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幻梦 | 狐文化特辑【八】狐妖余论:浪荡的雌性狐妖——「狐媚」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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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狐曾经以不同的文化面貌出现在古人的观念中。笔者尝试将其嬗变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和各个形态分别定类为「凡狐」、「灵狐」、「祥狐」、「神狐」、「瑞狐」、「狐魅」、「狐妖」、「狐神」 、「狐仙」等。

  魏晋之际,狐开始从「精」转化为「妖」。于是,在此后的传说记载及志怪小说中,狐便经常以人的形态面貌出现在人类活动环境中,并与人类进行交往。笔者将之定类为「狐妖」,以此和兽形的「狐精」作区分。

  其等的变幻程度虽有差别,但大多都具备几乎完美的人形及明确的人类身份,甚至拥有姓名,完成了人性化甚至人格化。这些狐妖的行事方式不尽相同,按照故事的性质及其相关描述,或可以再细分为几类:「淫狐」、「狐媚」、「妖狐」、「狐妻」、「学狐」、「天狐」 、「仙狐」、「善狐」等。

  作为神兽、瑞兽,比狐更耀眼的族群比比皆是,但作为妖精,无论是作祟事迹之多,还是妖异性之高,抑或是族群数量之多,狐妖都是其他妖类莫能比肩的。

  狐妖身上不仅体现着一些通用的宗教观念,如「物老成精」、「象人之形」等,还体现着许多狐妖特有的宗教观念,诸如「狐妖」、「狐仙」等概括狐妖的变化和修炼的概念。

  另一方面,狐妖身上还非常特殊地体现着古代中国人的伦理观、女性观等社会观念,其身上反映着的很多时候也不是文人对狐的评价,反而是对人性的认识、批判和思考。

  这是狐妖相较于其他妖类最为特别的地方,也是中国狐文化的一大魅力所在。因此,在古代文学体系中,没有哪种妖物能像狐妖一般获得广大的小说家的青睐。

  本系列文章将尝试对志怪故事中存在的不同狐妖形象进行概括,归纳其行为表现的特徵,并分析其形象或特徵背后的文化背景及相关的文化观念。由此让读者及笔者本身对「狐」这一文化形象有更广泛而全面的认识。

  囿于篇幅,若对引录故事的原文感兴趣,请自行查阅。

  志怪小说中,狐妖作祟的性质大多涉及性蛊惑。于狐妖故事而言,「性」可以说是其中最常见的要素。即使后来出现了各式各样的狐妖形象,但性作祟类型的狐妖故事依然占后世狐妖故事中的绝大部分。

  早在六朝时期,此类故事已经甚多。因此,狐亦称「媚兽」。

  媚,含有迷惑、淫荡的意思。志怪故事中多见妖狐行性蛊惑之事,所以狐被时人认为是淫媚之兽。

  虽然「淫兽」、「媚兽」之类的词汇并无针对特定性别的狐,但为了方便表述,笔者将行性蛊惑之事的雄狐定类为「淫狐」,雌狐则是「狐媚」。

  与后世相反,这个时期的淫狐故事大多都是雄狐诱淫|妇女,雌狐诱淫书生的故事反而较少,但也不是没有。例如:

  此则故事中的狐妖「阿紫」,大概是现有材料中最早出现的雌性狐妖。她被说是先古之**所化而成,一登场就已经和「**」扯上了关系。

  阿紫具「好妇形」,并以此蛊惑了故事人物王灵孝,最终使王灵孝神志不清,甚至出现了狐化的现象,所以算得上是「狐媚」。

  此则故事中的雌性狐妖是故事人物孙岩之妻。

  但其接近孙岩的目的大概不是出于情爱,而是为了截发。因为从故事后续记载的情况来看,此后在京城内被截发者多达一百三十余人,说明孙岩对于截发狐女而言大概并非特殊。

  而其手段不外乎是以色诱人,使人近之然后截发,所以也称得上是「狐媚」。

  「狐媚」观念,大概是六朝时期出现一种新的狐妖观念,而其诞生与「淫狐」观念的盛行息息相关。

  此处言狐妖化人,首先强调的也是「狐五十岁能变化为妇人,百岁为美女」,然后才是「或为丈夫」。

  此后说法虽各有不同,但狐化美女、**的观念是一致的。

  由此又衍生出一个「阿紫传说」。

  既然狐是**阿紫所化,那其幻化回人形之后便还原为**,这种逻辑看上去也说得通,后世也得到了发扬光大。

  把狐妖与美女、**联系起来,把至淫之物与妇人联系在一起,这种现象背后都隐晦地折射着当时社会对女性的性别歧视及偏见。

  不过,最初使古人联想到雌狐作祟的性质中涉及性元素的,其实是「淫狐」。古人或许认为,既然雄狐会化为丈夫「与女人交接」,那么雌狐自然也会化为妇人或美女,与男人交接。这大概就是「狐媚」观念诞生的契机。

  但若将「雄狐」的淫性同步到「雌狐」身上,那么这种淫性在古代道德层面上便显得更为恶劣。

  上述狐媚故事中,孙岩被狐妻截发,王灵孝被狐妻蛊惑同化,其实便映射着古人的女色禁忌观念。这又和女祸思想有关。两种观念结合起来,便导致美女与**在古代成为了同义词。

  亦因此,当狐妖首次以女性形象出现时,因为狐女的美丽是其固有的形象特征,所以它的原型便被定性为「**阿紫」。这便使人们对狐妖的态度具两面性,一面是如面对其他鬼魅时一般的恐惧,一面是对其「美色」的欣赏和垂涎。

  以「阿紫」为原型的「狐媚」形象,在后世得到极大发展,以致在女狐之中形成所谓的「阿紫一派」。

  例子极多,具体的不多引了。

  顺带一提,不仅是雌狐所化的女人才美丽,雄狐所化的男人也一样被视为美人。这是由狐的体态特征给人的良好观感所决定的形象特质。

  在中国的妖精系统中,化美女者亦多属狐妖,其余动物所化之美女远不及狐多。

  紧接着南北朝的唐朝是中国狐文化发展史上的第一个鼎盛期。这段时期,雄狐诱**女类型的故事虽不在少数,但雌狐化为美女蛊惑男子类型的故事的比例显著提升。

  就具体作祟形式而言,大概有以下两种情况。

  以上故事中,狐妖接近人类也不纯出于恶意,甚至是怀有对人的好感而示亲近之意而为,只是其主调依然是狐妖媚惑人间男女。这自然是基于狐妖好色性淫的本性而成。

  后世言人狐关系,多见一种「人妖殊途」的论调,具体表述为即便妖精无害人之心,人若与妖精相处久了,也会受到不良影响。

  不过,唐时尚无这种说法。在晋唐故事中,狐妖以性占有为目的蛊惑男女,有时候对对方不会造成什么伤害。

  但在许多时候却能使对方生病患疾。这种因被狐所媚而患的疾病,被称作「狐魅疾」。关于「狐魅疾」,此处暂不谈,留待后述。

  唐代以前,由于「雄狐」原型观念的巨大影响及遗存,行性蛊惑之事的主要都是雄狐,但亦已经有行性蛊惑之事的雌狐,亦即笔者所定类的「狐媚」。

  到了唐代,出现了许许多多雌狐化为美女盘惑男子的故事,让这一类狐妖的形象得到很大发展。

  北宋的狐妖故事,见于记载的很少,但当时的民间传闻大概不在少数。

  直至明清之际,狐媚的行为动机被加入了道教修炼的因素,雌狐妖惑人不再单纯出于猎艳,而是别有修炼的目的。自此,「狐媚」也被囊括在了清代「仙狐」修炼的体系中。此处暂不多讲,详情可参照《仙狐》篇。

  唐《广异记》中有一个狐化娼妇的故事值得注意。

  这是第一例雌狐化为娼妓的故事,标志着「狐妓原型」的确立。

  「狐妓原型」是狐媚形象的一个变种。狐和娼妓的结合,深化了前者性淫的特征,同时也开了以狐喻妓的先例,给狐文化添加了新的象征意味。

  自此,将「狐」与「妓女」联系一起的情况越发多见,于宋以后亦曾不断出现于小说之中,逐渐成为人们对狐妖的片面印象之一。

  南宋·洪迈《夷坚志》,今存二百余卷,其中有十三则狐妖故事。解析这些故事,可以发现以下几个现象:

  联系北宋《青琐高议》、《云斋广录》等三篇狐妖小说所言,狐狸「变化为殊色以惑人」的情况来看,唐代狐妖雌化倾向在宋代大大加强。

  《乌江魏宰》、谭法师》、《应氏书院奴》、《张三店女子》、《王千一姐》都有道士术士驱邪伏狐的情节。

  须注意两点:

  《夷坚志》中多见男人因好色性淫而被狐媚魅惑的故事,如《宜黄老人》、《张三店女子》等。

  所以宋末《鬼董》中有言戒世:

  《王千一姐》中,白面雌狐化形为美丽多才艺的千一姐,这里最早表明「白面狐狸」即玉面狐狸。

  所谓「白面狐狸」,是指某些面毛色白的狐,大概是一种毛色变异现象。狸中有玉面狸,面部有白纹,底色则为黄、棕、黑不等,故而学名叫花面狸。宋人曾写过《玉面狸》诗,可见出人们对玉面狸的注意。白面狐大概由玉面狸生,所以后来也叫玉面狐。

  白面之称可以兼指男性,如「白面书生」,至于玉面则专属女性,所以玉面狐狸精也就纯为雌性。

  白面、玉面之称颇具美感,容易使人想到女子的花容月貌。玉面,女之美者;玉面狐,狐之美者;玉面狐狸精,狐媚之尤者。所以玉面狐在狐妖体系中是较为特殊的一种,其所化者皆极美艳女子,至淫至媚之妖。

  雌狐妖的娼妓化现象,早在唐代已见端倪。

  宋代城市娼妓极盛,从《东京梦华录》和《武林旧事》来看,两宋都城开封、临安秦楼楚馆遍布全城,其余城市的情况可想而知。

  公私声色业的发达,说明在士民两个阶层都存在着庞大的声色消费群,社会风气淫靡不振。而宋代的另一个局面是道学或曰理学的发达,道学家和正人君子反对士人纵情声色。

  在这种文化背景中,狐妖的娼妓化现象较唐代大为发展并成为趋势是自然而然的。雌狐的娼妓化无非就是在暗示娼妓便是狐狸精,有惑人祸人之害,以此警戒世人不要沉溺声色。

  《王千一姐》、《乌江魏宰》中的被惑者都是好娼之徒,若因此而堕入狐祟之中也是活该。这里面隐含的讽喻意味是十分明确的。

  倘若再联系南宋·郭彖《睽车志》卷一所记的一个故事,这一点会得到进一步的证明:

  宋徽宗是北宋有名的风流皇帝,据说好作狭邪之游,与京师名妓李师师打得火热。大道士林灵素硬说她是感乱宫禁的妖狐,显然也是警戒徽宗不得亲近妓女。

  妓女与雌狐妖在性淫和媚人上存在着相似点,这是二者结为一体的根本原因。

  唐代狐女任氏也曾自称是「名系教坊」出身,但唐代官妓多才雅之女,品位较高,故而常被文士引为知己。但到了宋代,城市中的妓女多是商业化的色情职业者,品位低下,妓女的人格地位亦大大下降,她们一方面被视为性玩物,一方面被视为禁忌对象,由此便形成了妓狐一体关系。

  到清代这种妓即狐、狐即妓的观念尤为突出。晚清·评花主人《九尾狐》便是一部描写狐妓的小说。其中主要提出了「狐是物中之妖,妓是人中之妖」,故狐即妓,妓即狐的观点。

  这种观点非评花主人独创,妓女以狐为号的情况也不只存在于《九尾狐》。

  人们在狐妖雌化的基础上确立了狐妓形象,又在对娼妓的认识中引入了狐妖观念。由狐及妓到妓及狐,这样终于实现了妓与狐的最终结合,并形成了妓狐一体的女色禁忌观念。

  如果说人们在女色亡国论下发现了妲己、西施、武则天这些「人中狐」的话,那么到了清世,这种逻辑便已波及到了妓女群体整体。

  狐被视为淫兽、媚兽是极为古老的狐媚观念,在盛行狐仙信仰的清世,尽管人们常以善意看待狐仙,小说中也出现了一干美丽多情,使人向往的狐女,但这种传统的狐媚观念仍很流行。

