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明杏坛卮言|公民教育从公德养成做起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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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 李庆明 振林知觉书屋

  公民教育从公德养成做起

  李庆明

  

  前记:公德养成教育是新型德育的基石,我又以“五不”(也即不伤己、不损人、不害物、不坏事、不违法)作为公德教育的基本内容加以提倡并大力践行。在深圳南山“央校”(即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南山附属学校)担任校长九年期间,我曾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公民教育,中央电视台曾以《成长的快乐》为题分上下集加以专题报道,《人民教育》也以《唤醒儿童的道德生命》为题加以大幅报道,我主持的德育探索获广东省教育厅德育创新一等奖,“央校”也获得广东省教育厅首批德育示范学校。《中小学生公德养成研究》是此基础上获批的又一项广东省教育厅2011—2013年重点研究课题(课题编号:GDZXXDY1112),它是“央校”九年从事的新型德育探索的深层拓进项目。为推进这一项目的科学探索,我于2011年年底发起在“央校”举办的“21世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论坛”,围绕公德养成教育,邀请著名伦理学家何怀宏等一波国内顶尖伦理学家、德育学者与会发表真知灼见。可惜这项研究刚刚启动不久,我就离开了深圳。幸赖宁波北仑区官方和广大教师、家长的鼎力支持,这一项目在我担任浙江宁波滨海教育集团总校长期间得以继续大力推进,并于2016年由江苏凤凰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拙著《孩子的教养》。本文是《光明日报》资深记者宋晓梦女士在“21世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论坛”期间对我的一个专访,发表于《光明日报》2012年3月28日“基础教育”版,由于篇幅所限,发表时做了少量文字删减,这里基本恢复原貌。文后附上我为“21世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论坛”起草的宣言《守住文明的底线》(收入拙著《教育的可能》一书)以及《孩子的教养》一书的序言,是非得失,祈请诸位道友批评指正。

  

  尊重与爱从校长每天早晨鞠躬迎接师生开始

  《中小学生公德养成研究》是广东省教育厅2011—2013年的一项重点研究课题,承接这一课题的是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深圳南山附属学校,这一研究引起不少专家学者及教育同行的关注。不久前,记者前往该校进行了考察并对课题主持人、曾宪梓教育基金全国优秀教师奖获得者李庆明校长进行了专访。

  看上去鸡毛蒜皮的规范,其实是

  在为人们的公共行为设置最低边界

  记者:对于“公德养成的历史研究”,您和您的团队做了详实的历史追溯和梳理,您认为这方面的研究与当下“从娃娃抓起”的教育实践具有怎样的关系?

  李庆明:教育研究一直强调理论联系实际,但我觉得如果再多一点“历史意识”,可能更有利于把握变革现实的脉络,避免陷入盲动或功利的误区,公德养成也不例外。陈寅恪主张“从史实求史识”,朱光潜认为,历史的探寻有助于“引起现实底思索,打动现实底兴趣,和现实底心灵生活打成一片”。“公德”尽管对于我们而言早已耳熟能详,但却一直存有严重的认知偏差,即与缺乏历史反思有关。仅举几例,看看历史上的公德养成做些什么,会得到不少启发。

  ——在西方,公德养成和宫廷的公共礼仪传承有很大关系,贵族把“公共空间”的文明礼貌,看作贵族教养的表征,甚至孩提时代就要接受公共礼仪的训练。1530年,著名人文主义思想家埃拉斯默斯出版轰动一时的《男孩的礼貌教育》一书,就着重讲述“外表的得体行为”,从教堂到卧室,从就餐到游戏,举手投足,巨细无遗,甚至连眼神、擤鼻涕、吐痰、大小便、放屁等“禁忌”都有详细的规定。这些看上去鸡毛蒜皮的规范,其实是在为人们的公共行为设置最低边界。

  ——日本明治维新前后推行“文明开化”运动,兴起公德思潮。明治五年(1872年)颁行的《条例》就十分重视改变公共生活中的不文明行为,如在人口稠密场所燃放烟火、破坏路灯、往下水道投掷土草瓦砾妨害流通、夜间吵闹惊扰他人睡眠等等均有规定。

