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防未成年人性侵害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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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乎国家的未来和亿万家庭幸福安宁。性侵害未成年人是极为恶劣的犯罪行为,挑战道德和文明底线,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防止和严厉打击。

  

  

  

  1.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哪些?

  性侵害未成年人,是指加言者以威,威胁、权力、暴力、金钱、或甜言蜜语,引诱胁迫未成年人与其发生性关系,或在性方面造成对被害人的伤害行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包括:强奸罪,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猥亵儿童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等。

  

  2.对于构成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行为人,有哪些处罚?

  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犯该罪,同时触犯强奸罪的,择一重罪论处。对于构成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行为人,还可适用刑法关于从业禁止措施的规定,禁止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从事相关职业,预防其对未成年人再次实施犯罪。

  

  3.猥亵儿童会受到什么处罚?

  猥亵儿童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2)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3)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4)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4.哪些人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应当立即报案?

  (1)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2)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其中,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主要包括: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教育机构及校车服务提供者;托儿所等托育服务机构;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诊所等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旅店、宾馆等。

  

  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害,该怎么办?

  (1)第一时间告诉家人、老师,保留证据,及时报警。(2)家长和学校应该密切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变化,根据情况进行精神卫生检查和必要的心理干预。(3)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在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实施性侵害者赔偿损失。

  

  

  来  源: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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