  评花主人所发现的妓狐一体性,表现为弃旧恋新,无情无义,敲精吸髓,不顾人死活,妖艳媚人,不守妇规。此外还有很多,但有这几项也大体说明了情况。

  在清代,妓院、赌场和烟馆是男人破家亡身的三处地方,有识之士一向视为畏途。如此,也就不难理解清人何以要发出「妓尽狐」之类的训世箴言。

  评花主人的用心则更为良苦,他把九尾狐人化为娼妓胡宝玉,用她给人们做个例子,教育人们须畏妓如狐,避妓如避狐。狐类中他独选九尾狐,这是因为九尾狐「比寻常之狐尤为利害」,一如为非作歹、无以复加的妲己。

  清人小说还常有狐托生为娼妓的故事。

  这在古代的人兽转生观念中,品性相同者会相互转生,一如**之为阿紫,狐转世为娼亦同此理,其中宣传的仍是「妓等同狐」的观点。

  或是呼应狐媚数量骤增的情况,唐代小说中出现了一种全新的概念——「媚珠」。这种概念可能脱胎自一般妖类的妖丹,或与龙的龙珠的性质颇为相似,大概是狐媚的法力和道行之类的结晶。

  《埤雅》所云「旧说」,大概是下引故事。

  故事中的狐化形为绯裙妇人,想必也是雌狐。

  媚珠的效用,从老僧所说「若能得之,当为天下所爱」,以及刘众爱之母「带之,大为其夫所贵」的记述来看,最少是能使男子痴迷,而且应该还具有强化雌狐化人后的美色和魅力的神效,惟其如此,才能加 深男子被惑的程度。

  由此观之,媚珠显然是与狐媚行性蛊惑之事有关,是雌狐迷惑男子的法宝。这大概是狐媚的专有法宝,除此之外的狐妖未必有媚珠,而淫狐也没有与此相关的描述,想来也是没有的。

  媚珠之说为明清家所承袭,常被吸收入小说情节之中。

  媚珠之说,在宋代衍生出「狐涎」概念。可见于南宋·曾敏行《独醒杂志》。其中取狐涎之法与《广异记》所载取媚珠之法相近,但媚珠实属虚妄,狐涎却确实存在,所以宋代民间也相信狐涎具有狐妖魅人的妖力。

  《独醒杂志》亦记有南宋江南地区吃菜事魔常行狐涎之术。吃菜事魔即明教,明教行狐涎术,是认为狐涎可以使人「随所思想,一一有见」,又或「照见头目变为异形」,就中无涉性事,与媚珠之效不同。

  不过到了明代,明·冯梦龙《平妖传》中虽采宋代狐涎之说,却用为媚人之药,说狐涎可以催人情欲,使人迷惑而不能自制;《二刻拍案惊奇》中说狐「性极好淫,其涎染着人,无不迷惑」、《本草纲目》中亦有相同说法。