  ——1875年日本大思想家福泽谕吉明确将“德”分为“私德”和“公德”,此后,“公德”概念开始流行。20世纪一开始,“公德”就写进了法律:1901年元旦的《读卖新闻》新年宣言昭示了新年的公德养成目标,第二天又发表社论《社会改革的目标——公德养成》。这一年,日本掀起了公德讨论的热潮。

  日本教育家西村茂树在《公德养成意见》中把公德分为积极的和消极的两大领域,特别强调了公德的“消极”层面,即个人行为应当避免造成对于他人或公众的损害。同年,文部省向第三届全国联合教育会提交的咨询案就是“如何在小学、中学培育公德的方法”。总体上讲,20世纪以来日本的公德观念更侧重公德的“消极”即“不伤害”的规定,这对日本以后的公德养成教育影响极大。日本特别重视小节文明,原因就在这里。

  ——中国古代的贵族文化也有特定的公共或社交领域,形成不少相应的公共生活法则,孔子所谓“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第十二》)这里的“勿”也揭示了贵族公共道德的“消极”(勿伤害)性质。但中国古代社会缺乏真正意义上公域以及公域观念,因而不存在公、私德之分。一直到晚清,随着近代文明运动的兴起,公德问题才开始受到关注。中国“五四”前后的改造“国民性”思潮最令人瞩目的就是梁启超先生提出的“公德”说:“中国所以不振,由于国民公德缺乏,智慧不开。”他痛陈国人“一涉公字,其事立败……公林无不斩伐,公路无不芜梗,公田无不侵占,公园无不损坏。”这里的公德也主要涉及公共行为的“消极”(不伤害)领域。

  ——2001年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来,公德建设也备受重视。但由于种种原因,实践成效仍不能尽如人意,公德缺失时常令我们的国民乃至国家形象蒙受损害,成为痼疾顽症。现在是需要经过一番深刻反思并加以完善的时候了!

  重视底线伦理的教育

  也是整个国际社会道德重建的需要

  记者:在公德培养的理论思考中,你们为何特别关注公德作为“底线伦理”这一特质?

  李:我曾把人类道德分为“公德”、“美德”和“圣德”三个层次。美德和圣德是传统道德最为重视的,不过它们都具有某种道德精英主义的特征。现代社会尽管并不反对美德和圣德,但它们只属于个人的道德抉择,可以召唤,不可强求。现代社会的道德伦理理应面向社会、大众或公民,需要一个具有普遍涵盖性和平等适度性的社会伦理体系,它就是公德。公德是基于现代文明社会的道德实际,按最低限度的普遍化要求而约定的,公民必须遵守的最起码的普遍伦理共识、道德行为规范和公共生活准则。这些原则和规范是一个合格公民“不可以”逾越的道德底线,所以也被称为“底线伦理”。作为底线伦理,公德对每个人在公共领域的行为划定最小边界,体现对于当事人的行为限制,正因为如此,大多指涉“消极的”(negative)也即“勿伤害”或“不可以”的种种行为规则,要求个人在公共领域的行为避免造成对“他者”(包括特殊条件下对象化的“自我”)的损害。

  那么,公德作为“不伤害”、作为“底线伦理”的实质究竟是什么?我认为,是尊重,或基于平等的尊重。众所周知,传统社会是“熟人”社会,基于血缘与地缘的“仁爱”是人们结成社会关系的主要道德纽带。现代社会则是“陌生人”社会,缔结人们之间主要道德纽带必然是基于交往理性的“尊重”。尊重是对尊严的敬重,尊重的实质是平等,一种道义上、尊严上的平等。尊重植根于对自我尊严的理性守护,正如席勒所言:“不知道自己尊严的人,便不能尊重别人的尊严。”只有建立了理性的自尊,才能推己及人,尊重他人乃至所有生命的尊严,甚至为此而做出必要的谦让和牺牲,所谓“自卑而尊人。虽负贩者,必有尊也,而况富贵乎?”(《礼记·曲礼》)从而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他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共处,真正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不愿意别人如何对待你,你也不要以同样的手段对待他人”,“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甚至认为,尊重是比仁爱更基本、更重要的原则。

