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的父亲用50元买断了母亲18岁的青春(一)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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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父亲母亲

  作者:周继志

  一

  一九五七年农历正月二十四的傍晚,父亲在介绍人的陪同下,第一次来到母亲家里。

  父亲到达时,母亲还在堰塘挑塘泥。收工进屋见到父亲的时候,她完全未经梳妆打扮,裤脚卷到小腿处,脚上的旧鞋还带着泥。

  父亲则不一样,衣光履鲜。他里里外外一身新,连头发也梳得格外整齐,还抹了油。

  父亲母亲初次相见,一时还不搭调。但母亲的勤劳能干,先就给父亲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再说母亲当时年方十八,正上着学,粗衣泥衫也掩不住她的俊秀。一见之下, 父亲已经颇为满意。

  外公外婆也没意见。父亲当时是县水利局的干部。在他们看来,这是了不起的姻缘。轮到母亲表态时,母亲说:“父母同意我就同意。

  介绍人问外公有什么要求,外公说:“正月二十六要开学了 ,林美(母来的名字)的学费还没筹到。林美很想读书。如果同意,就给点聘金做学费吧。”

  父亲半刻也没犹豫:“可以。多少?”

  “四十元。”

  “给五十吧。四十元学费,十元做其他费用。”父亲很干脆。

  五十元!这在当时算得是很重的聘礼了。据父亲说,那时订婚,一般就是四件中等的女上衣。五十元能买多少件上衣呀!能买一千斤稻米呢。

  既然男方爽快,外公为女儿着想,又多提了一个要求:“林美原来读书住在别人家里。毕业生要求寄宿了,还没被子,怎么办?”

  “没问题,我来办。开春了,还应该做件夹衣。明天林美随我到王家厂银行去取款,做衣裳。顺便也到我家里去看看。”父亲因为满意,对于外公提出的要求,不止一口答应,还主动追加。这点,也给母亲留下了较好的印象。

  山路不好走,当晚父亲和介绍人就留宿在母亲家里。夜深的时候,母亲烧水洗脚,父亲竟凑过去要一起洗。母亲不好意思,父亲的脚一放进水盆,母亲浑身就僵住了,一动不动,紧张得出了一身汗。

  次日下午,父亲就带母亲去姑妈家。父亲从小没妈,全靠姐姐照顾。婚姻大事定了下来,自然首先要向姐姐报告。

  姑妈见到母亲,笑得合不拢嘴,欢天喜地地宰鸡杀鸭。姑父有些担心,悄悄地跟父亲说:“你快三十岁的人,找个这么年轻的,靠得住吗?还给她出钱读书?别钱花了,人走了,最后人财两空。”

  父亲很自信:“如今夫妻差十来岁的有的是。林美和她父母都同意。她家和咱家差不多,算是门当户对。应该不会有变化的。”

  姑妈倒没有姑父的顾虑,实心实意把母亲当了未来的弟媳妇。听说弟媳妇还在读书,需要铺盖,立即新棉絮新被套,毫不犹豫拿了出来,还送了一件青呢夹上衣给母亲当见面礼。

  第二天,父亲依诺带母亲去了王家厂镇上,取出五十元钱交给母亲。母亲回忆说,当时接过钱,舒了口气,脑子里想的是又可以读书了。她喜欢读书,正愁交不起学费。父亲的出现,解决了她的难题。年轻的母亲感到不无幸运和幸福。

  然而,读书心切的母亲不知想过没有,这个年近三十的男人,昨天刚刚认识,拿了五十元钱,就买断了自己十八岁的青春。今后回想起来,是否也有悔怨?母亲并没和我们几个子女说过类似后悔的话。但依我看,他们的婚姻,事实上也颇有不尽人意的地方。

  一个十八岁的贫寒人家的女儿,在当时那样的情景之下——既解决了热望的读书问题,嫁的又是一个干部,渴望和虚荣同时得到了满足,恐怕也就难于再去虑及遥远的未来了。

  事实上所有人都是这样,当最大的渴望得到满足时,便很容易对其他问题忽略不计了。(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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