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孩子遵守社会公德,父母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6-30
手机版

  (原创:千岭之松)

  

  有人把一些制止或指责熊孩子在公共场合的捣蛋行为称为“厌童现象”。

  我认为,对一些熊孩子的捣蛋行为反感,不能统统说成是“厌童”。

  顾名思义,所谓“厌童”,是讨厌儿童本身。所谓厌童的基本表现应该是:不管是谁家的孩子,不管孩子是活泼好动还是安静老实,不管孩子是古灵精怪还是乖巧听话,一律都不喜欢。

  而我们在网上看到的某些年轻人因为个别孩子的调皮捣蛋行为干扰到自己,因此与家长发生了争执甚至冲突——比如高铁上一孩子用脚去踢前排座位后背,比如有孩子趴在试衣间的门缝边看女生换衣服,比如孩子在商场乱翻商品,等等,都不能简单地归纳为是因为“厌童”引起的。

  而且,这些都是个别现象。不要动辄将个别现象上升为普遍现象。

  之所以有越来越多的孩子在公共场所的行为引起他人反感,究其根本原因,是一些家长只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而忽略了对孩子的品行教育,导致越来越多的孩子,在品行教养上的缺失。

  虽然孩子小,但只要孩子开始与社会接触,就具有了社会人的属性。家长有义务有责任教育引导他们懂一些基本的规矩常识,遵守基本的社会公德。

  比如,不能在人群较密集的公共场所乱跑乱跳,大声吵闹,打扰到他人;不能在需要安静的场合影响他人休息;不能损坏公物或他人的物品;不能未经允许翻动他人的东西。孩子稍长,比如到了六七岁后,还应该教育孩子具有基本的性别意识,不能偷窥异性的隐秘部位等等。

  孩子小,无知,但家长不能无知。孩子不懂教养为何物,但家长不能不懂教养。

  家长应该以身作则,从一点一滴的小事中,为孩子起好良好教养的示范作用。

  孩子生下来,养比较难,但更难的,是“教”。只生不养,与只养不教,同样恶劣,同样失责。

  

  诚然,儿童具有活泼好动的天性,不应该用一大堆条条框框去束缚他们的天性。成年人的世界,应该对孩子宽容。

  从成年人的角度,我们面对熊孩子在公共场所的调皮捣蛋行为,应耐心讲道理开导。如果动不动就大声斥责,甚至上纲上线,肯定是不妥的。

  因为孩子年龄小,心智没有成熟。有些冒犯到别人的行为,也许是因为好动,也许是因为好奇,他们并没有什么恶意,也没有成年人眼中的不可告人的目的。他们意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有时候会管束不了自己的行为。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孩子就可以天马行空、无法无天。

  孩子应该释放天性,但释放天性也不可以触碰别人的底线,不可以侵犯别人的权益,不可以没有边界感。

  孩子不懂事,但家长不能跟着孩子不懂事。父母不能放任孩子无所顾忌、不分场合、唯我独尊地释放天性。

  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首先要对孩子尽到教育的责任,而不是一味偏袒。明明孩子做得不对,还要护短,这样做,会给孩子以不好的示范。

  如何做到既保护好孩子的天真浪漫,又让孩子知晓基本的做人的教养,这正是家长教育孩子的难题。

  家长无论多么宠溺孩子,一些基本的常识,家长是必须要教孩子遵守的。

  比如在高铁、公交车、地铁、医院、影院、剧场等公共场所,父母有义务有责任教育引导孩子遵守公共秩序和公德,教育孩子尽量不要打扰到他人。不能以“孩子小”为由,放任孩子不遵守社会公德。

  一个人的教养,是从小培养出来的,不是天生就具有的。

  如果不从小引导孩子遵守社会公德,不培养孩子具备基本的教养,长大了,也就成了一个没有教养的人。没有教养的人生养的孩子,又怎么去教育孩子有教养呢?

  

  不仅仅是孩子,我们在一些公共场所,时常发现一些成年人没有教养的行为。

  比如,大家都应该爱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这是一个成年人必须具备的常识。

  但是,我们时常看到一些成年人大摇大摆地在街上随地吐痰,乱扔果皮,乱吐瓜子壳。

  曾经有一次,我走在街上,看见一个五六十岁的男子在我旁边吐痰,很恶心,赶紧快走了几步。没想到的是,这个男的追上来,又在我面前吐了一口,吐完还朝我笑了笑。用什么句子来形容呢?真的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啊。

  比如大家应该在公共场所保持安静,不要大声说话,不要高声喧哗,不要影响到别人。这是每一个人必须具备的又一常识。

  因为你高声讨论的内容,你说得眉飞色舞的事情,别人并不需要听,也不喜欢听。

  尤其是在火车上,在公交车上,在地铁上,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大家都需要休息,或者闭目养神,或者望着窗外放空,或者想着一些事。这期间突然有人兴高采烈地哈哈大笑或者大声聊天,真的是很讨厌。

  关于这,我有着切身的感受。

  曾经在公交车上,两个在我旁边的妇女一前一后把我夹在中间大声摆龙门阵,那些家长里短的话喋喋不休说个不停,直往我耳朵里灌,吵得我头皮一阵阵发麻,头都要炸了。我双手捂住耳朵,但因为她们声音太大,根本不起作用,想挪开,但人挤人,其他地方根本没有位置,又不好干涉,好不容易忍到下车。

  这看起来是一件小事,但那一个多小时的车程,真的是度日如年,不知道要杀死我多少细胞,真是活受罪。

  但是,她们会意识到这是没有教养的行为吗?她们会教育自己的孩子遵守社会公德吗?

  所以,教育孩子具有教养,成年人首先要以身作则。成年人懂教养了,他们一旦有了孩子,就会教育孩子从小要做一个有教养的人。

  所以,对那些没有公德的行为反感,不是“厌童现象”,是厌恶没有教养的行为。

  2023年6月28日

  (说明:1.此为我的原创随笔,严禁抄袭剽窃;2.图片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本人删除。)

  #教养#

  举报/反馈

上一篇:“儿媳,嫁过来后,我九岁的儿子就靠你养了”“别乱叫,我不嫁”
下一篇:以法护航,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