时合同还约定如发生纠纷由“起诉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同年10月初,丁公司收到乙公司发运的20台“金太阳”电脑,并将该批电脑进行赢利性出租,但丁公司多次以资金困难为由拒绝了乙公司的付款要求。2009年3月,乙公司将尚未卖出的30台电脑的“金太阳”商标清除,更换为戊公司的注册商标“银河”,并以每台4000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李某2台,李某将其中一台赠送给好友胡某。
问:
(1)乙公司如果起诉请求支付20台电脑货款,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2)如李某购买的2台电脑没有质量问题,能否向卖方双倍索赔?为什么?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选题:每小题2分。共60分。
1.B【解析】《产品质量法》中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所以,B项正确。
2.C【解析】《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论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所以,C项正确。
3.B【解析】《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通意见》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报社报道甲是乙的私生子,是宣扬甲的隐私的行为,侵犯了甲的名誉权,B项正确,A项不正确;不符合盗用、冒充甲姓名的情形,不构成侵犯姓名权,C项错误;报社行为与甲的自残行为没有相当的因果关系,D项错误。因此,选择B项。
4.A【解析】《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丙在征得甲同意后为其改姓,属于甲行使姓名权的表现,乙无权干沙,所以A项正确,B项错误。乙的行为不符合侵犯甲的自由权或身份权的要件,故C、D项错误。因此,选择A项。
5.B【解析】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2项规定:“因被动采访而提供新闻材料,又未经提供者同意公开,新闻单位擅自发表,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对提供者一般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虽系被动提供新闻材料,但发表时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许,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所以,提供者同意与否是认定其是否侵权的重要标准,故B项错误。
6.B【解析】人民法《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9条规定:“描写真人真事的文学作品,对待定人进行侮辱、诽谤或披露隐私损害其名誉的;或者虽未写明其实姓名和住址,但事实是以特定人为描写对象,文中有侮辱、诽谤或披露隐私的内容,致其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所以虽然没有涉及到其名,但是以特定人为描写对象,文中有侮辱、诽谤或披露隐私的内容的,仍然会构成侵权,D项错误。
7.A【解析】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低毁,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所以要区分消费者的行为和过错,来确定其是否侵权。因此,本题选择A项。
8.A【解析】张某与赵关、李某之间签订买卖合同,张某仅负有在约定时间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在约定的期间到来之前,标的物所有权仍属于张某所有;赵某在得知张某将标的物卖与李某之后,诱使张某之子将标的物偷出,这并不构成所有权的转移,因为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要经过交付。张某之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将标的物交付给赵某,因此,在赵某占有标的物期间,标的物所有权仍旧属于张某。因此,选择A项。
9.C【解析】本题涉及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如果合伙入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基于债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的原因不同,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但是,在本题中,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发生冲突,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存在于投入综合商店的两间之上,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存在于东屋之上,故应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李某和韩某。所以,选择C项。
10.B【解析】甲对该套书的占有自协议签订时起转为他主占有,故该交付方式为占有改定。故选B项。
11.B【解析】《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可见动物饲养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王某受伤应由李某来承担责任。赵某既非动物的饲养人,也非动物的管理人,无须承担责任。因此B项正确。
12.D【解析】《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A项符合该款规定,构成善意取得;D项不属于“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不构成善意取得,因此本题应选D。《物权法》第10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可见他物权也可以善意取得,BC两项均为质权的善意取得。因此,选择D项。
13.D【解析】《物权法》第39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本题中,甲在赠与合同中约定学校不得处分(转让)该纪念册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仅具有债的效力,不具有物权效力。因此D项正确。
14.A【解析】甲乙双方的约定实为地役权合同,甲根据该合同享有眺望地役权,甲的土地是需役地,乙的土地是供役地。地役权具有从属性,从属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物权法》第164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甲将全部房屋售出,意味着甲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经转让给了小区业主,甲的地役权也随之转让给小区业主。乙公司建造一栋8米高厂房的行为违反了地役权合同的约定,地役权人(小区业主)有权予以纠正,因此本题应选A项。