  梁启超曾说:“公德者诚人类生存之基本哉。”基于尊重的公德可以说是现代文明社会最基础的文明。缺乏公德(如随地吐痰、扔垃圾、正式会议或典礼着装随便等)当然是“最不文明”的表现。这就是一个社会的文明开化建设为什么要从公德养成开始的理由。我认为,它对21世纪的中国文明建设的转型尤为迫在眉睫。

  费孝通先生早就指出,中国社会的结构是“差序格局”,也即以自我为中心,按亲属关系的远近扩展的亲属关系网,社会关系不过是亲属关系的泛化。人们重视亲属关系制度以及相应的世代相传的习俗与习惯,对于公共领域的观念与规则却十分淡漠,严重影响了国民的公共意识、权利与义务观念的形成,所以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大声喧哗、欺凌弱势、违背交通规则等顽症陋习至今一直难以根治。

  重视底线伦理的教育也是整个国际社会道德重建的需要。人类的道德底线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人与人、人与自我、人与自然等关系在经济全球化化的过程中,反而变得更加隔膜和疏远了,极端民族主义和极端全球化的价值对峙和冲突对我们构成了同样的威胁。相互依存、和谐共生这样一个伦理的基本问题变得异常严峻,以至于人类的任何一个误解或冲突随时都能够能使个人、社会甚至政府放弃道德底线,使全球陷入经济、生态、社会、战争等灾难。所以,20世纪后期,基于尊重的“全球底线伦理”和“可持续性发展教育”受到空前关注。

  1993年面世的《走向全球伦理宣言》“基础原则”第一条规定就强调“促进对一切生物和无生物的适当的尊重。”

  200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公布“联合国教育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2005~2014)国际实施计划”,强调可持续发展教育的核心价值就是“尊重”,包括尊重全人类的尊严,尊重后代的权利,承担代际责任,尊重未来社会,尊重文化多样性等。我们提出中小学生公德养成研究,就是要积极回应“全球底线伦理”和“可持续性发展教育”的思潮,并做出自己的创造性解答。

  文明细节力图在行为上

  可操作、可观测、可评价

  记者:你们把公德养成的“实践探索”作为本课题研究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部分,其中“日常生活的52个文明细节”,以及实施、评价部分很引人关注,能具体谈谈你们制定这些内容的初衷和实践经验吗?

  李:多年来,中小学似乎也很重视学生的公德养成,但存在的明显不足是对公德的界定很不明晰,常常把作为消极伦理的尊重自守、非礼勿动的公德规范和积极伦理的公益爱心、公共事务参与要求等混同,尤其是对于公德行为所涉及的诸多领域缺乏详细的规定,要求比较粗放笼统,而且提出的多数是正面要求,而非“不可以”、“勿伤害”的底线行为限制,难以操作,收效不大,目前实施的《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有这样的问题。提出“正面要求”初衷当然是好的,但如果没有明确的行为限制,学生就缺乏行为的边界意识,不知道什么样的行为是“不可以”的,或者是超越了“勿伤害”的底线的。你要学生“爱护花草树木”,看上去没有问题,但是实际上把作为底线的“不攀折”、“不践踏”等消极伦理,和作为更上位的“施肥浇水”等积极伦理(爱心)混同起来了,“施肥浇水”当然也是“爱护”的表现,但属于道德值得嘉许的道德之“应当”,而不是不得逾越的底线道德之“必须”;“不攀折”、“不践踏”是带有强制性的要求,“施肥浇水”则是可倡导而不可强求的。所以,我觉得有必要对现行的学生守则或规范做大幅度修订。

  我们学校多年来围绕“尊重”这一核心目标,根据公德伦理作为“底线伦理”或“消极伦理”的本质特性确立的“五不原则”也即“不伤己”、“不害物”、“不损人”、“不坏事”、“不违法”,针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积弊既深且久的公德陋习,设计详细了分类目标,制定了《日常生活中的52个文明细节》,这些目标力图在行为上是可观测、可分级、可操作、可达成、可重复、可评价的。

