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四川大学新闻学院女研究生在广州地铁上污蔑造谣男子偷拍不成并进行网暴事件?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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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7日,广州地铁8号线上,女子看见一大叔蹲着玩手机,怀疑对方偷拍自己,要求检查相册,大叔让她检查自证清白。随后,该女子在网络曝光大叔是猥琐男,称手法娴熟不是第一次作案,并表示既然没有偷拍,他为什么不为自己发声。

  女子的做法引发众多网友质疑,目前其所发博文已删除。该女子被曝出系四川大学新闻学院研究生。对此,四川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回应此事已经在调查,具体情况等待稍后的官方通知。

  

  

  

  

  

  这个女生在广州地铁8号线上,质疑一大叔蹲着玩手机是在偷拍自己,就要求检查相册,大叔让她检查自证了清白。没想到女生非但不道歉,还指着老人的鼻子警告:“小心点啊,别乱拍。”最后女生还把人家正脸高清无码视频打上“猥琐男”水印发到微博上,表示”虽然没被侵害就不去维权了吗”,获得了500+转发。还给人冠以“猥琐老头”的称号,无中生有说他“手法娴熟肯定不是第一次了”。评论区也全是你的舔狗沸羊羊安慰你“姐姐好飒”、“就该狠狠曝光”,完全没意识到别人是无辜的。

  最恶劣的是,女生还拍下了老人的正面照片,不打码就发到账号上,强行指控老人是“猥琐男”。对于没有证据一事,女生竟振振有词:“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我就不用去维权了吗?”

  从大叔的角度来看,因为没有座位所以蹲在了地上看手机,却无端被怀疑偷拍,自证清白后还被警告放在了社交平台上指责,实在是没来由的污蔑。这件事情中大叔和传统家中父亲相像的形象使得网友纷纷共情,而女子“咄咄逼人”的态度和行为让网友极其气愤。

  遭到质疑的时候还嘴硬“如果他没有偷拍为什么不为自己发声”,这大叔的穿着打扮就是个典型的进城务工人员,以为都像你一样这么擅长利用互联网网暴别人啊?如果被冤枉,他们也不懂得如何发声,这位大叔让我想到假如我爸妈遇到这种女生,他们该怎么办,他们也会像大叔一样,把手机拿着给她检查年纪一大把,一点秘密也没有,这么大年龄了,被人诬陷猥琐男,脸上也挂不住…

  其实最大的问题不是她拍大叔,也不是非法并且侮辱性的让大叔打开相册,还不是全程态度恶劣的对待一个怕坐座位上而选择蹲地上的老实人。

  而是她最后说的“小心一点,不要乱拍别人”压根不是说给大叔听的,而是在场所有乘客,因为她大张旗鼓的行为吸引了所有人注意,如果没有找到证 据她怕下不来台,于是她就在明知道冤枉大叔的情况下,还说出这句话让所有人认为大叔确实是偷拍了,但是她却大度的原谅了!

  既然当时双方已和解!和解后就又发在网上还给他这么大一个帽子!这就是所谓的“已和解”吗?!不要到时候又随着时间的流逝让这件事消磨殆尽!要一个真相!一个惩罚!如果只是私密并删除照片就能消除给大叔带来的伤害,那有人这么对你你能坦然面对吗!?女生事后又在网上发小作文是出什么目的呢?

  我唯一想到的就是故意利用自己的性别和专业知识去诬陷一个不懂网络、不会为自己辩白的老人,去炮制一场子虚乌有的“维权事件”,为自己在网络平台打造了一个女权斗士人设,牟一波流量。

  这让我不禁想到现在的互联网四条经典语录:

  “哪个女孩子会用自己清白来诬陷你...”“抛开事实不谈...”“就算我夸大其词,你又损失了什么?”“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我就不用维权了吗?”

  就问你们在刷短视频时这些话语是不是似曾相识呢?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上述事件发酵的6月9日下午,为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起草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实施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1)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2)组织“水军”“打手”实施的;(3)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4)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发布违法或者不良信息,违背公序良俗、伦理道德的;(5)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

  依法惩治网暴公开征求意见指出,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对网络诽谤、网络侮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准确适用法律。

  其中就提到:在信息网络上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毒攻击、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组织“人肉搜索”,在信息网络上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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