15.C【解析】关于抵押权的行使期间,《物权法》与《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并不一致。《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2条第2款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依据后法优于新法规则,本题应适用《物权法》第202条予以处理。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借款应适用两年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据此本题中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2007年3月6日起开始计算两年,也即到2009年3月6日。因此根据《物权法》第202条之规定,C项正确。
16.B【解析】甲设计并雕刻了一尊造型别致的雄狮属于创作艺术作品的行为,甲依法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甲将雄狮置于公共场所,并不意味着放弃著作权,相反这正是权利人在行使自己的著作权(展览权),因此A项错误。《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因此B项正确。《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丙以该雄狮为范本制作和销售纪念品属于复制、发行甲的作品的行为,梅成了对甲的著作权的侵害,因此C项错误。《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本条所称“在先权利”就包括著作权、姓名权、商号权等权利。因此D项错误。所以,选择B项。
17.D【解析】《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可见ABC三项均不正确。《专利法》第63条第2款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D项是正确的。
18.B【解析】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进一步明确:“婚姻法第17条第3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可见,判断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以该项收益的取得或明确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为标准,而不应以知识产权权利本身的取得为判断依据。就《昨天》而言,虽然著作权是婚前取得,但其财产性收益(稿费)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该稿费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A项错误。就《今天》而言,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表,意味着已经明确可以取得财产性收益(稿费),该稿费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B项正确。就《明天》而言,虽然著作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但该小说在离婚后才发表,也即离婚后才确定并实现了其财产性收益,则该稿费应认定为甲的个人财产,因此C、D两项错误。故选B项。
19.D【解析】《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9条进一步规定:“承担婚姻法第46条规定韵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46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题中,由于庞某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因此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答案应选择D项。
20.A【解析】《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甲已经设置了路障和警示标志,履行了自己应尽的义务,无须承担侵权责任;乙驾车撞倒全部标志才导致丁受伤,乙应承担赔偿责任;丙没有过错,其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无须承担侵权责任。因此A项正确。
21.B【解析】飞跃公司在安装程序中作出的“本软件可能存在风险,继续安装视为同意自己承担一切风险”的声明属于格式条款。《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据此,飞跃公司该免责条款无效,黄某不受其约束,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消费者获得双倍赔偿的前提是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而本题中飞跃公司并无欺诈行为,黄某无权获得双倍赔偿,因此C项错误。该软件质量存在瑕疵,飞跃公司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黄某有权提起违约之诉;该软件运行中误将操作系统视为病毒而删除,导致黄某电脑瘫痪并丢失其所有的文件,构成对黄某财产权的侵害,黄某有权提起侵权之诉。《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毒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可见,黄某在侵权之诉、违约之诉二者之间只能选择其一行使,不得同时提起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因此D项错误。所以,选择B项。
22.C【解析】《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0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据此,定作人徐某无须承担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本题中,甲是雇主,郭某是雇员,郭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重大过失(忘记拴上车厢挡板)致蒙某坠地受伤,应由甲公司与郭某承担连带责任。因此,C项正确。
23.D【解析】文某的行为侵害了冯某的所有权,应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就本题而言,文某赔偿全部的修车费用即可弥补冯某的损失,冯某请求赔偿一辆新车就加重了文某的责任,也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应支持。因此A项错误。该轿车是新买的轿车,并非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即便轿车毁损、灭失,冯某也无权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文某将冯某的轿车撞坏与冯某失去女朋友之间并无因果关系,冯某不能基于与女友分手内心十分痛苦而要求文某承担侵权责任。因此B项错误,D项正确。赔礼道歉主要适用于对人身权以及对著作权的侵害,本题中文某侵害的是冯某的所有权,不适用赔礼道歉,因此C项错误。所以,选择D项。
24.D【解析】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保持其自身及其器官以至身体整体的功能安全为内容的人格权,本题中媒体对小兰的报道并未侵害到小兰的健康,因此B项错误。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民法通则》第99条第1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本题中媒体的行为不构成“干涉、盗用、假冒”,未侵犯小兰的姓名权,因此C项错误。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媒体的报道公开了小兰的隐私,对其造成了较大的损害,构成了对其隐私权的侵犯。因此A项错误,D项正确。