  由于公德养成的目的是形成良好而稳固的行为习性,所以,在具体的教育实践过程中,我们根据儿童道德行为习惯养成的特性和规律,运用道德敬畏理论、社会学习理论、道德情绪学习特别是自尊、羞耻感习得等理论,通过创设特定的规训情境,采取礼仪范导、一日规训、情境模拟、无缝督察、文学阅读、综合评价等,反复进行训练、陶冶与教育,促进学生行以成之,习以为常,不断强化,持之以恒。

  (本报记者 宋晓梦 )

  附1:“21世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论坛”宣言

  

  《人民教育》对“央校”德育创新的大幅报道

  守住文明的底线

  ——“21世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论坛”宣言

  李庆明(执笔)

  (深圳,2011年12月16日)

  道德是文明的重要根基,现代道德——公德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根基。在传统文化语境中,美德伦理与圣德伦理受到更多的关注和倚重,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它们具有明显的精英主义的特征。伴随着现代文明的脚步,我们理应面向全体社会的每一个公民,建立起具有普遍涵盖性和平等适度性的社会伦理体系,也即公德。梁启超曾说:“公德者,诚人类生存之基本哉。”我们坚信,公德伦理追求道德的普遍正当性,与现代市场经济追求普遍合理性,现代民主政治追求普遍合法性是相辅相成的。我们高度赞赏个人追求美德伦理和圣德伦理的努力,并认真寻求它们作为建设现代道德文化重要资源的可能性,但我们认为,现代文明更需要公德伦理作为人类共生的基础。

  当然,我们深知,道德是难的。道德作为人类的价值生活领域,本来就具有某种意义上的“不可知性”,很难诉诸知识的、认知的、逻辑的解释;由于现代文明一直是在无法克服的恶性循环中运动,物质和技术的胜利,常常伴随着道德的滑坡甚至堕落,使人们倍感困惑;传统文化中公共领域观念的缺失加重了公德文明建设的难度;包括道德启蒙在内的中国现代国民性改造遭遇了救亡压倒一切的尴尬,加之近几十年中国社会转型的道德之失,使文明重建的使命愈加艰巨。面临诸多的严峻挑战,我们更加认识到道德教育尤其是公德教育之迫切。

  我们确认,公德根据公民社会的道德实际,按最低限度的普遍化要求而约定了公民必须遵守的最起码的普遍伦理共识、道德行为规范和公共生活准则,它们是公民社会以及它的公民成员不可突破和逾越的道德底线。失去了公德,人们就失去了赖以共存、共处与共生的基础,彼此的信任与信赖就会荡然无存,纷争与分裂就会层出不穷,愈演愈烈,直至造成可怕的人道灾难。

  我们知道,公德的灵魂是尊重,或基于尊重的平等。尊重是对尊严的敬重,是一种道义上、尊严上的平等。在传统的“熟人”社会,基于血缘与地缘的仁爱成为人们缔结社会关系的主要道德纽带,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在现代的“陌生人”社会,我们更需要用基于理性的尊重和平等来缔结人们的社会关系和心灵关系。尊重意味着,每一个人都拥有不可出让的和不可侵犯的尊严,每一个人都应该得到平等对待或尊重。正如席勒所言:“不知道自己尊严的人,便不能尊重别人的尊严。”只有建立了理性的自尊,才能推己及人,尊重他人乃至所有生命的尊严,尊天尊地,尊己尊人,甚至为此而做出适当的谦让、牺牲。只有这样,才能成就无数文质彬彬的谦谦君子,才能期待一个斯文高贵的文明社会。因此,我们拒绝一切形式的惟我独尊,拒绝一切形式的歧视欺诈,拒绝一切形式的强制压迫,拒绝一切形式的虚假同情。只有这样,公德修养才会成为我们的第二自然,成为我们牢不可破的习性!