  唐宋时期的狐妖故事中,雌狐的比例大幅增加,与雄狐平分秋色,这反映了狐妖整体的「雄化倾向」减弱,「雌化倾向」增强的情况。

  狐与娼妓的混合,以及媚珠之说的诞生都是狐媚形象得到发展之后的外在体现。在此变化过程中,雌狐的性淫特征被强调,变得更具本能性和本质性。

  这种变化或许能从唐人的女性观、女色观中找到一些原因。

  《莺莺传》中有一段话,是故事主角张生遗弃狐女鶑鶑后的自饰之词,某程度上体现着唐人的女色观。

  这字里行间无疑是在表达一种「尤物妖人观」和「祸水亡国观」,认为「尤物」之美色所具有的强大魅力足以使君王溃众身陨,所以「尤物」与「妖孽」无异。

  上古有殷商帝辛(纣王)因妲己而国灭,周幽王因褒姒而失国,皆因「一女子败之」。对于唐代人而言,其近世正有这样的妖孽,即武则天、韦后、杨贵妃。

  不管历史应当如何评价她们,她们在唐人眼中无疑是惑乱君王,「必妖其人」的「天命尤物」,是万恶之源的妖孽,一如妲己和褒姒。

  唐·陈鸿《长恨歌传》以「欲惩尤物,窒乱阶,垂于将来」为创作宗旨,也认为就是杨贵妃这样的「尤物」使唐玄宗受惑怠政。

  以女性为尤物,并视之为妖孽,反映女色禁忌观念的强化。当文人把这种观念掺入狐妖故事之后,故事中的「狐媚」也就成为影射人间「尤物」的物象。

  这种观念在唐·白居易《古冢狐》一诗中表现得十分明白。此处虽不赘录,但白居易在诗中援入了佛家色空真假之说,用狐妖的「假色迷人」比附褒姒、妲己之流的「真色迷人」,强调其「能丧人家覆人国」的危害性,从而提出「戒艳色」的题旨。

  以「褒妲之色」为危害之源,与《莺莺传》所表露的「尤物妖人观」和「祸水亡国观」如出一辙,都无疑是基于对女性的偏见和对女色的歪曲认识而产生的女色禁忌观念。

  白居易之诗先由狐及人,后以狐媚及妖人,再进而以建立「褒妲之色善蛊惑」与「狐假女妖」,即狐妖借美女之形作妖之行为的对应关系。

  在人狐比附关系中,最突出的便是这种「狐假女妖」和「女为狐媚」的比附,人们赋予「狐媚」的隐喻意义中最重要的便是「女色迷人」。

  归根究底,这种思维逻辑其实还是在古老的阿紫传说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在这种情况下,狐妖的雌化倾向和雌狐被限定为以色媚人的形象,是自然而然的结果。

  实际上,「狐媚」一词,本来所指的是男性的欺骗迷惑及乱国行为,例如十六国时期,后赵主石勒说曹孟德(操)、司马仲达(懿)「狐媚以取天下」。

  但到了唐代,在唐代的文化氛围中,狐媚乱国所指的却已被限定为美女以色惑主,例如唐·骆宾王《讨武曌檄》中言武则天「狐媚偏能惑主」。

  此二字既切合武则天之名号「武媚(娘)」,又将之比作狐,可为用思精巧。故自此武则天变成了「人中狐」,成为了狐媚的典型代表。

  由此亦可见,在唐代狐媚观念的发展过程中,狐妖雌化的现象得到了强调,女色禁忌观念注入狐文化,并使狐女媚人成为狐妖故事的主调。

  自此,狐妖故事中的雄狐比例大幅度下降,后世登场的狐妖几近都变成了雌狐。而「狐狸精」一语亦几乎成为惑人女性的代名词。

  在文化语境中,狐狸精大概与「小娼妇」同义。

  但也正是在唐代,在雌狐妖的**特性被强化的时候,一种全新类型的雌狐妖原型同时也诞生了。她们的淫邪之性消泯,而易之以善美之性,不过关于这种狐妖形象,此处暂且不谈,详情可看《狐妻》篇。

  在东汉时期的山东费县潘家疃汉墓前室画像石中,发现如下图像。

  聚焦上图左侧。姜生《狐精妲己图与汉墓酆都六天宫考》中对此图像进行考据,指出图中人物为「蘓担己」,即苏妲己。其身后有一向上曲折的尾状物(不能确定是不是狐狸尾巴)。姜生先生以此判断在东汉时期或许已有妲己为狐精之说。

  不过,此图像还有颇多疑点,例如图中人物的题词根本难以辨认,无法肯定其所写的内容是否在指示图中人物为妲己;图中人物头戴羽冠,手捧长方形物(疑似玉笏),其打扮偏向男性,妲己相关的传说里应该没有与之对应的描述。

