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某超市非法雇佣童工收到了罚单!然而...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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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翔安某超市非法雇佣童工收到了罚单!然而...

  6.12

  世界无童工日

  暑期将至

  部分想利用假期挣点零花钱的孩子

  是否已经开始计划到哪里打个短工呢?

  然而年龄不够怎么办?

  找熟人托点关系?

  办个假身份证?

  ......

  

  殊不知

  这些行为不仅

  不利于未成年人保护

  也可能给企业用工带来不少问题

  一不小心

  就会造成违法用工的严重后果

  某超市就因为非法雇佣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收到了罚单!

  

  事情是这样的

  2022年,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翔安人社局)接到热心群众举报。

  热心群众

  

  我们旁边有家超市雇佣了好几个员工,看起来年纪非常小,这么小的小孩子不在家里读书出来做工,他们家长不管你们得管一管。

  经查,案涉超市在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间共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5人,工作天数合计150天。

  

  因该超市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已经构成非法使用童工,翔安人社局遂依法责令案涉超市作出整改并对该超市进行罚款。

  

  案涉超市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此后,经营者将案涉超市注销。翔安人社局遂向法院申请对案涉超市的经营者强制执行罚款及滞纳金 。

  翔安法院经审查后认为

  

  该超市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了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相关规定,翔安人社局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对该超市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生效。案涉超市被注销后,其经营者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该份行政处罚决定,并立案执行,超市经营者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

  

  法官提醒

  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也明确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也非常明确地禁止违法使用童工的行为。

  用人单位在招录员工时应认真审核员工的身份证明材料,确定员工实际年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规范用工管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切莫心存侥幸心理, 违规使用童工,一旦查实,必将受到法律处罚。

  来源: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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