25.C【解析】《合同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可见合同所附条件能够决定合同的生效或失效,本题中乙承担甲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不具备这一效力,并非合同所附的条件,因此A项错误。该协议一经有效成立就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乙应扶养照顾甲,因此B项错误。乙拒绝扶养甲,就违反了自己应承担的合同义务,甲有权解除该协议,要求乙返还房屋,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所以,选择C项。
26.D【解析】陈某只是学校的一名老师,属于法人的工作人员,如果陈某未尽到自己的职责造成了学生的损害,应由学校而不是陈某对该学生承担责任。因此A项错误。《民法通则》第133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小杰的父母是小杰的法定监护人,理应对小杰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小杰在学校上学并不意味着监护职责的转移。因此B项错误。《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可见,学校的责任并非连带责任,C项错误,D项正确。
27.A【解析】意思表示中的“意思”并非寻常的意思,而是发生一定民法上效果的意思,亦即关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意思。民法理论一般认为,邀请他人吃饭时,邀请人并不希望发生民法上的效果,使被邀请者因此取得民法上的请求权,不能构成意思表示,因此A项不构成。悬赏广告是指通过广告形式声明对完成广告中规定的特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付广告中表明的报酬的行为。民法理论一般认为,悬赏广告是针对不特定人的一种意思表示。潘某所发布的寻物启示便属于悬赏广告,因此B项构成。《继承法意见》第40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孙某的日记就其内容来看其实是一份遗嘱,而遗嘱属于一种意思表示,因此C项构成。须注意的是,遗嘱是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不以告知他人为成立要件。民法理论一般认为,自动售货机的设置属于要约,他人投币行为属于,而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因此D项也构成意思表示。所以,选择A项。
28.C【解析】并非所有事业单位的经费均来自国家财政拨款,经过改革,有些事业单位已不再享有财政拨款,被改制为自负盈亏。而且就享有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而言,除了接受国,家财政拨款外,也可自筹经费。因此A项错误。《民法通则》第20条第2款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可见B项的说法未区分具体情形,过于绝对,B项错误。《物权法》第54条规定:‘‘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财产不享有所有权,所有权仍然归属于国家,单位只是国有财产的管理人。因此C项正确。法人不可能有精神痛苦,无权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5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D项错误。所以,选择C项。
29.D【解析】所谓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其构成要件有三:(1)管理他人事务;(2)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3)无法律上的原因。本题中乙代甲出卖鲜鱼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因此A项正确。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收取的金钱、物品及其孳息应交付本人,因此乙不得将多卖的1000元据为己有,否则构成不当得利,因此B项正确。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应承担适当管理义务,也即应依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以利于本人的方法为管理。本题中,乙因急赴喜宴将100斤鱼贱价出卖构成不当管理,应向甲承担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此C项正确。《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可见无因管理人的权利仅为要求本人偿付必要费用,并不包括报酬请求权,因此D项错误。所以,选择D项。
30.A【解析】《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因此A项正确。《合同法司法解释》第16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因此B项错误。从本题给出的信息来看,甲丙之间不存在恶意串通,乙无权请求法院确认甲丙之间的合同无效,因此C项错误。甲公司无权转让股权的行为发生在前,乙公司对甲的债权成立在后,乙公司无权撤销,因此D项错误。所以,选择A项。
二、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31.×【解析】根据《合同法》第75条的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32.√【解析】债权让与是将已存在的债权让与第三人,而且债权的让与关系到债务人的利益,因此,债权让与的让与人不得改变债的内容,既不能增加债务人的负担,也不能随意免除债务人的部分债务。
33.√【解析】企业的合并属于企业的变更,须经过企业变更登记方为有效。
34.×【解析】对于债的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5.×【解析】《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36.√【解析】根据《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这里的自然人包括具有中国国籍和外国国籍以及无国籍的自然人。
37.×【解析】当事人一方向他方发出的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要约而非要约邀请。
38.√【解析】先合同义务是一项法定义务,体现的是诚实信用原则,该义务的确定不以合同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39:√【解析】《合同法》第47条第1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40.√【解析】免责条款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对某些损害后果免予承担责任的具体条款。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免责条款,但不得借此逃避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例如,提供格式条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得在格式条款中规定免除自己的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内容,如果规定,则该条款无效。