  我们应当谨记,那些人类文明传承延续千百年、不致使这个日益复杂多样矛盾林立的世界毁灭的“黄金规则”: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

  ——“你不愿意别人如何对待你,你也不要以同样的手段对待他人。”(《多比传》)

  ——“你不愿施诸自己的,就不要施诸别人。”(《塔木德》,安息日,31a)

  ——“你自己不想经受的事,不要对别人做……”(《摩诃婆罗多》“圣教王”113·8)。

  或换用肯定的措辞:

  ——“对一切人、任何人、不论什么人都是好的东西,对我就是好的……我认为对自己是好的东西,我也该认为对一切人都好。唯有普遍性的法则才是真实的法则。”(《神歌》,43·1)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

  ——“以己比人曰,我如是,彼亦如是,彼如是,我亦如是……”(《经集》705)

  ——“人应当到处漫游,自己想受到怎样的对待,就应该怎样对待万物。”(《苏特拉克里—坦加》1·11·33)

  ——“你自己想往渴求的事,也该希望别人得到……”(《摩诃婆罗多》“圣教王”113·8)。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圣经·新约》)

  ——“最高贵的宗教是这样的:你自己喜欢什么,就该喜欢别人得什么;你自己觉得什么是痛苦,就该想到对别的所有人来说它也是痛苦。”(穆罕默德,《圣训集》等)

  ——“我活着,也让别人活着。”(现代生态伦理)

  我们确信,作为底线道德,基于尊重的公德伦理遵循“不伤害”的基本原则。在几乎所有的宗教伦理里,都有这样的规定:不要杀生,要尊重生命;不要偷盗,要诚实公平;不要撒谎,要保持诚实;不要强暴,要彼此尊重,相亲相爱。其实,即使在非宗教领域,这些规则也是适用的,因此,它可以成为人类共同的价值。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为正在成长的儿童同时也为我们自己提出以下的底线道德:

  (1)不要伤己:个体的生命、尊严是至高无上的,要备加呵护、珍惜;

  (2)不要损人:他人的生命、尊严同样是至高无上,不得用任何不人道的方式加以损害;

  (3)不要害物:万物皆有生命、尊严,也不得用任何不人道的方式加以损害;

  (4)不要坏事:在相互立约的共同体内,应当遵循共同的议事规则,除非协商修改,不得违背;

  (5)不要违法:法律确保每个人的尊严与权利受到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和组织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亵渎、践踏法律的神圣威严。

  我们知道,共生是生物界的普遍现象,指不同类的生物生活在一起,结成相互有利的关系。生物依循寄生、单方受益的共生、双方受益的共生的次第不断增加互惠色彩。即使敌对的物种之间也存在间接的共生关系(敌对性共生),从而保持着生态平衡。这一概念可以被用于人类社会,强调向异质者开放的共存和谐的社会结合方式。它不限于内部和睦的共存共荣,更主张拥有不同生活方式的人们之间建立社会依存和结合关系。底线道德就是为人的世界确立的共生准则。在公民社会或现代文明社会,共生的道德已经也应该成为一种普世的追求,成为一个合格公民的素质标志。学会共生,走向共生,培养基于共生理想的现代公民素养,应当成为所有教育者的共同使命。

  理性是文明的创造者,我们用内心的理性创造文明,驱逐愚昧带来的黑暗。我们坚信,文明的修行,文明的礼貌、礼仪和礼节,让我们自己,也让这个世界沐浴在文彩照耀、光明四射的温馨里,一切形式的野蛮无迹可遁。

  附2:《孩子的教养》序(本书由江苏凤凰科学技术出版社2016年出版)

  

  江苏凤凰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拙著《孩子的教养》,序言部分文字有删节,下文恢复原貌。

  日常生活的文明细节

  ——《孩子的教养》序

  李庆明

  英国著名诗人威廉·布莱克写过一首不朽的《天真之歌》,一开始就有这么四句:“一粒沙里看出一个世界,一朵野花里看出一个天堂,把无限放在你的手掌上,永恒在一刹那收藏。”对这四句诗,人们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理解。就是我自己,也会在不同的时候产生不同的感受。由于长期从事孩子们的教育工作,我从诗句里更多地读出了日常生活细节的重要性,就像中国古代思想家老子说的那样:“天下之事,必做于细。”就像西方一个谚语说的那样:“上帝存在于细节之中。”

  童年、少年乃至于青年是多彩梦幻的年龄,对未来充满奇思异想,海阔天空,自由飞翔,这是多么珍贵!我常想,幸福之门总是向有梦想的人敞开的。那么,如何去把那些美妙的梦变成现实?读读布莱克的那四句诗,你也许能体会出其中的奥妙:从细节做起,用一颗又一颗细小的沙子建造出整个世界,用一朵又一朵小小的野花种植出心灵的天堂,用我们勤劳的双手细细耕耘出无限,用每一个值得珍惜的瞬间去收获永恒……