  此外,《山东费县刘家疃汉画像石墓发掘简报》中说壁画中间部分所演绎的是荆轲刺秦王的场面,那妲己为什么会站在左二人物的身后呢?按人物表现来看,左二似乎对应着秦王,但却从未听闻妲己和秦王政有什么联系。

  以上材料疑点颇多,尚无定论,但既然与妲己为狐精一说有关,那么也姑且收录在上以广见闻。

  但最起码在六朝时期,便已出现了妲己是九尾狐之说。

  而且起码在北宋末年,此说便已流传到日本与朝鲜。

  这种说法流传到元代,开始出现在讲史话本《武王伐纣书》之中。

  此处出现的是金色的九尾狐,其形象或許來自唐代的九尾天狐,由此凸显出附身妲己的九尾妖狐妖性之剧。关于九尾天狐,详情可参考《天狐》篇。

  明代小说《封神演义》把两者结合的更加完美。在书中,商纣王被描写成「才兼文武」之人。他内有贤后之助,外有良将忠臣相佐,只因妲己用「狐媚」迷惑他,使之断送了成汤几百年的基业。

  为了强调妲己的魅人魔性,作者特地着重描写斩妲己一节,把妲己临刑前仍能靠其媚人美貌使军士著迷而不能举刃,诸侯亦为之倾倒。美貌已经成为妲己所具备的一种无可战胜的武器,让直面她的人丢盔弃甲。

  至此,在狐妖文化中,妲己形象与九尾狐完美结合,达到诱惑、不祥、祸国殃民的高度合一。 「狐媚」形象由她达到极致。

  在众人眼里,妲己以色诱主,终至国亡,这种罪行被视为**之尤。九尾狐无疑是狐类中最顶尖的存在,但若这只九尾狐是「狐媚」,那就成了极度魅惑、淫荡的标志。

  从此,九尾狐与妲己二位一体,其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再也没有改变。两者含义的相似,使人自然而然地将之合二为一。因此,妲己与九尾狐的结合并不是偶然的,它是女色亡国观念与狐魅、妖狐观念的结合体。

  总之,「九尾狐妲己」是多种文化符号的汇集点。狐媚形象、女色禁忌观念和女色亡国观念的都被集中在妲己身上,并共同发展到极致,并从此奠定了九尾狐狸精的基本特征,即雌化和高度的惑人魔性。

  清代小说《狐狸缘》中的狐妖玉面仙姑也是一只九尾玄狐,故事中的她妖性十足。

  晚清小说《九尾狐》中娼妓胡宝玉号「九尾狐」,第一回《谈楔子演说九尾狐》中有一段话,可谓是给九尾狐的妖性作出了一个概括。

  九尾狐不止象征着妓女之流,在特定文化语境中,与荡妇也没啥差别。

  地位的低下,品行之恶劣,使得九尾狐的形象到达最低谷,并成为对女人而言最恶毒的一种咒骂。

  狐媚形象大概源自淫狐观念,这种形象在六朝时期的志怪小说中还未占主流。即便到了狐文化大盛的唐代,其出现的次数虽然变多,但也说不上是狐妖文化的主体。

  然而,到了宋代,随着理学的发展,狐媚形象被文人大量塑造以说理警世,于是「狐媚」便渐渐地成为了大众对狐的主要印象,并发展成了狐妖文化的主体。

  狐媚形象反映着古代中国社会的女色禁忌观等观念。由于这种观念在历史上多次被渲染强调,时至今日,人们对狐妖的印象也依然几乎只集中在其作为「狐媚」的一面,忽视了其他的狐妖类型。因此,创作者们或许可着眼于其他的狐妖形象,以此塑造出能为读者带来新鲜感的狐妖角色。

  此外,针对狐媚,古人依据邪不胜正的观念,认为谨于自持的人能不为所动,例如《东乡僧园女》所记,和尚诵经以拒狐媚。如此例子还有不少。

  《中国狐文化》P.71-74,92-95,106-110,132,140-147,149-155,165-166,170-175,182-183,李剑国

  透过神秘文化的表象,认识其背后的文化现象及内涵。盲人摸象般地尝试重构古代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以此希望能创作出能体现古人精神面貌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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