三、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41.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占有。占有是指占有人对物的实际掌握和控制。
(2)使用。使用是指按照物的性能对物进行利用,以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使用包括所有人的使用和非所有人的使用。
(3)收益。收益是指利用物并获取物的经济利益。
(4)处分。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处分权一般由财产所有人行使,但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由非财产所有人行使,无法律根据擅自处分他人财产的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构成对财产所有人的财产所有权的侵害。
42.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的权利如下:
(1)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各共有入都有管理的权利。
(2)共有人处分不动产,或者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作重大修缮,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3)按份共有人在其他共有人转让其不动产或动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43.抵押人的权利:
(1)对抵押财产享有占有权及抵押财产孳息的收取权。
(2)对抵押财产的用益物权的设定权。
(3)对抵押财产再设定抵押权。财产抵押以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的债权的余额部分,抵押人可再次抵押。
(4)对抵押财产享有的处分权。
抵押人的主要义务是妥善保管好抵押财产,如果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四、论述题:16分。
44.(1)撤销权的概念。可撤销法律行为的当事人得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对该行为予以变更或撤销,这一权利称为撤销权。撤销权以权利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无须相对人为同意之表示,其性质为民法上之形成权。但该撤销权与一般意义上的形成权有所差别,它非为当事人自己行使即可发生法律效力,而须由当事人经过诉讼或仲裁途径,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裁决,方可产生撤销法律行为之效果。
(2)撤销权的行使。
①撤销仅行使的内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不外乎两种目的:撤销法律行为,使法律行为归于无效;变更法律行为,形成新的交易条件。
②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权利人如欲撤销或变更法律行为,须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请求,不得仅向相对人提出而生效力。
③撤销权行使的期限。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73条的规定,可变更或可撤销的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撤销的,法院不予保护;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3)撤销权的消灭。撤销权在下列两种情形下消灭:①当事人在除斥期间内未行使撤销权;②具有撤销权的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权利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或以其行为表示放弃撤销权的,则不得反悔,可撤销行为变为有效法律行为。
(4)撤销权的选择。对于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当事人可以选择撤销,也可以选择变更。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73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法院应子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撤销。
(5)撤销权行使的后果
①法律行为如被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则撤销的效力具有溯及力,行为自成立时即不具有法律效力,原则上已交付之物应予返还,但已履行之部分如不返还更合情理与诚信,则可认可已履行部分的效力。
②法律行为如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则当事人须依变更后的行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③在原物已为善意第三人合法取得的情形下,第三人的利益应受保护。
五、案例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45.(1)应当由女子偿付,因为此系张某实施管理行为所造成的,而且张某自己没有过失。
(2)不能。因为无因管理是无偿性的,管理人不能基于无因管理而索要报酬。
46.(1)应以丙大学为被告。因为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正是约定由第三人代为履行,但是第三人丁公司并没有履行,所以仍应当由丙大学来承担违约责任。
(2)有权双倍索赔。因乙公司的销售行为构成欺诈,欺诈不以产品的质量问题为构成要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所以,有权要求双倍赔偿。
上一篇:与未成年谈恋爱怀孕算犯法吗,判几年
下一篇:关于家庭伦理道德建设
最近更新生活资讯
- 反转再反转,这部科幻末世灾难片真的爽
- 快捷指令sky电影捷径库
- 2021《自然》年度十大人物:塑造科学,造福社会
- 千里单骑救萝莉却被捕,“正义使者”成了谁的牺牲品?
- 浪漫爱情励志人生 最震撼人心的十部日剧(图)
- 短篇小说(家庭伦理)
- 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协调发展
- 资料:成奎安电影作品《灯草和尚》(1992)
- 稻盛和夫《活法》1
- 合肥市第六中学2019-2020学年下学期2019 级高一年级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学
- 全网的电视剧,电影和动漫无偿观看(每年的都有哦)
- 理想国
- 刺激!梅州首部限制级伦理微电影《幻镜》网络首映!
- 男人为何迷恋女人胸部?
- 陆小曼与林徽因:都是富养的女儿,差别在哪里?
- 问题已被解决?
- 看了多少烂片,才找出这92部经典!
- 金高银:怎么从拿8个电影奖的怪物新人沦为了被众嘲的“资源咖”?
- 猎天下第2部:河阴之变
- 封神演义读后感100字(五篇)
- 又一部岛国神作,堪称校园版《权力的游戏》!
- 【全面解读】2022年以后,再无“国产”BCBA?
- 鬼文化(商代的帝王文化))
- 豆瓣9.2分年度第一佳片,每一秒都是夏日初恋的味道
- 社会的重器:性侵犯罪信息统一查询平台,还校园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