  曾获得2001年度迪斯尼美国优秀教师奖的罗恩·克拉克根据自己多年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出了教育与学习生活的55个细节,涵盖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捂住嘴巴,然后说:对不起”,“不许盯着正在受批评的同学看”,“如果有人不小心碰到你,尽管不是你的错,你也应该说对不起”,“集会期间不要说话,也不得和你的朋友打招呼”,“站着排队时,要将两臂放在身体的两侧,移动时要安静”,等等。在他的影响下,许多学生成长为学者和成功人士。这些年来,我一直主张在学校、家庭和社会推行公民素质教育,其中公共道德的培养是特别重要的组成部分。公共道德是公民必须遵循的最起码的普遍伦理共识、道德行为规范和公共生活准则,是一个合格公民的道德底线,所以也被称为“底线伦理”(the minimalist ethics)。公共道德的实质是要学会平等和尊重。我常说,尊重是文明的基本标尺,它甚至比爱更重要,爱如果缺乏尊重,也许有害。尊重是对尊严的敬重,是一种道义上、尊严上的平等。它的根本含义是“不伤害”,也就是孔子说的那个“勿”:“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第十二》),说得通俗点,就是大卫·香农的绘本《大卫,不可以》中的妈妈反复对儿子说的那句话:“大卫,不可以!”“不可以”包括许多方面,我曾在2011年发表的《守住文明底线》一文中提出五个“不可以”:

  (1)不要伤己:个体的生命、尊严是至高无上的,要备加呵护、珍惜;

  (2)不要损人:他人的生命、尊严同样是至高无上,不得用任何不人道的方式加以损害;

  (3)不要害物:万物皆有生命、尊严,也不得用任何不人道的方式加以损害;

  (4)不要坏事:在相互立约的共同体内,应当遵循共同的议事规则,除非协商修改,不得违背;

  (5)不要违法:法律确保每个人的尊严与权利受到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和组织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亵渎、践踏法律的神圣威严。

  “不可以”为我们设定了日常行为的最低边界或“底线”,我们不能越过这个边界或“底线”,否则,你的文明程度就会备受质疑。我觉得,公共道德更需要从日常生活的细节做起。克拉克先生的《教育的55个细节》成为一个很不错的参照。几年前,我在广东的一所学校担任校长时就曾组织发动学生、家长和教师做了一个关于“你最不喜欢的5个陋习”的调查,调查的结果还真的让我吃惊,大家不喜欢但自己却可能不知不觉屡屡表现出来的陋习竟有二百多个!

  中国人一向以文明古国、礼仪之邦为荣,《诗经·相鼠》里对仪表的极端重视甚至提到了生死存亡的高度:“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相鼠有齿,人而无止。人而无止,不死何俟?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礼记·曲礼》中有这样一句话:“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是否掌握礼的规则,是人与禽兽的区别。孔子也说:“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不学礼,无以立。”(《论语》)中国古代十分讲究礼仪、礼貌教育,涉及冠、婚、相见、乡饮酒、乡射、丧、祭等礼仪。西方古代的礼仪、礼貌文化同样历史悠久,种类繁多,如鞠躬礼、点头礼、握手礼、吻手礼、拥抱礼、接吻礼,此外还有就餐礼仪、教堂礼仪、决斗礼仪等,规定之细,有繁文缛节之嫌,但正是这些宫廷的礼仪,一时成为文明的典范,并代代相传,绵延至今。这些礼仪、礼节、礼貌中间,实质上就包含了许许多多的忌讳或“不可以”,而且在当时还相当的讲究,例如,鞠躬礼是下级对上级或同级之间的礼节,行礼时须脱帽,右手(如右手持物可用左手)握住帽前檐中央将帽取下,右手垂下后身体对正,用立正姿势,双目注视受礼者,身体上部向前倾斜约十五度,尔后恢复原状,脱帽时所用之手和敬礼方向相反,即向左边的人敬礼,以右手脱帽;向右边的人敬礼,以左手脱帽。又如,点头礼是同级或平辈间的礼节,也须脱帽,如在路上行走间相遇,可在行进中施礼,如在路上遇见长官或长者,则须立正行鞠躬礼,但长官对部下或长者对幼者的答礼,可在行走中点头答之或伸右手或手触帽檐答之。再如,握手礼是欧美最常见的礼节,在世界许多国家都通行。行礼时距对方约一步,上身稍前倾,伸右手,四指并齐,拇指与之分开伸向受礼者。切忌一脚门里一脚门外与人握手,尤忌四人交叉握手,和初次见面的女人通常不握手,只行鞠躬礼,同男人握手越紧,表示友情越深,和女人握手则要轻柔些。所有这些文明礼节都是从小培养起来的,1530年,伟大的鹿特丹人文主义者、曾以《愚人颂》名世的埃拉斯默斯出版《男孩的礼貌教育》,并送给一个贵族出身的男孩,着重讲述了“外表的得体行为”。六章分别阐述“身体各部分的礼貌和非礼貌行为”、“身体的保养”、“在教堂的礼貌”、“就餐时的规矩”、“聚会”、“游戏”、“卧室”等微妙的教养问题。说得很细微,比如,“人们的目光应该柔和、真诚、宁静,而不应该空洞、冷漠或像阴险恶毒的人那样东张西望。眼睛睁得溜圆表明愚蠢,呆滞表明懒散,过于锐利的目光说明一个人要发火,过于活泼而又富于表情的眼神则是一种恬不知耻的表现。安详而又令人尊敬的友好神情,是最好的。”“鼻孔里不应该有鼻涕。用手擤鼻涕然后擦在衣服上不合规矩。恰当的做法是,尽量转过身去,把鼻涕擤在一块布里。擤鼻涕时,如果用两个手指把鼻涕甩在地上,必须马上用脚蹭去。”“吐痰时应当尽量转过身去,以免把痰吐在或溅在别人身上。如果把痰吐在地上,应该马上用脚蹭去,以免叫人恶心。倘若不允许这么做,就应该把痰吐在一块布里。”甚至连放屁也有规定:“假如能够不以放屁的形式、没有声响地把肠子里的气排出来,是最好不过的,即使很响地把它排泄出来也总比把它憋住好。在这个时候必须克服羞耻的感觉,让身体减轻负担,而不能夹紧屁股。”“假如有可能,应该回避众人,悄悄把屁放出来。假如无法回避,可以用咳嗽声来掩饰放屁声,……有一条古老的规矩:每放一个屁咳嗽一声。”如此等等。

  一个人在日常生活细节中表现出来的公德教养其实是一个民族国家国民素养的缩影,而且和这个国家的文明演进休戚相关。一百多年前,梁启超先生早就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所以不振,由于国民公德缺乏、智慧不开。”他痛陈国人“一涉公字,其事立败。公林无不斩伐,公路无不芜梗,公田无不侵占,公园无不损害。”“知有公德,而新道德出焉,而新民出焉矣。”一百多年过去了,再读读这些话,犹有芒刺在背、如坐针毡的痛楚感和耻辱感,觉得梁老先生是在斥责当下,因为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损害公物、践踏花草、大喊大叫、失信于人、滋扰秩序等不文明的现象至今还是屡见不鲜啊,它让我们个人乃至国家的公共形象和尊严受到严重的损害。看来,公德教养的教育还需要我们所有人加倍努力,从童年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筑起心灵和国家的文明大厦。

  我由衷地祈望,让公德教养成为所有人平凡而高贵的灵魂,让公德文明成为这个世界比大自然更美丽的风景!

  

  难忘恩师朱小蔓对我从事新型德育探索的大力指导和扶持(摄于深圳“央校”,左一为朱小蔓师,右一为著名德育学家班华教授,后排右一为著名教育学家杨启亮教授)。

  

  我的博导朱永新先生是我在“央校”全面推行新型德育的启蒙之师。

  原标题: 李庆明杏坛卮言|公民教育从公德养成做起(附“21世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论坛”宣言及《守住文明的底线》及《孩子的教养》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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